XX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狠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歪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再次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我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重点整治范围

1、镇内各主要交通要道XX路、XX路、XX路、XX 路、XX路等红线控制范围内;

2、场镇及周边范围内;

3、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4、占用重要沿河、沿溪岸线、堤坝等区域;

5、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影像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6、群众反映强烈但仍然继续顶风抢建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9月10日至11月30日。整个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

召开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暨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大会,签订镇与村、村与组私搭乱建、违法占地责任书,发布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通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传媒及宣传车、宣传单、宣传栏等,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按照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以各村(社区)为主体,各驻村干部协助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由各村(社区)于9月30日之前登记造册后分类汇总建立台账,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村应经常性巡查,及时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汇总上报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数

据准确、情况真实。

(三)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由村(社区)及驻村干部组织人员深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当事人家中进行宣传教育,督促自行纠正、拆除。

(四)组织拆除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以《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为依据,联系市级相关部门,以联合执法和依法行政为原则,各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齐抓共管,排除阻力,严肃依法组织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占地建房、违章建筑,营造一个良好的清理氛围。特别对XX年“双违整治”后新增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对原历史遗留的问题逐步分阶段性进行拆除。

(五)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由镇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社区)考评,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清理整治工作职责,造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纪律处分或组织问责。建立健全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共同责任体系。同时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做到堵疏结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机制,巩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提高我镇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再次开展清理

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疏堵结合、确保稳定原则。

对镇区内“双违”的整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敢于碰硬。要坚决打击“双违”行为和妨碍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激化社会矛盾,正确处理执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确保稳定。对信访苗头村、社区要及时介入,妥善化解,切实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职责、严肃纪律

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严密监视,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做好“双违”的动态巡查、制止和强制拆除工作;派出所等司法机关要积极配合强制拆除,对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宣传部门要做好整治“双

违”的宣传工作;镇纪委要依纪依法查处“双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各有关行政村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信访案件,防止激化矛盾,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对措施得力、整治成效明显的部门,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不够重视、措施不力,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双违”行为。本次集中整治后,抓紧建立建立完善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双违”现象反弹,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新的“双违”现象。

XX镇人民政府

XX年X月X日

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成立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现就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省建设厅: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构组建和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政策制定、计划安排、要素保障、督查指导、考核验收、交流学习、教育培训等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地编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规划设计引领专项行动,牵头指导各地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加强地面保洁”“保持水体清洁”“治理道乱占”“治理摊乱摆”“治理房乱建”“整治沿街立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园林绿化”“提高管理水平”等具体任务落实;负责抓好

小城镇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相关政策意见或具体工作举措。 省文明办:指导各地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小城镇居民的文明素养和乡风民风;参与指导各地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争创卫生乡镇”“治理车乱开”等具体任务落实。 省农办:指导各地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相关的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参与指导各地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加强整体风貌规划管控”“强化整治项目设计引导”“加强地面保洁”“保持水体清洁”“争创卫生乡镇”“完善配套设施”等具体任务落实。 省发改委:指导各地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涉及的相关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参与指导各地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具体任务落实。 省经信委:指导各地深入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十百千万”计划;加强小微企业园、小微企业集聚点和标准厂房的规范建设与管理;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 省教育厅:指导各地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

县 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某某县2018年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某某县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清理清除违法建筑,为大美某某县营造一个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8年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拆早、拆小、拆快、严控”的要求,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强化责任迫究为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为方法,以常态化管理为主,实施主动控违,扭转被动拆违控违的局面。通过强化源头防控,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长效管理的控违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打击违法建设工作走上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城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2018年实施违法建筑整治量共计平方米。某镇未完成存量 平方米,其中拆除类1033平方米,治理类平方米。 三、整治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各乡(镇) 人民政府对所结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管控和拆除、处理消化工作

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管,拆除和处理消化存量,严禁新增,做到长效。 (二)上下联动原则。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一识,坚持县、乡镇(街道)、村(居)同步实施控违拆违,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全县控违拆违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三)多管齐下原则。重执法、强监管,有效过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控违拆违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由县整治办牵头,对各乡镇(街道)的管控行动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四)群众参与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拆除和处理范围、拆除和处理时限、拆除和处理进展情况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发动群众监督,吸取群众智慧,让群众力量“町住”违法建设和违法乱纪行为。 (五)查事查人原则。坚持查事和查人相结合的原则,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同时,严格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违义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迫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发〔2013〕32号)要求,对参与和支持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监察局要立即立案查处,一经核实,从严处理。对工作推委、控违拆违不力,导致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 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 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项目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项目的决定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7]2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06 【实施日期】2007.04.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项目的决定 (津政发[2007]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中央下大力量保护土地资源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规划、建设、市容管理,现就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工作事项决定如下。 一、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把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的综合整治,推进土地资源合法、高效和集约利用,保障城市总体规

划的顺利实施,推动天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由市长戴相龙任组长,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维基任副组长,市建委、市市容委、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办、市工商局、市农委的分管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委、市市容委、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负责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汇报查处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督查各部门、各区县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有执法职能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法,认真及时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的工作安排 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复核认定阶段(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5月3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本区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列出明细表,于4月31日前报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进行复核认定。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规划局在5月20日前,对项目进行复核认定,并提出具体处置标准。各区县人民政府在5月31日前,依据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提出的处置标准,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逐项提出查处意见,分别报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和市建委。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阶段(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区县土地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第一阶段复核认定结果和处置标准,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进行全面查处治理。查处工作进展情况按月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容委、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容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督促、指导。市领导小组办

浅议违法建设的综合治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广大农村正在向城市转变,城市用地集约化需求不断扩大,土地规划管理的重要性凸显,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方面是违法建设屡禁不绝,一方面是政府土地管理的压力不断加大。 **作为**新区,目前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的阶段,如何遏制违法建设,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课题。 一、违法建设的基本情况从**区的情况看,违法建设呈现以下特点:(一)违法建设量大、面广据**区执法局统计数据,20**年共发现非法占地违法建设2045宗,非法占地达20多万平方米;今年1-6月份,全区又新增违法建设1363宗。 违法建设从类型看,有新建、翻建、扩建;违法建设的功能有住宅、沿街店面、仓库、厂房、生产基地等;建筑主体结构有临时搭建、钢构、砖混、框架等;从违法性质看,有非法占用土地、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面积,还有超过批建层数、面积的;从占用土地的范围看,有占用房前屋后空地、规划道路、行人通道的,还有占用农田耕地的;工业区、大学城、规划道路、征地范围及周边地块,乱搭乱建现象尤为突出。 (二)违法建设周期缩短为逃避打击,一些违建户与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短时间内组织大批工人,调集大量建材,利用节假日、夜间突击抢建,甚至组织村民阻拦道路,不让执法人员进去纠违,违法建筑物一夜之间迅速长高,迅速完成混凝土浇灌,大大增

加了拆除的难度。 (三)跟风违建成常态违法建设在农村“跟风效应”非常突出,有一两户违建户就会带动全村积极效仿,由此也引发了大量社会矛盾。 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村民之间的攀比心态很普遍,村里某某人能搞违建,我为何不能?政府为何要拆我的建筑物,而不去先拆某某家的?村民之间由于利益冲突相互恶意举报的现象十分普遍,邻里之间因争夺地皮发生打架斗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整治工作与违法建设并存市、区、镇三级政府十分重视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相关部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强化土地巡查,强化对违法建设的纠正、整治力度。 全区20**年强制拆除建筑物**32处16万余平方米;2012年上半年,我区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844处10万余平方米。 尽管如此,违法建设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呈现整治工作与违法建设并存的局面。 二、违法建设的成因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生产需要。 由于批建条件、程序及审批时间长,一些工厂、企业由于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亟需扩建,于是在原用地红线内或者用地红线外未批先建;一些靠海边的养殖户由于近年来养殖产业发展迅速,利润高,将一些原农业用地改为养殖基地,以**区域为代表,今年来在育苗池利好的刺激下,该村出现集体占用耕地抢建育苗池的情况,非法占地达4万多平方米。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本规则对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进行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卷宗的制作。 其他案(事)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使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 《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GA/T 117-2005) 《刑事案件声像档案资料保存要求与方法》(GA/T326-2001)《刑事录像后期制作质量要求》(GA/T155一1996) 《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GA/T 118-2005) 3术语和定义

3.1 现场勘验检查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2 现场勘验检查卷宗 现场勘验检查卷宗,是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利用笔录、绘图、录像录音等方式,记录现场勘验检查过程和客观所见并编成卷的文书影像资料。 3.3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文字的方法对案件有关现场上的物品状态和空间关系的真实描述,对勘验检查过程所做的客观记录,是勘查卷宗的主要组成部分。 3.4 现场图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图示的方法对案件发生的地点、环境、建筑、陈设物品和遗留痕迹等所作客观记录。 3.5 现场照片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摄影的方法对案件现场状况、现场痕迹物证及其相互关系的形象记录。 3.6 现场录像录音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录像录音技术,依据法律程序和现场勘查规则,将案事件发生的地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及其痕迹物证,及时、客观、真实、连续、形象、全面地摄录。

关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关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 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及建设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委、县府研究同意,现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占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违反国家、省、市、县土地管理政策,非法占用、租用土地的行为;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责任追究是指: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县域内中央、省属企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所属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条违反国土、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两违”清理整治相关规定的,按照组织处理、纪律处理、司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严肃处理。有下列行为的,视其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依法以纪以规给予当事人警示谈话、诫

勉谈话、停职、免职、党纪(政纪)处分、没收非法所得;情节恶劣,影响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处理。 1、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两违”建设的; 2、国家工职人员、党员、干部组织、策划、帮助他人“两违”建设的; 3、国家工职人员、党员、干部及其家属阻挠执法,不听劝阻的;怂恿、唆使他人阻扰执法造成重大影响及严重后果的;或散布错误言论,组织、策划、煽动非法上访的; 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同意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 5、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管辖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制止、查处不力的; 6、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谎报、瞒报、不及时上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 7、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依法应作出而不作出拆除或没收决定的; 8、违反规定擅自批准项目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合法授权或者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主要术语、基本标准、一般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主要术语 1.处罚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被处罚主体:是指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该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负责人;行政机关所属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托组织的负责人,也可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但应在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程序或者执法委托书中明确规定。 4.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职业、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记载其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5.基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素的标准。包括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程序规则等。 6.一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中各种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规范的一般要求的标准。 7.技术处理:是指在案卷文书涂改处按压指印或者加盖印章

等。 基本标准 一、主体资格 (一)处罚主体: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 3.印章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4.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持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被处罚主体: 1.被处罚主体确认清楚。 2.被处罚主体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被处罚主体是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二、事实证据 (一)作出行政处罚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 (二)法律文书能够准确记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 (三)卷内证据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卷内证据能够证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危害后果。 三、适用法律 (一)认定违法事实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认定违法事实和实施行政处罚引用法律、法规、规章

2018年乡镇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与2018年乡镇政府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合集

2018年乡镇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与2018年乡镇政府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合集 2018年乡镇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XX年,我乡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广泛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据统计,一年多来,检查我乡边境关卡,检查过往车辆、各类门店,共出动人员35人次,车辆9辆次。车辆进入8辆,人员进入10人,出入8人,总数18人。目前我乡边境社会稳定,市场秩序良好,无走私案件。我乡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反走私队伍 在每次开展打私专项行动中,都认真召集各打私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抓好落实。乡打私办作为乡人民政府的一个协调机构,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积极监督检查打私职能部门和日常打私活动,调动了工作主动性,有效地推进了打私工作。克服“打私打假”、消极懒惰的思想,加强思想教育。严肃纪律,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政意识,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二、广泛宣传反走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23条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打击走私的有关法律法规常识,进一步加大反走私宣传教育的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走私贩私行为,提高反走私思想意识。 三、周密部署,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行为 切实按照“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打击私货运输” 第1 页共6 页

的工作思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打各种走私贩私活动,在行动中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认真落实各打私成员单位责任制,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同时加强对过境车辆的查处,并注重反走私情报信息的搜集,提高打私效率。 四、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为切实加强我乡打私办与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打私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打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汇报交流一季度来打私工作情况。同时,建立完善打私与打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打私与打假工作相促进。 五、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年来,我乡打私办认真落实县打私办的统一部署工作,适时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在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组织了2次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参加人员12人次,在每次行动中,均能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乡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我乡人力、财力、物力有限,影响了相关保障工作,二是一些干部职工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三是群众反走私意识还很淡薄,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七、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我乡打私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信息沟通,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打私工作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发挥边防哨卡的作用,加大打击走私过境的力度。 四、加强调研,及时发现走私的新动向,做到早研究、早部署、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结及2018年 工作打算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一、违法建设清理 (一)、存量及新生违法建筑清理工作 XX年新秀街道共拆除辖区内新生违建近50处约24000 平方米;拆除辖区内存量违建近XX处约100万平方米。 1、城西出入口片区房屋升级改造及国家级龙山自然保护区“XX 绿盾”整治工程 (1)、街道根据工作计划开展了城西出入口片区房屋升级改造工程。借此契机,街道对王家河、东山、南山、北山、赵家村5个村庄1488户近70余万平方米存量建筑已开始进行拆除。 (2)、根据国家环保部对国家级龙山自然保护区“XX绿盾”整治工程,街道对龙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存量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共37处近14万平方米。响应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土地卫片整改工作 街道共发生土地卫片47宗49.47亩,涉及王家河、北山等多个村庄,日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社区违法建筑清理工作 新秀街道启动社区违法建筑集中清除行动以来,截止XX年12月,已清理街道辖区内社区违建1090 处约29900平方米,基本实现了社区“零违建”。为有效防止违建回潮,街道始终坚持“拆治并举”的原则,做好拆违后裸露地面的补植绿化工作,真正还“绿”于民。其中对下泊村周边道路两侧绿化整治约3000平方米。 (三)、占路亭体拆除工作 前期街道对万达城市广场、汽车总站、新世界宜居广场、万丽广场占路亭体进行了集中清理, 共计166处3200余平方米,5月份对正 第2 页共5 页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 (2)

刑事案件卷宗整理的标准如下: (一)法律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 3、受案登记表? 4、110接警记录、行政机关移送函等其他首次接报案证明材料5 ?、受案回执?6、立案决定书?7、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复议决定书?8、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检察院)、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9、通知立案书(增加)?10、指定管辖决定书?11、移送案件通知书?12、拘传证 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14、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5、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16、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17、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8、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9、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 20、不需要继续羁押检察建议书、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1、释放通知书?22、释放证明书 23、入所健康检查表(证明侦查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单独立卷的,入所健康检查表归入该卷。)?24、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资料)、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保存证件清单、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2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26、通辑令?27、特殊身份犯罪嫌疑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批复、通报材料 28、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9、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复印材料) 30、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31、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32、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起诉等案件有关情况向辩护律师告知)?33、辩护律师意见 34、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回避申请复议书、复议决定书?35、撤销案件决定书、死亡通知书、告知书 36、终止侦查决定书、告知书?3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38、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违法所得清单?39、强制医疗意见书 4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41、卷宗封底 (二)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1 ?、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 3、犯罪嫌疑人照片、身份证明?4、提讯提解证?5、讯问笔录、传唤证、传讯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讯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采取传讯、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滩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 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㈠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㈡非法买卖土地行为;㈢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㈣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㈤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㈠坚持依法整治原则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㈡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⑵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

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范本

卷宗目录 本卷宗共有19页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武路罚(2017)治015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17年3月6日16时14分,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鄂二轴货车装运沙石行驶至武穴市盘塘治超检测站,经该站执法人员检测,车货总重吨,超限吨,属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前述事实由《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车辆检测单予以佐证,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以上事实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益兴支行,账号为:8200,到期不缴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武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行机关(印章) 2017 年 3 月 6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2 立案审批表 鄂武路罚案(2017)治015 号

3 询问笔录 时间: 2017 年 3 月 6日 16 时 15分至 16 时 25分第一次 询问地点:武穴市盘塘治超站

询问人:记录人: 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 性别:男年龄: 48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_ 联系地址: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 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 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答:精楚,不申请回避。 问: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 答: 问:请问你所驾车辆的简况 答: 问:我们在盘塘治超检测站对你所驾车辆进行检测,该车车货总重吨。超限吨,你知道吗 答:看到你们检测知道了。 问:你车上装运的什么货物 答:车上装的是沙石。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4 询问笔录 问:你从什么地方运到哪里去 答:从梅府运往田镇。 问:你车辆超限运输有没有办理公路部们超限运输许可证 答:没有办理。 问:为了你的行车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对你超限部分实行卸载,你有何异议 答:没有异议。

违法建设综合治理

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 【引言】城市发展,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执法是保障。违法建设不仅破坏着城市正常的建设秩序,而且严重危害着城市的健康发展。对其进行有效预防和管理控制已经成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政府实施城市规划先导战略,维护城市规划严肃性和完整性,全面推进城市依法治市的需要。本文结合当前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际,从违法建设的概念、分类、特点出发,深刻剖析了违法建设形成的原因针对现实,提出综合治理违法建设的对策。【关键词】违法建设规划执法综合治理 一违法建设的概念与分类 (一)违法建设的定义 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中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执法、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 那么什么是违法建设呢?我们认为违法建设即可以是指违法建设行为,则它的含义是指未按规定取得有关规划执法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建筑管理部门建设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活动;也可以是指违法建设项目,则它的含义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

规划、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 (二)违法建设的特征 1、违法建设是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建设活动是行政管理习惯的常用概念。在国家立法层面,建筑法确立了“建筑活动”的法律定义,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它与违法建设的“建设”所指向的意义并不同一。前者包含建造和安装两类行为,后者一般不包括安装行为,同时建设活动含义也超越“建造”在结构学上的意义,建设活动除土木结构的结构学意义外,还包括社会文化和社会美感布局诸意义。 鉴于规划活动的目的在与“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在规划控制角度的建设活动,“违法建设应当是指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规划控制所称的空间布局,应当是指建设物和构筑物的空间布局。 2、违法建设是违反城乡规划许可的建设活动。违法建设是违反规划控制导致空间结构改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修建活动。规划控制针对对于没有合法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设要么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要么超越规划许可,是违反规划许可的工程建设活动,而违章建筑是违法建设行为的物质后果。 3、违法建设是竞合性违法行为。广义的违法建设,指违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地地方法规、规章明令限制或禁止的建设,是竞合性违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 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刑事侦查卷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 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 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关于大兴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调查 大兴区委研究室 近年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发展尤为迅速,引发大量的社会管理问题,其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突出。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出台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意见,召开全区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镇成立城管分局等,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蔓延趋势。但是,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简单的“堵”已难以完全奏效,必须在堵疏结合上特别是“疏”上下功夫,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办法。 一、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状 据调查摸底统计,截至4月8日,不包括团河农场、南郊农场,全区14个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101.61万平方米,占地380.05公顷(5700亩),其中黄村镇、西红门镇、旧宫镇、瀛海镇、亦庄镇等北部五镇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93.04万平方米,占地339.84公顷(5097亩),分别占到全区的92%、89%。 1.主要分布地区。依据卫星航拍图和调查情况看,全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北部几个镇,且呈“点”、“线”状分布:“点”,即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区镇政府所在地周边地区;“线”,即五环路、京开高速路、104国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和新凤河、凉水河、

凉凤灌渠等主河道沿岸。 2.主要侵占对象。从被侵占的土地使用状况来看,主要有7大类:一是一般农用地,废弃坑塘、鱼池等,如瀛海镇姜场村,260亩鱼池填平,计划进行招投标出租。二是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如黄村镇狼垡一村的神龙风物流,位于五环路绿化带内,占地260亩,现已基本建完;西红门镇八村32亩土地,位于五环路北侧,2005年3月出租给个人搞仓储物流。三是城市绿化隔离区,涉及旧宫镇南场二村、庑殿二村等5个村的3786亩绿地。四是规划预留地,如旧宫镇集贤三村侵占京济公路预留地200亩搞市场。五是养殖小区改变使用性质,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如瀛海镇共有18个村、1525亩养殖用地全部对外租赁。六是河道行洪区,如旧宫镇凉风灌渠沿岸私搭乱建8处。七是基本农田,这属于极个别现象,如瀛海镇笃庆堂村,有个别村民私自在农田里搞违法建设。 3.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主体。绝大部分属于村集体统一对外出租土地。2004年土地确权以后,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或者村集体把土地以确利的形式(没有确权),由集体进行统一管理,对外出租,如黄村镇鹅房村以每年3000元/亩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回承包地800亩,经村民代表签字后统一对外出租。西红门镇则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村民将全部土地流转给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另外,属于个人搞违法建设的,多是集中在宅基地周围,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房屋出租或自用,极少数农民则在自己承包农田内搞违法建设。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川省“百镇建设行动”全部名单(2015年更新)

第三批“百镇建设行动” (2015年度)名单 成都市: 龙泉驿区洛带镇龙泉驿区西河镇 青白江区城厢镇青白江区祥福镇 新都区石板滩镇双流县黄龙溪镇 双流县新兴镇郫县安德镇 郫县友爱镇大邑县安仁镇 大邑县沙渠镇新津县兴义镇 都江堰市蒲阳镇彭州市濛阳镇 邛崃市平乐镇崇州市羊马镇 自贡市: 沿滩区邓关镇富顺县赵化镇 贡井区艾叶镇富顺县永年镇 攀枝花市: 西区格里坪镇米易县丙谷镇 盐边县渔门镇 泸州市: 龙马潭区特兴镇叙永县水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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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部署要求,有效解决城市违法建设问题,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严肃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集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强势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全面有效控违,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拆除到位、防控到位,努力实现“减少旧违建、杜绝新违建、争取无违建”的控违拆违目标,力争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逐步完善“控拆结合、重在预防、权责明确、运作协调”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用2年多时间,在全街道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X年1月,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X年,完成90%以上的治理任务;X年年底,基本完成街道辖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X年6月底前,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巩固提高。通过治理,完善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使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街道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处理程序。 (二)坚持公平公正。所有违法建设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确保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综合治理。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街道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街道辖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二)治理重点。一是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二是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三是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四是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五是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沟渠进行建设的。六是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湿地)、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七是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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