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备案资料及流程

手册备案资料及流程
手册备案资料及流程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一、业务流程

(一)企业持进出口合同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二)企业填写预录入呈报表,交由预录入公司数据预录,并打印《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

(三)企业将加盖公章的《登记手册》及齐全、有效的单证交海关申请合同备案;

(四)海关办理备案审核;

(五)海关开出《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交企业;

(六)企业持《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向银行申请开设保证金台帐,银行向企业开出《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

(七)企业将《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交海关,海关核注银行开出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

(八)海关向企业核发《登记手册》。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相应《备案清单》;

(二)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其《生产能力证明》的有效期限内再次申请备案的,可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经营企业开展委托加工的,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四)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五)合同备案作业呈批表及相应《合同预录入呈报表》、《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

(六)手册备案单损耗及工艺流程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七)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资料。

备注:首次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除以上单证外,还需提交前期验厂所需单证: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验资报告、房屋所有证明或租赁协议、设备清单、设备进口报关单或设备发票。

三、海关工作时限

(一)海关自受理企业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二)首次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前期验厂不在上述时限范围内。

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 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 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初次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 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3)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 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2、当年没有通过的年检的用人单位,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员工原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用工备案流程

用工备案流程 录用失业人员 1、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备案手续强调:凡是企业录用持《失业证》的,一定要办备案 相关文件: 大劳发[2003]121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劳动力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专管员填写《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失业证(<就业情况>一栏按固定格式填好)、《再就业优惠证》、劳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 *持《再就业优惠证》者,另需:劳动合同复印件、现《失业证》第2、3、12页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第1、2页复印件、最近一个月工资单(盖印,没有工资单的,单位出工资证明)2007-2-5补充 ?*录用备案表如果没有,带着公章去现填。(《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已改版。戚秀玉职介所一楼柜台有卖,1.5元一套三张。2007-2-5补充)(沙河口区行政大厅只给一份,另两份自己复印,1元/张。2007-9-15补充) ? *注册资金300万以上的企业到高尔基路18号戚秀玉职业介绍所1楼(电话83709359吕)办理;注册资金300万以下的到企业所在区行政大厅办理。 ?*园区企业到高新街3号(DELL旁边)创业园综合楼1号(电话84820200李)办理。(园区企业评职称、买工资手册、毕业生报道等相关事宜均在此楼办公。园区人才已搬到415房间。2006-12-22补充) 3、养老保险调转 企业专管员持单位编号、失业证、养老手册、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去市内四区个体缴费网点把该职工的保险转到你单位。(如果有欠费必须补齐之后才能办理调转) *关于市内四区个体缴费网点的通知 4、提档(2007-9-15修改) *持失业证去戚秀玉职介所一楼查询档案保存地。 *在就业广场存放的,先到1号楼13号窗口带下述材料领取《内部转移单》(如果有档案保管费要先交费),然后带着《内部转移单》及材料到3号楼东门的档案室提档。 5、提取档案所需材料: 提档介绍信(普通介绍信即可);《录用备案表》;失业证;劳动合同;《委托协议书》(领过失业金的不带此协议书); 注:提档会涉及到存档案的费用,要弄清楚员工存档案的情况。需要费用要备齐。(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劳服120元/年,人才240元/年)、网上办理人员转入、基数申报每月11-30日办理。具体操作见大连劳动保障网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指南。 6、医保增加 持失业证、《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增加人员花名册》、IC卡证在第一次交费之后去医保(戚秀玉职介所4楼)办理人员增加。该职工的医疗IC卡如果是在失业之后办理的,原卡作废,必须还要去医保办新卡。失业前有卡,可继续使用。(职工如享受过失业金,享受失业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完整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

网站备案流程

网站备案流程 一、ICP 信息报备流程图: 网站主办者 接入服务商 企业侧系统 提交信息 省管局备案系统 生成备案号 提交信息 合格 合格 接入服务商 判定是否合格 不合格 省管局 审核备案信息 不合格,退回部级备案系统 备案数据数据同步 审核结果返回 发放备案号网站备案信息 当面核验

二、ICP信息报备流程: 1.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 网站主办者进行网站备案时可有三种供选择的登录方式: 方式一:网站主办者登录部级系统,通过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只能选择一个接入服务商),并进入企业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方式二:网站主办者登录住所所在地省局系统,通过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只能选择一个接入服务商),并进入企业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方式三:网站主办者直接登录到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 2.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服务商企业系统自主报备信息或 由接入服务商代为提交信息: 网站主办者通过三种登录方式(详见1)登录到企业侧系统,注册用户——>填写备案信息——>接入服务商校验所填信息,反馈网站主办者。 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服务商代为报备网站的全部备案信息并核实信息真伪——>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省管局系统。

3.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流程: 接入服务商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当面核验:当面采集网站负责人照片;依据网站主办者证件信息核验提交至接入服务商系统的备案信息;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如果备案信息无误,接入服务商提交给省管局审核;如果信息有误,接入者在备注栏中注明错误信息提示后退回给网站主办者进行修改。 4.网站主办者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信息流程: 网站主办者所在地省管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企业侧系统由接入服务商修改;审核通过,生成的备案号、备案密码(并发往网站主办者邮箱)和备案信息上传至部级系统,并同时下发到企业侧系统,接入服务商将备案号告知网站主办者。 三、网站备案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A:单位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单位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社团法人证书等。 3.单位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4.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单位网站负责人照片。

等保2.0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专家评审流程

等保2.0: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专家评审流程 一.系统定级 请参考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见第二步相关材料文件夹)定级,定级对象的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专家召开专家定级评审会(专家组由最低由三名信息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应为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出具初步定级建议并上报行业 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审查不通过运营使用单位重新组织定级工作)。 解读: 1、等保2.0定级备案流程:确定定级对象、初步确定等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备案审查、最终确定等级。 2、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甲方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也可以聘请等保测评机构、有等保安全建设服务机构的安全厂商及其他有资质单位协助完成定级备案工作。 3、定级参考《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第四章定级原理及流程。(附件1) 4、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a)第一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b)第二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c)第三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

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d)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e)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5、定级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工业控制系统、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其他信息系统、大数据等。 6、以上信息确定好,根据甲方信息系统及机房实际情况,编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附件2、3) 7、定级备案表和定级报告编写完成,下一步进行专家评审工作,专家组由最低由三名信息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应为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专家现场会根据甲方负责人对公司及信息系统的介绍,提出定级是否合理相关建议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 专家评审流程:根据要求确定专家评审名单、编辑专家评审会议程(附件4)、专家签到表(附件5)、信息系统定级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被定级单位及信息系统介绍PPT(附件7)。 专家评审现场工作流程:专家到现场签到入座、甲方会议负责人将定级备案表及定级报告纸质版给专家查阅,甲方信息安全负责人宣布会议开始,由甲方负责人介绍公司及信息系统实际情况,专家根据公司介绍、现场访谈、备案表、定级报告等信息提出建议,专家提出建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现场打印由专家签字,专家评审工作完成。 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徐州市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我市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从2013年1月正式上线后,用人单位有关用工(退工)登记、参保(停保)等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为:单位如招聘了新职工,需要先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了劳动合同,需要先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一、新增单位登记 新的用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二份)。已参保的用工单位,只需提供用工单位单位社保编号。 二、用工登记备案 (一)新增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二)合同续签 已办理过用工登记的人员,在续签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提供: 1、《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 (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4、续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09年5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其身份证可不提供)5、原《录用备案花名册》(2013年2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可不提供) (三)劳动关系转移(资产购并重组集团内部转移等) 1、《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五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

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三、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徐州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告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减少错误,尤其是员工身份证号码及劳动合同信息等,应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是因报送信息错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应到徐州市人力资源中心二楼社保机构服务窗口作变更登记。 2、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用人单位在办理5人以上业务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K盘或电子数据。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报送电子数据,建议各用人单位提醒新增员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外地务工人员到其暂住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 3、对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K盘申报成功后,携带有关纸质资料办理用工(退工)备案手续。 4、凡不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服务大厅-网上下载-录用备案和退工登记相关资料下载:《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人员基本信息》等电子数据格式(人员基本信息未初始化的新增人员,录用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人员基本信息》电子版信息)。 5、用人单位办理用工(退工)备案10人以上的,请K盘申报或提供电子报盘,

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登录: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用工备案系统 用户名:单位社保编号 初始密码:111111 登录后先改密码,重新登录后操作以下流程 操作说明 用工备案系统里需要企业登记三部分信息。以下的操作必须按顺序进行,不完成前一步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一步,在“单位管理”模块下点击“单位信息登记”,录入“单位附加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需要审核。 第二步,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人事窗口审核单位附加信息。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在“单位信息登记”里查询出本单位用工备案信息的审核经办机构。 第三步,在“备案管理”模块下点击“用工备案登记”,录入并提交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现在所有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信息。“用工备案登记”可以直接在网上系统里做,也可以在“综合管理”里下载模板批量导入。根据员工进入单位的时间和方式,备案分类分为三类,只有分类为“重就业”的信息需要到窗口进行审核: 1、2009年10月1日前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为“补录在职”。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2009年10月2日后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分为二类: (1)“调转”:员工与前一个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未进行失业登记,30日内进入本单位工作,而且前一个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里进行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操作。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重就业”:除补录在职和调转的员工外的其他员工。 信息提交后是“待审核”状态,需要到区或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用工备案窗口进行审核,审核后才能成为“已审核”状态。 审核时需要提交:从系统里打印的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劳动合同书。此外,大连市城镇户籍的职工还需要提交失业证(无失业证请办理失业证),其他员工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在“个人管理”模块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录入并提交已完成用工备案登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操作流程 第一步:单位信息登记 第二步:审核单位信息 上述步骤完成后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经营地所在的街道

信息系统定年级与备案工作介绍

信息系统定级与备案工作介绍 本文主要介绍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定级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等。 一、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与保护 (一)?信息系统定级工作原则信息系统定级工作应按照“自主定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审核”的原则进行。定级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定级对象、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组织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具体可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61 号)要求执行。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主体,根据所属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破坏后的危害程度,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同时,按照所定等级,依照相应等级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设信息安全保护设施,建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 在等级保护工作中,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接受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开展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管。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是信息系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信息系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公安、保密、密码部门对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展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负监管责任。由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不仅影响本行业、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也会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因此,国家必然要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监管。 (二)?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从第一级到第五级逐级增高。 (三)?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定级要素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由两个定级要素决定: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和对客体造成侵害的程度。 1. 受侵害的客体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三是国家安全。 2. ? 对客体的侵害程度对客体的侵害程度由客观方面的不同外在表现综合决定。由于对客体的侵害是通过对等级保护对象的破坏实现的,因此,对客体的侵害外在表现为对等级保护对象的破坏,通过危害方式、危害后果和危害程度加以描述。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对客体造成侵害的程度有三种:一是造成一般损害;二是造成严重损害;三是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四)?五级保护和监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级要素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关系如表1-1所示。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二、办理权限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潍坊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三、办理程序 (一)初次备案程序 1、各类用人单位凭《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附件1)、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申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用人单位信息,开通单位用户,分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3、用人单位进入“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劳动用工信息的录入,并提交。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通过,劳动用工初次备案程序完成。 (二)变动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发生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等行为时,可以随时登陆系统,通过录入变动信息进行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备案,保存并提交信息。 2、用人单位持变动备案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纸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对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变动备案信息和纸质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变动备案程序完成。 四、提交材料: (一)初次备案所需材料: 1、《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增员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根据不同增员情形准备其中一项: (1)招工证明信(企业招用初次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或者招用失业职工办理二次就业手续时就业服务机构出具) (2)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企业接收派遣期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时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 (3)复退军人安置信(企业接收政府安置的复退军人时民政部门出具)(4)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或调动联系函(企业职工调入时调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5)劳动人事代理证明(企业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托管时代 - 1 -页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指南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指南 一、企业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企业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就业促进科领取)各一份,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等材料送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核,。经审核若通过,2日即可开通;审核不合格者通知用人单位,指导其规范后,重新申请。 二、企业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密码为888888),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用工备案系统。程序如下: 第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在“企业信息管理”栏,完善企业信息情况,为以后登录工作做准备。 第二步:“劳动用工管理”栏点击“劳动用工登记”:输入劳动者身份证号码,提交后依据提示逐步完成,直至劳动合同书上传结束。 三、企业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第一步:网上备案

增加人员时,用人单位在办理书面劳动用工备案前需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需书面备案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见二项)。 其他人员变动时,先点击“劳动合同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合同“终止”(“解除”、“续订”)—“提交”;后点击“劳动用工管理”: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第二步:书面备案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合同制职工备案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备案表、职工调动申请表、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备案表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步:出具备案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 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合同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1)

合同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一、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范围 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承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订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目前,“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中植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两个版本电子合同文本,使用该两个版本合同之一的,一律通过网上办理合同的填写、报审、修改、提交备案。 二、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及合同填写、报审、修改和备案 用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浏览器,登录武汉建设工程造价

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点击网页左边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系统”窗口,进入系统,进行网上合同备案。 第一步:进行网上合同备案用户注册。 输入企业信息,填写登录用户名,姓名和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通过短信方式,自动将“验证码”发给申请人进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的手机上,申请人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则用户注册成功。其中“经办人信息”中“登录用户名”为登录系统注册时使用的用户名,是申请人今后办理合同备案事宜登录系统时,长期使用的用户名,登录系统的初始密码为“123456”。 第二步:进行网上合同填写、提交备案审查。 1、登录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点击“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

督管理系统”窗口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按顺序点击“合同备案——未提交合同——新增备案”,在“新増备案”页面中输入工程基本信息,选择“备案机构(备案机构是根据工程管辖权限和所在区域,对受理合同备案的机构进行选择)”,最后点击“保存”。 2、合同填写与上传提交。合同备案申请人根据双方约定,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合同文本,在网上完成合同填写后,随同相关电子资料一并提交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备案需上传的相关电子资料清单如下: (1)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 (2)中标人的商务标和投标函附录及中标价电子数据; (3)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实行担保的工程,双方的担保函复制件(扫描件)注:招标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一、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1、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附件1),书面上报; 2、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版上报,电子信箱:zqldgx@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 附件2上报后,经审核通过,即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3、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系统,程序如下: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填写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具体步骤如下:将人员信息录入到“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点击“浏览”,选择填写完毕的“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 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第一步:网上备案 增加人员时,用人单位在办理书面劳动用工备案前需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需书面备案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见第一项“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中的第3条)。 其他人员变动时,点击“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第二步:书面备案 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附件4)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5),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步:出具备案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联系单位:济宁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建设路34号,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联系人:陈宪民;联系电话:2312551;邮箱:zqldgx@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 容及工作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一、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行业类别、用人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等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工种等情况; 3.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包括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或解除等情况; 4.工资收入分配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工资支付等情况; 5.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包括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 二、用人单位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二)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同时录入用工备案客户端软件。 (三)用人单位持填写完毕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到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

(四)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含电子版); (五)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经与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核实无误后,为用人单位登记核发《劳动用工备案手册》(以下简称为手册),注明经办人和日期,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上述流程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 三、招用劳动者备案流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持《手册》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领取下列材料: 1.《员工录用表》; 2.《劳动合同书》;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

用工备案相关业务流程图

用工备案相关业务流程图 单位基本信息录入 如平台中没有单位信息,必须先新增 I I---------------------------------- T ; I i上半部分是就业平台手工录入流程| : I !■■■ a 4 J i J 」MBM HBM > i i J I I >■

图2 、报盘接受的具体步骤: 1登陆就业平台,进入用工备案管理,点击报盘接受 2、 查询出单位信息,选择单位信息,点击’个人报盘信息列表’ ,导入企业 发来的文本文件(.txt ). 3、 返回单位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分析比对按钮,如分析比对成功的,在此页 面直接点击交换,如分析比对不成功的,在’分析比对不成功’点击数据对照, 做交换。 二、如何用工备案相关业务流程图 首先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c n 打开乌鲁木齐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下载中心 卫页 新闻快讯亜播吿开址新文件办事指南专題栏目百姓,茨 斷闻快讯 :?关于转肚自袖商动和社会操障厅t 关于农业富余… :?其于开展坐治乌曾末齐市P 费魂市场的逋知 OS-O8-L0 戶全面藹奚目洽取悴舍同采例切卖龍护劳动黄??” 03-08-1 [ 严厉整治箱注用工厅为?勢力规范四小左业用工坏境 03-00-L! ?■关于印提心财年岛鲁木芥市疔业丸工战本凋?“ Ce-nrr-3L ;?关于阳棊本匱疔俣殓特蛀[St 辆诜疗猜年审工作…IB-OT-Jt 点击左边用工备案下载 卜截中心 未Ifr 下議 O 文件下建 MfiS :首页AhF 载中廿 ' 电TfflSSaSfrfF 指雨 ?劳咖社会保隆局电手信箱便用人员登険 ?Pffffl :劳动用工备窠雀记表 -附幡:劳动.用工备乘登逗花喀册 ?附件5 :劳动用工番家有关指辕解釋 200S.04.1S 阳件S :p 口性底代码表 陀件7 :居隹也存政区越代码表 Rijns:户口騎在地行政区射代轍 印08固定砲5动合同书 臥瞬陳峻止劳动合蹴〔关系)证明节 全日制用工劳动台同书 无固足期跟芬动合同书 2008-W-C-2 200?-01-2? 2003. CM? 20CS-;]-: ; aoosgs 20C3-C1-2? 2O0S-0S-2? 2M3r0j.i ;. 200S-Ci-10 2C03-CM : 如03■年?月釘* 设为首页 EJ : ls 乌書木齐市剪动利社靈週昭 httpV/www.xjwIm q 」https://www.360docs.net/doc/ac14385668.html, I 新闻biM i 办爭特面I 最砥文件I 业务解暂I 政务公开I 检雄询I 下我中心|业务莆网| 1—〔一 一】新闻快讯 草务營开 猛紙文件 办事指甫 音題栏目 百姓2 业务解# 下栽中心 今介査询 ■ ■■■■■■■■■aUlBIBIJBIBiai IB II O 檢杵下掘 O 图片下截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1、开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东营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盖公章); (5)《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盖公章、法人章); (6)《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填写完整,不能有任何涂改)。开户之后登录备案系统进行人员新增,系统登录方法: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大厅→办事入口→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单位)。 2、新增备案: 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新增人员信息,带齐材料到窗口办理: (7)《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备案系统中导出); (8)《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不足50人的,带全部劳动合同;50人以上的,超过部分带半数劳动合同)。 3、续订备案: 在备案系统中提交续定人员信息,带齐材料到窗口办理: (9)《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备案系统中导出); (10)续订的劳动合同(不足50人的,带全部劳动合同;50人以上的,超过部分带半数劳动合同)。 4、解除/终止备案: (说明:一般情况下,合同没到期离职的选解除;合同到期或到退休年龄离职的选终止;其他情况咨询备案中心。) (11)《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备案系统中导出); (12)《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三份(必须本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章); (13)《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 (14)职工退休、死亡的,提供退休证或者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之欧阳光明创编

附件2: 欧阳光明(2021.03.07)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

用工备案及办理合同流程

用工备案及办理合同流程 根据《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自20XX年2月27日起,办理新签合同,续签合同,变更合同及接触合同之前都要在网上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申办,提交后经备案部门审核成功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备案窗口办理备案以及合同签证工作。一、网上操作流程第一步访问系统 两种方式:登陆1 登陆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中部“服务大厅”右下角“网上中——”沈阳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神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2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8888/”,回车后直接登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体系”,登陆并注册后,使用账号、密码进入系统 第二部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 一、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办法:在用人单位管理模块的单位注册与变更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第三步招工备案补录原有员工 在单位职工管理模块里“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录用意境备案过需要补录进系统的人员信息,并提交,并在单位现有职工查询中打印出用人单位通东用工职工名册一份,持此名册到备案窗口盖章,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要在20XX年7月1

日前,登陆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系统,完成用人单位和职工基本信息的录用工作,然后按照本办法要求,到所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20XX年6月30前,可以持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手续办理劳动保障相关业务,从开始,来办理用工备案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其他备案新招员工在单位职工管理模板的新职工信息录入菜单中录入信息,点击审核按钮,完成新增职工信息的提交工作,再点击劳动用工备案模块,在用人单位招工备案菜单点击“招工备案”,按钮将备案信息填全后,“提交审核”,经行政部门对该项神笔后,用人单位可以点击“劳动用工备案”菜单,点击“单位招工备案查询”,再点击敞口上不的“报表输入”按钮,打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表”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职工名册”,携带打印出的表,到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系统滴入用工备案、 在劳动用工备案模块的系统调入用工备案菜单点击“增加”按钮,填写员工信息,录用员工信息录完后,点击窗口上不的“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成功后,经行政部门审核后,打印出“用人单位用工备案表”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主攻名册”,到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四)劳动合同续签备案 在劳动动用工备案模块点击劳动合同续签备案菜单项,

等保2.0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专家评审流程

等保2.0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专家评审流程 一.系统定级 请参考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见第二步相关材料文件夹)定级,定级对象的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专家召开专家定级评审会(专家组由最低由三名信息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应为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出具初步定级建议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审查不通过运营使用单位重新组织定级工作)。 1、安全专家解读: (1)等保2.0定级备案流程: 确定定级对象、初步确定等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备案审查、最终确定等级。 (2)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 甲方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也可以聘请等保测评机构、有等保安全建设服务机构的安全厂商及其他有资质单位协助完成定级备案工作。 (3)定级参考《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第四章定级原理及流程。(附件1) (4)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a)第一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b)第二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c)第三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d)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e)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5)定级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工业控制系统、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其他信息系统、大数据等。 (6)以上信息确定好,根据甲方信息系统及机房实际情况,编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附件2、3) (7)定级备案表和定级报告编写完成,下一步进行专家评审工作,专家组由最低由三名信息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应为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专家现场会根据甲方负责人对公司及信息系统的介绍,提出定级是否合理相关建议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 2、专家评审流程: 根据要求确定专家评审名单、编辑专家评审会议程(附件4)、专家签到表(附件5)、信息系统定级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被定级单位及信息系统介绍PPT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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