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0)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0)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0)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0)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社党委会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6月8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以下简称“市社机关”)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资〔2011〕67号)、《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资〔2011〕65号),结合市社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按需采购、节约使用、依法处置、规范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标准和概念

1.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

2.设备(物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批次数量较大的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

3.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指所有权为国有、由市社机关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分类标准,分为以下几类:

1.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等。

2.通用设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收录机等。

3.电器设备:空调机、电视机、电冰箱(柜)等。

4.机关办公必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及计算机应用软件,比照固定资产管理。

5.土地、房屋、车辆等特殊大件固定资产,其具体管理办法依照市有关规定管理。

6.其他不属于以上各类而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

(一)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1.对各处室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组织政府采购范围目录以内的办公资产及其他物品的采购。

2.建立资产使用台帐,对资产的保管和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3.每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4.提出需维修、处置的固定资产处理意见。

(二)财务审计处:固定资产账务核算部门。

1.编制年度固定资产的采购预算。

2.根据办公室提供的资产的增减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采购是否在预算内,采购过程中资金运用是否合理合规。

4.会同办公室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

(三)监察室:对固定资产采购、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四)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

第六条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经过财务审计处、办公室及相关处室综合平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党委会议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实施政府采购。

第三章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包括:购置、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附件1),报送财务审计处与办公室审核,办公室逐次汇总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如因特殊需要添置计划外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验收入库

办公室负责办理验收入库、领用手续。验收人(资产管理员)、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领用单(附件2)上签字。经办人将发票及验收入库领用单办理正常财务报销手续后,交会计、资产管理员各存一份,资产管理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入库。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价值确定

(一)固定资产的价值(原值)为购置的固定资产总价,其中应已包含商品净价、运输及安装费、有关税费等。

(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所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如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应按账面净值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盘盈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四)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净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税费,作为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五)其他如抵债等形式形成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处置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保管

使用人是固定资产保管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固定资产应在适当位置贴资产标签,标签应载明:资产名称与编号、规格与型号、购置时间、存放地点等信息。

固定资产在机关内部变更调拨,需由资产管理员记录变更内容、变更登记信息,由原使用人、现使用人、办公室负责人在资产转移变更登记表(附件3)上签字以后方可更换。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

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防止因各种人为或自然因素而遭受损失。

在物品使用保修期内的,应由物品销售方或生产方负责物品维修。超出物品使用保修期的,由办公室负责选择维修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物品生产方或销售方。商品购销合同中明确维修方的,依照合同规定处理。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大额维修,选择维修方应经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需要招标的,要严格按招标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及其收益管理

原则上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确需出租出借资产的,应当经市社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市财政局批准,原则上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

固定资产具体出租出借行为,以及资产出租出借所得收入,须严格按照《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财政资〔2011〕1403号)规定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

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

1.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部分固定资产配置标准见附件4)

2.因故损毁又不能修复的。

3.按规定需要报废的。

4.经鉴定必须报废的。

各处室需要报废的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附件5),经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审核,符合报废条件的,按年度汇总并报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产处置申请,经市财政局批准后,通知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固废处置中心回收处置。办公电脑等固定资产报废应报请市保密管理部门批准后,通知保密部门指定的固废处置中心回收处置。固废处置中心回收固定资产,应提供固定资产回收清单,列明物品名称、规格和型号、数量等关键信息。

实物资产交由固废处置中心处置后,资产管理员应再次核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处置程序,会同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及做好账务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主要内容:验证单位账面上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使用情况和存放地点,以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

第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审计处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式

(一)不定期盘点:根据单位工作或特殊任务的需要,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单项或全面的清查盘点。

(二)定期盘点:年度财务决算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

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在清查盘点前对固定资产的总账、明细账、卡片进行核对,作到账账、账卡相符。同时准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所需要的盘点表。

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应在使用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后,办公室与财务审计处负责查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闲置的原因,撰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提出处置意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供销社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市社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5月20日印发的《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

申购部门

资产名称

申请使用人

规格、型号

申购原因

数量、单位

预计金额

供货方

供货商电话

办公室

审核意见

年月日

财务审计处审核意见

年月日

主管领导

终审意见

年月日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资产编号

购置日期

数量

使用年限

使用人

存放地点

报废原因

使用人所在处室负责人意见年月日

办公室

审核意见

年月日

财务审计处审核意见

年月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宁海县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自制、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属于单位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业设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三)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

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四)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临办机构、水政大队、咨询中心,下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各科室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填写《单位政府采购申请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审定汇总,计财科审核,报局领导同意列入部门支出预算后,方可购置。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机关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应到办公室办理机关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发的入库单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财务人员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帐。计财科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帐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科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

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光伏电池板、逆变 器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动力设备(及其管道)、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计算机网络、电脑类:包括系统网络及设备、计算机及外

围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等固定资产。 (四)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视频音像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五)生活设施类:包括公务用车、辅助车辆、电视机、空调器、办公家具、福利设施、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订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对公司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二)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账、物相符。 (三)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更好的开展临床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算、购建、使用、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中的机动车(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电子设备和专用设备由信息设备科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见附件2)登记,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固定资产编号标签,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见附件3)和实物的一致; (三)监督、检查各使用机构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根据使用机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机构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对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生产经营用品、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出发,人事行政部对办公室计算机设备、办公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进行管理,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各具体使用部门应: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 三、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人事行政部会同各业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复核。 2、经复核后,将“固定资产申购单”流转至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三家以上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人事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交使用部门贴在相应固定资产上,更新固定资产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发票及其相关凭据交财务部进行财务账目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公司员工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等)由直接使用人负责该资产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投影仪、音响等)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 , 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国资事发 [1 995]17 号)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 国资事发[1995]1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 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 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 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 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 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 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 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 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保管、使用和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的界定: 1.2.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器具与工具):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公司的一些特殊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在1000元以上且具备固定资产特性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2.3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评审; (2)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临时项目部)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建 2.1固定资产预算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列入年度投资预算报批。 2.2固定资产采购 2.2.1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采购部(或工程管理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工作。 2.2.2所有的设备都应进行招标采购。 2.2.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经安装或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单,交使用单位签收领用。 2.3固定资产验收

2.3.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组织验收,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2.3.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3.3大型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计价 3.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3.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折旧 4.1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2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预计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4.3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4.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5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年折旧率参见具体会计核算政策。 五、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 5.1固定资产保管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下面就随着我的脚步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建立账、卡,明确分工,严格手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每半年对账一次,做到账物、账卡、账账相符。 二、公司财务部门是实施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善。 2. 负责对本公司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调剂、调拨、转让、报失、损坏、报废的监督。负责固定资产分类核算,做到帐物相符; 3. 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4. 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 5. 负责对全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 对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行政办公室为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主

要职责: 1.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2. 负责本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卡、表、相关信息资料的填制及管理。 3. 负责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 4. 负责办理本公司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转让、报损、报废等)和产权界定等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 四、公司各部(室)、项目部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有全面责任。公司领导办公室及公司公用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本部门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2. 保证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负责合理、有效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五、公司行政办公室应确定一名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各项目部应确定一名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卡、物清点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 1、财务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2、公司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物业管理公司(机电设备类、传输设备等)、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它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各部门职责 1、财务管理部

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账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形成清查结果处理意见。 2、资产管理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处理(不含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有保管责任。 第二节固定资产预算与采购计划 第五条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三部分。 第六条预算编制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资产管理部门。 2、物业管理公司或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在每年年末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类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交资产管理部。

(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华为手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沙发、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冰箱、海信电视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及保管。 1、行政人事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2、财务部管理职责 (1)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 3、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 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四、固定资产计价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账目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2、行政人事部协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协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的购置、验收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完成后,于当月月底之前将表单交至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安排采购专员进行资产采购,资产到位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资产入库单”(格式后附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3、资产申购人于行政负责人处填写“固定资产申领单”(格式后附2)并 领取申购的相关物品。 六、固定资产变更管理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 (格式后附5),由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固定资产变更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重新登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损、报废、出售等,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转让/ 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提交行政人事部及总经办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人清理固定资产,处理残值。 3、财务部门复核,核销该资产并进行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仓库管理 公司仓库物存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工作的任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四、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半年盘点一次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五、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2、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3、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4、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六、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行政部对公共区域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盘点,盘点结束后统一提交至财务部,要求做到帐物相符,如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等情况,由本部门自行承担,按照实际情况从部门经费中扣除。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裁办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人员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八、固定资产的变更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所有、使用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 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实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管理,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软件》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 第六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登记,编码原则见附件1。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订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核算。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审批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五)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的审批。 (六)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七)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片和台账。 (三)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手续。 (四)保管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完好。 (五)年终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的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及时查明原因,并办理报批手续。 (六)年终固定资产清理后,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为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1 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1-2 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1-3 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生产设备、农业生产设备、劳务加工设备、建材生产设备、运输汽车、煤矿专用设备及其他设备共八大类。

三、经办部门 3-1 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科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 维修部门: 3-2-1 生产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3-2-2 办公室:负责非生产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3-2-3 使用部门: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4-1 固定资产编号以8位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0,1,…8,9。 4-2 固定资产编号第1、2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01,02...09分别表示之。第3、4位代表小分类,由01 (99) 表示 代号内容 01 房屋及建筑物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 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6月、12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总经办 1.总经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 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总经办经理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要点 本文档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进行了规范性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年月日( )固字第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与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归口协调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并组织落实; (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 (3)负责定期检査公司的固定资产运用情况并写出报告; (4)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5)负责处理各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请示。 第四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并接受设备管理部的监督和指导。其基本职责: (1)正确使用配置给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2)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3)及时、定期向设备管理部报告固定资产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扩大损失。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人民币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物、机构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财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等,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折旧年限残值率备注 01 供电系统设备20 2% 02 供热系统设备20 2% 03 中央空调系统10 5% 04 通讯设备8 3% 05 电子计算机 6 3%

06 交通运输工具15 5% 07 家具及办公用品 5 2% 08 包装机械10 2% 09 印刷设备10 2% 10 体育设备 5 2% 11 其他设备 5 2% 第八条固定资产实行编号管理。固定资产配属有关部门前,由设备管理部和财务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九条增减固定资产实行报告制度。 固定资产每年清理两次:月底清理一次,12月底前清理一次。各单位要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设备管理部,一份交财务部,一份由自留备査。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由使用部门作出购置计划,报设备管理部统一登记备案。设备管理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工作情况,制定全公司的购置计划,确定购置的数量和顺序,报公司决定后实施。 临时急需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审核后,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十一条对不动产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财产保险。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在本公司内部转移时,由转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份,由设备管理部签章后,送移人部门确认。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交移人部门;第四联交移出部门。移人和移出部门在固定资产账是作相应增减。 第十四条闲置的固定资产可以出租。出租固定资产须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租赁合同须在三日内返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抵押须经公司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方可办理。抵押合同必须返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各部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损坏和流失。 对违反本规定,未经设备管理部同意而私自转移固定资产的,除责令责任人追回资产外,对责任人扣发当月资金。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二类: (一)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二)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办公室(财务处)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征询各处室(单位)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程序集中或定点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3日内应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出具的入库单办理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账。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处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监护责任人在调离工作单位(岗位)时或退休时,相关处室应及时调整监护责任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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