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直接费 间接费 利润 税金

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施工机构使用费

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费; 、二次搬运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脚手架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施工排水、降水费

间接费 施工管理费 规费

施工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

、交通差旅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税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

规费 、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二、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 。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利润费率

.安装工程规费费率

三、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 .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 。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市政工程利润费率

.市政工程规费费率

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 .单独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 。 .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 。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五、人防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人防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 )人防掘开式工程

(续表)

注: .人防工程施工取费表中人工费及机械费均应调至 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费及机械费水平。

.坑地道工程组织措施费费率乘系数 。

.专业土石方工程按人防掘开式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 。

( )人防安装工程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 。 .人防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人防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人防工程利润费率

.人防工程规费费率

六、单独加固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2014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DOC)

附件1: 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 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1 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7%。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 表2 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5%。 三、规费 (一)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3)。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费率中管理人员部分为5.55%,其余为生产工人部分。 表3 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1.03%。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4)。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4 住房公积金费率表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标

XX)项目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模板) 投标文件 投标人: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盖章) 0 XX年X月 、授权委托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八投标人法人机构对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投标函 三、投标人的法人机构、投标人资质 四、投标人的法人机构资产状况、承保与偿付能力 五、承保及理赔业绩 六、保险服务方案 (一)、服务团队介绍 (二八理赔服务方案说明

(三八风险管控服务方案说明 (四八保险培训方案 七、佣金确认单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九、国际国内再保合作情况 十、其他优惠条件 卜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一)总公司简介 (二)山东分公司简介 、授权委托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宣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兴建以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总经理XX劝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XXXg目的保险竞标活动中,以本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承保协议及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总公司: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月曰 (二)、投标人法人机构对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3层的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授权人”)在下面签字的徐兴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注册于XX的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人,参加XXX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2016年£月:XX日签字生效,有效期90天,特此声明。 授权人(盖总公司单位章):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3层 日期:2016年X月X日被授权人(盖单位章):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负责人(签字) 地址:XXX 日期:201X年X月X日 二、投标函

picc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200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 (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零零四年八月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历时 15个月,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概况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房地产物业管理01 1、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2、《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2003]206)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新定额按“计价规范”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工料单价”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编制过程 (五)编制内容 二、本定额的特点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费用定额”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建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甘肃省建设工程各专业规费取费基数和取费费率

甘肃省建设工程各专业规费取费基数和取费费率序号工程项目计算基础取费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ⅠⅡⅠⅡ 1一般建筑工程 A3.720. 172.590. 171.770. 171.060.17 2一般安装工程 A1291.34181. 34121.347. 211.34 3大规模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 A3.620. 162.530. 161.720. 161.030.16 4大规模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 A11.137. 411.135.

281.13 5修缮工 程单独拆除A1101.057. 061.054. 801.053. 111.05 拆除及安装A1271.15171. 15111.156. 621.15 拆除及建筑A3.500. 142.410. 141.640. 140.980.14 6市政工 程道路、桥涵A3.620. 162.440.

161.010.16 集中供热、燃气、给排水、路灯 A1281.20171. 20111.206. 401.20 7园林绿化工 程绿化工程 A1201.10111.10 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园路、园桥及园林小品工程A2.530. 121.540.12 8仿古建筑工程 A3.100. 131.550. 131.210.13 9包工不包料工程 A11.137. 411.135. 021.133. 281.13

10外购构件工程 A1.760. 111.360. 110.950. 110.530.11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A1271.30171. 309.541. 305.721.30 注: 1、本规费系2004年版《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之规费,来源于《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造价管理文件汇编》2004年版第11页。 2、表中的取费基数: A---直接费(非直接工程费) A1---直接费中的人工费(非直接工程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1、费率 1.1、建筑工程部分:本费率为工期费率。 厘定上述费率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若超过下列范围,承保单位应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1)无特种巨灾风险地区 (2)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3)工程金额为USD1500万以下的项目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SD2500左右 1.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本费率为年度费率,一揽子承保费率为5‰。 1.3、加保第三者责任:本费率为工期费率

1.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 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 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1.5、附加保障部分:本费率为工程费率。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费0.2‰。 2、免赔额 2.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应根据工程危险程度,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等因素,与被保险人协商制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D2,000~USD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它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其它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D500~USD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它保险项目:一般为USD500~USD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为折合美元在USD10,000~USD50,000左右。 2.2、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规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一般可

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铁 乙方: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邮编: 通讯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注册地址:邮编: 通讯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 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

其他关系方: 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工程名称: 4.被保险工程地点: 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5.1 物质损失 5.2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5.3 费率: 5.4 总保险费: 6.保险期限 6.1 建筑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__ 月日止,其中包括_ _天的试用期 6.2 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 7.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 7.1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7.2 累计赔偿限额: 7.3 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 7.4 费率及保险费: 8.工程详细情况 8.1 建筑面积: 高度: 地下施工深度: 跨度: 层数: 建筑结构: 建筑材料: 8.2 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时间:

8.3 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时间 : 8.4 拆除项目: 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条件 9.1 地形特点: 9.2 地质及底土条件: 9.3 地下水水位: 9.4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 位: 9.5 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 9.6 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记录: 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或同类施工方法的经 验及工程承包人专业等级 11.工程监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财产的分布情况 13.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 工程有关的保险? 保险公司: 保险种类: 保险金额: 14.特别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3.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二、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7。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3.安装工程利润费率 4.安装工程规费费率 三、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6。 2.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2.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3.市政工程利润费率 4.市政工程规费费率

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1.单独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7。 2.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6。 2.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保险法) 1.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住宅大楼 1.4-1.8 综合性大楼 1.6-2.2 商场、办公大楼 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 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 2.4-2.8 道路 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 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 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 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 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 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 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2.免赔额 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因素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2000-US$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他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如US$50000),其他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如US$2000)。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500-US$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他保险项目:一般为US$500-US$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4)特种危险:一般这和美元在US$10000-US$50000左右。特种危险指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暴风造成的危险。除免赔额外,为控制巨灾损失,还有一个免赔额的规定,即特种危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1、费率 率基础上加费30%~50%。 (1)无特种巨灾风险地区 (2)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3)工程金额为USD1500万以下的项目 (4)楼高在20层以下 、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本费率为年度费率,一揽子承保费率为 、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 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 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附加保障部分:本费率为工程费率。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费‰。

2、免赔额 、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应根据工程危险程度,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等因素,与被保险人协商制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D2,000~USD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它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其它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D500~USD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它保险项目:一般为USD500~USD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为折合美元在USD10,000~USD50,000左右。 、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规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一般可在 USD200~USD1,000之间掌握,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上述规定的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如一次事故同时涉及一项以上保险项目时,选用其中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免赔额的确定与费率的增减有直接关系。如在上述基础上免赔额增加两倍,即为原来的三倍,费率最多可降低百分之十。

07.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1、费率 基础上加费30%~50%。 (1)无特种巨灾风险地区 (2)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3)工程金额为USD1500万以下的项目 (4)楼高在20层以下 1.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本费率为年度费率,一揽子承保费率为5 1.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 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 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1.5、附加保障部分:本费率为工程费率。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费0.2‰。 2、免赔额 2.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应根据工程危险程度,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等因

素,与被保险人协商制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D2,000~USD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它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其它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D500~USD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它保险项目:一般为USD500~USD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为折合美元在USD10,000~USD50,000左右。 2.2、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规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一般可在USD200~USD1,000之间掌握,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2.3、上述规定的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如一次事故同时涉及一项以上保险项目时,选用其中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2.4、免赔额的确定与费率的增减有直接关系。如在上述基础上免赔额增加两倍,即为原来的三倍,费率最多可降低百分之十。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构使用费 措施费:1、环境保护费;2、文明施工费;3、安全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9、脚手架费;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1、施工排水、降水费 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 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交通差旅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 7、财务费 8、税金 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 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3.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二、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7。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3.安装工程利润费率

建筑工程施工一切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 (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二)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

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doc

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 xx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2010 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 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 一、单位工程概算计算程序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概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其中 1. 人工费 +机械费∑(定额人工费 +定额机械费)二人工、机械台班价差 三综合费用1×综合费率 四税金(一 +二+三)×费率 五其他费用(一 +二 +三 +四)×扩大系数 六单位工程概算(一 +二+三 +四 +五) 二、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 (一)综合单价法计算程序表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 1. 人工费 +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综合单价 其中 2. 人工费 +机械费∑(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 3. 安全文明施工费 4. 工程定位复测费 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6. 夜间施工增加费 ( 1+2)×费率 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8. 二次搬运费 其9.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中10. 提前竣工增加费 11.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12.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 三其他项目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规费13+14 13.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1+2)×费率 14. 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六税金(一 +二 +三+四 +五)×费率 七建设工程造价一 +二 +三+四 +五 +六(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预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其中 1. 人工费 +机械费∑(定额人工费 +定额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费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工程定位复测费 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 夜间施工增加费 1×费率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7.二次搬运费 其 中8.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9. 提前竣工增加费 10.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11.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 三企业管理费 1×费率 四利润 五规费12+13 12.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费率 13. 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七总承包服务费( 14+16)或( 15+16) 14.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费 分包项目工程造价×费率 15. 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 16.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服务费(甲供材料费、设备费)×费率

市政工程取费费率

市政工程取费费率 一、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市政工程计价规范和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执行。 二、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四、 五、

续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2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2的土石方T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七)燃气、供热工程 燃气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供热工程按供热管径大小分类。 1.一个燃气或供热管道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外径管道时,按最大管外径取定类别。 2.燃气、供热管道包括管道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八)其他有关说明 1.某专业工程有多种情况的,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为该类工程。 2.除另有说明者外,多个专业工程一同发包时,按专业工程类别最高者作为该工程的类别。 3.在同一单位工程中,有两种以上不同外径的管道时,其工程类别应按工作量最大的管道外径取定。 4.道路或桥涵工程附属的人行道、挡土墙、护坡、围墙等工程按道路或桥涵工程分类。 5.单独附属工程按相应主体工程的三类取费标准计取。 6.与其他专业工程一同发包的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要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7.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监控工程等,一律按二类取费标准计取。

2014上海建筑工程取费新费率

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 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1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7%。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 表2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5%。 三、规费 (一)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3)。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费率中管理人员部分为5.55%,其余为生产工人部分。 表3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1.03%。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4)。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4住房公积金费率表

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浙建站定﹝2016﹞23号 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 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精神,结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规定,经测算,现对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予以公布,并做如下说明: 一、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销项税额、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构成。其中,税前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等费用构成,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的有关规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括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 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内容。 2.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上限、中值和下限费率分别对应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

3.企业管理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内容,套用时不再区分工程所在地,按统一费率执行。 4.建设工程概算的综合费率包括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规费等费用,其中企业管理费包含内容同上。 三、对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要求的工程项目,可按原合同约定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增值税按征收率确定。计取税金时应根据工程所在地不同,计算相应的附加税费。 四、本通知附加一、附件二适用于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附件三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 五、除本通知上述规定外,其余均按现行费用定额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本通知与建建发〔2016〕144号文同步执行。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附件二:建设工程概算取费费率表 附件三: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4月18日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费率(%) 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 下限中值上限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 合同范本 _1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条款 第一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费率 篇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解释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解释》 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1、赔偿被保险人在工程施工工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期间发生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不 可预料的突发性的物质损失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解释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

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但这除外责任只适用直接受所述原因影响的财产而不适用于因设计、铸造或原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其它财产损失;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是一种必然的风险,其后果、费用及责任难以预测。另外,这也是设计师应承担的责任,他可以投保相关的职业责任险转嫁这一风险。 这里指的是对于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的本身所引起一切费用不予负责,不论其造成事故与否。如果没有造成事故,应由制造商或供货人负责此项损失及费用;如果已造成事故,保险人仅负责由此造成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对于其本身的损失,仍应由被保险人向供货商或制造商索赔。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它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但这除外责任只适用直接受所述原因影响的财产而不适用于因其所引起的其它财产损失; 这也是一种必然的损失,不属于不可预料的突然事故引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 保单号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 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 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 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 其他关系方 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工程名称 4.被保险工程地点 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 5.1物质损失 项目 投保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价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安装项目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 清除残骸费用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厘定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厘定 据《中国保险史》记载,我国从1973年开始经营工程保险业务,工程保险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国家加大基础建设投资的大背景下,业务发展迅速。但在我国工程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经营业绩却呈现明显下滑的趋势,平均费率不断下降,保费充足率严重不足,与国际再保险市场形成一种倒挂的态势。导致的原因有很多,有市场竞争方面的原因,也有经营理念方面的因素;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经验方面的原因;有费率方面的原因,也有承保条件方面的因素。下面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厘定方面展开研究思考。 国际上目前采用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厘定方法包括:日本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按公式适用费率=基本费率×时间系数×调整系数,基本费率以工程所在地域和工程结构级别两个因素综合考虑,并以每次风险事故10万日元免赔额为前提加以确定,时间系数和调整系数分别另作规定;国内学者基于RBF网络的工程保险费率厘定的探索;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保险费率厘定的探索;按国家规定建筑一切险保险费率参考数值开展保险活动,国家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参考值是以建筑物的类别进行分类并限定一定的厘定条件来确定费率。由于建筑工程保险具不同的承保工程由于其施工地点、工程性质、施工方法、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承包商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情况、承保责任范围的不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更改,国际上一般采用“保险费率现开”的原则。 由于保险标的物重复出现几率小,甚至每个保险标的间都有差别,损害统计样本达不到足够精确,故尝试借鉴小个数保险标的费率厘定的方法:保险费率包括纯保费和附加保险费,其中附加保费又可分为安全保费和营业保费。确定保险费率就是要厘定纯保险费率,险险费率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关系,由纯保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附加保险费率又可分为安全保险费率和附加费率。 (1)纯保费率:纯保费根据下式计算:P=E(S)式中:P表示纯保费,S表示赔付成本的随机变量,E为期望值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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