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检查标准

粉尘检查标准
粉尘检查标准

涉粉尘工商贸企业安全专家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检查 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 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 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1条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2条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 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 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3.1、 5.3.2、5.3.3 条 4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 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 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 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 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 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 外部水流入。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 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 栓。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5条 《铝镁粉加工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7269-2003 第5.2.3、 5.2.4、5.2.5、 5.3.1、5.3.2 条 5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 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铝镁粉加工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7269-2003 第5.3.3条 6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整改建议备注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1、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3、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标准)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工作条件、人员待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行业资料:________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根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xx)的要求,对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纺织、硫磺厂、轻工、金属加工、化工、粮库、发电、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输送机、筛选机等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包括煤粉、面粉、化纤品、玉米粉、饲料粉、铝粉、锌粉、镁粉、硫磺粉、棉织品、麻织品、塑料粉、树脂及化工有机粉等。 二、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有下列规定: 第 2 页共 6 页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8.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9.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配备了相应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机械性噪声 2.机械外露运动件 3.通风不良 4.防护装置、设施缺陷4.带电部位裸露 5.静电 6.抛射物 岗位可能导发生的事故类型: 第 3 页共 6 页

煤粉防爆安全检查表

煤粉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 检查表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编制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发布 2017年7月

目录 1 使用说明 (1) 2 知识要点 (3) 3 安全基础管理(通用部分) (7) 4 煤粉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检查表编制人员:吴长康。

1 使用说明 1.1本检查表适用于工贸行业具有煤粉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开展粉尘爆炸作业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1.2本检查表所指爆炸性粉尘主要有煤炭等。如煤粉等。 1.3本检查表主要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2014﹞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29304-2012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GB 17269-200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6543-2008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9081-2008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8245-2000 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AQ 4228-2012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 19881-2005 亚麻纤维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AQ 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1.4安全基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机构和职责、管理制度、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五个项目。作业场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建(构)筑物结构与布局、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通风除尘、作业安全六个项目。 1.5检查表按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五类目设置。

公司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docx

****有限公司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日期:检查人: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及意见 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尘口罩、防静电鞋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 2)作业人员身上禁止佩戴钥匙等金属饰物。 (3)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 (4)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场所清洁制度: ( 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旋风分离器、 2滤筒过滤器、加粉器及管道堆积的粉尘进行清理。 (2)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3)现场张贴粉尘定期清扫制度。 场所建筑结构: 3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现场作业: ( 1)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 4 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 2)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煤油、氧气、乙炔等易燃物。 注:1、此表每月由 **** 车间安排专人进行点检,点检后及时将存在问题向车间主任进行反馈。2、点检表点检后应留存,以备安监部门检查。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及意见 5 6 7消防措施: (1)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灭火设施与灭火器应随 时可用。 (2)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不应使 用使积尘撬起的灭火方法;不应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喷涂区域应急疏散通道禁止圈占、堵塞。 电气安全: (1)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或铠装式保护,并在爆炸危 险性较小的位置敷设,严禁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2)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3)生产场所投入使用后,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4)作业场所应尽量减少插座和照明灯具。必须安装时,插座和照明灯具 应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照明灯具应是防爆灯具。 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旋风分离器、滤筒净化器简称除尘系统) (1)粉尘收尘器脉冲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2)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内设置的风机电机应是防爆电机。 (3)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使用材料应为防止产生静电的材料。 (5)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是否密封完好,有无泄露。 ( 6)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法兰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跨接线完好有效。( 7)泄爆装置是否完好可用。 注:1、此表每月由 **** 车间安排专人进行点检,点检后及时将存在问题向车间主任进行反馈。2、点检表点检后应留存,以备安监部门检查。

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6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7降低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8二次爆炸的预防 9个体防护和救援 前言 本标准除第1,2,3章外,其他所有条款均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代替GB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15577-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结构顺序作了调整(1995年版的第10章;本版的第5章); ——增加了电气设备及电力设计的规定(本版的6.3.3和6.3.4); ——增加了通风除尘内容(见本版6.6); ——增加了抑爆内容(1995年版的6.3;本版的7.3)。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

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武汉厚博安全技术研究所、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豪、吴笑、谷庆红、王贵生、朱贤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生产管理及粉末产品的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烟花爆竹和火炸药粉尘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l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IDT IEC 61241-1:1999)

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 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惰化: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 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抑爆: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隔爆: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泄爆: 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烧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降未发生爆炸的沉积粉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可燃爆粉尘企业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受检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粉尘类型 联系人联系电话检查日期 一、厂房的规定 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参考值备注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并具备经营范围。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令《严 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 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5、《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016-2006)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 文件或资料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是否设置独立厂 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是 □否 目测检查 *3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是 □否 目测检查 *4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是 □否 目测检查 5 厂房是否采用单层设计。□是 □否 目测检查 6 厂房采用单层设计时,屋顶是否采用轻型结构。□是 □否 目测检查 7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时,是否为框架结构。□是 □否 目测检查 8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为框架结构时,四周墙体是 否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 □是 □否 9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楼层之间隔板强度是否能承 受爆炸的冲击。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与其他厂房或建 (构)物的防火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目测检查

二、防尘的规定 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参考值备注 1 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 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 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 爆导则》(GB/T17919-2008) 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50019-2003)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 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192.1-2007) 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 文件或资料 2 企业是否按相关规定,对除尘系统进行设计、安 装、使用和维护。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 文件或资料 *3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 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 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 的堆放场所。 □是 □否 目测检查 4 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是□否 5 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和灰斗温度是否符合规范要 求。 □是 □否 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 □否 要求提供检测记 录 *7 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 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 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 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 粉尘量降至最低。 □是 □否 目测检查 8 通风系统管道及部件等是否采用金属材质或防静 电材料制造。 □是 □否 目测检查 9 通风系统管道及收尘设备结构形状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夹角采用不容易造成粉尘沉降的圆弧设计。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通风系统的风机是否采用防爆型,相关联的电气线路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 □否 目测检查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

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doc

6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 企业安全 联系电话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生产负责人 粮食粉尘包括麦粉、米糠、淀粉、糖粉等,如小麦粉属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IIIB) 。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 (5mm)的引燃温度为炭化,粉尘云的引燃温度为 410℃,粉尘平均粒径为20-40 微米,爆炸下限为 --g/m 3。 一、安全基础管理(见通用部分) 二、作业场所管理 序检查 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号项目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 建 (构)筑物,按 GB50016 规定的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规 ( 构) 设计。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与其他厂房建筑之间程》(GB15577-2007) 筑物 1 不得低于 10 米,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低于 25 米。第条 结构 《建筑设计防火规 与布 【查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生产厂区范》(GB50016-2006) 局 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

序检查 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号项目 (2)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应用轻型结构。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材质】 (3)多层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或在墙上设置泄爆口。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泄爆口】 (4)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 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通 道确保畅通。 【现场检查:爆炸危险区域疏散门】 (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 《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5577-2007) 第条 《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5577-2007) 第5.3.2 条 《粮食加工、储运系 统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7440-2008) 第条 《爆炸危险环境电 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 2014)第 4.1.4 条 《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5577-2007) 第 5.6.2 条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表

附件2: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表 受检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一、安全基础管理 1 #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齐全,具备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 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规定》 3 安全培训和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 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规定》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二、管理制度体系 4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 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 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2)作业安全: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 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 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 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 须在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 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 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3)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 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 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 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 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 〔2014〕19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5 场所清洁制度: 应包括以下内容:《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GB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2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4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5 抑爆: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6 隔爆: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3.7

涉爆粉尘集团公司安全专家检查表2017年度版

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家检查表 检查企业: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 建构 筑物 建构筑物结构 及安全间距是 否合规 ①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②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构 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泄压 (口)的朝向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 路。③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 建筑物与居民区、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 火间距≥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宜>30m。 ④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办公室、会议室、 休息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2 安全出口 与警示标 志 是否按规定设 置应急出口、 疏散通道等 ①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应 急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持 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符合 (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②爆炸危险区域应 设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 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向爆炸危险

2 安全出口 与警示标 志 是否按规定设 置应急出口、 疏散通道等 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 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 管等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 防爆防雷 防静电粉尘燃爆性场 所防爆电气使 用情况 ①企业应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不同的防 爆等级,采用相应的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线路, 表面及内部无积尘。粉尘燃爆环境插座开口的一 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度。② 20、21、22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GB 12476.1、 GB 12476.2规定的防爆类型和级别要求;电气设 备的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 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③粉尘爆炸 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进行保护接地,除尘系统的 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20、21、22区 照明、配电箱 柜、开盖、插 座等电器设施 是否合规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 明灯具的数量。如需采用时,应使用尘密型防爆 照明灯具、配电箱柜、开关和插座,插座宜布置 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宜布置在事 故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 燃爆性粉尘场 所电气管线布 设是否规范 燃爆性粉尘场所电气布线应敷设在钢管中;管线 穿墙及楼板时,孔洞应采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 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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