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第二章【最全】【共10章】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第二章【最全】【共10章】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第二章【最全】【共10章】

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近六十年来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除旧布新、破旧立新的大体历程;掌握近六十年来“南北矛盾”斗争中逐步形成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1)当代国际经济法“立法”、“守法”和“变法”之间的辩证关系;(2)国际

经济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3)当代经济主权问题上的新争议对发展中国家的重大启迪;(4)公平互利原则的形成过程及其主要宗旨;(5)当代南北矛盾的根源和南北

矛盾的实质;(6)南北矛盾和南南联合自强的历史轨迹:“6C”律及其特点;(7)南南联合与南北合作的联系和区别;(8)南南联合在南北平等对话和南北互利合作中的重大作

用;(9)中国在南北合作、南南联合、推进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10)有约必守原则的基本内容、前提和限制。

领会(1)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在解决“南北矛盾”和促进“南北合作”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2)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全球合作、有约必守诸原则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

发展中国家对这些原则的全面理解和综合运用。

应用应用上述知识,观察、分析和判断当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不断出现的新动态和

新问题,思考中国在这些问题上的基本态度和对策。

历年考点:1、国际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2、公平互利原则的形成过程及其主要宗旨

3、有约必守原则的基本内容、前提和限制

4、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解决南北矛盾和促进南北合作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

第一节南北矛盾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演进

一、国际经济法向来在南北矛盾中逐步演进

南方国家是指广大的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如非洲国家、拉美国家,包括亚洲南方地区的国家;北方国家指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如欧洲国家、北美国家。

1、在长达

2、3百年的历史时期,制定或创立国际公法规范和准则的权力为欧美列强垄断,由此而生的国际经济秩序,势必反映列强的利益,充满了殖民主义和强权政治

的色彩。

2、二战后数十年间,众多新主权国家兴起,逐渐形成发展中国家聚合的第三世界,使国际社会内部结构和力量对比产生重大和深刻变化,创立国际公法规范和准则成为所有主权国家的共同任务。

3、近六十年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速,使各国经济互相依存,互相影响日益强化和不断加深。

4、第三世界的各国日益崛起,它们在制定或各自制定各类国际经济法行为规范的过程中,希望对传统国际经济法规范逐一审查,凡是符合改造旧秩序,建立新秩序的予以沿用、重申和强调,反之,则改订、废弃或破除。

二、国际经济法的立法、守法和变法

1、数十年来,世界经贸立法体制的三大弊端

(1)少数大国暗箱操作

(2)旧的立法表决制度很不公平

(3)超级大国双重标准

2、变法的必要性

(1)改革现行的经济秩序是弱势群体奋斗目标

(2)现存体制有众多不公,不符合公平的法律理念

(3)二战后迄今,改革的运动从未停止

(4)目前“南弱北强”,弱势群体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不应无所作为,更忌各自为政,而应团结一致,踏实前进。

第二节经济主权原则

一、经济主权原则的提出

二、经济主权原则基本内容及形成过程

1、1952年1月,联合国大会6届会议通过《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决议》,第一次肯定了各国享有经济自决权,这种规定虽然比较模糊和空泛,但毕竟是个良好开端。

2、1952年12月,联大7届会议通过《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将自然资源问题与主权相联系起来,大大助长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志气。

3、1974年12月,联大29届会议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明确肯定了发展中国家对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各项基本要求,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维护经济主权的正义主张。

4、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内容

(1)各国对本国经济事务,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2)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有永久主权

(3)各国对境内外国投资及跨国公司享有管理监督权

(4)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收

(5)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单边主义和WTO多边主义的交锋

1、新争议的缘起:乌拉圭回合与世贸组织

WTO的前身——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采取重大举措是要求全体一致,到乌拉圭回合时,通过谈判磋商,协调各方一致,达成共识,签订“一揽子”的多边国际条约。在谈判磋商过程中,要求在何种范围、何种程度上限制他国的经济主权,愿意在何种范围、何种程度上限制本国的经济主权,就成为讨论和争执的核心和焦点。

2、新争议在美国的折射:“1994年主权大辩论”:

3、美国的“主权大辩论”与“301条款”:

301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如果美国贸易代表确认外国的某项立法或政策措施,违反了该国与美国签订的贸易协定,或虽未违反有关协定,但却被美国单方认定为“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合理”,以致损害或限制了美国的商业利益,美国贸易代表便有权不顾

国内其他法律以及国际条约准则作何规定,径自依照美国贸易法“301条款”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凭借美国经济实力上的强势,采取各种单边性、强制性的报复措施,以迫使对方取消上述立法或政策措施,消除其对美国商业造成的损害或限制,或提供能令美国官方和有关经济部门感到满意的赔偿。

(1)“301条款”是美国的霸权立法;

(2)大辩论结论是“301条款”不许改变;

(3)WTO在对待美国“301条款”上暧昧模糊,留下祸患。

4、美国的“主权大辩论”与“201条款”:

201条款的主要内容:如果美国确认外国进口的某项物品,其数量增长到足以对美国国内生产同类物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其面临严重的威胁,则美国总统有权采取一切适当和可行的措施,包括在一定时期内对该有关进口物品加征外关税或限制进口数量,借以帮助和促进美国国内产业针对进口产品,开展竞争。

201条款是美国保护国内市场的规定,违背WTO规则,在诉讼中美国败诉,多边主义小胜,单边主义依然故我。

5、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交锋依然持续

四、经济主权之争对发展中国家的重大启迪

1、增强忧患意识,珍惜经济主权

2、力争对全球经贸大政决策权实行公平的国际再分配

3、善用经济主权保护民族利益,抵御霸权欺凌和其他风险

4、警惕理论陷阱,摒除经济主权“淡化”论

第三节公平互利原则

一、公平互利原则的形成

二、新的平等观

1、对于经济实力相当的国家,公平互利有助于对原有平等关系的维持。

2、对于经济实力悬殊的国家,公平互利原则有助于纠正原来貌似“平等”实则不公的关系,以及创设新的实质公平关系。

3、落后国家有权单方面获得特惠待遇以实现真正的、实质的“平等”。

三、关于“普惠制度”的认识

《宪章》规定:为了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消除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鸿沟,发达国家应当尽可能在国际经济合作的领域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的、不要求互惠的和不加以歧视的待遇”。同时,责成发达国家根据国际关税主管机构的决定,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积极推行“普遍的、不要求互惠和不加以歧视的关税优惠制度”。前者通常简称“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或“普惠待遇”,后者是前者的原则在关税体制中的具体运用,通常简称“非互惠的关税普惠制”、“关税普惠制”、“普惠关税制”或“普惠制”。

1、实施非互惠的普惠制度,并非发达国家恩赐,也非发展中国家的乞求,其实质为历史旧债的部分偿还。

2、所谓“非互惠”并不尽然准确,实际上给惠国仍从受惠国获得重大回报和实惠。

3、当今国际市场由发达国家人为操纵价格,压低发展中国家基础产品价格,“普惠待遇”充其量是部分纠正,而非“过分要求”。

4、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各类国家经济互相依存,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待遇也有利于拉动自身经济发展。

第四节全球合作原则

一、全球合作原则的中心环节:南北合作

1、南北关系是全世界政治经济关系的主要矛盾,是主纲

2、南北矛盾根源在于世界财富的国际分配严重不公

3、南北矛盾的实质是发达国家力图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而发展中国家力图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4、南北合作的根据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及其密切的互相依存和互补关系

5、南北合作的主要阻力是美国。南北合作的主要成果是四个《洛美协定》和《科托努协定》

二、南北合作初步实践之一例:《洛美协定》

1、《洛美协定》的全称为《欧洲共同体——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洛美协定》。

2、内容

(1)非加太地区国家的全部工业品和99、2%的农产品进入欧共体可享受豁免关税和不受数量限制的优惠待遇;而欧共体国家向非加太地区国家出口商品时只要求最惠国待遇,而非互惠;

(2)非加太地区国家向欧共体出口的12种重要产品价格跌落到一定水平以下时,可向欧共体设立的专门基金中获得补贴以保证收入;

(3)欧共体5年内向非加太地区国家提供约42亿美元财政援助。

三、《洛美协定》以及《科托努协定》的生命力

1、实施《洛美协定》30多年来,参加缔约的南北两类国家总数不断增加;

2、南北合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每一个新版协定都较老版协议的优惠条件有所改善;

3、每次续订协定谈判虽然艰难,但总能达成对发展中国家更有利的新协议;

4、每一个新的南北协议,从总体上看更有利于双方在各个领域谋求更全面的合作,建立更稳定、更合理的国际经济关系。

四、《洛美协定》以及《科托努协定》的局限

1、在南北国家的贸易交往中,依然存在着严重的不等价交换;

2、关税上的普惠待遇往往伴随着种种非关税壁垒的重重限制;

3、用以稳定非加太地区国家出口收入的补贴和援助虽有增长,但与这些贫弱国家实际需求相距甚远;

4、由于在殖民地时代形成的“畸形经济”积重难返,许多非加太地区国家不得不接受外来指令继续发展单一经济,难以彻底摆脱经济落后状态。

五、南南合作

1、南南合作的基础

(1)相似的历史遭遇,大体相同的国际地位,共同的现实利害使得各国在一系列的世界经济和政治问题上有共同语言,这是南南合作的政治基础;

(2)第三世界各国独立后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经济力量的增强,是南南合作的良好经济基础;

(3)南南合作实质是弱者联合对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反抗;

(4)南南合作在实践效果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六、南南合作的伟大战略意义

1、现行的国际经济体制,是在经济实力基础上形成的,要改变它也需要实力,南南合作可以发展和壮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

2、历史表明,经济上依赖发达国家并不利于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民族经济,加强南南合作,联合自强才是第三世界国家增强经济实力的可靠途径;

3、实行南南合作,联合弱小国家,对提高第三世界国家在南北对话、南北谈判中的地位具有现实意义;

4、南南合作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弱者互助互济、公平互利基础上的。本身就是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种体现;

5、南南合作并非意味着与北方发达国家割断联系,更不是要取代南北合作,而是为了更公平的促进南北合作,实现世界各类经济的普遍繁荣。

七、多哈回合(DDR)

1、2001年11月10日,WTO于卡塔尔首都多哈通过《多哈宣言》,决定:以全球发展普遍面临的发展问题为中心,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全球性多边贸易谈判,以便对现有的WTO体制和规则,即现有的国际经济立法,加以必要的改善和更新。宣言中特别强调要把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利益放在中心地位,并明确规定,依据本宣言设定各项议题进行新一轮的多边磋商,应当在2005年1月1日以前结束。

2、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首屈一指的议题和难题是农业问题,这也是长期以来南北经济利害冲突的焦点和核心,也是南北经济合作的主要领域。

3、许多发达国家对本国市场采取一系列保护主义措施,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在“市场准入”上设置重重障碍,同时对本国农业给予多种国内资助,对本国农产品出口给予各种出口补贴。扭曲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秩序,严重损害了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八、“坎昆会议”与“20国集团”

1、以巴西、印度和中国为首的20个发展中国家经过协商协调,并于WTO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之前8天,向WTO秘书处总干事提交了一份有关全球农业贸易改革的联合提案:《关于农业问题的框架建议》。

2、《建议》的内容有:(1)削减国内资助;(2)放宽市场准入;(3)消减和取消出口补贴。

3、会议所有分歧归根到底是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之间带根本性的利害矛盾和冲突。最后大会无果而终,但影响深远,展示了南南联合在南北对话中的地位和作用。

九、“香港会议”的积极成果: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1、2005年12月13—18日,在香港召开了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继续开展多哈回合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2、在香港会议上,除了在撤除“出口补贴”方面发达国家开出了8年后才可能兑现的远期支票外,在“市场准入”和“国内资助”上,发达国家仍不予认真放松或撤除。

3、以美国和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更进一步要求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的非农产品,更大幅度开放国内市场,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的交换条件。

十、“香港会议”后南北谈判的断而复续与僵局的再现

1、2006年7月28日,WTO总理事会正式批准总干事拉米的建议,全面停止多哈回合所有议题的谈判。

2、2008年7月29日,由南北30多个代表性国家举行的小型部长级会议谈判再度破裂,原因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上难以达成一致。

3、2009年9月4日,WTO小型部长会议在印度新德里召开,与会方一致同意在2010年以内结束以发展为核心的多哈回合谈判。11月30日第七届部长级会议于12月2日正式决定于2010年内完成多哈回合谈判。

十一、从五十年来南南联合自强的历史轨迹展望DDA和WTO今后的走向

1、南北矛盾是螺旋式发展,始终存在:(1)南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势必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持续存在;(2)在南北矛盾与冲突中,南北力量对比上的“南弱北强”,也势必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持续存在;(3)在南北角力的进程中,南南联合自强者务必树立起“持久战”的战略思想;(4)五十多年来,南北矛盾依然始终是同时存在的。

2、多哈发展回合谈判的成功:舍韧性的南南联合自强,别无他迹可循

十二、关于南南联合、推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几点结论及中国的定位

(一)结论

1、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是全球弱势群体数十亿人口争取国际经济平权地位的共同奋斗目标和战略理念。

2、南南联合自强的战略思想正在全球范围内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国际弱势群体力争获得和维护国际平权地位的主要手段之一。

3、南南联合自强的战略目标始终聚焦于反对任何国际霸权和国家强权,聚焦于力争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性经贸大政问题上享有公平合理的发言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4、南南联合自强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瞄准与推动国际经济秩序逐步实行弃旧图新的全面改革,改变当代全球财富国际分配严重不公的现状,逐步实现全球财富公平合理的国际再分配,实现全球经济的共同繁荣。

5、匹兹堡发轫之路更新和增强了“二十国集团峰会”这一南北对话的新平台,略微强化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

6、南南联合自强的战略目标和根本宗旨不可能在短期内“大功告成”,其实现过程不但需要“戒躁”,尤其需要“戒骄”。

7、中国既是全球弱势群体的一员,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中国积极参与和努力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应属当然不让、责无旁贷。

(二)中国的在南南合作、推进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

第五节有约必守原则

一、有约必守原则的基本内容

1、“有约必守”指的是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就要在享受该项条约赋予的国际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受到该条约和国际法的约束,即信守条约的规定,实践自己作为缔约国的诺言,履行自己的国际经济义务。

2、“有约必守”原则已经被正式载入国际公约,并在第2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中重申和强调。

3、“有约必守”原则已经为众多国家的国内经济立法所接受。

二、对“有约必守”原则的限制

1、合同或条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2、合同或条约往往受“情势变迁”的制约。

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它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可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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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据化与数字化的区别 数据化:将现象转变为可制表分析的量化形式的过程; 数字化:将模拟数据转换成使用0、1表示的二进制码的过程 6.基于协同过滤的推荐机制 基于协同过滤的推荐(这种机制是现今应用最为广泛的推荐机制)——基于模型的推荐(SVM、聚类、潜在语义分析、贝叶斯网络、线性回归、逻辑回归) 余弦距离(又称余弦相似度):表示是否有相同的倾向 欧几里得距离(又称欧几里得相似度):表示绝对的距离 这种推荐方法的优缺点: 它不需要对物品或者用户进行严格的建模,而且不要求物品的描述是机器可理解的;推荐是开放的,可以共用他人的经验,很好的支持用户发现潜在的兴趣偏好。 数据稀疏性问题,大量的用户只是评价了一小部分的项目,而大多数的项目是没有进行评分;冷启动问题,新物品和新用户依赖于用户历史偏好数据的多少和准确性,一些特殊品味的用户不能给予很好的推荐。 7.机器学习:构建复杂系统的可能方法/途径 机器学习使用场景的核心三要素:存在潜在模式、不容易列出规则并编程实现、有历史的数据 8.机器学习的基础算法之PLA算法和Pocket算法(贪心PLA) 感知器——线性二维分类器,都属于二分类算法 二者的区别:迭代过程有所不同,结束条件有所不同; 证明了线性可分的情况下是PLA和Pocket可以收敛。 9.机器为什么能学习 学习过程被分解为两个问题: 能否确保Eout(g)与Ein(g)足够相似? 能否使Ein(g)足够小? 规模较大的N,有限的dVC,较低的Ein条件下,学习是可能的。 切入点:利用具体特征的,基于有监督方式的,批量学习的分析,进行二分类预测。 10.VC维: 11.噪声的种类: 12.误差函数(损失函数) 13.给出数据计算误差 14.线性回归算法:简单并且有效的方法,典型公式 线性回归的误差函数:使得各点到目标线/平面的平均距离最小! 15.线性回归重点算法部分:

国际经济法重点笔记总结

特征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纠纷解决等。2、主体的复杂性: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3渊源的多样性国际条约、国际经济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司法惯例与学者学说。 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0年通过,1988年生效 适用范围(1)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这些国家是公约的成员国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明确排除以下几种买卖:a.购买以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g.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和咨询服务合同h.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i.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公约,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是缔约国;他们也可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3)公约不涉及合同及其条款和惯例的有效性问题。不调整买卖合同引起的货物所有权问题。不调整产品责任问题,产品缺陷侵权是卖方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未加规定。 对我国所作的保留与合同法的关系实践中的应用 要约:又称发价或发盘。指国际贸易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拘束的意旨,即为要约。 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消息,先于要约送达被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还可以将其撤销,只要撤销通知于被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要约人。不可撤销的要约:1要约载明作出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可撤销2被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本着对要约的信赖而行动 要约的失效1要约承诺期届满2要约的撤销3受要约人的明示或默示拒绝 承诺:指如果受要约人无条件的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按此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无条件表示同意,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或合理的期间内作出。对逾期的承诺(迟延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虽因受要约人自己的迟延造成的逾期,但要约人毫不迟延地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将其认为该逾期的承诺仍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要约

化学必修二第二章知识点总结

第二章化学反应与能量 第一节化学能与热能 一.化学键与能量变化关系 关系:在任何的化学反应中总伴有能量的变化。 原因:当物质发生化学反应时,从微观来看,断开反应物中的化学键要吸收能量,而形成生成物中的化学键要放出能量。化学键的断裂和形成是化学反应中能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个确定的化学反应在发生过程中是吸收能量还是放出能量,决定于反应物的总能量与生成物的总能量的相对大小。 H2O(g) CO(g)

注:反应条件与吸放热无关。 (3)放热反应与吸热反应的比较 (1)概念:把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装置叫做原电池。

④闭合回路“成回路” (4)电极名称及发生的反应:“离子不上岸,电子不下水” 外电路:负极——导线——正极 内电路:盐桥中阴离子移向负极的电解质溶液,盐桥中阳离子移向正极的电解质溶液。 负极:较活泼的金属作负极,负极发生氧化反应, 电极反应式:较活泼金属-ne-=金属阳离子 负极现象:负极溶解,负极质量减少。 正极:较不活泼的金属或非金属作正极,正极发生还原反应, 电极反应式:溶液中阳离子+ne-=单质 正极的现象:一般有气体放出或正极质量增加。 (5)原电池正负极的判断方法: ①依据原电池两极的材料: 较活泼的金属作负极(K、Ca、Na太活泼,不能作电极); 较不活泼金属或可导电非金属(石墨)、氧化物(MnO2)等作正极。 ②根据电流方向或电子流向:(外电路)的电流由正极流向负极;电子则由负极经外电路流向原电池的正极。 ⑤据内电路离子的迁移方向:阳离子流向原电池正极,阴离子流向原电池负极。 “正正负负” ⑥据原电池中的反应类型:“负氧化,正还原” 负极:失电子,电子流出,发生氧化反应,现象通常是电极本身消耗,质量减小。 正极:得电子,电子流入,发生还原反应,现象是常伴随金属的析出或H2的放出。 (6)原电池电极反应的书写方法: (i)原电池反应所依托的化学反应原理是氧化还原反应,负极反应是氧化反应,正极反应是还原反应。因此书写电极反应的方法归纳如下:

2017年总结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及应用(自考)

2017年总结国际经济法概论识记重点(自考) 第一章:第一节,领会 1.国际经济法的对象2.国际经济法的范围3.国际经济法的特征应用:国际经济法为什么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学部门? 第二节,领会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2.国际经济功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第三节,领会,1.国际惯例2.联大规范性决议的效力 第四节,领会,1.公平互利原则2.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应用:简析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第二章:第一节,识记,1.跨国公司的概念。 应用:分析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1.单独关税区。2.国家行为原则。 应用:简析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第三节,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世界银行集团3.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章:第一节,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2.国际商事惯例3.国际商事条约4.国际商事法律重述 5.FOB、CIF、FCA等主要国际贸易术语。 应用: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2.涉及FOB、CIF、FCA解释的案件分析。 第二节,1.要约2要约的撤销 3.承诺 应用:1.要约的有效撤销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案例分析。 第三节,1.品质担保义务2.权利担保义务3.风险转移 应用:风险转移是否完成的案例分析。 第四节,1.根本违约 2.解除合同3损害赔偿 应用:1.中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违约救济上的异同2.根本违约案件分析。 第四章:第一节,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2.提单3.海运单 应用:1.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责任2.运用《海牙规则》等使用法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案件。 第二节,1.航空货运单 2.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概念 应用:运用《蒙特利尔公约》分析国际航空运输案例。 第三节,1.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的概念2.国际公路运输合同的概念。 应用:1.运用《国际货协》分析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案例 2.运用《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分析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案件。 第四节,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2.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3.网状责任制4.统一责任制应用:分析多式联运案件。 第五节,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2.可保利益 3.共同海损 4.单独海损5.单独费用应用:分析海上保险案件。 第五章:第一节,1.国际贸易中的汇票。2.汇票行为,尤其是出票、承兑和支付。 应用:1.汇票行为的实际操作。2.汇票案件分析。 第二节,1.汇付的概念和类型。2.托收。3.承兑交单 4.付款交单 应用:托收案件的分析。 第三节,1.信用证的概念。2.信用证的分类。3.信用证的内容。 应用:分析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信用证案件的分析。 第六章:第一节,1.授权条款应用:关于GATT最惠国待遇或者国民待遇的案例分析

大数据库面试基础知识总结材料

1. 数据抽象:物理抽象、概念抽象、视图级抽象,模式、模式、外模式 提示: (1). 概念模式:(面向单个用户的) 是数据中全部数据的整体逻辑结构的描述。它由若干个概念记录类型组成。 (2). 外模式:(面向全局的) 是用户与数据库系统的接口,是用户用到的那部分数据的描述。它由若干个外部记录类型组成。(3). 模式:(面向存储的) 是数据库在物理存储方面的描述,它定义所有的部记录类型、索引、和文件的组织方式,以及数据控制方面的细节。 模式描述的是数据的全局逻辑结构,外模式描述的是数据的局部逻辑结构。对应与同一个模式可以有任意多个外模式。在数据库中提供两级映像功能,即外模式/模式映像和模式/模式映像。对于没一个外模式,数据库系统都有一个外模式/模式映像它定义了该外模式与模式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些映像定义通常包括在各自外模式的描述中,当模式改变时,由数据库管理员对各个外模式/模式的映像做相应改变,可以使外模式保持不变,从而应用程序不必修改,保证了数据的逻辑独立性。数据库中只有一个模式,也只有一个模式,所以模式/模式映像是唯一的,它定义了数据全局逻辑结构与存储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当数据库的存储结构改变了,由数据库管理员对模式/模式映像做相应改变,可以使模式保持不变,从而保证了数据的物理独立性。 2. SQL语言包括数据定义、数据操纵(Data Manipulation),数据控制(Data Control) 数据定义:Create Table,Alter Table,Drop Table,Craete/Drop Index等 数据操纵:Select ,insert,update,delete, 数据控制:grant,revoke 3. SQL常用命令 CREATE TABLE Student( ID NUMBER PRIMARY KEY, NAME V ARCHAR2(50) NOT NULL);//建表 CREATE VIEW view_name AS Select * FROM Table_name;//建视图 Create UNIQUE INDEX index_name ON TableName(col_name);//建索引 INSERT INTO tablename {column1,column2,…} values(exp1,exp2,…);//插入 INSERT INTO Viewname {column1,column2,…} values(exp1,exp2,…);//插入视图实际影响表 UPDA TE tablename SET name=’zang 3’ condition;//更新数据 DELETE FROM Tablename WHERE condition;//删除 GRANT (Select,delete,…) ON (对象) TO USER_NAME [WITH GRANT OPTION];//授权 REVOKE (权限表) ON(对象) FROM USER_NAME [WITH REVOKE OPTION] //撤权 列出工作人员及其领导的名字: Select https://www.360docs.net/doc/ac17005351.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ac17005351.html, FROM EMPLOYEE E S WHERE E.SUPERName=https://www.360docs.net/doc/ac17005351.html, 4. 视图 提示: 计算机数据库中的视图是一个虚拟表,其容由查询定义。同真实的表一样,视图包含一系列带有名称的列和行数据。但是,视图并不在数据库中以存储的数据值集形式存在。行和列数据来自由定义视图的查

数学选修2-1第二章知识点总结

(好好记公式,你们是最棒的,加油,老师与你们一起努力!) 椭圆的几何性质 焦点的位置 焦点在x 轴上 焦点在y 轴上 图形 标准方程 ()22 2210x y a b a b +=>> ()22 2210y x a b a b +=>> 范围 a x a -≤≤且 b y b -≤≤ b x b -≤≤且a y a -≤≤ 顶点 ()1,0a A -、()2,0a A ()10,b B -、()20,b B ()10,a A -、()20,a A ()1,0b B -、()2,0b B 轴长 短轴的长2b = 长轴的长2a = 焦点 ()1,0F c -、()2,0F c ()10,F c -、()20,F c 焦距 ()222122F F c c a b ==- 对称性 关于x 轴、y 轴、原点对称 离心率 )2 2101c b e e a a ==-<< 准线方程 2a x c =± 2 a y c =± 13、设M 是椭圆上任一点,点M 到1F 对应准线的距离为1d ,点M 到2F 对应准线的距离为2d ,则121 2 F F e d d M M = =.

双曲线方程 平面内与两个定点1F ,2F 的距离之差的绝对值等于常数(小于12F F )的点的轨迹称为双曲线.这两个定点称为双曲线的焦点,两焦点的距离称为双曲线的焦距. 15、双曲线的几何性质: 焦点的位置 焦点在x 轴上 焦点在y 轴上 图形 标准方程 ()22 22 10,0x y a b a b -=>> ()22 22 10,0y x a b a b -=>> 范围 x a ≤-或x a ≥,y R ∈ y a ≤-或y a ≥,x R ∈ 顶点 ()1,0a A -、()2,0a A ()10,a A -、()20,a A 轴长 虚轴的长2b = 实轴的长2a = 焦点 ()1,0F c -、()2,0F c ()10,F c -、()20,F c 焦距 ()222122F F c c a b ==+ 对称性 关于x 轴、y 轴对称,关于原点中心对称

数据的分析知识点总结与典型例题

数据的分析知识点总结 与典型例题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目录 数据的分析知识点总结与典型例题 一、数据的代表 1、算术平均数: 把一组数据的总和除以这组数据的个数所得的商. 公式:n x x x n +???++21 使用:当所给数据1x ,2x ,…,n x 中各个数据的重要程度相同时,一般使 用该公式计算平均数. 2、加权平均数: 若n 个数1x ,2x ,…,n x 的权分别是1w ,2w ,…,n w ,则 n n n w w w w x w x w x +???+++???++212211,叫做这n 个数的加权平均数. 使用:当所给数据1x ,2x ,…,n x 中各个数据的重要程度(权)不同时, 一般选用加权平均数计算平均数. 权的意义:权就是权重即数据的重要程度. 常见的权:1)数值、2)百分数、3)比值、4)频数等。 3、组中值:(课本P128)

数据分组后,一个小组的组中值是指这个小组的两个端点的数的平均数,统计中常用各组的组中值代表各组的实际数据. 4、中位数: 将一组数据按照由小到大(或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如果数据的个数是奇数,则处于中间位置的数就是这组数据的中位数;如果数据的个数是偶数,则中间两个数据的平均数就是这组数据的中位数. 意义:在一组互不相等的数据中,小于和大于它们的中位数的数据各占一半. 5、众数: 一组数据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数据就是这组数据的众数. 特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用途:当一组数据中有较多的重复数据时,众数往往是人们所关心的一个量. 6、平均数、中位数、众数的区别: 平均数能充分利用所有数据,但容易受极端值的影响;中位数计算简单,它不易受极端值的影响,但不能充分利用所有数据;当数据中某些数据重复出现时,人们往往关心众数,但当各个数据的重复次数大致相等时,众数往往没有意义. ※典型例题: 考向1:算数平均数 1、数据-1,0,1,2,3的平均数是(C) A.-1 B.0 C.1 D.5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简单论述总结docx

2018年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考点总结 重要说明: 相信大家现在已经复习的差不多了,下列总结的内容是对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简答论述题的概括汇总,重点内容(根据星级)和历年考题也已经标明,大家可以根据总结的内容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一般来说近三年考过的简答论述不会再重负出题了。 如果有的同学还没有复习完,也可以对照下列内容根据所标出的星级进行有重点的复习,标黄的考点是老师建议复习的重中之重。 因为国经自考难度较大,内容较多,目前大纲要求的考点还有很多没有考到的,老师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押题,只能根据经验建议大家有重点的进行复习。 一、重点名词 注:下列名词是国际经济法中必须要知道的内容,大家可以自己理解掌握,不一定一字不差死记硬背,在选择题中也会出现。名词解释这个题型有可能考,但几率不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复习,课本有具体的题型要求,见课本48页最后一段 1.国际经济法广义狭义说57-58? 2.单独关税区80★ 3.根本违约107★ 4.提单119★

5.海运单121? 6.共同海损141★ 7.信用证155★ 8.最惠国待遇165★(理解为主) 9.国民待遇165★(理解为主) 10.关税170★(理解谁征收,对什么征收) 11.贸易救济措施179 12.倾销180★ 13.补贴185★ 14.国际特许协议239★ 15.BOT242★ 16.海外投资保险制度260★ 17.赤道原则310★ 18.存托凭证335? 19.境外反向收购338? 20.国际重复征税356? 21.国际重叠征税358? 22.ADR389-390★ 二、简答 注意:简答和论述部分内容标明2016年和2017年考过的今年一般不会再重复出简答或论述题了,但是有可能出选择。所以可以有选择性记忆那些未考过或15年之前考过的。

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201410 5’201604 5’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 ◆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201504 15”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2)公平互利原则:公正平等和公平合理。互利是指照顾到有关各方的利益。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只有承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才能实现真正的国际合作,才能保证所有国家的发展。 6.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 (2)法人:取决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确定法人的国籍标准:成立地说;住所地说;控制说;符合标准说。各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一般许可制(英、美);特别许可制(奥地利、中国、原苏联);相互承认制。我国采取特别许可说制。 (3)跨国公司:特征: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法律地位:国内法人;跨国公司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也没有直接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北邮_大数据技术课程重点总结

大数据技术 1.什么是数据挖掘,什么是机器学习: 什么是机器学习 关注的问题:计算机程序如何随着经验积累自动提高性能; 研究计算机怎样模拟或实现人类的学习行为,以获取新的知识或技能,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结构使之不断改善自身的性能; 通过输入和输出,来训练一个模型。 2.大数据分析系统层次结构:应用层、算法层、系统软件层、基础设施层 3.传统的机器学习流程 预处理-》特征提取-》特征选择-》再到推理-》预测或者识别。 手工地选取特征是一件非常费力、启发式(需要专业知识)的方法,如果数据被很好的表达成了特征,通常线性模型就能达到满意的精度。 4.大数据分析的主要思想方法 4.1三个思维上的转变 关注全集(不是随机样本而是全体数据):面临大规模数据时,依赖于采样分析;统计学习的目的——用尽可能少的数据来证实尽可能重大的发现;大数据是指不用随机分析这样的捷径,而是采用大部分或全体数据。 关注概率(不是精确性而是概率):大数据的简单算法比小数据的复杂算法更有效 关注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相关关系):建立在相关关系分析法基础上的预测是大数据的核心,相关关系的核心是量化两个数据值之间的数理关系,关联物是预测的关键。 4.2数据创新的思维方式 可量化是数据的核心特征(将所有可能与不可能的信息数据化);挖掘数据潜在的价值是数据创新的核心;三类最有价值的信息:位置信息、信令信息以及网管和日志。 数据混搭为创造新应用提供了重要支持。 数据坟墓:提供数据服务,其他人都比我聪明! 数据废气:是用户在线交互的副产品,包括了浏览的页面,停留了多久,鼠标光标停留的位置、输入的信息。 4.3大数据分析的要素 大数据“价值链”构成:数据、技术与需求(思维);数据的价值在于正确的解读。

国际经济法复习总结.doc

一,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即个人、法人、国家与国际组织间 由于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在国际经济关系的范围上有 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广 际经济关系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也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个人、法人、 个人和法人与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可称为跨国的经济关系。广义 的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括当事人间以等价有偿为基础的横向经济关系,也包括 国家对法人及个人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和管制的纵向关系。 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 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或者双 方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缔约国;或者虽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 但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应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2?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公约排除了以下 几种买卖:(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2)拍卖;(3)依执法令状或法律授 权的买卖;⑷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5)船舶、气垫 船和飞行器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7)卖方绝大部分义务是提供劳务和服务的 买卖。 3. 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所有 方面,以下问题公约没有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 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卖方的担保义务 (1) 交付货物。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应依合同约 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交货义务。 (2) 品质担保。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如果合同没有 约定的,依公约的规定。 (3) 权利担保。权利担保分为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所有权担保指卖方 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 求的货物。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交付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 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的货物。 (4) 交付单据。单据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对买方非常重要,可能会影响到 买方能否及时提取货物或转卖货物。 四、提单的性质 K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2、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五、提单的分类 K 按是否有批注区分=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2. 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 3. 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和联运提单。 4. 按提单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 5. 按航运的经营方式不同分:租船契约提单和班轮提单。 6. 按运费支付方法不同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倒付提单。 7. 按提单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全面分: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 义的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

物理必修一第二章知识点总结

第二章探究匀变速运动的规律 专题一:自由落体运动 1.定义:物体从静止开始下落,并只受重力作用的运动。 2.规律:初速为0的匀加速运动,位移公式:22 1gt h =,速度公式:v=gt 3.两个重要比值:相等时间内的位移比1:3:5……,相等位移上的时间比(:1).....23(:)12-- 专题二:匀变速直线运动的规律 1.(以下公式全是适用于匀变速运动)常用的匀变速运动的公式:○ 1v t =v 0+at ○2x=v 0t+at 2 /2 ○ 3v t 2-v 02=2ax ○42/02 t t v v v v =+=-x=(v 0+v t )t/2 ○52aT x =?(一定是连续相等的时间内) (1).上述各量中除t 外其余均矢量,在运用时一般选择取v 0的方向为正方向,若该量与v 0的方向相同则取为正值,反之为负。对已知量代入公式时要带上正负号,对未知量一般假设为正,若结果是正值,则表示与v 0方向相同,反之则表示与V 0方向相反。 另外,在规定v 0方向为正的前提下,若a 为正值,表示物体作加速运动,若a 为负值,则表示物体作减速运动;若v 为正值,表示物体沿正方向运动,若v 为负值,表示物体沿反向运动;若s 为正值,表示物体位于出发点的前方,若S 为负值,表示物体位于出发点之后。 (2).注意:以上各式仅适用于匀变速直线运动,包括有往返的情况,对匀变速曲线运动和变加速运动均不成立。 专题三.汽车做匀变速运动,追赶及相遇问题 (1)追及 追和被追的两者的速度相等常是能追上、追不上、二者距离有极值的临界条件. 如匀减速运动的物体追从不同地点出发同向的匀速运动的物体时,若二者速度相等了,还没有追上,则永远追不上,此时二者间有最小距离; 若二者相遇时(追上了),追者速度等于被追者的速度,则恰能追上,也是二者避免碰撞的临界条件; 若二者相遇时追者速度仍大于被追者的速度,则被追者还有一次追上追者的机会,其间速度相等时二者的距离有一个较大值. 再如初速度为零的匀加速运动的物体追赶同一地点出发同向匀速运动的物体时,当二者速度相等时二者有最大距离,位移相等即追上. (2)相遇 同向运动的两物体追及即相遇,分析同(1). 相向运动(两物体对着运动)的物体,当各自发生的位移的绝对值的和等于开始时两物体间的距离时即相遇.

云计算和大数据基础知识教学总结

云计算与大数据基础知识 一、云计算是什么? 云计算就是统一部署的程序、统一存储并由相关程序统一管理着的数据! 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是一种基于因特网的超级计算模式,在远程的数据中心里,成千上万台电脑和服务器连接成一片电脑云。因此,云计算甚至可以让你体验每秒超过10万亿次的运算能力,拥有这么强大的计算能力可以模拟核爆炸、预测气候变化和市场发展趋势。用户通过电脑、笔记本、手机等方式接入数据中心,按自己的需求进行运算。 云计算是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模式,这种模式提供可用的、便捷的、按需的网络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资源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服务),这些资源能够被快速提供,只需投入很少的管理工作,或与服务供应商进行很少的交互。 通俗的理解是,云计算的“云”就是存在于互联网上的服务器集群上的资源,它包括硬件资源(服务器、存储器、CPU等)和软件资源(如应用软件、集成开发环境等),所有的处理都在云计算提供商所提供的计算机群来完成。 用户可以动态申请部分资源,支持各种应用程序的运转,无需为繁琐的细节而烦恼,能够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业务,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技术创新。 云计算的核心理念是资源池。 二、云计算的基本原理 云计算的基本原理是,在大量的分布式计算机集群上,对这些硬件基础设施通过虚拟化技术构建不同的资源池。如存储资源池、网络资源池、计算机资源池、数据资源池和软件资源池,对这些资源实现自动管理,部署不同的服务供用户应用,这使得企业能够将资源切换成所需要的应用,根据需求访问计算机和存储系统。 打个比方,这就好比是从古老的单台发电机模式转向了电厂集中供电的模式。它意味着计算能力也可以作为一种商品进行流通,就像煤气、水电一样,取用方便,费用低廉。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的。 三、云计算的特点 1、支持异构基础资源 云计算可以构建在不同的基础平台之上,即可以有效兼容各种不同种类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资源。硬件基础资源,主要包括网络环境下的三大类设备,即:计算(服务器)、存储(存储设备)和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软件基础资源,则包括单机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 2、支持资源动态扩展 支持资源动态伸缩,实现基础资源的网络冗余,意味着添加、删除、修改云计算环境的任一资源节点,或者任一资源节点异常宕机,都不会导致云环境中的各类业务的中断,也不会导致用户数据的丢失。这里的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要点总结

1.国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 法规和国法规的总称。 2.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3.跨国公司: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 的法律形式和活动围如何,其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公司部各实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4.分公司: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直接负责任。 5.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 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6.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以国家间正式协议为基础设立的 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人格,行使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其法律人格取决于国家的授权,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围取决于其特定的宗旨与职能,取决于基本文件的规定。 7.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 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的总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8.EXW,工厂交货。卖方承担最小义务。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FCA,货交承运人。FOB,船上交货,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交相关单据。

CFR,成本加运费,越过船舷时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CIF,成本保险加运费,越过船舷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并办理保险。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风险自交于承运人时转移。C组由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支付运费,提交单据。办理出口手续。 DDP,完税后交货,卖方承担最大义务,卖方还要办理进口手续。DES,目的港船上交付,无需卸货,无需办理进口。DEQ,目的港码头交货,要卸货。 9.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在其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将该要 约收回,使其不发生效力。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需要撤回通知能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其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 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1)应当是可以撤销的要约(写明了要约的有效期限或明确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这种依赖行事。)(2)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11.溢短装条款,即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以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不超过成交 数量的一定百分比为限。 12.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不能克服的意外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对方无权要求赔偿的条款。 13.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发生了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导 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将显失公平,应允许变更合同容或者解除合同。 14.倒签提单: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

(物理必修一)第二章知识点总结

(物理必修一)第二章知识点总结

点通传奇专用第二章知识点总结 2.2匀变速直线运动的速度与时间的关系 一、匀变速直线运动 1.定义:沿着一条直线,且不变的运动. 2.匀变速直线运动的v t图象是一条. 分类:(1)速度随着时间的匀变速直线运动,叫匀加速直线运动. (2)速度随着时间的匀变速直线运动,叫做匀减速直线运动. 二、速度与时间的关系式 1.速度公式: 2.对公式的理解:做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物体,由于加速度a在数值上等于速度的变化量,所以at就是t时间内;再加上运动开始时物体的,就可以得到t时刻物体的. 一、对匀变速直线运动的认识 1.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特点 (1)加速度a恒定不变; (2)v t图象是一条倾斜的直线.

2.分类 匀加速直线运动:速度随着时间均匀增大,加速度a与速度v同向. 匀减速直线运动:速度随着时间均匀减小,加速度a与速度v同向. 二、对速度公式的理解 1.公式v=v0+at中各量的物理意义 v0是开始计时时的瞬时速度,称为初速度;v是经时间t后的瞬时速度,称为末速度;at是在时间t内的速度变化量,即Δv=at. 2.公式的适用条件:做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物体 3.注意公式的矢量性 公式中的v0、v、a均为矢量,应用公式解题时,一般取v0的方向为正方向,若物体做匀加速直线运动,a取正值;若物体做匀减速直线运动,a取负值. 4.特殊情况 (1)当v0=0时,v=at,即v∝t(由静止开始的匀加速直线运动). (2)当a=0时,v=v0(匀速直线运动). 针对训练质点在直线上做匀变速直线运动,如图222所示,若在A点时的速度是5 m/s,经过3 s 到达B点时的速度是14 m/s,若再经4 s到达C点,则在C点时的速度多大? 答案26 m/s 对速度公式的理解 1.一辆以12 m/s的速度沿平直公路行驶的汽车,因发现前方有险情而紧急刹车,刹车后获得大小为4 m/s2的加速度,汽车刹车后5 s末的速度为() A.8 m/s B.14 m/s C.0 D.32 m/s 答案 C 2.火车机车原来的速度是36 km/h,在一段下坡路上加速度为0.2 m/s2.机车行驶到下坡末端,速度增加到54 km/h.求机车通过这段下坡路所用的时间. 答案25 s 12.卡车原来以10 m/s的速度在平直公路上匀速行驶,因为路口出现红灯,司机从较远的地方立即开始刹车,使卡车匀减速前进.当车减速到2 m/s时,交通灯恰好转为绿灯,司机当即放开刹车,并且只用了减速过程一半的时间卡车就加速到原来的速度.从刹车开始到恢复原速的过程用了12 s.求: (1)卡车在减速与加速过程中的加速度; (2)开始刹车后2 s末及10 s末的瞬时速度. 12、(1)-1 m/s2 2 m/s2(2)8 m/s 6 m/s 2.3匀变速直线运动的位移与时间的关系 一、匀速直线运动的位移 做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在时间t内的位移x=v t,在速度图象中,位移在数值上等于v t图象与对应的时间轴所围的矩形面积. 二、匀变速直线运动的位移 1.由v t图象求位移: (1)物体运动的速度时间图象如图232甲所示,把物体的运动分成几个小段,如图乙,每段位移≈每段起始时刻速度×每段时间=对应矩形面积.所以整个过程的位移≈各个小矩形.

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整理

2014.4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GATS具体承诺表应列明的主要内容。 32.简述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 33.简述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限制。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担保业务。 35.试述国际融资协议共同条款中约定事项的主要内容。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5分) 36.A国甲公司2010年8月20日致电B国乙公司:“长期求购儿童玩具,请按本公司提供的样品生产10000件,每件FCA60美元。该批货物请于2010年9月20日至30目交货。”2010年8月25日甲公司收乙公司电:“接受你方来电,因生产计划安排,2010年1O月10日至20日方能交货。”2010年8月28日,乙公司收甲公司电:“请贵公司按你方所述日期交货为盼。”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甲公司为此给予其20天宽限期。2010年11月2日,乙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2010年12月30日甲公司收到该批货物。甲公司将该批玩具上市销售后,2011年1月A国丙公司起诉控告甲公司所售玩具侵犯其专利权,并要求赔偿。甲公司认为该玩具系B国乙公司生产,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责任。上述A、B 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成员国。 请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为什么? (2)乙公司不按时交货,甲公司能否立即宣告合同无效,为什么?甲公司还能采取什么补救办法? (3)丙公司提出侵犯工业产权诉讼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谁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013.7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布雷顿森林体制的主要内容。 32.简述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 33.简述国际技术贸易中对知识产权进行限制的主要手段。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试述国际融资协议共同条款中关于约定事项的规定。 35.试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适用范围。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6.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汽车零部件的CIF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班轮运输。根据B公司的申请,开证银行及时开出了信用证。信用证开立后,B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A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并取得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单据。由于获知B公司破产的消息,开证银行以此为由拒绝向A公司付款。 根据有关国际惯例,请问: (1)在CIF贸易术语下,A公司需承担哪些主要义务? (2)为了向银行议付货款,A公司至少应准备哪些单据? (3)开证银行能否以B公司破产为由拒绝向A公司付款?为什么? 2013.4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保全货物义务人范围和保全措施的规定。 32.与调解相比,国际商事仲裁方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3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表决制的类型。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试述国际融资协议共同条款中违约救济条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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