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内部车辆的相关管理程序,保障车辆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商务车、货车(以下简称“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管理(以下简称“司机”)。3定义

3.1公务用车、商务车

用于公司业务洽谈、客户接送以及各部门人员出差等方面的公务用车。

3.2货车

用于接送公司货物、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的事务用车,目前公司未配备货车,有需要申

请使用货车的,由使用部门自行采用网约货车的方式,自行报销相关费用。

3.3司机

凡驾驶本公司车辆的人员。

第一章司机管理规定

4任职条件

4.1司机必须遵守国家所颁布的各项交通管理法规和当地政府、交管部门所实施的交通管制或

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4.2司机必须持C牌以上有效驾驶证(行政部留复印件存档)。无证或无效证件者,禁止驾驶。

4.3司机必须遵守并同意按本规定的各条款执行,否则按失职处理,行政部将视情节轻重予

以处罚与扣除相应绩效分。

4.4司机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工作服与胸牌,注重仪表仪容与礼貌服务,做好本职工作,接

受工作调配,遵守职业道德。

5司机职责

5.1司机有责任认真学习所驾驶车辆使用手册内各项内容,确保正确驾驶与保养车辆。

5.2司机有责任在每次出车返回公司后,必须将车钥匙、随车的相关证件等交还派车人或指

定人员。

5.3司机有责任节制饮酒以及保证充足睡眠时间,确保不饮酒后开车或不疲劳开车。行车时

保持高度警惕,控制车速。因此而引发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司机负全部责任(含相关费

用)。

5.4司机有责任保管好车钥匙和相关证件,严禁私配车匙或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因此

而发生事故或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司机负全部责任(含相关费用)。

5.5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或其他工作安排时,须在办公岗位待命。司机有责任保持

手机通讯随时顺畅,不得关闭手机、拒听或转秘书台。接到派车人出车通知后,必须在3

分钟内到派车人办公室拿《用车申请单》准备出车。

5.6司机有责任在出车前后,检查车身外观、车内饰品的完整情况,有损坏时立即报告行政

部负责人。否则在查不出责任人时,由当次司机负责全部修复费用。

5.7司机有责任在每次出车前,做好日常车况检查,相关项目参照本规定中车辆保养内容执

行。有异常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再安排修复,行政部有责任随时检查填写情况。

5.8专职司机除有责任做好日常车况检查外,另需做好车辆的其他各项技术保养项目,确保

车辆正常行驶。

5.9车辆需加油时,司机必须凭公司的加油卡到公司指定的油站加油,在非指定油站加油均

不作费用报销。

5.10司机在送货或购物时,有责任依据货物的性质(如:易碎、易爆等)指导装车方式,货

物超载时,须制止装车并立即报告派车人。行车过程中依据路况控制车速,注意减少颠簸,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

5.11无送货员随车时,司机有责任根据货单内容清点货物数量,确认无误后出车。到目的地

后协作对方搬运货物并签字确认。否则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司机负责全部赔偿费用。

5.12司机在当次行车完后,有责任清理车内(含车厢),保持车内整洁。司、乘人员均有责任

爱护车辆,因个人原因造成车辆部件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5.13司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证属实者,除照价赔偿相关损失外,公司将予以当事人辞

退处理:

5.13.1 私配车匙或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者;

5.13.2 利用公司加油卡,私自用油、存油或加油至非加油卡所登记的非本公司车辆上者。

5.13.3 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财物者。

第二章车辆管理规定

6用车程序

6.1为了明确派车权限,现统一由行政部负责人签署《用车申请单》并派车(其未上班时,

由代理人签署),其他人员签署无效。

6.2行政部负责人派车时遵从“轻重缓急”的原则,商务车优先保证重要客户的商务需要。

6.3需用车的部门有责任事先做好用车计划,到行政部领取或共享文件中打印《用车申请单》,

按要求填写并经部门主管签署后,在每天9:30时前提交审批。以便协调安排出车时间与

顺序,尽量避免临时用车(临时紧急事务除外)。

6.4当值保安查核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放行车辆,未严格执行的罚款20元/次。

6.5因临时公事急需出车时,须由需用车部门的主管联系行政部派车人。再由派车人通知司

机与值班保安,否则司机与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出车或放行。用车人须于次日补交《用车申

请单》,否则行政部将予以用车人20元/次的处罚。

6.6放假期间,无出车任务且未经行政部负责人授权,将公车私用的,将分别给予驾驶人和

放行保安各罚款100元/次。

6.7员工需私用车辆的,须由总经理批准,并且只能由有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6.8驾驶人员在接车、出车之前,必须全面检查车辆外观与机动性能。如有异常时,必须在

出车前告知行政部负责人。否则,由驾驶人承担相关责任。

7出车规定

7.1车辆出现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或故障,且未完全修复前严禁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7.2司机有责任依据天气情况,在出车前3分钟左右开启冷/暖气,停车后及时关闭(其余待

出车时间内不得开启冷/暖气在车内休息)。

7.3司机有责任礼貌提醒用车人员勿在车内吸烟,保持车内空气清新。

7.4司机有责任在行车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乘车人员交谈,以免分散注意力引发交通事故。

7.5司机有责任按派车人通知时间出车,出车离开公司时,主动递交《用车申请单》给值班保

安,无单或签署无效的,值班保安有责任拒绝放行。

7.6为有效使用车辆,司机有责任在《用车申请单》出车时间前3分钟到达停车处准备出车

(如有货物时需协助搬运货物)。如等待超过出车时间10分钟后而未见用车人员时,须反馈回派车人,以便更改出车安排。

7.7司机有责任按预定线路行车,严禁拒绝出车或私自调换出车任务。中途需更改行车线路

必须经派车人许可,否则由司机承担此行程的全部费用(如:汽油费、路桥费等)。

7.8为确保车辆安全,用车人下车办事后,司机有责任在车内等候(需协同用车人一起下车

办事或用餐时,有责任按停车规定停放车辆,并及时返回车内)。临时停车预计超过5分钟时,必须关闭引擎。

7.9需停放车辆时,司机有责任按以下要求停放并锁好车辆安全锁:

7.9.1在公司内时,按公司所规定的地点停放。当天无出车任务时,备水清洗车辆;

7.9.2在公司外时,必须停放在客户公司内以及正规的停车场内或停车点;

8保养规定

8.1车辆行驶中,由于内部各机件的运转和外界各种条件的影响,其机件必然产生不同程度

的松动、磨损。因此车辆必须做相应的保养事项,减少维修事务,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8.2司机在每次出车前,有责任进行车辆日常保养并做好记录,具体内容如下:

8.2.1检查冷却水、燃油、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制动液、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8.2.2检查是否有漏油、漏水、漏电的现象;

8.2.3检查各灯光、仪表、雨刮器、喇叭工作是否正常;

8.2.4检查转向器、手制动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各紧固件是否连接可靠;

8.2.5检查发动机及底盘部位有无异常响声;

8.2.6每周至少到公司指定洗车点彻底清洗车辆一次,雨天或行驶泥泞路后必须及时清洗

车身和底盘各部。平时在出车回公司后,自行备水清洗车身,保证车身干净。

8.3其他各级技术保养,参照车辆使用手册内相关项目进行。司机有责任提前3天左右告知

行政部负责人,以便安排车辆到公司指定的车辆保养维修中心进行相应保养事务。

8.4除日常保养与各级技术保养项目外,行政部有责任依据出车任务,安排司机每周检修一

工程公司办公车辆管理办法

XXX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公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往来、商务洽谈必备的交通工具。为了适应公司改革改制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根据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办公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轿车、越野车、小客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本办法由物资机械管理部(以下简称物机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二章办公车辆的基础管理 第五条车辆的购置权限在公司,租赁中心代表公司办理车辆采购的具体事宜。未得到公司的书面委托,各单位不得擅自购置车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如需购置车辆,应以书面形式将购置申请上报物机部,经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七条物机部负责建立管理台账,统一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负责新上牌照、年审、日常调配、收费、核算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必须办理公司牌照,不得挂靠个人。 第九条车辆在达到报废条件后,由租赁中心提出书面报废处置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上缴车管单位指定的回收公司,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务部。 第十条严禁将报废车辆随意处置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需处理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等手续。

第三章办公车辆的配备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需车辆,必须首先考虑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当公司此类资源不足、无法调配时,方可新购或外租,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对于公司已经配置办公车辆的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再外租办公车辆。 第十二条劳务公司原则上要求使用公司现有的办公车辆,应尽量避免新购车辆。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外租车辆,所有具体事宜都应由机械管理部门进行,其它部门及人员不得越过机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事宜。 第十四条外租车辆应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原则上不得租赁原值在25万以上的车辆。车辆进场前,应按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申请及合同评审。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办公车辆,无论是新购还是租赁,都应在各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上报物机部备案。 第十六条车辆调动时,操作司机应及时办理一式四份的交接手续,交接双方、物机部、租赁中心各一份。如未办理交接手续,除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外,租赁中心将继续向原使用单位收取租赁费。 第四章办公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车辆原则上实行人车终身负责制度,即操作人员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调离其所驾驶的办公车辆。操作司机调离其所驾驶的车辆,必须事先征求物机部及车管组的意见。 第十八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非专业司机单独驾车外出。 第十九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原则上要求由公司职工驾驶。在未征得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司机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行车。为了更好地做好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在遵守路桥公司总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以外,根据本项目部特点,特另补充制订如下规定: 1、综合部统一进行车辆管理、指挥与调度,并采用部门相对合用的原则,正常上班时间由本辆调度负责人调度,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综合办公室请假,超过一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导审批后方可,驾驶员每月休假不超过三天。 3、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安全行车,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安全奖上调至每月叁佰元。由综合部统一考核,于2015年3月起执行。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违者开除处理。超速三次以上及其它违章的扣分及罚款由驾驶员本人处理并承担费用,如有用油卡兑换现金和帮助他人加油的,一经发现按双倍金额在工资中扣除,并扣除当月安全奖,三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5、局派车辆修理及保养,车辆应由综合办指定修理厂

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报综合部,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紧急情况时需打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否则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夜间,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一、二工区驻地。未经综合部批准,晚间原则上一律不派用车辆,所有车辆晚上十点后出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8、在项目部工地施工地点以内出车,无需向综合部说明驾驶员可自行接送,超出施工地点范围必须告知综合部统一调配。 9、驾驶员如不适应该工作需要离职的,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综合部,十天后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 10、本管理办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宁安高速A2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3月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1、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办公室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办公室主管申请调派,办公室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办公室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办公室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办公室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办公室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办公室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办公室、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 车辆使用管理是体现公司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二、管理办法 (一)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部门用车必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批准后并通知办公室驾驶班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 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并通知驾驶班安排可以派车。 (三) 下班后或节假日有公务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领导,否则不予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四) 车辆出差外地时,由驾驶员统一保管(使用),驾驶员认真做好出车准备。 (五)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车辆管理负责人安排。 (六) 车辆在上下班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八) 车辆如需送维护、年检、修理等事宜,须事前报公司办领导批准。 (九) 驾驶员必须凭公司办的派车通知或公司办领导认同出车,否则不予派车,同时做好往返公里数、加油记录登记,用车人员签字确认,交财务核对,特殊情况除外。 (十)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办理。车辆司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驾驶好车辆,如个人原因造成处罚、处理、损失等事故由本人负责。 三、日常管理 1、本公司车辆的钥匙上交车辆管理负责人,工作时间由车管负责人统一安排车辆调度;非工作时间,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及公司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驾驶人员应及时登记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路线、里程数、事项及车辆使用状态。 3、所有车辆保险、年审、维修、清洁等由驾驶员负责。 4、驾驶员及派车人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驾驶员应服从调度、随叫随到。工作时间内所有车辆公司指定位置停放,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5、驾驶员禁止在车内吸烟。 6、驾驶人员在驾驶前须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便于界定责任。 二、安全管理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业务用车需要,最大限度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驾驶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是集团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资料保管、审验保险管理、维修管理、加油卡管理、油耗、行驶里程记录及核对和GPS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管理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 第四条公司车辆主要保障以下工作需要: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用车; 公司客户接待用车; 财务部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其他紧急、重要的工作需要的。 第五条除上述情形外,部门其他用车申请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原因确有需要用车的,须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使用。 第六条部门因业务活动、接待、工作检查等特殊原因需长途用车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车队安排出车。 第七条车辆原则上应指派专人负责驾驶、清洁、维护、年检等工作。 第八条除高管人员用车外,其他用车实行事先申请制度。具体流程: 用车部门填写《出车单》,写明出车时间,事由、路线等事项; 《出车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车队安排车辆出车; 出车后,司机在车队出车登记本上登记出车时间、出车人、出车事由等信息; 第九条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使用,特殊原因需借用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车辆借用归还时,车队队长参与车辆交接工作,并详细登记借车时间、里程表数、车辆外观、随车物品等情况。 第十条公司员工如遇急病就诊等紧急情况用车时,总经办可先安排出车,事后补办用车手续。 第十一条配备车辆的高管人员自购车辆在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实报实销原则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自购车辆用于部门业务用车的,部门可根据情况从业务经费中给予相应补贴;当月用车费用超过部门业务经费总额20%者,部门可据实向集团公司总经理申请补贴。 三、车辆油料管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及用车制度 为提高公司的车辆运营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有效的调配使用车辆,避免不合理的开支,戈席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公司管理车辆的有效证件及保险资料,并按车辆建立管理台账及发生费用档案; 2、车辆派遣及使用,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3、车辆由公司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非指派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总经理同意,否则按违规处理,并有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4、非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向外租借车辆。 5、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6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太原市路况、路名。 7、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由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8、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 点,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 须经公司批准。 三、用车制度管理 1 、各部门公务用车或公司员工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列明事由、申请人、时间等,报公司批准。 2 、公司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3、车辆驾驶人员,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在收到《车辆派遣单》应再次检查车辆及油量状况,并按照派遣单上的要求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的相关数据。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 4、车辆申请人员及驾驶人员应按照派遣单的规定的范围使用车辆,如有需 要应及时向公司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并在《车辆派遣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工程总队机械车辆管理规定

一、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是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负总责;对总队各项目部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总队项目经理部需配备专职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持证上岗。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无上岗资格证书,如确实需要使用无岗位资格证书人员,先要经过培训,待取得了上岗证书再使用。 二、总队项目部所有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实行科学先进的采购方法。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砼、电气设备等)实施招标,由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牵头,采购要按计划,货比三家,按质论价,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具体工作由总队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 三、总队项目部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需签定货合同的,必须统一以总队名称对外签订定货合同,经逐级评审报批合格后,加盖总队器材设备定货合同专用章。总队各项目部一律不得用个人名章、个人签名代替订货合同专用章。如有擅自用签字、名章,代替总队器材设备订货合同专用章,发生的经济纠纷和一切后果由职责人负责。 四、材料进场要严格验证验收手续,验证验收工作由总

队项目部保管员组织实施,专业工长、材料员、质检员参 加,主要对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进行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质量、验凭证资料的五验制度”并相应做好记录,对需要复试送检的材料按规定办理,并选择合适的场地存 放材料,材料按规定要求进行码放,做好相应的标识,保 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做到帐物相符、账帐相符,坚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五、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采购计划,材料清单,合同书核对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并进行严格点数计量,随货要有供货单位的发料凭证、装运清单、过磅单、合格证等资料;发料凭证上要有材料价格、数量。 六、保管员接受无凭证或发料凭证末到的材料,应先办理暂估入库,单独存放,单独保管,单独标识;并做好相应记录,待查明原因后处置。材料质量验证,一般只做外观验证,验收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按规范、标准对材料外观质量进行仔细观察,对资料进行审查,要求复试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并做好记录。材料验证验收合格,由保管员填制入库验收单,经验证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登记台帐,并将单据记录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人员。 七、总队各项目部工程完工后,无后续工程,材料原则上退回到高家堡仓库统一保管。 八、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对周转材料进行维修、保养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商务用车及物流用车均适用。 3、职责: 3.1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 3.2行政人事部:用车申请的指派和安排,公司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平时 的正常维护保养及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事宜; 4、车辆使用 4.1商务用车 4.1.1各部门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 行政人事部; 4.1.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并开出《派 车单》注明此次所安排的车牌号并加签,然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 请用车人将《派车单》交司机出车。 4.1.3司机在《派车单》上注明此次出车前里程数并在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填上回司时间 及里程表显示里程数,加签姓名将《派车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涉及到如过路/ 桥、停车等费用的一并在单上注明。 4.1.4公司领导用车或迎送客户/客人时,由副总/总经理或市场部经理电话提前通知行政

人事部开出《派车单》给司机,司机按4.1.3办理。 4.1.5当公司出现如员工突发性疾病、公伤等紧急情况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其它 管理人员安排出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公司后司机仍需补《派车单》 交行政人事部。 4.2物流用车 4.2.1公司自备车 4.2.1.1市场部自行核算出车辆装载量并规划好行车线路,至少提前两小时电话通知 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记录后,电话通知司机到 行政人事部领取《派车单》,司机依4.1.3办理; 4.2.2租赁车辆 4.2.2.1因公司车辆不能满足物流需求时,市场部可向外联系租赁车辆供使用,对第 一次与公司产生业务关系的车辆市场部需登记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类型、 牌号及电话等信息; 4.2.2.2市场部须详细向租赁车辆司机交接清楚送货客户名称、地址、产品类型和数 量,有必要时可安排公司送货人员随行; 4.2.2.3市场部凭司机签回的《送货单》开出《租赁车辆费用单》,注明送货地址、金 额及车牌并签名后给司机,并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向司机约定结算日期,自己 在《车辆租赁登记表》上记录; 4.2.2.4每月在公司财务结算前市场部将《车辆租赁登记表》交至财务部,结账时账 务凭此表与租赁车辆司机对账。 5、车辆维护/维修 5.1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车牌固定等,每周按《车辆检查 表》进行检查一次,如因出现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引起车辆故障(如缺机油、制动失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综合部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费由司机通过加油票及里程数登记实报实销。即每加一次油则在综合部登记一次里程数,综合部根据里程数及出车情况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及财务部报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总经理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综合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综合部、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附件: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为规范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安全合理、高效节约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规定 1.1、本细则适用于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使用的皮卡 车等工程车辆管理。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由风电场或现场项目部(下称:责任人)具体调度。 1.2、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车辆出车前要填写《湖北风电 出差及用车申请表》;车辆使用前、后驾驶员要填写《行车登记表》,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事由等,并核对车辆里程表与随车“记录表” 中内容是否与前一次的记载相符;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综合部不定期对其抽查。 1.3、车辆的证件和交费(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 保险)等相关事项责任人须提前告知综合部统一办理。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时必须维护企业形象,保持人员服装整 齐、工程车辆整洁。 1.5、驾驶员平时要正常备勤,严禁脱岗、窜岗,违反风电分公司纪 律,应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 2.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签报”管理制,车辆有故障或需维护时要

立即报告责任人,由责任人起草“车辆维修保养签报”,提出维修项目和维修意见,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和负责人会签意见,风电分公司领导签发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业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台账。未经批准,严谨私自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2.2、驾驶员平时要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山地和工地行车以及长途行车前后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及时对车辆清理、清洗和处理小问题;经常检查轮胎禁止“光胎”行走,注意观察路况禁止“野蛮”用车。 3、车辆使用管理 3.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车辆使用的法律、法规,车辆行车区间仅限于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所处市、县范围,不得违反法规和超越范围用车。 3.2、驾驶员和车辆要服从风电分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驾驶员出车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油料供应 4.1、车辆加油一律使用风电分公司派发的固定车辆IC加油卡到对应加油站加油。未经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者由个人承担费用,风电分公司不给予报销。 4.2、驾驶员应及时查看加IC油卡的余额,当IC加油卡的余额低于500元时,驾驶员应及时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汇报,以便综合部及时充值。驾驶员在每次充值和加油后需在随车“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3、车辆进入山区或需远途行驶前,应在出发前加满油料,方可出发行车。若因特殊原因需在行驶途中非对应加油站加油时,应向综合部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十堰市**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 第二章相关人员责任 第1条: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统一高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2条:综合部负责所有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所有司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第3条: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范合法安全停车,使用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 2.司机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因隐瞒不报而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配件发生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驾驶员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承担维修费用。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 第1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综合部主管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2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3条: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第4条:行驶中检查,长时间行驶后,应停车检查各配件和刹车系统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第5条: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修。 第6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刹车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驾驶人员极度疲劳、酒醉未醒或身体状况不好时; 4.驾驶人员情绪正处于极度不稳定时; 第7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每天下班前应将车辆开回公司停放,因在外送货太晚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确认车辆停放地安全。 第4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1.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所有驾驶人员入职时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效的驾驶证,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

材料供应商,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在县道X287行驶时,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在学校辖区行驶必须慢速,不得按喇叭,严禁在学校上学、放学时 间通过学校辖区。 第八条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WJ2017/xz-01 A/0
WJ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制定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实施日:2018 年 01 月 01 日 主管部门:行政采购部
大连旺佳新能源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发布令

大连旺佳新能源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WJ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是依据我公司现有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需求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本 制度对公司内各项行政类文件、通知、通报的发放格式以及后续管理 工作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大连旺佳新能源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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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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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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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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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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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订改

改订内容
改订项

制审
核批

版本号 年 月 日
及改订理由

目录
一、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责权 ..............................................................................................................................................1 四、车辆管理使用 ..............................................................................................................................1 五、附则 ..............................................................................................................................................3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范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

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内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电话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交底 为响应并落实xx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让工程车辆安全高效的服务现场,保障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车辆证件制度 车辆产权证等文本分包公司统一保管,行车证附加费证等车辆证件需随同车辆,随车工具,车辆使用登记表,由驾驶员保管(驾驶员须办理签字登记手续)车辆停放制度 车辆需停运时,驾驶员必须按项目指定要求停放,对停放的车辆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切断电源,搞好安全防范,不得擅自停放在外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车辆安全保障制度 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道路行驶有关规定与安全行车规定要求驾驶车辆。 驾驶员在日常过行车程中做到“七不”: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一慢、二看、三通过”为原则。 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规定运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擅自改变路线所形成事故或各种处罚,责任由其驾驶员自负。 装载时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礼貌有序。如出现强行无序,霸道无理情况,视情节:轻者处罚500-3000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装卸现场,驾驶员必须考虑到对车辆自身位置与地基的耐受因素,不得使车身超过其极限斜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好人员与车辆安全,一旦发生该现象,必须

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不得听从违章指挥) 驾驶员运输过程中须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要求,对运输货物进行过磅时,必须服从(抽磅、常态磅),且保管好单据,逐日登记。 文明施工保障制度 运输过程中,装载时不得超高,装载后车厢须覆盖油布,严禁货物散落、扬散,卸货时不得有意留卸货物。 车辆每日作业完毕后必须对车辆进行外观清理,保证车辆外观整洁。 车辆外出工地作业时必须对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清理,保证车身干净整洁,不得将淤泥渣土带出施工区域。 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本单位工程车辆须由暂一位驾驶一辆车,下班时须检查车辆并在行驶登记本上签字。 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活或拉私活。对未经领导同意办私事者视情况处罚500-1000员,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如发现该现象视情节处罚2000-3000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构成刑事的移送司法机关。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严守岗位,服从调度,服从大局。做到部门负责人或主要领导未批准,不随便出车;私自出车者,以旷工论处。对私自出车者所耗自负,视情节处罚500-1000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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