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合理引导赵县刘家庄村区域改造建设,为规划管理和实施提供依据,特制定《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西起升华街,东至梨香东街,南起规划路,北至春风巷所围和区域,面积约52公顷范围内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赵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年);

5、《赵县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0年);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7、其它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古城风貌协调的原则: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章节的要求,在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建设多层和低层建筑、建筑风格上探寻赵县古城特色。

2、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尤其是小学和托幼、文化活动站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量控与位控相结合。

3、改善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上位规划的绿地控制,小区级绿地按照规范进行控制,并配套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灯环卫设施,布局服务半径合理。

第五条本控规中未涵盖的内容以及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和赵县有关法规、规范的规定。

第六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8—2010年。

第七条主管部门及管理权限

本规划由赵县人民政府审批,赵县建设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第八条用地使用分类

本规划依据国标(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一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结合该控规区用地和功能需要,确定地块用地性质。

第九条规划制定的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兼容属性、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7个指标,是规划管理中必须执行的;指导性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城市设计导引要求等是提供规划管理参考,并向地块开发商、规划师、建筑师等提供建议的引导性指标。

第十条地块划分

按片区—地块二级模式予以控制,本片区取刘家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LJZ”进行命名。共划分为25个地块,命名为LJZ-01——LJZ-25。

第十一条容积率规定

多层居住建筑容积率控制上限为1.6,商住混合建筑容积率控制上限为1.8,商业服务业用地(LJZ-12地块)容积率控制上限为2.0,小学托幼用地、特殊教育用地建筑容积率控制0.8,文化娱乐建筑容积率控制1.2,体育用地建筑容积率控制0.8。

第十二条建筑密度规定

商业建筑及商住混合建筑的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40%,多层居住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28%,小学托幼用地和特殊教育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18%,体育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40%,文化娱乐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限为30%。

第十三条绿地率规定

居住用地绿地率达到35%以上;特殊教育用地与小学托幼用地绿地率30%以上;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停车场用地绿地率达到20%以上;商业金融业用地绿地率25%以上。

公共绿地保证绿地率在85%以上,防护绿地保证绿地率在90%以上。

第十四条建筑高度规定

建筑以多层为主,控制6层以下,高度20米。LJZ-12地块规划高层宾馆酒店设施,高度可突破,控制高度30米。

第十五条建筑后退规定

建筑后退距离包括: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和建筑后退地界距离。

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后退主干道3米,后退次干道2米,后退支路

1.5米。

2、建筑间距

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多层居住建筑间距按间距系数确定。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中小学的教学楼和老年建筑的主要居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非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多层平行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0倍;最小值为6米;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9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6米。(2)高层平行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最小值为20米;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18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3)多层与高层平行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18米,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13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9米。

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1)被遮挡建筑为居住建筑的,其间距按上述有关居住建筑的规定控制。(2)被遮挡建筑为非居住建筑的,其间距按上述条款中有关非居住建筑的规定控制,同时考虑视觉卫生的因素影响。(3)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6米,高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多层与高层山墙间距不宜小于9米。

3、建筑后退地界距离

(1)多层建筑应退让正面相应建筑间距的1/2。高层建筑南北向布置时,南侧不小于16米,北侧不小于20米;高层建筑东西向布置时,居住建筑退东西地界不小于16米,非居住建筑退东西地界不小于10米。

(2)多层建筑山墙退地界不得小于4米,高层建筑山墙退地界不得小于6.5米。

(3)地界外为现状建筑的,除符合本条(1)、(2)中的规定外,需同时满足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交通控制规定

交通控制分为三个方面:其一,禁止开口路段控制;其二,出入口方位控制,其三,配建停车位控制。

1、禁止开口路段控制:沿主干道设置出入口距交叉口距离控制在70米外,沿次干路设置出入口距交叉口距离控制在50米外,沿支路设置出入口距交叉口距离控制在30米外。见规划图则标示。

2、出入口方位控制:主要控制主要机动车出入口的方位。见规划图则标示。

3、停车位配建按照下表控制:

第十七条用地兼容规定

主要针对沿永通路商业带进行用地兼容控制,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居住。严格执行规划图则中用地兼容的控制。

第十八条住宅与商业建筑混合控制

严格执行河北省建设厅发文件——冀建规〔2008〕149号的规定:

1、新批准的居住小区、住宅楼,一律不得在住宅建筑内部批准设置可能产生噪声、油烟污染的娱乐、餐馆等场所。严格控制批准建设底层商业的住宅,确需建设的,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明确注明其商业部分不得作为可能产生噪声、油烟污染的娱乐、餐馆等场所。在居住小区的公共建筑内规划设置可能产生噪声、油烟污染的娱乐、餐馆等场所的,应确保不对周围住户产生影响方可批准设置。

2、经审批的居住建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批准改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修改程序进行修改。未按法定程序批准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对于未经许可或改变许可规定使用性质而改建住宅的违法建设行为,要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城市设计导引及用地规划布局

第十九条城市设计导引

内容包括建筑体量、建筑色彩与风格、开敞空间设置、沿街建筑后退形式控制、交叉口处建筑控制。

1、建筑体量:单栋建筑的正面长度不宜超过60米,尤其是沿街连体建筑,底部商业裙房不宜超过80米。

2、建筑色彩与风格:建筑色彩宜采用暖灰色系,商业建筑局部可点缀亮丽的色调,但不宜超过3种;居住建筑宜采用红色坡屋顶,商业建筑宜采用古典风格,寻求赵县古典建筑风格符号,提炼元素表现在建筑单体设计上。

3、开敞空间设置:居住地块LJZ-01、LJZ-02、LJZ-07、LJZ-19、LJZ-20、LJZ-21内的小区或组团绿地、广场的布置应当考虑两侧古城绿带和防护绿带的借景,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对话。

4、沿街建筑后退形式控制:沿街建筑本规划控制的是最小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应当在此基础上适当局部多退,避免形成建筑“一刀齐”的生硬,在局部涂凹处进行绿化或小品的点缀,丰富街道景观。

5、交叉口处建筑控制:主要是针对梨香大街与永通路交叉口处,建筑的布局应当加大后退距离,形成绿地或广场,避免交叉口建筑景观的压抑感。

第二十条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及主要配套设施:主要是二类居住用地,总计25公顷。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小学一所,托幼二所。梨香大街以西永通路北LJZ-06地块布置小学和托幼一所,总用地1.35公顷;梨香大街以东LJZ-21地块布置一所托幼,用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配套市政设施主要有热交换站、煤气调压站、变电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公厕;配套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老年活动站、文化活动站、书店、卫生所、邮政所、储蓄所;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有农贸市场或菜市场。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梨香大街与永通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一处,面积0.71公顷;梨香大街与规划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规划体育设施用地一处,面积1.2公顷;将赵县特殊教育学校用地调整至梨香大街与永通路交叉口的西南角,面积0.42公顷;永通路(升华街——梨香大街段)自路中线两侧各90米进深布置商业设施用地。其中,升华街与升华东街之间的LJZ-12地块布置高档宾馆酒店。永通路南侧沿梨香大街东侧50米进深布置商业用地。

3、道路交通用地:(1)涉及道路有升华街、梨香大街、梨香东街、升华东街、永通路、春风巷、规划路共七条,面积8.6公顷。升华街红线30米,升华东街红线12米,梨香大街红线40米,梨香东街红线50米,永通路红线30米,春风巷红线18米,规划路红线20米。(2)停车场用地一处,面积0.2公顷。(3)交通设施用地一处,面积约0.6公顷。

4、绿化用地:恢复东部护城河及绿化用地,沿升华街东侧布置,平均宽度70米。梨香东街西侧规划防护绿带25米。绿化和水域用地面积共计4.8公顷。小区级绿地满足1.5平方米/人。

第四章规划管理实施

第二十一条规划管理的刚性

本规划的控制性指标为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禁止开口路段、交通出入口方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管理中应当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规划管理的弹性

规划确定的地块,结合实际项目大小可以进行调整,但容积率等各项控制指标不能突破。城市设计导引的内容赵县建设局根据实际项目的情况,适当把握控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成果为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规划说明和规划图纸是技术附件,共同指导规划管理和实际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1)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1)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 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内容、特征与作用 1.1.1涵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镇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1.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1. 2.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1.1. 2.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1.1. 2.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1.1. 2.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1.1. 2.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1.1. 2.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1.1.3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以下特征 1.1.3.1控制引导性与灵活操作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既可以随时适

应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变化,也可以满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其控制引导性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技术指标来规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以土地使用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为要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控制: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控制、道路及其设施与内外交通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和工程管线控制。 1.1.32法律效应: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和体现,是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扩展,法律效应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 本特征。 1.1.3.3图则标定:图则标定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成果表达方式上区别于其他规划编制层次的重要特征,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效应图解化的表现,它用一系列控制线和控制点对用地和设施进行定位控制。 1.1.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1.1.4.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1.1.4.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1.1.4.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1.1.4.4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1.2 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及历程 1.2.1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 1.2.1.1城市建设方面的要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出新问题,建设方式与投资渠道变化带来新要求,城市经济、产业等结构的大调整所提出的新要求。 1.2.1.2规划管理方面的要求:土地管理的观念与方法的转变,房地产开发的管理方式的转变。 1.2.1.3新形式下对规划设计工作的要求:城市规划要适应规划管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现状资料与分析 调查了解上层次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及其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作出评价。须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3、用地地籍:阐明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用地单位的用地红线和性质等使用权情况。 4、人口分布现状。 5、建筑物现状,包括建筑用途、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及已批未建建筑等。 6、公共配套设施类型、规模和分布。 7、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网现状。 8、道路交通设施现状,包括道路红线、坐标、标高、断面及交通设施的分布与面积等。 9、所在城市及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 10、自然条件及分析。 11、所在地区单位、居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二)文本要求 1、总则:制定规划的目的、依据、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必须重点阐明上一层次规划所确定的与本规划相关的规划内容。 2、土地使用性质:注明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要加强土地使用兼容性管理,特别要注明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审批权限。 3、土地开发强度:重点控制好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4、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以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形式阐明对本地区各类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两大类)的规划情况。重点控制各类配套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规模,特别是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要注明其地面、地下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安全防护距离、走廊等以及其保护要求。 5、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对本地区道路系统的功能分级、交通组织、交叉口形式等进行阐述,并提出对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的位置、用地规模控制原则与措施。重点控制好道路控制点坐标、标高、断面与禁止开口路段。 6、城市设计:在上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下,对本地区的城市设计从空间布局、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及其他环境提出要求,针对重点地段提出维护主要公共空间环境质量和视觉景观控制的原则要求。 (三)图纸 1、区域位置图:比例不限,须突出城市交通网络的衔接关系。 2、用地现状图:比例为1/1000-1/2000,标明各类用地范围、用地地籍、用地性质、道路网络等。 3、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比例1/1000-1/2000,标明建筑物现状、保留虿鹎ㄒ约耙雅 唇ńㄖ 惹榭觥?br> 4、土地利用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图面必须含现状地形。 5、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须标注控制点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及宽度等,须包含现状地形。 6、控制指标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 7、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及电力、电信、燃气

控制性详细规划知识点大全

控制性详细规划知识点大全 城市详规定义:城市详细规划与设计是城市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更 是低碳生态城市在空间上落实的关键),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 据,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的各项用朔口建设工程,详细规定各项控制 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是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具体落实。 城市详规任务: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地区进行区块细划,确定各类用地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确定规划内部的市政共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联系,提出控制标准和规划管理的要求, 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编制。 城市详规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是将总规的宏观控制要求具体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阶段。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上位规划的意图为宗旨,以土地的建设使用强度控制为重点,具体规定用地性质、使用强度、景观特性和环境控制,并确定各类用地的适建情况。是总规与管理、建设和经营等方面实现良好衔接的重要依据,为土地的有偿使用和开发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条件,对下一阶段的修规及开展城市设计提供积极引导,也加强规划的科学性与连贯性。

2.修建性详细规划:修规是详规的第二工作阶段,是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化,具体化和空间形象化的成果,是将宏观控制要求具体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阶段。 3、修规、详规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①控规主要用于指标体系的制定,体现规划意图,侧重于管理上的需要。 通过对规划范围的土地使用设为详细的用途和容量控制,作为该地建设管理的主要依据,属于开发建设控制型的详细规划。②修规主要以实现具体的预定开发建设项目的形体布局的直接手法去体现规划意图,侧重于实施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含义:就是以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主要依 据,确定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工程管线的控制性位置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并对下续修建性规划的编制起直接指导和控制作用。 控规地位:控规作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的环节, 既深化、细化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规划意图,又对修规起控制指导作用,确保了规划体系的完善和连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连接的重要环节,更是必要手段和主要依据。 控规的作用: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的重要环节,更是规划管理的依据;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4.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理论与实践 第一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后的应对 什么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1、定位: 在我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构架中的位置 (2006年4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城市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2)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2、概念: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制定控制指标体系,作为政府实施城市建设目标的规划行为和管理手段。 3、特征: (1)以上一层面的法定规划为依据; (2)落实近期城市建设目标; (3)实施政府规划管理职能; (4)引导并控制土地开发建设。 承上启下,将规划图转化为可操作与执行的管理规定和细则,体现条例化和指标化管理;以法律的手段为实行管理建设提供依据,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综合效益,体现法制化和科学化管理。 为什么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1、背景: (1)土地有偿使用,1991年; (2)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供需的变化; (3)城市规划管理模式的变化; 2、作用: (1)有效控制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落实 (2)合理制定城市土地开发强度;-土地开发容量的要求 (3)积极塑造特色城市空间形象;-体现城市设计的总体要求 (4)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体制。-控制指标体系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内容 1、基础资料 2、成果内容:规划文本\控制图则 规划文本: (1)总则:说明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界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权限。 (2)土地使用和建设规划管理通则 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建筑间距的规定;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要求(精选4案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基本内容要求 1、总则(规划的目的、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范围、适用范围、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等内容) (1)规划背景、目标 简要说明规划编制的社会经济背景与规划目标,一般是就规划地区与周边环境的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与未来变动态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和城市土地资源、空间环境面临重大调整,城市开发需求与规划管理应对等情况予以说明,突出在新形势下进行规划编制的必要性,明确规划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 (2)规划依据、原则 简要说明与规划区相关联并编制生效使用的上级规划规划,各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和技术规定,这些都是规划内容条款制定必须或应当遵照参考的依据;规划原则是对规划内容编制具体行为在规划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价值取向上的明确和界定。 (3)规划的范围、概况 简要说明规划区自然地理边界;说明规划区区位条件,现状用地的地形地藐,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对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4)文本、图则之间的关系、各自作用、适用范围、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与图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实现规划控制的意图,单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文字性控制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图形化控制都不能达到理性的效果,所以,一般应当将两者结合使用。此外,文本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那些方面使用,也要说明,即说明文本的适用范围。同时,规划文本、图则的法律地位、强制性条款指标内容设置也要明确说明。 (5)主管单位、解释权 规划文本的技术性和概括性较强,所以需要明确规划实施过程中,由谁来对各种问题的协调进行处理和解释,明确规划实施主管单位和规划解释主体的权限。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在一定区域环境中的功能定位,确定规划期内的人口控制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规划发展目标,确定本规划区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明确主要用地的分布、规模。 3、土地使用

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合理引导赵县刘家庄村区域改造建设,为规划管理和实施提供依据,特制定《赵县刘家庄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西起升华街,东至梨香东街,南起规划路,北至春风巷所围和区域,面积约52公顷范围内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赵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年); 5、《赵县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0年);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7、其它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古城风貌协调的原则: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章节的要求,在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建设多层和低层建筑、建筑风格上探寻赵县古城特色。 2、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尤其是小学和托幼、文化活动站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量控与位控相结合。 3、改善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上位规划的绿地控制,小区级绿地按照规范进行控制,并配套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灯环卫设施,布局服务半径合理。 第五条本控规中未涵盖的内容以及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和赵县有关法规、规范的规定。 第六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8—2010年。 第七条主管部门及管理权限 本规划由赵县人民政府审批,赵县建设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第八条用地使用分类 本规划依据国标(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一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结合该控规区用地和功能需要,确定地块用地性质。 第九条规划制定的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兼容属性、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7个指标,是规划管理中必须执行的;指导性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城市设计导引要求等是提供规划管理参考,并向地块开发商、规划师、建筑师等提供建议的引导性指标。 第十条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造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辟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2.1 承上起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 2.2 与管理结合、与开辟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2.3 体现城市设计构想。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的城市设计构想,以微观、具体的控制要求加以体现。 2.4 城市政策的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3.1 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 3.2 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3.3 综合性 3.4 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3.5 规划性和引导性的结合 3.6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结合 3.7 动态控制与相互转化的可能(兼容性规定) 3.8 强制性内容的提出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4.1 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 4.2 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辟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制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

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 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 制地块内的各类开辟建设活动。 是通过指标的制定来实现的,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 性控制指标和引导性控制指标 2 大类。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确定通常是以建造密度和容积率的确定为核 心的。 5.1 环境容量:根据建造条件、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状 况及可能的发展规模和需求,按照规划人均标准推算出可容纳的人口规模及相应 注解 用于普通建造/住宅建造 用于沿道路的地块 用于地块之间 用于城市分区、片的社会停车 主要用于重点地段、 文化保护区、 历史街区、特色街道,城市公园 以及其他城市开敞空间周边地区 指标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建造密度 容积率 建造高度/层数 绿地率( 30% ) 公建配套项目 建造后退道路红线 建造后退用地边界 社会停车场库 配建停车场库 地块出入口方位、数 量和允许开口路段 建造形体、色采、风 格等城市设计内容 分类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规定性 引导性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5.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上基础资料; (一)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二)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三)人口分布现状; (四)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五)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六)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七)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 (八)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 文本是规划的法制化和原则化体现,以简练、明确的条款格式,表示地块划分和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配套设施、有关技术规定等内容,经批准后成为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 (一)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二)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各种使用性质用地和适建要求; 2、建筑间距的规定; 3、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4、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5、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6、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7、有关名词解释; 8、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三)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四)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者,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1、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用地性质; (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 (3)建筑控制高度; (4)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 (5)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积); (6)交通出入口方位; (7)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2、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人口容量(人/公顷);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3)建筑色彩要求;(4)其他环境要求。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的内容要求 (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

(完整word版)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1.设计题目:xx综合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详地形图) 2.课程性质、教学目的与要求 2.1课程性质 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是规划专业必修课程,课程教学主要内容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践,教学目标是在专业培养目标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与强化专业知识教育,强化学生参于城市规划设计实践项目的综合能力。 2.2教学目的 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要求,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学生掌握如何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与专业实践结合进行,即分为规划基础资料调查和规划设计两个阶段。 (1)规划基础资料调查 通过基础资料调查研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社会的意识,使学生重视掌握第一手资料,及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下阶段的规划设计打下基础。 (2)规划设计阶段 通过规划设计,培养学生调查分析与综合思考的能力,使学生系统学习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标准、规划内容、技术方法。 2.3调查及设计内容与要求 2.3.1调查内容与要求 (1)认真收集现状基础资料和相关背景资料,分析现状对城市规划的制约与要求,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调查应结合教学设计选题,针对设计对象:县城风貌特色、交通、地形等方面问题,进行科学、系统和定量化的调查分析,并将调查分析成果加工成为现状资料报告。撰写之后的规划说明和文本打下基础。 (2)根据规划分析县城在整个区域中的位置和地位。 (3)提出县城的规划结构分析图、道路系统及交通组织、绿地系统和空间结构等。 (4)绿化系统规划应层次分明,概念明确,与县城的功能和绿化场地统筹考虑,必要时应提交相应的环境设计图。绿化种植设计应与高台的土壤和气候特征相适应。 (5)鼓励在基地现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历史文脉、城市景观及有关技术规范等方面因素进行规划构思。提出县城规划的理念和主要技术手段、主要控制指标,指导因素等。 2.3.2设计内容与要求 ⑴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⑵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⑶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 ⑷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容积率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基本概念 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 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要求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 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 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⑵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⑶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 ⑷ 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⑸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⑹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应当包括: ⑴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分图图则,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 1/1000 ―― 1/2000.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 pla n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 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详细性规划内容

详细规划(一) 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是确定用地功能的组织,制定各项规划控制条件,第二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是进行建筑与设施的具体布局。 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应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对建设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主要确定各类建筑、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并根据建筑和绿化的空间布局进行环境景观设计,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述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宏观要求与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承上启下的编制层次,它既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指导性文件,又是城乡规划管理、土地开发的重要技术依据。它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性指标,道路和管线控制性位置和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其规划设计考虑了规划管理的要求,房地产开发的衔接,有利于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和法制化。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1)承上启下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连接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性编制层次,是规划管理、规划与实施衔接的重要环境,是规划管理的依据,是体现城市设计构想的关键。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总体战略框架,必须具有很大程度上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是一种粗线条的框架规划,需要下一层次的规划将其深化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对小范围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总平面布局和空间立体组织,需要上一层次的规划对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控制,对开发模式和城市景观进行引导,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两者之间有效的过度与衔接,起到深化前者和控制后者的作用,确保规划体系的完善和链接。 2)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城市开发的引导 2006年4 月1日建设部正式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内容。 3)城市政策的载体 作为城市政策的载体,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传达城市政策方面的信息引导城市经

控规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复习提纲——2018 春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定义——1-P002 参见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定义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征——1-P004四个方面特征 1.控制引导性和操作灵活性 2.法律效应 3.图则标定 4.开发导向 3. 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相关规划类型的借鉴意义——1-P026 1.立法是城市规划和城市土地开发控制的关键所在 2.区划是规划图则与法规的结合物 3.城市规划的操作;包括一整套实施的程序、步骤和方法;以及执法体制都要是一个完善的系统 4. 控制性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阶段的步骤——2-P030 1.方案比较

2.方案交流 3.方案修改 4.意见反馈 5. 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审批阶段的步骤——2-P031 1.成果审查 2.上报审批 3.成果修改 6. 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指标赋值方法——2-P032 城市整体强度分区原则法、人口指标推算法、典型实验法、经济推算法、类比法 7.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及深度要求——2-P039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边界;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

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8.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内容——2-P040 规划文本、图件、附件 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9.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2-P040、7-P209 建设控制指标.. 确定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等作为强制性内容 10.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首要任务及其所包含的两个层面——3-P053 首要内容:控制体系的确定..控制体系是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功能发挥的主要的内部性因素.. 包括控制内容和控制方法两个层面 11. 用地面积的概念——3-P057 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Code for Compiling Regulatory Planning 2004-02-06发布 2004-03-01实施 黑龙江省建设厅 联合发布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Code for Compiling Regulatory Planning DB23/T744-2004 主编单位: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04年03月01日 2004 哈尔滨

前言 为提高我省城市规划整体水平,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使用工作的需要,统一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深度,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标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黑龙江省建设厅决定编制《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范和规定,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为了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黑龙江省建设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邮编:1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春梅林红杨王宏伟王娟韩杰张毅 范晓磊邵强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编制的主要内容 (6) 4 编制的具体要求和深度 (8) 4.1 土地划分及其兼容性规定8 4.2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11 4.3 居住人口规模预测13 4.4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13 4.5 道路系统14 4.6 市政公用设施15 4.7 城市设计16 4.8 经济分析16 5 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17) 5.1 土地使用规定17 5.2 建筑管理规定19 6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 (20) 附录A 规划文本的编写内容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容积率

控制性详细观划 一、基本IS念 控制性洋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It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5!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胳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同坏境控制的«划要求。 根弼《城市规划编制亦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E1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观则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菲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U质,使用強度和空间坏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翟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规刘的主要内容 規划要求 以城市总II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折,确定建设地区的士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腔制指标、道胳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同坏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對性岸绢規划应当包站下列内容: (1)洋细规定所规则x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翟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里; ⑵规定各地块理筑高度、理筑密度、容枳率、绿地率等控制荷标;规定交通岀人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KIO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休里、色彩等要求; ⑷确定各级支胳的红线位置、腔制点座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菅线的走向、菅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⑹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翟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体绢規刘的文件和图纸应当0S: (1)控制性详鈿规划文件包站规划文本、规期图则、分图图则,现则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则文本中应当色括规划X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2)控制性详细規効图3(0 IS:规刘地区现状图、控制性洋细规刘图址。图姝比側为1/1000——1/2000.修建性#细现则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範定,对于当前liSlii!设的地区,应当编斟修建性洋细规则,用以指导各项建慎和工程设施的设廿和施工。 修建性煤绢規划site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则或控利性洋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顶建笳和工程设葩的设计和施工的现划设廿。 修建性洋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斟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n(M乡«划1 管部门)提岀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也编制。 修建性洋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翎性洋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 (一)控制性详细观期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 (2)1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三)各类51^1程造价等资料。 修建性体绢規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条件分轿及嫁合技术经济论证;

最新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讨论稿) 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7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1) 第二部分控制单元划分 (2) 第三部分控制单元规划 (3) 第四部分控制地块规划 (11) 第五部分附则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保定市所辖县县城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保定市所辖县县城规划区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适用于本导则;第二部分控制单元划分、第三部分控制单元规划为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编制内容;第四部分控制地块规划可根据各县城实际需求进行编制。 第三条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落实县城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保定市、辖区各县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控制单元规划成果应满足《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

第二部分控制单元划分 第七条划分目的:设定县城统一的编码系统,保证控规编制的无缝衔接;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进行总量分解和综合平衡,形成完善的规划成果和系统的规划控制体系。 第八条划分原则:依据地域完整、功能明确、界线稳定的原则,结合行政辖区界线、自然地理界线、路网格局及公益性公共设施分布情况,划分稳定的控制单元,进行统一编码,原则上不应更动。 第九条划分规模:控制单元规模宜为1—2平方公里。 第十条划分成果: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控制单元划分图,反映县城道路系统、铁路、河流等自然和人工界限,并形成控制单元汇总表,标明各控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界线。 **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汇总表 第十一条控制单元范围如需调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进行。边界调整时,相关控制单元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不重叠和无缝衔接。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原则应以用地的控制和 管理为重点,以实施总 体规划的意图为目的, 强化规划设计和规划管 理的衔接:编制工作要 在具有完备的基础资料 条件下进行。开展充分 的调查研究。规划的编 制既要考虑形体环境, 又要考虑经济、社会等 因素,选择科学的决策 方法和决策内容,运用 控制的手段,确定城市 或开发区未来的建设目 标, 2.1 编制程序 2.1.1 组织负责编制该规划项 目的工作小组,确定项 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 要,配备相关各专业技 术人员。 2.1.2 收集和分析现状基础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核对现状图。

2.1.2 编制规划方案和初步确 定控制指标,在方案编 制初期,应进行多方案 比较,征求有关专业技 术人员、建设单泣和规 划管理部门的意见,修 改方案直至方案确定。 2.1.4 绘制成果图和编制有关规划技术文件。 2.1.5 按技术要求交付成果。 2.2 编制内容 2.2.1 详细确定规划用地范围 内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 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 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 内适建、不适建、有条 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 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建 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2.2 确定规划范围内的路网系统及其与外围道路的联系,确定绿地系统。 2.2.3 确定各单项工程管线的 走向、管径、控制点坐 标和标高以及工程设施 的用地界线。

2.2.4 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细则(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2.3 基础资料 2.3.1 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 或分区规划的规划技术 文件及其它必要文件, 规划区的区域位置、性 质、地位、作用及相互 影响等。 2.3. 2准确反映近期现状的 地形图(比例尺1:1000~l:20 00)。 2.3. 3 现状人口详细资料,包括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等。 2.3.4 土地现状利用资料,规 划管理部门有关规划区 用地的拨地红线图,规 划范转以及周围的用地 情况(比例尺1:1000或 1:2000)。 2.3.5 建筑现状资料,包括各 类建筑的分布、建筑面 积、建筑质量、层数、 性质、密度以及所在城 市和地区历史文化传 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0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8.《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试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试行本)

说明 1、编制目的: 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3、使用要求 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 第一章成果要求 (1)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 一、总则 (3) 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 三、土地利用性质 (3) 四、土地开发强度 (5) 五、道路交通 (6) 六、市政设施 (8) 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 八、绿地系统 (13) 九、历史文化保护 (13) 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置 (14) 第三章 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 一、AUTOCAD图层 (15) 二、图示符号 (19) 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

第一章成果要求 一、现状分析阶段 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 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 2.1 区域位置图 2。2 用地现状图 2。3 用地评定图 2。4 基础设施现状图 二、方案阶段 1、方案说明(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并附上阶段成果及审查会议纪要。 2、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的地形图上制作) 2.1 区域位置图 2。2 用地现状图 2。3 建筑质量评定图 2.4规划方案图(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三、初步成果阶段 1、文本 2、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的地形图上制作) 2.1通过审查的(上阶段完成的)区域位置图、用地现状图、建筑质量评定图 2.2用地规划图(当用地规划图不能清晰反映有关情况时,增加下列图纸) 2。2.1 基础设施规划图(含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 2。2。2 绿地系统及水面保护规划图 2.2。3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图 2。3 道路交通规划图 2。4控制指标规划图 2.5 各专项规划图(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景观设计等) 3、附件 3。1 通过审查的(上阶段完成的)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3。2 初步成果说明 3。3 以上阶段的审查会议纪要 初步成果经审查后出送审稿,送审稿要求同上。 四、最终成果阶段 送审稿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审查意见和公示意见汇总出最终成果,成果要求的内容第一部分与初步成果阶段的内容一致;第二部分为图则,图则以街坊为基本出图单元,单元划分和编号应安排在易于查找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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