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工作处罚标准

员工日常工作处罚标准

对门店所有人员日常工作检查处罚标准

2.被处罚人当场无法交出被罚款项的,由门店当班负责人代缴;

3.被处罚款项须开具《过失单》,第一联由开单人员转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联由过失责任人留存,第三联由开单人员连同罚款一起上交财务;

4.依据处罚单时间被处罚人必须在24小时之内执行(超出一天加重一倍处罚,最高加罚五倍罚款,

超过5天仍未为执行的,由人力资源部在该员工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5.每周柜长休息日或是柜长按照正规程序请假离店,只要是柜长指定了当班负责人并且该负责人在岗,

在处罚违规责任人的同时,当班负责人也要接受等额处罚。如柜长没有指定当班负责人或当班负责人不在岗,则依然按照公司处罚标准对柜长进行罚款处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柜长在公司允许的范围内收取员工的罚款后,必须将处罚明细记录下来由该员工签字并在店内张贴明示。

7.对于殴打顾客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额赔偿,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诉之权利。

8..对于公司在某一段时期内开展的专项检查,将依据公司下发的OA内容为标准来执行检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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