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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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七贤
[日期:2005-12-02] 来源:作者:王晓毅[字体:大中小]
提要:通过检索《大正藏》的相关译名、实地考察遗址并综合分析文献资料后得出结论:东汉至西音时期汉译佛经中的释迦牟尼说法处“竹林”,大多数译为“竹园”,有关“竹林七贤”系东晋士人附会佛教典故的观点值得商榷。
自古至今生长竹子的河内山阳,处于邮至洛阳之间,魏晋之际为达官贵人的庄园别墅区,属政治敏感地区,竹林之游发生于此地引人注目。“竹林七贤”故事的传播过程中,两晋之际的琅琊王氏家族起了重要作用,最终通过孙盛之笔,在历史的记忆中定格。
关键词:竹林七贤佛经山阳
关于嵇康、阮籍、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七贤同游竹林的记载,自东晋初期见著于史传后,一千多年间几乎没有人对其真实性提出疑问。近代学术巨子陈寅倍先生首发新论,认为“竹林七贤”系东晋士人受佛教“格义”学风影响,取释迎牟尼说法的“竹林精舍”之名,附会《论语》“作者七人”之事数而成,并非历史实录。此论石破天惊,影响了当代学术界的研究思路。一些学者沿着这条思路继续发展,对“竹林七贤”说进一步“证伪”,认为竹林七贤之甲的年龄差异和居地距离,使其不可能同时聚会于山阳,而且考证出造假者可能是东晋谢安。然而,笔者通过对“竹林之游”遗址的实地考察,并梳理了与竹林七贤有关的文献资料后感到:尽管大师与时贤的观点推动了竹林七贤研究的深化,但智者干虑,难免有失。
关于东晋初史家受“格义”风尚影响附会佛经而创造“竹林七贤”说法如果成立,其必要条件是:此前所译佛经中的“竹林”译名已经普遍存在。那么,史实又是如何呢?为解决这个问题,笔者据《大藏经索引》对《大正藏》中关于释迦牟尼在王舍城迦兰陀讲经园林“Venu—vMaJ,(梵文)或“Veluvana” (巴利文)翻译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该园林存在着三种译名:“竹园”、“竹林”或“竹林园”。有的译为“竹园”、有的译为“竹林”,有的则同时译为“竹园”、“竹林”或“竹林园”几种不同名称。为清晰地揭示这一译名演变的规律,将检索结果按东汉至西晋、东晋十六国、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五个时代分别列表,
表中译名顺序按“竹园”、“竹林”、“竹林园”三个条目排列;“竹园”、“竹林”、“竹林园”三译名中有两种以上在同一经典中出现的,均归于“竹林园”条目下;每一条目内则按该经典在《大正藏》中出现的次序排列:
表1 《大正藏》汉—西晋时期“竹林”译名
表2《大正藏》东晋十六国时期“竹林”译名
表3 统计结果
以上统计结果无法支持“竹林七贤”是东晋史家附会佛教典故而成的观点,理由如下:首先,“竹林七贤”说形成于东晋初期,而在此之前东汉三国西晋时期佛教译经的21例中,“竹园”16例,占76%;“竹林”仅1例,占5%;“竹林园”4例,占19%。释迦牟尼说法处,大多数被译为“竹园”,而不是“竹林”。原因很简单,“竹园”的译法,符合汉晋时期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和语言习惯。这时期的贵族园林多以“园”命名,如“沁园”“金谷园”等。如果东晋
初期的史家以这类佛经附会道家的七贤,应创造出“竹园七贤”更合逻辑。按史学界通行的规则,对古代史籍中有明确记载的事件,如果今人要证其不实,应拿出更有力的证据。可见,尽管东汉三国西晋所译佛经有少数“竹林”译名,但是面对大多数被译为“竹园”的事实,要推翻东晋初期史家的文献记载,显然证据不足。
其次,自东晋初期“竹林七贤”说流行后,佛经翻译才开始了由“竹园”向“竹林”的缓慢转变。东晋十六国、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四个时期,“竹园”译名逐渐下降,“竹林”译名逐渐上升,“竹林园”的译名也逐渐上升,统计结果详见表3。如何解释这个变化呢?如果还未找到更好的理由,那么,“竹林七贤”历史典故的广为流传,可能就是影响佛教译名变化的原因。换句话说,不是佛经的“竹林说法”典故影响了“竹林七贤”称号的产生,可能是“竹林七贤”的典故影响了佛经翻译。
两晋之际“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的佛教格义,是以中国的名词概念和学术思想去附和解释佛经,而不是相反。况且格义的最重要规则是解释者与被解释者之间存在着可类比的共同性质。因此即使双方出现互动,士人以佛经典故比附中国历史文化现象,也应遵循格义规则,在类似事物之间建立联系。然而,中国的“竹林之游”与印度的“竹林说法”性质不同。首先,前者是几个朋友相聚,清谈饮酒的平等交流;后者则是教主向信徒布道,听众动辄千万,如竺法护译《无极宝三昧经》载“一时佛在罗阅抵竹园中,与千二百五十比丘俱”。《持心梵天所问经》载“一时佛在王舍城迦邻竹园中与大比丘众俱,比丘六万四千,菩萨七万二千”。再者,汉晋之际的观念中,圣人不可学不可至,贤人与圣人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不可同日而语。竹林七贤属于贤人,与佛教中高僧地位相当,故孙绰作《道贤论》“以天竺七僧方竹林七贤”。佛祖则与圣人同,孙绰《喻道论》说“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盖外内名耳”,故他没有以七贤去“方”诸佛,因为两者不能类比“格义”。
太行山以南的北方地区,自古便生长竹子,甚至作为经济作物大面积人工种植。《史记·货殖列传》:“渭川千亩竹……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汉晋之际随着庄园经济的发展,北方的士大夫在修建风景秀丽、自给自足的庄园时,一般要种植竹子。汉末仲长统是山阳高平(今山东济宁)人,年轻时代活动足迹在北方地区,“年二十余,游学青、徐、并、冀之间,”后参曹操军事,长期生活在
邺。而他在《昌言》这样描写理想中的庄园:“使居有良田广宅,背山临流,沟池环匝,竹木周布”。西晋潘岳的庄园则位于洛阳南郊的洛水之滨,《晋书》卷55《潘岳传》载其《闲居赋》:“爱定我居,筑室穿池……竹木菇蔼,灵果参差”。由此可见,河内山阳嵇康的庄园中有竹林是完全可能的,而历史文献记载和实地考察证明,“竹林之游”的两处遗址——即嵇康的两个故居:山阳园宅和嵇山别墅,竹林并非虚构。
第一,山阳园宅。《水经注》卷9《清水》:“又径七贤词东,左右筠篁列植,冬夏不变贞萋。魏步兵校尉陈留阮籍,中散大夫该国嵇康,晋司徒河内山涛,司徒琅邪王戎,黄门郎河内向秀,建威参军沛国刘伶,始平太守阮咸等,同居山阳,结自得之游,时人号之为竹林七贤。向子期所谓山阳旧居也。后人立庙于其处。庙南又有一泉,东南流,注于长泉水。郭缘生《述征记》所云:‘白鹿山东南二十五里,有嵇公故居,以居时有遗竹焉。’盖谓此也。”郭缘生《述征记》关于竹林遗址的记载,又见于多种类书征引,其中《太平御览》卷64《居处部四·宅舍》所引最为详细:“山阳县城东北二十里,魏中散大夫嵇康园宅,今悉为田墟。而父老犹谓嵇公竹林地,以时有遗竹也。”郭缘生生平事迹不详,《隋书·经籍志》卷2《史部·地理类》记载:“《述征记》二卷郭缘生撰。”该志《史部·杂传类》又载:“《武昌先贤传》宋天门太守郭缘生撰。”可见,郭缘生是南朝刘宋时期人,《述征记》是记载山阳嵇康园宅遗址生长竹林的最早文献资料。《水经注》中的“七贤祠”,元末改为佛教庙宇“竹林寺”,但寺内有“七贤堂”,供奉竹林七贤。庙南“七贤泉”,后名“竹林泉”。此庙此泉见诸历代文献,如《太平寰宇记》、《明一统志》、《河南通志》、《大清一统志》、乾隆《获嘉县志》、《辉县志》、道光《修武县志》以及今修《修武县志》等。竹林寺(七贤祠)遗址与竹林泉相邻,位于今河南辉县鲁庄与山阳村之间。如今竹林寺已荡然无存,而竹林泉却流淌不息,汇成清澈的小溪,绕竹林遗址东流,岸边有大片翠绿的竹林。访问村民得知,他们不知“竹林七贤”典故,种竹不是为了纪念先贤,而是当地重要副业。但是对我们这些竹林七贤寻踪者来说,清凉的泉水和茂密的竹林则有了特殊的意义。
第二,嵇山别墅。魏晋士人除了经常性居住和经营的园宅,还在依山傍水处修建游乐性的别墅,史书中称为“山墅”。嵇康也不例外,他在距竹林泉庄园西北25里左右的嵇山便拥有别墅。嵇康在与郭氏兄弟互赠的诗中,透露了这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