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山鼎发[2009] 4号

***项目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收取的费用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符合本制度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2、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4、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招投标制度,掌握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招投标业务组织单位进行监督、考评。

根据项目资金渠道和业务性质划分,招投标业务分别由下列职能部门组织

实施:基建工程由基建部负责组织招投标或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专项资金工程、绿化及环境治理工程、办公用品、微机耗材、设备外委维修等其它专项资金项目由计划部负责组织招投标;物资采购、进口设备、零部件国产化研发制造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组织招投标。

招投标参照各自的实施细则组织。

第十二条对资质要求不高、技术难度小的基建、生产和专项资金工程,在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前提下,实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项目招投标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应当以集中公开招标、供应链和寄售三种方式为主,辅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网上采购。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招标前应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基建项目由基建部负责,物资采购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专项资金工程、绿化及环境治理工程、办公用品、微机耗材和设备外委大修等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由计划部负责。资质审查工作由各招标组织单位独立完成。

资质审查结束后,招标组织单位应当发布资质审查公告,或向合格投标人发出资质审查合格通知书,向不合格者告知资审结果。

各招标组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六条招标组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做好技术答疑、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编制等工作。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七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招标组织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及项目特点,具备编制标底条件的,必须编制标底。

标底由工程造价事务所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第十九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基建、生产和专项资金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各招投标组织单位确定,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投标地点,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不得分标、串标,不得哄抬报价、弄虚作假,不得借他人资质投标和围标,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向组织者或评委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截标后的规定时间内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开标,由招标组织单位(专业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各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

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次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数量等商务条款内容;其他

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时,由投标人自己拆封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宣读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开标的程序、监督、记录应当规范、真实,会议记录应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使用)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公司领导原则上不进入评委会。

前款专业人员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条评委的产生由监督人员在开标前2小时内从相对应的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并逐一通知。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项目,随机抽取的评委难以胜任的,可由公司直接确定或向社会选聘。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民主推选或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但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代表一般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三十一条评标应在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未能响应的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应当向招投标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由监督人员和评委会成员共同签字后才可生效。评标报告经招

投标组织单位审核后,由招投标组织单位向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四条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不能诱导其他评委,更不能打感情分、印象分;评委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透露评标过程有关情况和评标结果;评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投标组织单位应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六条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起草、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用语要严谨,尤其要明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禁止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字句。

合同起草、签订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招标组织单位进行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业务考核。

第五章相关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每年应当组织对各招标组织单位进行一至两次专项效能监察。监察的重点内容是:是否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是否按有关程序办事;为企业节约了多少资金;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审计部门应对招投标项目进行抽审。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直接发包或指定供应商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除对单位(或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对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第四十条不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引发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进入施工阶段被发现的,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招投标活动。

第四十三条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评标标准和办法,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取消其评委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四十四条招标组织单位或经办人有伪造原始资料、篡改中标结果、提高中标价格等

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一)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给他人的;

(二)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包给他人的;

(三)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的。

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监理人员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未按有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的,应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员和施工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四十六条监督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招投标相关资料由招标组织单位收集后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场部管理制度范本

市场部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更好地开拓业务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强化本公司的市场领导地位,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使用范围 所有的市场部员工。 第2章市场部的组织结构及职能 第3条市场部下设企划、调研、产品、策划和广告等五个主要机构,全面为市场服务,并在市场部经理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4条市场部主要职能 市场部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市场策略的制定。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负责企业广告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5)负责市场公关活动及策划组织。 (6)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第3章市场信息收集及预测 第5条市场调研人员负责收集竞争产品、竞争对手信息,并进行系统分析整理。 第6条市场人员在对同类产品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 (2)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 (3)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 第7条市场人员通过对国内各地区销售比率的分析,预测未来国内市场的销售情况,以确定分析报

告。 第4章市场计划管理 第8条由市场督导负责组织市场人员收集销售数据,组织编制市场计划书初稿。 第9条市场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行业现状及市场调研分析。 (2)内部、外部及潜在竞争者的竞争分析。 (3)企业拟采取的市场策略、市场拓展手段。 (4)市场拓展渠道设计及促销活动的组织等。 第10条市场计划初稿由市场督导交市场部经理审核,市场部经理在审核并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11条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最后市场拓展计划,参议由总经理主持成员包括市场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主管领导。 第12条市场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市场部负责下发执行。 第13条市场计划由市场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对市场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14条每季度最后两周,市场部需要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市场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第15条《市场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经营销总监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后送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第5章市场人员管理制度 第16条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商业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17条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第18条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与公司保持联系1-2次,汇报业务进程。 第19条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第20条市场部人员有加盟、转正、内部调整、离职、开除、辞退等变动时,须经市场经理根据工作特性及能力提出意见,经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6章总则 第21条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领导小组职责: 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批准合约规划; 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确定合同形式; 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确保投标工作按正常程序有序的进行,预防投标工作中的风险,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及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公开招标、议标以及邀标等)。 一、部门职责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由市场部牵头组织,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及综合部进行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市场部 1.1 负责工程项目调查和预测,编制投标计划,组织召开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1.2 负责对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 1.3 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 1.4 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重大或重要项目可由市场部、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商议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 1.5 负责办理投标报名等手续。 1.6 负责中标项目的后续合同谈判,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2、财务部 2.1 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2.2 协助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盖章。 2.3 协助提供公司以往业绩及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3、技术部 3.1负责投标文件内技术标的编写。 3.2负责提供项目预算书。 4、综合部 协助提供投标所需相关人员各项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采购部 负责设备、材料价格比选和市场询价。 二、投标流程 项目前期运作报名资格预审 投标总结 审核 定稿装订 报价 成本核算投标文件初稿 施工组织设计 安排文件编制 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 相关资料准备 密封标书 评审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办公室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对设计、勘探、建筑安装、建立、物质采购(大宗)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邀标制度,通过对上述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本公司的工程符合入园企业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第3条项目招投标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公司营运能力相结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本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满足本企业要求 (2)监督、督促、协助委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应工作(3)招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分类归档 第5条项目招投标形式 公司招投标方式有公开投标、发包邀约两种,有分外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价额在10万元以内的; ②因政策等原因; ③其他分外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由办公室牵头,参照国家及本行业法规和办法开展。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需求,拟定招标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第7条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及实审 (1)预审: ①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异地进赣单位应提出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小组、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预审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向议标方式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实行议标的招标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起草。

(整理)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公司信誉、利益为出发点,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 2、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诚服务、勤奋努力、团队精神、开拓创新。 二、工作范围 1、公司市场开拓。 2、客户信息管理。 3、市场调研,开发方案的制定,安排实施。 三、管理范围 1、完善市场管理制度。 2、业务员日常业务活动的指导、招聘、培训。 3、营销网络的维系,拓展。 4、业务员业务行为与业绩的考核。 ◆市场部人员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部门,协同全体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按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案例分析; 4、指导监督市场部主管抓好小区管理; 5、巩固已开发小区的同时开发新小区使工作有延续性; 6、重点落实团购装修合作事宜; 7、重点落实大型房产公司楼盘的样板房合作事宜; 8、准确掌握市场动向、分析市场发展及时定位市场的航向; 9、分析竞争公司优势并及时总结出应对方案,及时反馈给公司; 10、逐步建立房产、建材、装修等市场部门共同合作的网络; 11、协调设计师、施工队、企划公司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展名门世家品牌 12、监督促进协调各小区施工队及工程部的关系,坚守第二营销阵地; 13、管理部门同时协助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同业主洽谈,扩大市场的整体业绩;

14、以名门世家品牌为核心发展开拓加盟店及直营店发挥品牌效益; 二、市场部主管岗位职责: 1、遵守法律制度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各小区合作方式的起草协议书的落实; 三、市场部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调部门经理、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服务; 3、日常工作管理; 四、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1、家装顾问每日下午应将当日业务情况以日报表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 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高级家装顾问(开发项目负责人) 每周日应整理本星期区域业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分析原因,以书面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情况调整业务战略。 3、家装顾问不得回答客户的专业性问题。 4、家装顾问不得随意答应客户任何的实质性要求。 5、家装顾问对公司及保障性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 6、员工应遵纪守法。 7、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 8、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 9、公司的宣传资料除正常运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10、应保持个人仪表,衣着。 11、在外进行业务期间,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其它工作。 12、确保业务机密。 13、不得积压任务。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招投标管理制度

.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择优签约,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川**水电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七部委颁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活动,是指公司施工及设备、设施的加工制造、安装大修及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需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招标均自行开展,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一般不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 第六条公司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符合下列范围和规模标准之一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项目的制造、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的; (四)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第八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九条每一标段的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3个以上。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招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 第十一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二)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市场部部门管理制度

市场研究部规章制度 市场研究部人员构成及职责要求 一、营销经理一名,职责: 1.制定销售方案及策略; 2.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与管理; 3.定期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对销售员定期培训; 5.制定销售管理的规章制度等工作; 6.组织针对行业或客户等进行调研; 二、客户主管一名,职责: 1.负责客户服务标准、业务标准和流程标准的制定,规范客户服务行为; 2.负责大客户关系的重点维护与管理; 3.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负责客户回访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实施工作; 5.负责客户服务及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营销主管一名,职责: 1.负责对销售代表的日常管理; 2.组织和领导销售团队进行相关市场及行业竞争对手的调研; 3.协助销售代表进行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 4.及时收缴销售代表填写的各种资料及日常工作汇报; 5.完成营销经理交办的临时性任务,配合经理完成日常工作; 四、销售代表两名,职责: 1.按照公司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向目标客户销售相关产品;

2.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3.认真填写各项登记报表; 4.定期追踪客户; 5.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和销售问题;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确保每月完成销售任务; 五、销售内勤一名,职责: 1.负责销售合同、销控、台帐、客户资料及各种销售资料的管理; 2.完成营销经理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协助客户主管完成相关客户管理工作; 考勤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正常上班时间:8:50AM 下班时间:5:35PM。 2.销售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销售人员比正常或规定时间晚到视为迟到一次(因公司班 车原因除外)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每月三次迟到辞退处理。 3.应严格按开会时间到场,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4.病假:(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时电话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休假。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事假:事假须向部门经理提前一天请假,超过三天需书面报告向总经理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5.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资额的___,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6.旷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100元,累计3天开除处理。 7.考勤卡是统计出勤的依据,除总经理或内勤、人力资源部主管外,任何人不得更改, 由内勤负责。 8.员工当班过程中如需外出办事(因公),须向部门经理请示,填写《人员外出登记表》 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人员外出登记表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市场运作,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监督,提 高资金使用率与投资效益,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现象,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公司的大宗原辅材料、燃料等物资的采购招投标,设备、 配(备)件、工具工装的采购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公司基础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招投标机构 第三条为使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进行,更好 地维护公司利益,成立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由经营规划、财务审计、质量检验、技改、供应、党委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使用或承办部门各一人组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 第四条职责 1、招投标小组职责 (1)负责策划招标、评标活动,按项目标底评议中标单位;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作出评价。必要时 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招投标小组有权决定完全或部分废标;全部投标方

(供应商、工程承揽方)报价高于预算时,处理物资全部投标方低于标底价时,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投标人重新报价; (4)负责主持评标会议(由组长主持); (5)负责验收入库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 2、物资采购及使用部门、基建施工、技改部门职责 (1)负责对招标的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工程用料造 价等进行市场调查; (2)负责对投标单位有关资料进行收集; (3)参加有关的评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范围 第五条公司原辅材料、燃料采购、设备配(备)、工具采购件、待处 理废旧物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均由公司统一归口进行招投标。 第六条未列入本制度一般招标范围内的,经招投标小组研究决定的 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的临时性采购或其他项目。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 第七条招标 1、公司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工装、待处理废旧物资、基建项目, 由招投标小组决定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由使用部门、经办部门提出理由、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主要(品牌、产地、型号)要求报送招投标小组审核批准后招标。

市场部管理制度大全

市场部管理制度大全 一、目的:规范本部门人员工作范围及方式 二、适用范围:本部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 内勤 l 来电的接听、传真的收发及处理 l 销售合同的签定、执行、归档 l 发货与跟踪 l 各类销售档案的管理 l 销售台帐的管理 l 销售信息的收集及反馈 l 客户定期进行电话回访

l 网络宣传 l 行业展会信息的收集、反馈 l 文案处理 l 各部门间相关工作信息的接收与传达 l 销售用品的管理 l 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 成品库库管员 l 成品库产品的保管 l 成品入、出库 l 成品库保管帐登记 l 机加车间入库产品包装

l 库房产品摆放及标识 l 成品库相关报表的统计 3.市场部部长 l 业务报表的汇总归档 l 年、季、月销售结果统计 l 年、月生产计划 l 货款催收、查收与确认 l 重点客户、重大项目的跟踪 l 制定部门月计划,总结部门月工作内容 l 团队建设与管理 l 部门间工作沟通、协调

l 本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补充、完善 l 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业务管理 1、合同实施过程 1.1、合同的生成 1.1.1、接听来电、接收传真、收发邮件后,了解客户需求,确认发货、付款方式等,记录 1.1.2、了解库存及生产情况,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达成共识后,由内勤专门人员编制正式合同,或以口头订货记录单形成合同 l 正式合同:通常为需款到付货客户、单次订货金额较大客户、非定型产品客户 l 口头订货记录单合同:通常为往来多次客户、月结客户、累计结款客户、金额较少客户

1.1.3、合同类型的确定: l 有库存:可直接发货的,按合同要求正常操作,为A类合同 l 无库存,属我方正常生产的产品,按之前与生产部门沟通情况,下《生产任务通知单》,登记,跟踪,产成后按合同要求正常操作,为B类合同, l 非定型、初次生产的产品,签订合同前需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产品要求评审表》的结果,给客户报价及交货期,达成共识后按照“无库存”情况正常操作,为C类合同 B类、C类合同所下生产任务应专门登记,并有专人跟踪生产情况,如合同部分现货,部分需生产的情况,需下《备货单》给库房,提前准备现货产品。 1.1.4、合同编制后,需由市场部部长核对,再由销售厂长审批后方可正式实施 1.1.5、形成正式合同后,由专人编号,按照合同类型进行分类,并进行合同登记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开发项目的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的采购活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项目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招投标;建筑材料、设备的招投标。 三、招标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一)工程管理部负责: 1、施工、监理投标单位的评选。 2、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的编审。 3、参加建筑材料、设备、造价咨询单位的开标、评标工作。 (二)成本控制部负责: 1、建筑材料、设备、造价咨询投标单位的评选。 2、建筑材料、设备、造价咨询招标项目《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编审。 3、参加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的开标、评标工作。 4、招标过程中相关文件资料的保管及存档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 1、参与该制度下各项招标工作的开标、评标工作。 2、记录开标过程同时完成《开标记录》。 3、投标保证金的收取、返还工作。 (四)其他职责以招标流程及流程说明描述为准。

(二)流程说明: 1、招标程序 (1)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拟定招标申请,招标申请应明确预算总额、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要求、承包方式、投标保证金、工期要求、计划招标时间、进场时间、预选招标候选人(主责部门收集所辖采购需求的潜在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资料,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必要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查)、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具体内容参见《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 (2)成本控制部根据《工程项目招标计划申请表》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标明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应由工程管理部、总工办、财务部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由成本控制部报公司领导审查、审批。 (3)成本控制部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收取一定的押金和投标保证金。 (4)编写标底,成本控制部根据工程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所选用的材料,组织标底的编制工作。 (5)成本控制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潜在的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及答疑。 (6)成本控制部负责投标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7)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或者修改的,成本控制部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广告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样本1.doc

广告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样本1 市场部考勤、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市场部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市场部全体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 2、星期一至星期六的上班时间为早晨八点三十分,下班时间统一为下午六点,考勤管理实行自觉主动管理,不计具体出勤。每天定时给主管打电话汇报当日工作具体情况,并且每周以书面的形式上交。违反者视为旷工。 3、公司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六早8:30—12:00开周会;每月25日早08:30至18:00为月总结会议;不按时参加会议视为旷工。 5、无工作记录、无会议记录者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者,须事先向行政人事部请示批准;请假需报经理批准并填写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7、办公场所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嬉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罚款300元; 9、市场部人员按规定如实填写当日的工作报表,业务人员每天必须有效拜访6个客户如当月完成销售任务可放宽要求(有效拜访4个客户即可),否则未完成罚款10元/个,管理人员未完成的双倍罚款。对未交报表者视同无出勤,罚没当月工资。

10、市场部主管负责工作报表的审核签字,并两日内对工作报表进行检查并处罚,对虚报信息的罚款400元;行政人事部在审核报表时,发现虚假行为,将对市场部主管一并处罚200元,如管理人员对未完成工作报表者不及时检查并处罚,对相关管理人员处以罚款600元,严重者给予降级或辞退.特殊情况请提交书面证明; 11、对于公司分配的客户信息,如未能及时处理,罚款30元/次,部门主管连带罚款50元/次,一月累计6次,停止对该小组本月所有资源调配; 12、获得资源分配的销售人员,必须反馈提供项目最新进展。一周内未反馈任何信息者按 处理不及时处理,罚款30元/次,部门主管连带罚款50元/次; 13.市场部所有人员每周六例会前下班前须将本周的工作报表交至部门主管处。否则每次罚款10元; 14、市场部管理人员对外出人员每天至少2次电话查岗,少一次罚款20元;每周至少一次亲自到现场检查市场部工作人员工作,否则罚款100元;凡不在岗位、虚报岗位者罚款400元;如发现管理人员监督不到位,不及时检查,每次处以600元罚款,如发现管理人员有包庇行为的罚款600元; 15、市场部片区主管必须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的销售、服务、收费及投诉处理等所有工作,如有推诿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1)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

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所进行的行为。 第三条杭州市审计局成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管理由市局本级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实施。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局局领导组成。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担市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要承担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的拟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招标告知书、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工作,投标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定标、中标通知工作、相关委托协议书的签订等。 第四条杭州市审计局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投标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各层面组成,其资格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 进行协审单位招投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投标评审专家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投标评审

文档仅供参考 会议召开之前邀请和召集。评审专家组负责公开唱标后的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方或相关资质的优劣顺序。 杭州市审计局监察室负责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处负责为招投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第五条组织(委托)审计招投标将采取”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方式。 ”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是指全年度承接国家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符合条件均可前来投标的方式。中标后其协审单位资格二年内有效。 第六条”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的操作程序如下: 1.采用公开招标,在杭州政府审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委托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范本; 3.接收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书; 4.组建评审专家组;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采用打分法,即由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分,评标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费用、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排名(按评分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按排名先后、项目情况及各单位专业特长的分派原则进 3 2020年5月29日

市场部管理制度

市场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严格遵守。 1. 市场部人员要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2. 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产品、商业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考勤制度(市场部考勤制度见附1)。 4.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客户申报制度(客户申报制度见附2)。 5.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岗位责任制制度(各岗位职责见附3)。 6. 市场部人员如需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领用,需先在部门内部由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助理统一上报申请。 7. 市场部人员跟客户联系,应使用普通话,面访时应衣着得体;如有宴请、招待需公司承担费用时,需提前上报经理审批。 8. 市场部人员如离职或部门调动,需提前上报经理,做好客户、项目情况交接。 9. 在建项目,市场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公司其它部门积极与客户方沟通,负责尾款催要等工作。 10.市场部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公司集会等活动安排,积极参与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等。 11.销售人员可自行安排客户会见时间,每周五18:00前必须以周报形式上报经理一周客户会见行程及联系方式,以备确认查证。 12.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部门奖罚制度(市场部奖罚制度见附4) 13.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部门优胜劣汰制度(市场部优胜劣汰制度见附5) 14.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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