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医嘱地澄清制度与流程

模糊医嘱地澄清制度与流程

(五十)模糊医嘱的澄清制度与流程

1 .模糊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和药物使用规范、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有其它错误或者疑问的医嘱。

2. 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师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对模糊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3. 核对医嘱护士应先与开具医嘱的医师核对,如其不在或无法联系应与其上级医师核对,如其上级医师不在则应与值班医师或科主任核对。

4. 在抢救情况下,对于模糊医嘱护士应立即告知科室内就近的任一医师,此医师有责任积极了解患者病情并给予相应的紧急处置;同时护士应及时与患者的主管医师沟通,如无法联系到主管医师应联系其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抢救结束应做好相关的记录。在此过程中严禁推诿,凡延误抢救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给予严厉的处罚。

5. 护士与医师核实后,医师开具需更改的医嘱;接核实后医嘱,护士应再次认真查对并执行。

6. 护士应严格按照医嘱内容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7. 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医师反馈。

附:模糊医嘱的澄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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