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精编

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合同管理

中的风险防范案情简介

1999年5月18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某某新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A公司以大包干方式对位于广州市某某新村复建住宅楼Ⅰ、Ⅱ栋的工程进行承包施工,工程包干总造价为0元。合同第四条约定:“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及省市建委现行对商品房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又约定:“余款百分之三在质保期满时,无质量返修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于2000年12月27日竣工。

2001年7月,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工程款结算书》,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为元。B公司实际支付了元,尚欠元未付,占总造价的%。

2002年10月,A公司(甲方)与C公司(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A公司将B公司所欠之工程款中的元本金及该本金之附属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以

及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转让给C公司,并将债权转让情况书面通知了B公司。

后因C公司多次向B公司主张受让的债权而未能实现,C公司遂按原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庭裁决B公司向C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及利息,等等。

争议焦点

双方的争议主要围绕对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条款的理解展开:

申请人C公司认为:工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条款约定不明。该合同第四条第二项并没有直接约定保修期的期限,只作了间接约定。有关法律对于整体建设工程是分项目规定保修期的,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最长可达50年以上,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保修期最短的项目为六个月,因此也无法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确定保修期。质保期约定不明,应视为未作约定。

被申请人B公司则认为:保修期条款的约定是明确的。工程施工合同虽没有直接写明时间,但规定适用有关法规的规定,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为3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应为5年,应该按有直接具体时间的保修期作为依据。

综上,C公司认为,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由于工程保修期条款约定不明,依法应视为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C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支付工程余款。B公司则认为:保修期条款的约定是明确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要到3年后才期满,故余款的支付未到期,C公司不具有请求权。

裁决结果

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

《施工合同》合同第四条约定:“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及省市建委现行对商品房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条款的约定是明确的。申请人认为,工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条款

约定不明,依保修期条款的指引所应适用的法律并未规定施工方的保期责任,仲裁庭不予支持。

本案所涉的建设工程是住宅楼,其工程内容同时包含了屋面防水工程及建筑物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安装工程,虽然《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此的保修期作出了不同的约定,但结合合同附件二第12条:“余款百分之三在质保期满时,无质量返修问题,一次性付清。”的条款理解,缔约双方是将保修期理解为一个整体,即在各部分的保修期都届满时,无质量返修问题,余款一次性支付。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提出按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三年来确定工程的保修期是合理的,应予支持。申请人提出,由于有关法律对于整体建设工程是分项目规定保修期的,故无法确定工程的保修期,仲裁庭不予采纳。

综合上述意见,仲裁庭认为:本案所涉建设工程质保期为三年,支付工程余款的履行期限为2003年12月27日,无质量返修问题,一次性付清。被申请人所欠A公司工程余款元尚未到履行期限,故申请人与A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所转让之债权尚未到期。故此,仲裁庭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本案仲裁费51424元,由申请人承担。

律师评析

本案是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判的真实案例,也是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不当遭致重大损失的典型案例。在此,我们简单谈谈施工企业如何防范签约管理中的风险问题:

注意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对合同当事人身份、资格、能力的审查和确认。

交易对象的审查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确认的问题,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是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履行的先决条件。就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而言,施工企业签约前应首先对发包方资信、依法需要办理的证照、项目的合法性等重大事宜进要调查,如此才能从源头控制风险。

我国《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招标投标法》均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分包作了相关规定。作为一个合格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方,除应持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以外,其还应该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以上要求在《建筑法》《城市规划法》中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参联建、委托发包

等多种因素的存在,合同的发包方往往并非项目的建设方,并进而导致在诉讼过程中项目的建设方以其并非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为由逃避责任,而建设工程合同的名义发包人往往因其主体资格上的瑕疵或者并无实际的债务履行能力从而造成工程承包方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必须引起施工企业足够的重视。如果发包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存在资信不足等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尽量避免与之签订合同。大量事实表明:由于施工企业先前调查不到位,盲目签约,在项目中途因违规建设等原因被叫停后可能导致血本无归,抑或在工程竣工后催讨工程款时才发现投资主体不明,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维权成本之高,代价之大,不言而喻。

避免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或模糊解释。由于工程合同条款多,其中的矛盾常常是难免的。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内容和相关概念的定义等等进行全面审查,努力避免合同的模糊理解,若发现合同中存在意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征询意见,避免由于自己的错误理解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进而造成自身损失。

除了合同措辞的矛盾与模糊之外,另一种常见的问题是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成熟难以取得证据证明,容易成为维权障碍。以笔者代理的伊朗电站分包合同纠纷案为例,分包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总承包商取得伊朗电站业主出具的合格证为前提条件。分包商施工完毕后,尽管单项工程早已竣工两年多,整个工程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伊朗电站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熟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本案业主远在伊朗又和分包商没有合同关系,如何对境外的电站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进行举证如何证明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已满足这些都导致了质保金催收困难。而这种困难局面都起因于当初签约管理的疏漏,约定了一个分包商难以举证证明的条件。所幸的是,经过代理律师的努力,最终在总承包商的网页上发现了该工程已成功投入使用的证据,并申请公证机关对该证据进行了保全,最终迫使总承包商接收了分期支付全额质保金的调解方案,避免了分包商的损失。合同文本应当完整、全面。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文不能过于简单。例如,建设单位通常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对建设单位而言这种合同形式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未来合同的执行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较小、施工企业的索赔机会也较少,建设单位比较容易预期并控制工

程风险。但施工企业为此却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一旦在报价、工作量计算方面出现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就必须由其自身承担。施工企业应当尽量避免签订这种看似省事的合同条款,应当努力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将所能预计到的一切情况均在合同中加以约定。鉴于工程施工的复杂性,过于简单的合同文本意味着不确定性的增加。施工企业审查合同时应就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全面,风险分担是否合理等进行全面审查。篇幅所限,笔者不能在这里详细介绍如何确保合同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在此介绍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供广大施工企业参考,即用FIDIC、99版合同等标准合同的文本和结构同待审查的合同进行对照,以发现合同缺少或遗漏的必备条款。此外,施工企业应当认真分析关键合同条款中隐含的风险,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施工企业还应善于运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一般来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8、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合同及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模版

合同及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及依法订立并履行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合同,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合同及协议,适用本规定,包括房地产买卖类、房屋租赁类、建设工程类、中介类以及其他类型的合同。 标的金额不足人民币万元的上述合同及协议,可以参照执行本办法。 有关劳动人事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1.3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1.4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以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各子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以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5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公司员工负有保密义务,并按照《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2.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 2.1公司及各子公司实行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制,即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统计归档等事务。 主办部门负责人可以指定专人作为合同的主办人员,合同主办人员应对合同业务全过程涉及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指定本部门的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和合同情况统计工作。 对于重大合同,以及公司领导或主办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组成项目小组的,应当组成以合同主办人员为主,吸收法律和财务等人员参加的项目小组,在主办部门负责人协调下开展工作。 2.2 合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为: 2.2.1负责合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核实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公司背景等); 2.2.2主持合同谈判工作,负责撰写各类谈判纪要; 2.2.3拟定合同草案等相关文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送审、会签手续; 2.2.4按照审核部门的意见完成合同的修改工作,如主办部门认为不应采用审核意见的,应作出书面说明; 2.2.5负责办理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等手续以及督促合同相对方完成规定的合同登记、公证或备案等特定手续; 2.2.6负责合同履行,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2.2.7建立部门合同管理台帐、统计、整理和收集合同资料、按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档案管理规定保存移交合同档案和有关资料; 2.2.8配合法务部门处理因合同引发的相关诉讼或仲裁。 2.3 法务部门主要职责为: 1、参与重大合同的前期准备和合同谈判,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企业压力很大,同时有很多地方没有去参透.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呢.2008年最新劳动法的风险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基础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就业年龄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的范围,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2、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条例第五、六条)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

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 姓名 :宋召科 班级 :机电(本)091 学号 :2009322112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论文摘要】市场经济即是法律经济、契约经济。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更是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目的。企业经营管理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然而,由于企业因未能建立和完善一套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相适应的合同管理体制,造成合同法律风险接连发生,而法律风险一旦产生,企业自身又没有掌控和处理的措施,往往会给企业带来难于挽回的损失。因而,如何做好企业合同管理及合同风险的防范在企业管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合同管理合同风险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合同管理的风险也相应增大,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合同风险的防范,对于维护企业权益、信誉和形象至关重要。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有哪些?企业又应该如何防范合同风险?这是管理管理者应该有所了解的问题,更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应该深入了解的问题。下面我们来浅谈一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从制度层面上讲,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比如归口管理和责任管理制度等,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难免这样那样的风险。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签订合同前如果不注意合同对方的资信审查,会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或引发企业的全面亏损或破产。或者虽然前期注意了资信审查,但在过程中对对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缺乏持续关注,不能及时掌握对方的资信变化信息,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2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约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中小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3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通过强制履行承诺帮助人们实现他们的私人目标”是合同立法的目的。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例如,企业之间签订借贷合同或联营合同时设立的保底条款、担保合同中以政府机关作为保证人等,这些条款依法无效,也因此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4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合同签订权限不明。有的企业只是原则规定了各类合同如何签订,对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却很少,可操作性不强。例如,一些集团企业的基层单位都有自己的合同专用章,签合同就是基层单位自己说了算,上级公司也很少对下级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批。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北京刘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勇 一、风险的话题 ●所谓风险。我理解风险是指那些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侥幸可以避免,而造成的难以克服、难以控制的客观情形。但风险不是不可抗力,二者最大区别是:风险来源于疏忽大意、或者侥幸等主观过错;而不可抗力是没有主观过错。这两者之间是量与质的区别。 ●所谓经营风险,我理解是指在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和效益而自愿加重责任、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情形。其特点是,经营风险与获得效益可能是成正比的。 ●所谓法律风险,我理解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或者权利与义务极不平等、使自己始终处在只承担或多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或少享有权利的情形。其特点是,法律风险一旦形成,就会使自己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并必然遭受损失,而且这种不利局面和损失往往不能通过单方面继续履行该行为来避免。 二、发包方与承包方串通投标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案例 ●仲裁案例:某高档住宅小区进行施工招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与某投标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其中约定:施工企业按 7649万元投标,招标方争取让该企业中标,还约定中标价款只作为备案合同用,双方要另行确定合同价款, B 施工企业还要在真实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再让利 5%。开标后,该施工企业中标。备案合同中特别 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最高到合同结算价款的 5%。在 施工中开发公司资金匮乏,施工企业垫资 3700万元完成了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工程结算价款为 9400万元。后开发公司新上任的总经理要求重新进行造价审核,否则就不支付剩余的 3500万元工程款。双方为此争执了两年后,施工企业申请仲裁。庭审中,开发公司提出:双方恶意串标,中标无效,因此双方签订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2020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道题】 1.下列不属于书面形式的是() A.电话 B.电报 C.电子邮件 D.信件 用户答案:[A] 得分:12.00 2.施工单位因违反施工合同而支付违约金后,建设单位仍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则施工单位应()。 A.拒绝履行 B.继续履行

C.缓期履行 D.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履行 用户答案:[B] 得分:12.00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A.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 B.可以选择定金条款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根据造成的损失赔偿 用户答案:[C] 得分:12.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8道题】 1.保证的方式有()

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 C.补充保证 D.优先保证 用户答案:[AB] 得分:4.00 2.某借款合同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随之转移的其他权利有()。 A.担保权 B.任意撤销权 C.抗辩权 D.抵销权 用户答案:[AC] 得分:0.00

3.下列责任中,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有()。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罚款 用户答案:[CD] 得分:0.00 4.《合同法》规定,()为无效合同。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用户答案:[ABCD] 得分:0.00

5.合同订立可以采取()形式 A.口头 B.书面 C.沉默 D.其他 用户答案:[BD] 得分:0.00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表述正确的有()。 A.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转让给他人 C.当事人经过协商可以改变某些条款的约定 D.必须以明确的新条款内容更换相应条款内容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共8篇)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共8篇) 篇一: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第十第十七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讲解市场经济又称合同经济,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起到维系市场主体,规范、约束市场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技师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又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保证营运安全、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一、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一)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合同作为调节企业与其他组织或各人之间经济活动关系的依据,能够以法律形式规范企业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行为,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方面能培育企业信用,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预防经济纠纷,防止招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能在经济纠纷产生时,保护企业在合同中的预期利益和交易成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违约行为方侵害。对合同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有助于企业增强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提高预见性、减少失误,使其管理活动符

合国家法律要求,从根本上维护企业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和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供、产、销或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等多环节的有效衔接上。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先导,是计划安排的依据,是企业一系列互相衔接、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共同协调行动的经营活动的桥梁,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对一系列活动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的全过程。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能协调企业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降低运营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金融正在赶超实体经济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企业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金融活动当中,能否通过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金融和财务风险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有效利用合同管理,对复杂金融合同制定风险对冲等应对策略,有效监控和计量财务风险,则能够保证合同目标与企业财务战略目标相协调,控制企业投融资风险。同时,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帮助企业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保证交易正常进行,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收益,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二、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合同管理总体上要求企业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行统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0-5-12 13:53中国工程管理网刘哲【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投资形式的转变,合同风险不断扩大。本文从施工单位合同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如何避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投资形式在调整,私营项目、合资项目不断增多,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加上建筑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建筑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环境,施工单位生存环境恶劣。首先是,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三边工程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等特点,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风险很高。面对现实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施工合同风险,增加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第1页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

合同管理风险点及控制

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及其控制 为规范公司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作以下提示: 一、合同的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为此,公司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公司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公司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证书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公司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财务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 公司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公司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话,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7、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7.1 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7.2 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7.3 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7.4 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7.5 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7.6 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7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考试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道题】 1.下列变更中,属于应当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情形的是()。 A.采购数量变更 B.公司名称变更 C.合同签约人员变更 D.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用户答案:[A] 得分:12.00 2.下列不属于物的担保方式的是() A.抵押 B.质押 C.扣押 D.留置 用户答案:[C] 得分:12.00 3.施工单位因违反施工合同而支付违约金后,建设单位仍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则施工单位应()。 A.拒绝履行 B.继续履行 C.缓期履行 D.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履行 用户答案:[C] 得分: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8道题】 1.出现()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不可抗力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C.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用户答案:[ACD] 得分:0.00 2.合同订立可以采取()形式

A.口头 B.书面 C.沉默 D.其他 用户答案:[ABD] 得分:4.00 3.保证的方式有() 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 C.补充保证 D.优先保证 用户答案:[AB] 得分:4.00 4.选择合同对象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A.真实性 B.合法性 C.履行能力 D.信用状况 用户答案:[ABCD] 得分:4.00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表述正确的有()。 A.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转让给他人 C.当事人经过协商可以改变某些条款的约定 D.必须以明确的新条款内容更换相应条款内容 用户答案:[CD] 得分:4.00 6.《合同法》规定,()为无效合同。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用户答案:[AC] 得分:0.00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合同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生产经营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的结算管理。 三是规章制度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必须有章可循,要建立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在合同谈判前首先要对合同项目进行论证,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仔细斟酌合同中关于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支付、违约等主要条款;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好是经营人员和法律顾问人员同时参与,确保避免合同漏洞。 五是违约纠纷的处理。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如有违约发生应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是,有许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电话或是发货清单就进行交易,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是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自身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多比较被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习惯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关键条款上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有些企业虽有合同文本,但其内容没有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关键条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内容甚至存在重大误解,容易导致将来发生履行困难,责任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有的大型项目合同,缺少招投标过程,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不够。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许多企业却并没有合同的监管意识,未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无法很好地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也不能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学习心得

参加《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学习的 心得体会 2017年11月24日,应公司通知自行网络观看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视频。此次学习主要针对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存档等工作及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学习,在合同全程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令我深刻领会到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经济活动中重要地位,必须增强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防 范意识,尽可能的把合同相关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济活动往来提供专业意见。 根据我公司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际并结合学习内容,我认为在以后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签订前的合规审查工作及缔约准备工作。 1、根据我公司的企业性质及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我公司经济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尤其对于重大事项及其标的额较大的业务合同,必须坚决落实相关的招投标规定及审批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合法合规,避免企业经营中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2、经济活动中对交易市场的了解调查,尤其要对交易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进行调查审核。在经济活动中,缔约前业务承办部门必须对缔约相对方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主要通过市场调查、证件资质核实、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评估等方式对其作出全面评价,确保相对方具备主体资格并有履约能力。 3、加强相关业务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使我方在经济活动中争取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尤其对于合同的起草、成交条件的提出等主动权的掌握极为重要,可以为我方在经济活动中争取更多的权利,保障企业的持续盈利水平及稳健发展。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内容的严格审查及风险点的把控规避。 1、签约主体资格及相关授权委托手续的核实。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根据前期的调查了解对相对方的签约主体资格再次进行认真核实,并对签约授权委托事项进行进行全面的了解核对,以确保合同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 2、合同起草、修改、洽谈等主动权的争取及积极行使。在前期相关业务人员跟交易对方积极接触的基础上,努力争取掌握合同的主动权,并根据双方协商认真推敲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尽可能选择适用对我方有利的措辞,也能确保在合同洽谈过程中掌握合同修改变更及交易成交条件的主动权,以便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获取更大利益。

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

第十第十七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讲解 市场经济又称合同经济,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起到维系市场主体,规范、约束市场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技师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又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保证营运安全、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 基础。 一、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合同作为调节企业与其他组织或各人之间经济活动关系的依据,能够以法律形式规范企业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行为,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方面能培育企业信用,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预防经济纠纷,防止招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能在经济纠纷产生时,保护企业在合同中的预期利益和交易成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违约行为方侵害。对合同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有助于企业增强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提高预见性、减少失误,使其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要求,从根本 上维护企业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和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供、产、销或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等多环节的有效衔接上。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先导,是计划安排的依据,是企业一系列互相衔接、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共同协调行动的经营活动的桥梁,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对一系列活动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的全过程。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能协调企业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降低运营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金融正在赶超实体经济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企业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金融活动当中,能否通过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金融和财务风险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有效利用合同管理,对复杂金融合同制定风险对冲等应对策略,有效监控和计量财务风险,则能够保证合同目标与企业财务战略目标相协调,控制企业投融资风险。同时,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帮助企业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保证交易正常进行,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收益,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二、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 合同管理总体上要求企业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不相容职务分离,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企业最高权利机构(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与企业重大投资、筹资决策等相关的重大合同;企业最高决策结构(董事会)负责组织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分级审批权限等;企业最高执行机构(经理层)负责组织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直接参与重要合同的谈判、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有哪些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有哪些 1.投标报价阶段风险管理。 2.招标文件的评审。 3.投标报价策略。 4.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 5.合同履约管理。 热门城市:阜阳律师周口律师三沙市律师克拉玛依律师安庆律师广元律师汕头律师中卫律师黑龙江律师 一般情况下,签订的许多种类的合同都是有一定的风险性的,比如工程类的合同等,因此,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提前了解合同的风险有哪些,并且知道有哪些防范措施,那么,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知识。 一、合同风险管理有哪些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二、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所以应当尽可能地防范合同风险,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除《合同法》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 2、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企业在签约前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

企业合同模板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及防范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

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摘要]合同是现代企业市场经营的主要体现形式,是现代经济社会中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的经济活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间还不够长,经济社会中合同制度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这就造成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存在诸多的风险。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 [DOI]10.13939/https://www.360docs.net/doc/ac913503.html,ki.zgsc.2015.09.059 合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作为连接现代企业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纽带,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影响着现代企业经济之间的往来。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每个阶段,都处于风险与利益并存的状态,合同履行的过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管理不好合同就保障不好企业经营目标的落实和经济利益的实现,企业为了实现合同利益,就必须对合同进行从订立到履行终结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管控。 1 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

约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生产经营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的结算管理。 三是规章制度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必须有章可循,要建立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在合同谈判前首先要对合同项目进行论证,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仔细斟酌合同中关于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支付、违约等主要条款;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好是经营人员和法律顾问人员同时参与,确保避免合同漏洞。 五是违约纠纷的处理。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如有违约发生应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是,有许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电话或是发货清单就进行交易,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是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自身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多比较被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习惯使用对方提供的

加强合同管控防范法律风险

加强合同管控防范法律风险 各位领导、同志们: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我公司系统,主要由粮油储备、粮油食品加工、粮油贸易、汽车租赁和农产品现代物流、粮油科技服务、不动产经营等七大板块构成。自2007年以来,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维护公司系统企业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实际工作。回顾过去,公司系统发挥统一管控的优势,法务管理和各项制度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精,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下面就从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两方面,介绍我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 一、从管理制度入手、规范合同管理 1、对合同签订阶段的要点实施监控 第一、明确订立合同的普遍性。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必须订立合同,杜绝用审批报告来代替合同的情况;第二、强调形式上的正当性。签订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并对粮油行业普遍存在的以传真方式签署的贸易合同加以规范,除应注明“传真件有效”外,针对传真件易损毁,字迹不牢固的特点,规定应及时取得合同原件,或者对传真件进行复制留存。 2、合同的分级管理制度 为简明合同的分级归类,提高合同审查工作效率,我们将各单位签署的合同按照合同金额划分为“小额合同”、“一般合同”、“大额合同”、“重大合同”四级。合同金额小于5

万元为“小额合同”,5万至200万元为“一般合同”,200万至1000万元为“大额合同”,大于1000万元为“重大合同”。其中对部分工程基建、采购等须依法按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此外,对涉及对外长期投资、股权交易、借款贷款、提供担保、不动产购置或出售以及出租或承租期限超过5年的合同,不论数额大小,都按照“重大合同”来处理。 3、合同订立审核过程中各部门的权责分工 各级合同的协商、起草、具体修改工作,由当事单位承办部门具体操作,公司分管领导负责。除“小额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必须由各单位或公司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送公司法务部审查。 有效合同的订立,常以相关资质证明作为先决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前,各单位和公司承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没有条件查看对方有关资质原件的,应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对方公章的经营资格、资信等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交审核。 法务部对送审的合同进行单独审查或会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公司总法律顾问对法务部报送的《法律审查意见书》签署后,做为批准签署合同的依据之一,由各单位或公司承办部门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签署合同。“小额合同”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签署。“一般合同”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署。“大额合同”经公司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