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度详细版

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度详细版
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72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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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

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目的

为了减少雷电灾害,在遭受雷电灾害时缩小事故范围,减少损失,以及在生产设备发生绝缘损坏时避免人员伤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炼铁厂生产及办公全部区域。人员包括炼铁厂全部职工、各驻炼铁厂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临时施工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活动的其它人员。设备包括炼铁厂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在线生产设备、所有施工设备、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3. 责任划分

3.1. 设备科负责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上述设施的改造及年检协调工作。

3.2. 各车间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日常点检工作,并纳入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范围,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车间主任指定各设施具体负责人。

3.3. 驻炼铁厂维修单位负责炼铁厂范围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专业点检及维护维修工作,并要指定具体负责人。

3.4. 驻炼铁厂其它单位及临时施工单位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日常点检工作,并要指定具体负责人。

4. 细则

4.1. 设计与施工

防雷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由上级指定的设计与施工

部门进行,炼铁厂及驻厂维修单位给予设计施工便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减少。

4.2. 点检与维修

4.2.1 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点检与设备点检一并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每月至少一次,设备安全接地每周至少一次,并将点检情况记录于设备台账。

4.2.2 在防雷设施5米范围内施工时,每周至少点检一次,在2米范围内施工时,每天至少点检一次,以防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防雷设施,并将点检情况记录于设备台账。

4.2.3 点检标准以炼铁厂《电气管理技术规程》中相关条目为依据,发现有损坏现象的要在12小时内通知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在24小时内修复。

4.2.4 施工单位损坏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

施,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否则,由炼铁厂结算的,在结算时扣除维修费用,不在炼铁厂结算的,炼铁厂通知施工管理部门,并有权中止其在炼铁厂范围内的施工,直至整改合格。

4.2.5 施工过程中必须断开接地引线或改动接地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炼铁厂并上报施工管理部门批准,在施工期间采取足够的临时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4.2.6 维修单位在检修过程中涉及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必须通知炼铁厂,并在24小时内恢复原状并保证原技术指标。

4.2.7 接地电阻每年雷雨季节开始前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的及时采取措施在一周内修复,其中用于防漏电伤害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合格在24小时内处理,否则必须采取临时措施。

4.2.8 建筑物、构筑物避雷针每年雷雨季节开始前检查一次,发现有断裂、腐蚀在24小时内修复。

4.2.9 避雷器、过电压吸收器的检测、更换以相应产品规定执行,并且阀式避雷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氧化锌避雷器及过电压吸收器每两年至少检验一次,检验委托动力厂进行。

4.2.10 避雷产品必须采用取得国家相关资质、符合国家入网标准的产品,并与装设部位所需电压等级、泄流容量相符。

4.2.11 各金属管道要保证其可靠接地,特别是高于建筑物、构筑物顶面及空旷地带架空的管道和煤气、氧气、煤粉管道,但不得利用水管、蒸汽管、水泥结构上的金属栏杆等非永久性结构及煤气、氧气等有危险介质的管道和构架作为接地、接零线路。

4.2.12 电气设备及安装金属平台、电缆铠装

层、电缆屏蔽层、保护零线必须可靠接地,保护零线要重复接地,尽量采用三相五线制。

4.2.13 不得在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附近放置易燃易暴物品。

4.2.14 在防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外,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顶面安装各类天线,以及其它引入室内、地面、与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活动范围安全距离不足的金属物。

4.3 其它相关规定

4.3.1. 雷雨天气停止在高炉、热风炉、除尘器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顶层的工作,特别是处于防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以防遭受雷击。

4.3.2. 雷雨天气停止在接地设施上的工作,停止线路拆接、测量工作,以防止高电位侵入造成伤害。

4.3.3. 雷雨天气停止在未经确认可靠接地的金属

管道上的工作,以防止高电位侵入造成伤害。

4.3.4. 雷雨天气要关闭门窗,防止球形闪电伤害。

4.3.

5. 雷雨天气要尽量远离防雷设施引下线、架空线路等,避免反击和跨步电压伤害。

4.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考核办法

5.1. 接地设施未按周期点检,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或责任单位2分。

5.2. 接地设施损坏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或责任单位2-5分。

5.3. 因接地设施损坏造成设备损坏,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或责任单位5-10分。

5.4. 因接地设施损坏造成人身事故的,按安全部门人身事故处理规定处理,由设备部门处理时,按

事故程度轻重,考核责任单位20-100分,车间领导200-1000元,直接责任人500-2000元。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doc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大全文秘知识规章制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参考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 负责人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事件。 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 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 四、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

防雷接地规范常用

1、防雷接地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组成。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和防侧击雷的门窗、栏杆以及屋面的金属物体必须接地焊接。 3、防雷接地体应采取焊接方法:①使用金属管作接地体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角形金属跨接线;②钢筋与钢筋交叉要用一条短圆钢进行跨接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圆钢同扁钢的焊接必须进行三面焊接;③焊接处焊缝应饱满,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灰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应敲净。接地体采取搭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扁钢为其宽的2倍以上;(三个棱边焊接)②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以上;(双面焊接)③圆钢和扁钢连接,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三面焊接) 4、人工接地体应采用圆钢、扁钢、角钢、钢管等金属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②扁钢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③角钢厚度不小于4毫米;④钢管壁厚不小于3.5毫米。 5、利用建筑物钢筋做防雷引下线时:①上部与接闪器焊接,下部与基础防雷地线焊接,不能绑接;②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一根直径12mm或-40×4镀锌导体伸向室外墙边的距离不小于1m,以备室外人工接地体使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③下部在室外地坪上不低于0.3m处焊接一接地体连接板,供防雷接地电阻测量和以备室外防跨步电压工程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④接地电阻值应小于设计要求,当利用柱基作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埋没人工接地体。⑤建筑物钢筋柱内,钢筋直径16mm以上的可用二根作为一组引下线,钢筋直径10mm以上的应用四根为一组作引下线。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⑥防雷专用的引下线暗敷时,引下线扁钢截面不得小于25×4mm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引下线必须在距地面1.5~1.8m处做断接卡子(一条引下线除外)断接线卡子所用镀锌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0mm,并需加镀锌弹簧垫圈,并安装一个有标识的接地电阻检测盒。⑦施工操作时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截出柱、桩、位置和柱、桩内所用钢筋的位置用油漆作好标志,按照施工进度层都要在相同的钢筋上作好油漆标志,以免错接。 6、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和建筑物天面的设备管道,突出构架以及需防铡击雷的门窗必须做好接地,需防雷的金属门窗应有两处与接地线相连,天面的金属管道应有两处接地。 7、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和电源穿线钢管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联。 8、接地干线的接线柱应该明敷在外,与绝缘导线PE线应紧密联接,联接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记。 9、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并用镀锌螺栓将接地线牢固地接在电气设备的金属体上。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第1.0. 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

防雷装置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装置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增强公司人员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要求作业,依据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职责 (一)领导安全职责 1、由公司负责人制定并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作业的规定和要求,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 2、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员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违规行为。 3、布置安排工作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确保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劳动保障用品和急救器具的配备,定期检查工作,督促员工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二)检测科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安全部署及要求。 2、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监护,每次进入检测场所前应预先了解现场情况,对安全隐患和可能出现的事故要明确,避免事故发生。

3、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4、作业前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障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前明确互保对象,负责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制止,并对其安全作业进行监护。 三、安全作业制度 第一条防雷装置检测为现场露天作业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高空作业场合较多,因此安全工作是防雷装置检测的首要工作。为保障我市防雷技术服务健康发展,防止、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雷技术服务中的安全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管理内容。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法规、技术规定,并贯彻落实。 第三条全体检测人员必须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本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安全常识和技术要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第四条实行防雷检测持证上岗制度。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得人员必须取得省气象学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必须通过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加强单位防雷安全工作,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单位全体职工的人身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正正正正有限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人员。 三、组织机构 本公司已成立苏州市正正正正防雷安全领导小组,任命正正正为防雷安全专职管理员。 组长:正正(董事长) 副组长:正正(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 组员:正正(分管安全负责人) 正正 正正 正正 正正(安全管理员) 四、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 1、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防雷安全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指挥各部门、各岗位履行防雷安全职责,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2、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履行法定的职责的同时,应当了解并掌握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总领和协调防雷安全工作。 3、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3.1、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同时也是本公司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防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落实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防雷安全工作要求,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检查规划中。

3.3、每年至少参与一次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听取其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防雷安全汇报,组织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3.4、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报告工作,放生事故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3.5、督促其他负责人履行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 4.1、具体负责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负责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要求。 4.2、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培训教育、检查计划中,并督促实施。 4.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负责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上报告防雷安全工作情况,并协调落实会议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特别是“一年两检”的企业防雷安全常规检测。 4.4、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5、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5、安全管理员职责 5.1、具体落实企业的防雷安全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防雷安全工作要求。 5.2、协助安全负责人制定企业防雷安全工作的年度培训、检查计划。 5.3、更新防雷安全科普宣传栏内容,做好防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重大灾害气象信息,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和岗位做好防雷防灾害工作。 5.4、具体落实企业防雷装置日常检查和“一年两检”工作,并按期完成企业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5.5、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5.6、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6、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6.1、参与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策划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 6.2、组织本部门人员配合防雷安全工作的实际开展。 6.3、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6.4、督促本部人员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及时汇报本部防雷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五、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1、董事长 1.1、考查法人是否真正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1.2、是否了解防雷工作的开展情况。 1.3、是否能组织协调防雷工作的具体开展。 2、企业主要负责人 2.1、是否了解并掌握本公司防雷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2.2、是否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日程中。 2.3、是否参与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听取其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防雷安全汇报,组织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2.4、是否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报告工作,发

基站防雷接地规范

基站防雷接地规范(2006年试行V3.5) 为了防止移动通信基站遭受雷害,确保建筑物、站内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基站内设备的正常工作,提高网络运行的安全系数,有必要做好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工作。一.基本原则 实施防雷工程应本着整体防雷、综合治理、系统防护的原则: 1.防止异常电流进入机房。 2.对进入机房的异常电流,应通过避雷器、合理接地系统和地网尽快泄放。 3.对通过以上原则仍未能避免的异常电流应通过等电位连接的技术,将影响降低到最低。 二.电力引入 2.1变压器应安装高低压避雷器,其地线应与地网良好连接。 2.2基站供电应采用三相四线铠装电力电缆埋地进入机房,其长度不宜小于15m。 2.3 2.4重点基站(如传输节点机房等)、郊区及乡镇基站必须安装压敏型电源避雷器。一级避雷器应安装在基站总交流配电箱内(或旁边)、二级避雷器应安装在开关电源AC屏内,该避雷器应在采购电源设备时一并提出要求。一级电源防雷器的安装必须在电源线的进口处,不许安装在远离电源线的地方,否则将失去作用。一、二级避雷器的接地线应尽量短直,引下线长度应不大于1.5米,截面积为35mm2,连接必须可靠,线耳压接必须牵固。安装位置如图一所示。一、二级避雷器间的交流电源线长度应不少于5m,对于距离不足5m的基站也可在一、二级避雷器间加装8.5-15μH(5m*1.7μH/m)的空心电感退耦器(必须注意电感的最大工作电流,不得等于或小于基站最大用电负荷)。

图一内置避雷器AC屏的安装位置 2.4.1电源避雷器的要求: 2.4.1.1.第一级压敏避雷器的要求: (1)对于高山和多次遭雷击的基站最大放电电流≥120-150KA/每线; 响应时间≤100ns,3+1的保护模式 (2)山区(中雷区以上有架空电源线引入的机房、丘陵、公路旁、农民房、水田中、易遭受雷击的机房,且雷暴日为多雷区的地区)电源用SPD最大通流量: L-PE或 L-N、N-PE必须通过冲击通流容量≥100KA/每线、8/20μs波形的检测,最大持续 工作相电压385V,采用3+1的保护模式。 (3)对于郊区(城市中高层孤立建筑物的楼顶机房、城郊、居民房、水塘旁以及无专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基站,且雷暴日为多雷区的地区):电源用SPD最大通流量:L-PE或L-N、N-PE必须通过冲击通流容量≥80KA/每线、8/20μs波形的检测,最大持续工作相电压385V,采用3+1的保护模式。 (3)城市型(闹市区、公共建筑物、专用机房、且雷暴日为中雷区的地区):电源用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泽寿(机电矿长) 副组长:王维平(机电副总) 成员:王超德林顺序龙明盛敖金廉红夫 陈云熊益文冷章林杜光伟 二、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三、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四、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六、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七、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八、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泽寿(机电矿长) 副组长:王维平(机电副总) 成员:王超德林顺序龙明盛敖金廉红夫 陈云熊益文冷章林杜光伟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负责人 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 事件。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 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 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 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 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 估。 四、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 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 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发生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当雷电击倒人致使 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 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防雷分类 (3) 第三章措施 (5) 第一节一般规定 (5)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5)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9)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15) 第四章装置 (17) 第一节接闪器 (17) 第二节引下线 (18) 第三节接地装置 (19) 第五章接闪器 (20)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20)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20) 参考资料 (2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石油化工)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焦化厂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焦化厂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防雷、防静电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全焦化厂。 3职责 3.1机电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及检修协调工作。 3.2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修复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防雷 4.1.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安装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规定。

4.1.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装相应防雷设施。 4.1.3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装置。 4.1.4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的储罐以及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筒的避雷设计,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4.1.5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装置。 4.1.6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被侵入的防护措施。 4.2防静电 4.2.1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规则》(GB12518) 4.2.2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4.2.3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合理选择工艺条件、设备和管道的材料以及设备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51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 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 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 求,适用于民爆企业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 口管理部门。

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电气设备、避雷装置和防静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避雷装置和防静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时间:2012-07-25 08:56:00 来源:作者: 1、所有电器设施的安装与运行,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和制度,尤其是要满足防爆、防雷和防静电的要求。 2、储配站的电气设备可按二级区域爆炸危险场所的要求执行,防雷按“第二类”的要求执行。(1)、罐区、卸车柱、减压橇等区域的动力、通风和照明设备(包括开头接线盒等)必须是防爆型的,临时灯、局部灯也必须是防爆的,不得使用非防爆的手灯或手电。 (2)、电气线路应尽量选用电缆线路,若是普通绝缘电线必须敷设在钢管中,钢管接头扣处缠以聚四氟乙烯带后要焊跨接线,以保证整个钢管成为连续导体,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要符合国际GB50058的要求。 (3)、露天储罐要做防雷接地,槽车库、压缩机间、室内储罐等建筑物的防雷接闪器,可采用避雷针,也可采用网格不小于5-10米的避雷网,避雷网引下线的距离不大于24米,每一建筑至少两根引下线,引下线在地面上两米长一段,用竹管或木槽板保护。 所有防雷装置的金属件必须镀锌,锌层要均匀、接地极、避雷网及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焊接处应补涂沥青防腐、防雷装置的安装施工要符合GBJ57的要求。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3、不宜在储罐区域内建立变配电室,不应设架空电力线路,储罐区域宜采用中生点接地的380/220伏的低压配电系统。 4、电气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行。 5、电气设备、线路、各种开头应经常检查,有损坏老化、失去防爆性能的应及时更换。 6、储配站的接地系统,除遵守一般规定外,尚应: (1)、接地装置的安装施工,要符合国际D521的要求。 (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接地系统产生火花,必须将整个电气设备和其它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及建筑的金属结构全部接地,并使之成为连续导体。 (3)、必须设人工接地线,电缆金属外皮及配线钢管等自然导体不能作为专门的接地线,仅能当作补充设施。 (4)、接地短路电流必须大于熔断器额定电流的四倍或大于自动开头整定电流的两倍。(5)、接地干线至少在建筑物的两端与接地体相连。 (6)、防爆设备的接线端钮,应采取防止松动措施,电机和电器的接线盒内,应设有专门的接地螺丝、接地导线(或电缆芯)都应接在此螺丝上,用电设备采用铠装电缆连接时,电缆接线盒的外部应有一个接地螺丝。 (7)、不宜在有爆炸性危险的建筑物内进行接地电阻的测量。 7、必须采取防止静电的接地措施,静电接地体所接地电阻应小于100欧姆。 (1)、汽车槽车行驶时,应带金属链条(或钢芯胶带),链条的一端和槽车底盘相连,另一端同地面接触,接地链进站时抬起(钢芯胶带不必提出)出站后放下。

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安全防止雷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建立健全防雷减灾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防雷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防雷电安全保护的管理。 第四条防雷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防雷电安全保护系统。防雷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信息产业部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在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产品,必须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允许进网使用。 第六条为保障防雷设备防雷性能的安全可靠,保障处将对已使用的防雷产品和防雷系统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建立完善的雷电防御管理制度。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防雷安全负责,安全管理员对防雷设备日常管理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应负责组织对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系统和防雷产品,每年进行检测记录检查结果并上报。安全管理员应每季度对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系统和防雷产品,每年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上报保障处。 第九条从事防雷产品和防雷系统检测的机构必须是国家认可的

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三章通信防雷产品的要求 第十条建筑物雷防护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第十一条防雷设备上使用的各类防雷保护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参照YD/T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十二条电源用各类雷电过电压保护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参照YD/T1235.12002《通信局站低压配点电系统电涌保护器的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电源用各类雷电过电压保护产品,应通过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参照YD/T1235.22002《通信局站低压配点电系统电涌保护器的测试方法》。 第十四条防雷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经销商应保证通过检测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防雷设备的防雷工程验收过程中,应当严格把关经验收合格后防雷装置才能投入使用。第十六条各部门对雷电灾害造成的事故要做好专门调查、统计分析及鉴定工作,要有明确的记录(包括损坏设备清单、雷害事故分析、处理报告等)。 第十七条重大雷击事故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做好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 雷 接 地 规 范 标 准 目录 第二章防雷分类 (3) 第三章措施 (4) 第一节一般规定 (4)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8)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15)

第四章装置 (16) 第一节接闪器 (16) 第二节引下线 (17) 第三节接地装置 (18) 第五章接闪器 (19)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19)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20) 参考资料 (20) 第一章总则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2027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Model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6362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

防雷接地规范方案标准

防雷接地规范

标 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防雷分类 (5) 第三章措施 (7) 第一节一般规定 (7)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7)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20)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23) 第四章装置 (25) 第一节接闪器 (25) 第二节引下线 (27) 第三节接地装置 (28) 第五章接闪器 (30)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30)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30) 参考资料 (3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实用版_1

YF-ED-J439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 加强焦化厂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焦化 厂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防雷、防静电设备维 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全焦化厂。 3职责 3.1机电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 设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及检修协调工作。 3.2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本单位防

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修复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防雷 4.1.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安装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规定。 4.1.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装相应防雷设施。 4.1.3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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