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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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分录

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核算,应该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五个借方子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四个贷方子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的情况:

1.采购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02年起为13%)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即87%的部分),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的符合规定的运输费用,允许按运费及建设基金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这样93%的运输费用计入购入成本(工业企业)或者营业费用(商业企业)中。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等),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9.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本月预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增值税现行规定,部分大中型增值税企业,或者重点税源企业,会执行1/3/5/10/15为一期来纳税,这时,这些企业应该在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0日内结清税款。)

13.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主要有: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科研;免税粮食,植物食用油。)

14.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结转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未交增值税)。如

本月为多交增值税的,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增值税会计分录

1.购进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

贷:银行存款

117

2.销售:

借:应收账款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

3.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

4.下月交上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

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

"(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

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

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1)受托方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受托方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只收取代销手续费的,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手续费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应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

(三)销售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销售代销货物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问题,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金额"栏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2)企业销售代销货物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货物出售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栏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

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六)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七、货物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做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八、接受捐赠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九、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如果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十、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十一、包装物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包装物单独计价所得价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企业对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收取的押金(此时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规定的税率,将含增值税的押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十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以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十三、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处理方法相同,只是扣税依据不同。

十四、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十五、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十六、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十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其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按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与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增值税有关分录大全

增值税的所有分录如下: 1.“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计入货物的购进成本中。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村料/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5)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4)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已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冲销的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大全 1. 购进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果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购进的是不动产,比如会计网公司购买了一栋楼作为新办公地点,这里的进项税额可分期抵扣。那么购进时借方的应交进项税金额是当期可抵扣的金额,此外还要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金额为以后期间可抵扣的金额。 在以后期间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规定允许抵扣的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经常有粉丝询问lolo“什么时候确认收入”“没付费用要不要确认收入”之类的问题,这里要注意会计收入的确认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否存在差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用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以及“应收账款”等科目。 3. 差额征税项目: 比如某物业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为居民提供自来水服务,可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那么:相关的成本费用发生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银行存款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算出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4. 免税项目: 比如某工厂在市面上销售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仪器,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那么分录为: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1)受托方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应收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xx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

增值税会计分录

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核算,应该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五个借方子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四个贷方子 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的情况: 1.采购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 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 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 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 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02 年起为13%)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即87%的部分),借记 “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的符合规定的运输费用,允许按运费及建设基金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这样93%的运输费用计

增值税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保会通财务软件题库精华]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 商品采购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 借: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 原材料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09年有所变更,固定资产进项税可抵扣,可查相关规定)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现金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

增值税全套分录之一般计税

增值税全套分录之一般计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一、计提销项税额 甲公司系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本月销售商品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3万元,货款已收。 借:银行存款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二、确认进项税额 本月购进商品不含税价格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认证,票面税额10.4万元,货款已付。 借:库存商品8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万 贷:银行存款90.4万 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甲公司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13-10.4=2.6万元 三、月末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6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6万 到这一步,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角度讲,这个科目就结平了。当然,各专栏还有余额存在。这时候可以做一笔对冲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6万 当然,软件记账的话,可能有的软件设置对冲,其实原理都是一样。 四、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6万 贷:银行存款2.6万 这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也就结平了。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处理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处理 2010-07-25 01:04:10|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大中小订阅 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减免增值税分为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三种形式。因此,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按指定用途返回的会计处理。 (1)用于新建项目。 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税款时,直接转作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2)用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视同国家专项拨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实际用于工程支出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工程完工,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对按规定予以核销的部分(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贷:在建工程 对构成固定价值的部分,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3)用于归还长期借款。 经批准归还长期借款,即“贷改投”时,可转为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返还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规定对进口的某些商品应计征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退税额冲减采购成本,退税的直接受益者必须是以购进商品从事再加工的生产企业。 [例1]某外贸企业进口原棉一批,进口棉花所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该批棉花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应交增值税85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外贸企业入账时: 借:物资采购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585000 收到进口商品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85000 贷: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85000 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销售给生产企业时(假设销售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

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依据增值税税法有关规定,价外费用则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企业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必须把会计核算和应缴增值税结合起来。现将各项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详述如下。 1.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取补贴: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取违约金: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支出(因为支出作营业外支出、故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收取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集资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格上加价的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收取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代垫款项(不包括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增值税会计分录总结

【中级】增值税会计分录总结 增值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所以弄懂它的会计分录是非常重要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并不难,关键是要了解会计科目的设置,再思考会计分录之间的平衡关系,相信会计人很快就会上手的。 在学习增值税会计分录之前,首先是要了解它的科目设置。 “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核算增值税期末欠交数或多交数。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数,贷方余额反映欠交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第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账务处理: ①、一般购销业务 国内采购、进口物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提供劳务、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接受投资(同时收到增值税发票的) 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 ③、接受应税劳务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④、购入免税农产品(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是按13%计算出来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⑤、视同销售: 委托代销、代销、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福利、无偿赠送。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成本价+计税价格*17%) 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 (按成本价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计税价格 *17%) ⑥、出售包装物(类似于视同销售): 借:现金 贷:其它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⑦、非正常损失,除转销材料损失外,同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⑧、转出本月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⑨、转出本月多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⑩、交税时: 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交纳以前各期的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举例

增值税应用举例 一、各月发生 ①若1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2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②若2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30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3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若2月销项大于进项,则会计分录同① ③-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红字) 若4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红字) 5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③-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6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30(红字) 备注: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 4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④-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预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万元,而不是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增值税结转分录

【中级】增值税会计分录总结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所以弄懂它的会计分录是非常重要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并不难,关键是要了解会计科目的设置,再思考会计分录之间的平衡关系,相信会计人很快就会上手的。 在学习增值税会计分录之前,首先是要了解它的科目设置。 “”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核算增值税期末欠交数或多交数。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数,贷方余额反映欠交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设置:“”、“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第二,增值税的有关账务处理: ①、一般购销业务 国内采购、进口物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提供劳务、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接受投资(同时收到增值税发票的) 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 ③、接受应税劳务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④、购入免税农产品(没有专用发票,税额是按13%计算出来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⑤、视同销售: 委托代销、代销、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福利、无偿赠送。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成本价+计税价格*17%)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 (按成本价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计税价格*17%) ⑥、出售包装物(类似于视同销售): 借:现金 贷:其它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⑦、非正常损失,除转销材料损失外,同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 ⑧、转出本月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的金额是用三级科目的销项-进项得到的。如果进项大于销项,则不做转出分录。增值税的三级科目只起个查看作用,不必每月全部结平, ⑨、转出本月多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⑩、交税时: 当月交纳当月的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11-6-8 16:22: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增值税科目的设置 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应设置九项专栏,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终时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仍借记“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则借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如果是辅导期的企业还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待抵扣进项税”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无需设置“应交增值税”的三级明细科目。 二、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1.“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计入货物的购进成本中。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月末增值税结转的账务处理

每月月末应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得各项三级科目明细怎样结转? 答:1、一般纳税人上交增值税得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回多缴得增值税时,作相反得会计分录。 2、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日发生得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支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得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全——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得月末结转总说明:?一般情况下,月末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在月末处理时得思路就是: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反映得就是“留抵”数,即留待以后月份抵顶销项得数额,不能用来抵扣以前月份未交得增值税,该明细科目期末无贷方余额,因为如果有贷方余额要借记“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该明细科目如果月末就是借方余额,则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即表示留待以后月份抵扣销项得数额。②“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反映得就是企业“欠交、多交”得数额,期末可能有借方、贷方余额,也可能就是0。期末借方为多交得,贷方为欠交得,该科目一般就是在缴税时或期末结转时才用。③“应交税金—-应交

增值税"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当分别核算,不能混淆.? 具体作如下详细分析: 月末结转,主要涉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得核算。月末结转应区分“就是否发生当月交当月增值税金”得情形分别处理: ①企业未发生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金,即当月“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没有发生额得情况下得处理: 如果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现借方余额得,月末不作 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现借方余额为企业得留抵数。比如,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发生额为0,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发生额为80万元,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发生额为100万元,则月末不作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现借方余额20万元为企业得留抵数,即留待以后月份抵扣得数额。 如果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现贷方余额得,要结转。应将贷方余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此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反映企业没有留抵数;同时,“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得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欠交数。比如,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发生额为0,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发生额为100万元,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发生额为80万元,则月末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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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大全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

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转中华网校葛甲紫紫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进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是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增值税结转分录

增值税结转分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中级】增值税会计分录总结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所以弄懂它的会计分录是非常重要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并不难,关键是要了解会计科目的设置,再思考会计分录之间的平衡关系,相信会计人很快就会上手的。 在学习增值税会计分录之前,首先是要了解它的科目设置。 “”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核算增值税期末欠交数或多交数。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数,贷方余额反映欠交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设置:“”、“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第二,增值税的有关账务处理: ①、一般购销业务 国内采购、进口物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提供劳务、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接受投资(同时收到增值税发票的) 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 ③、接受应税劳务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④、购入免税农产品(没有专用发票,税额是按13%计算出来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⑤、视同销售: 委托代销、代销、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福利、无偿赠送。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成本价+计税价格*17%)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流程 一、“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如果的运输发票,则按运输费用的7%,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则按买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

关于增值税业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关于增值税业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关于增值税业务处理的会计分录”此信息由湖北财税信息网资深会员乐乐从网络上收集至涉税会计板块。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谓"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额应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正数,则为当期应交数,若为负数,则为留待下期扣除的待扣税金。增值税的价外税特点使得增值税的纳税企业在税收检查后进行账务处理有一定的难度。增值税的纳税企业在税收检查后,必须按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账务调整,否则就会造成税企双方在涉税记载上的不一致,影响税收征管,即使进行了账务处理,如果处理有误,也会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或重复退税、重复收税的情况,有些企业在增值税检查之后,虽然如数补交了税款,但由于没有及时进行账务调整,企业在缴纳下期税款时,有可能又将补交的税款抵扣回去,造成税收流失。因此财会人员对查补税款应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在增值税查补之后及时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增值税的有关会计分录处理汇总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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