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组成的区域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协会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迎宾路**书屋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

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实施帮教、帮困。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拥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六)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会费的交纳形式以自愿交纳为主;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2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日内,经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民政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民政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券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民政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职能

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各部职能的诠释 人事部 1、负责协会人力资源工作的规划,建立、执行招新、培训、考勤、劳动纪律等人事程序或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协会岗位编制,协调协会各部门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人力,满足协会的经营管理需要; 2、负责人事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建立并及时更新会员档案,做好年度/月度人员异动统计(包括离会、入会、晋升、调动、降职等) 3、制定评分评价政策,组织实施评分管理,并对各部门评分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使评分评价体系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评分管理体系;按照协会评分制度,做好会员考勤统计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会员思想工作。 4、负责协会内部人员的调配、调入、调出等工作; 5、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外联部 1、负责协会对内对外的联络工作,与学校其他社团及各大系学生会打好基础关系;加强与外校的联络与合作,组织校际交流活动。 2、促进本会与外界志愿者组织或团体之间的交流 3、本着“立足校园实际,面向社会拓展”原则,为各大型活动联系赞助。 4、负责协会的所有外事活动,搞好与赞助企业的关系。 5、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组织部 1、进行活动相关方面的拟定工作 2、根据相关的活动方案,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 4、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协会日常板报、海报、通知、公告的布置和粘贴工作 2、根据相关的活动的活动方案,制作活动所需的宣传海报及横幅,并负责制作活动背景。 3、负责协会每次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3、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网络秘书部 1、做好日常文秘工作,做好协会文件的保管且用电子版记录。 2、通过稿件和照片传递青协最新信息,凭借网络媒体形成青协最有力的宣传机构。上传每次活动的照片。 3、预测活动问题,及时找出解决办法。 4、致力与活动策划和协会工作计划总结的编辑。 5、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文艺部 1、负责组织策划协会的各种大型文艺晚会,包括节目的筛选和节目的编排 2、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物管部 1、对协会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储存、养护及安检等方面 2、根据相关活动方案,进行物品的购置或租借、发放及回收等工作 3、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财务部 1、负责协会对外、对内服务中的使用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的审核、报销。 2、负责协会经费的保管及经费的收、付工作。 3、定期对协会各部门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4、根据协会的财力和发展编制财务预算、结算表 5、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爱心志愿者协会章程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爱心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组成的全市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依法成立的市级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市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团市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肇东市党政办公中心1125办公室、肇东市朝阳区办事处四楼爱心志愿者党支部办公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凡依法成立的市、县、乡级青年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全额缴入会员年费后,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缴纳会费并认可同意本章程及规定; (三)爱心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发放标志性服饰和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志愿者协会章程(一稿)

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英文名:Love home Wangmo County Volunteer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无偿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望谟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望谟县委员会。本团体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贵州省望谟县环城路中段。 第二章业务范围 七.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十三.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八旗”活动,并积极为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成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七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八条:定期发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刊、简报等宣传性刊物。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会员

志愿者工作职责

志愿者协会工作职责 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及不同年龄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全性社会团体,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倡导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为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宗旨:倡导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协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委文明办,秘书长由李静同志担任。 一、协会职责 协会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理念,以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为宗旨,以加快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1、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认真落实推进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大事项;

2、研究和制定全志愿服务活动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法规,研究和解决志愿服务活动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志愿者工作;、指导全3. 4、加强对级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5、保证志愿服务活动经费; 6、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7、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8、完成委、政府交办的与志愿服务活动有关的其它工作; 9、为创建省文明县开展有效的服务工作; 10、其他相关工作。 二、协会秘书处职责 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牵头筹备协会工作会议,协调实施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总会会议议定的事项; 2、提出志愿服务活动年度计划,定期向协会会议报告工作,就志愿服务活动有关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3、组织、协调全性志愿服务活动,负责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志愿者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制订志愿服务活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5、编制协会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编发协会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 6、完成委、政府和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性质: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干部职工等自愿参加,并志愿为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2)协会宗旨: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根据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求,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倡导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五助互爱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建设。 (3)协会职责:协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提出具体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对全体会员进行培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的能力。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开展以“一助一”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服务。 (4)会员:协会会员入会实行自愿原则。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的公民,经申请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权得到协会提供的信息;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会员履行的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协会领导机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的职权是: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方针、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6)登记管理。成立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应当依法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凡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附件1 泰州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职能简介 一、职能职责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向全社会昭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培养我校青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城区发展、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如;义务献血,暖冬行动等)。招募有才干,有能力的志愿者,为我校培养一支强有力的志愿者队伍,打造阳光志愿者品牌。 二、工作重点 (一)校园活动 1.积极参加社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与泰州其他高校的合作 与其他高校联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尽可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 (三)阳光志愿者品牌打造 1.组织志愿者做交通协管 2. 为家庭贫困,患有疾病的同学组织募捐,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3. 志愿者进敬老院进行义务服务 4.志愿者进社会福利中心,给残疾儿童送去温暖 5.暖冬行动,给山区孩子集衣物,学习用品 6.组织义务献血,填补血库空缺 7.志愿者进小区进行义务家教 8.志愿者进小区给居民讲解生活常识 三、岗位职责 主任: 1. 对主席团负责,积极配合主席团的工作安排; 2、负责制定学期的工作计划,发展方向,并监督工作落实开展; 3、负责主要活动方案和重大事件的决策; 4.组织、协调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本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席团汇报; 5、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 6、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改进。 副主任: 1.协助部长做好内部建设管理以及各项对外工作; 2.主持分管部门工作,做好部门的策划、分工、组织、协调 工作; 3.为本部门发展出谋划策; 4.对部长负责; 5,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部长反映。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 大学志愿者协会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简称:志 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院在院 本、专科学生自愿组成的全院性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友爱、互助、团结、进步的准则。履行“献人玫瑰,手留余香” 宗旨。通过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全院精神文明 建设,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也为培育志愿者自身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本 协会遵守国家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弘扬中华民族 优良道德传统。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学院团委的指导及全院师生的监督。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省学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有: (一)优化社会风气,改善人际关系。 (二)响应我院“明德、博学、笃行、创新”的校训,努力推动院风建设的发展。 (三)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先锋,推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 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提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五)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情况的个人(包括协会内部成员)提供志愿者服务。 (七)策划、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其他兄弟团体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八)吸收、培养大学生志愿者。 (九)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初期有学院各系本、专科在校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成分扩充与否待议。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一年一度的招收新会员(简称“招新”)工作期间: 1. 由申请人到本协会任一“招新”报名点报名,共预交全年会费。 (会费金额参照校团委文件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届时对外发布) 2. 报名名单由理事会组织部讨论并交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再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表后交理事会组织部备案。 4. 最后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理事会组织部发给会员证及会徽,会员证由会员自己保 管,如有遗失,会员应速与理事会组织部联系补办事宜。 5. 至此,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非“招新”工作期间,如要申请加入本协会,请向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提交书面 申请,其余程序同上。 (三)如申请者未能通过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讨论或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本协会将 如数退还预交的全年会费。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质询权。 (二)参加本协会开展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20070326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Peking University Y outh V olunteers Association, 简称PKUYV 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发起,由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校内青年教师与学生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北京大学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提供志愿服务,促进北大青年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北京大学。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引导北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二)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 (五)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校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推动北大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七)其他志愿服务性质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体会员: 1、北京大学校内志愿者组织,拥有固定会员20人以上;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北京大学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3、承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4、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能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完整版

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灌云县下车镇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居民群众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会问题、倡导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服务队进行登记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由社区志愿者组成,在社区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镇党组织及社区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结合社会和社区实际确立服务项目开展服务。 第六条鉴于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日益壮大的实际和服务项目的需求,在本社区可注册多个志愿者服务队伍,但各服务队应有相对稳定的志愿者者、服务对象及相对稳定的服务基地。各志愿服务队伍可自行设计“社区志愿服务队”标志。 第三章招募与注册 第七条社区服务队有义务和职责向社会各界招募社区志愿者,接受志愿者报名申请。 第八条申请加入服务队志愿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2.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3.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 第九条新申请加入的社区志愿者应先参服务队所组织的活动,从基层熟习社区志愿者的活动及运作,服务满4小时后,可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注册社区志愿者申请表。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学院分会以及各种开展关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我校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团体,是由我校各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协会在校党委和江苏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国务院社团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成立。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协会承担以下任务: (一)改善校园文化生活、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配合团中央关于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市发展、社区服务、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生、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全校各院、部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其开展活动。 (七)与校外志愿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六条协会按照本章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培训、考核; (二)组织实施审核协会及各院分会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 (四)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协会及各分会招募志愿者,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告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服务内容等。 第八条建立完备的校内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我校大学生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具体见“注册志愿者管理条例”。 第九条协会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证明,每年度在我校注册志愿者中评选优秀志愿者并给予表彰。具体评选办法见“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例”。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2010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BO HAI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BHUYVA)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渤大青志协),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学校公益事业的当代青年组成的团体,并作为团体会员加入锦州市青年联合会及辽宁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为原则。 第四条本协会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本协会以宪法为基准,遵守法律法规,以校规校纪为前提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协会将根据需要开展招募工作,并将志愿者所填写的信息材料汇总登记入库,完成注册登记流程、畅通入会渠道。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会建设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青年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道德整体水平的提高。 1

2 第九条 通过自己的文化理念来引导校园文化、社会风尚,符合社会需要。 第十条 本协会活动内容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倡导奉献精神。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会员基本条件 (1)志愿者必须是渤海大学在校学生; (2)愿意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工 作。 (5)通过资格考试,申请后从事一月以上志愿服务。 (6)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志愿者相关的管理守则。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1、参加志愿者注册的权利; 2、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4、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5、 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正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会长每次在开会例会完毕后,立即把会员考勤表交往“院组织部”;(四)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清点人数,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再交到“院组织部”否则无效;(五)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团委及相关人员反应; (六)实施“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团委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 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简称爱心务川 第二条、成立时间:2014年1月18日 第三条、本会性质:爱心务川志愿协会,是一个由务川籍大学生自愿参与组织并独立运行的非盈利性青年组织;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以‘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展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为宗旨;立足务川,面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以资源的纵向积累、横向协调,并为新时期的务川发展尽绵薄之力。 第四条、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务川优秀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优良文化品德,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务川大学生青年良好形象。弘扬家乡民族文化,宣传家乡旅游景点,推广家乡特色产品。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扬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稳定、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国民合法权利,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自愿接受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我们的使命:让当代大学生能成为: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知行(言行)统一,脚踏实地;理想远大,热爱祖国。敢于担当的有责任青年。 第六条、本协会原则: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七条、我们的口号:感恩故土·回报家乡。 第八条、本会精神:奉献我乐意,互助我成长! 第九条、我们的远景:打造出一支卓越,知名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队伍:专业化,系统化,让所有加入的青年大学生资源共享,以组织为荣, 第十条、本协会的目的和意义: (1)收集各成员联系信息,汇集务川精英,建立人力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数字社区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区域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 第一条本会直属社区居委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以“自愿参加、志在奉献、无偿或低偿服务”为原则,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做奉献和社会互助活动,树立社会新风尚,增强群众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的任务: 一、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加强对社会互助和志愿者奉献精神的宣传、报导; 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本社区内志愿者协会会员进行指导; 三、倡导和组织协调社会互助活动,“为国分忧,为民解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社区内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合作,交流经验,搞好本会的自身建设。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赞成本协会章程,有志于向社会奉献的广大居民群众、非公

企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志愿参加本组织和活动的,可申请加入本会。申请加入本会的人,经本人申请,由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凡辖区非公企业单位自愿加入本会的,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对本会有显著贡献的会员,志愿者和外籍人士,由本会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会员)证书及给予物质奖励。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享受本会的表彰奖励的权利; 三、有享受本会组织的社会互助活动(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及要求罢免或撤换失职,违法的工作人员的权利; 五、在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有要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六、有介绍新会员的权利; 七、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可随时申请退会。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工作任务的义务; 二、有宣传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的义务; 三、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共同搞好社区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会员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劝其退会,被剥夺权利者,其会籍自行取消。 第六条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团体会员,有享受本会表彰以及对本会的工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范例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范例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范例篇一 新学期伊始,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面对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我院青协的整体工作将会继续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奉献社会、服务他人”为宗旨,以锻炼自己为目的,来开展各项活动,用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倡导真、善、美,呼唤正义、爱心与奉献,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过去的一年虽说雁过无声,岁月无痕,而一如白驹过隙的光阴在指尖不着痕迹地流走,转瞬间一年的时间已经在我们身边消逝。蓦然回首,那一瞬瞬难忘的一幕幕又浮现在我们眼前,一切似乎从未远去。是的,美好的事物总是具有穿越时空的魔力。难忘那过去的点点滴滴,难忘那些充满泪水与欢笑的日子,难忘那些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在青协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我们将爱心传递,将真情洒遍志愿者走过的足迹。在这里,我们收获了爱心,收获了成长,我们用爱心践行了青年志愿者对社会的责任。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了将青协的工作做的更好,我们吸收上学年的工作经验并总结了很多不足之处并及时予以改进,为了争取将本学期的工作做的更好,从而进一步明确我们活动的目的和真谛,我们制订了如下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的重点 1、我们将会尽可能的组织参加组织更多的志愿活动。一方面为了壮大青协活动的规模扩大青协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了更好的展现同学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为新会员树立良好的榜样。

2、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整体,做事要本着积极合作的前提去开展活动,要与他人友好相处。 3、要本着一种“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志愿精神去做事,做事态度要积极,端正。 4、做事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对自己要有强烈的信心。 5、合理利用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6、进一步完善协会里的奖惩制定。 7、总结上学期的经验,取长补短,积极地开展有意义的志愿者活动。 8、注重协会会员的培养,为协会培养新鲜血液。加强对1级干事的培养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协会以后的发展。本学期我们部门在对新会员的培养中,会做到以下三点: ①多安排一些工作让他们去做,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锻炼他们各方面的能力。 ②多和他们交流。了解他们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及他们的思想变化,与他们交流的同时传授他们一些工作经验。 ③通过与他们交流和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对他们各方面的能力进行考察。 二、制度建设 由于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不久,青协办公室的成立及使用时间也很短,各种规章制度也不完善,在新的学期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的工作,使新学期的活动“有章可循”,活动开展的更加

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职能

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职能 主席团 主席团:社团主席副主席秘书处 主席:总理整个社团的发展工作以及活动的审批工作,统筹决定社团的发展方向。对协会负责。主要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协会工作。做好每年一度的工作计划,制定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检查个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本协会的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协会全体干部、会员会议。研究本协会的工作发展方向。会长有事外出,由副会长行使职权,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 副主席:1社团活动的策划,分工,财务预算; 2社团活动的组织,协调,后勤工作; 3协会常务处理; 4具体项目的活动负责。 对主席负责。主要的职责是分管本协会的一定部门,主动配合主席搞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决策参谋,并对主席做出的决策进行讨论通过。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及时把各部门的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认真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秘书处:以协助协会日常事务为工作重心,协调各部门工作,搞好内部团结,促进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秘书部将人员分为三个小组:部长负责会长团及策划部的文秘工作,副部负责与外联部、组织部紧密联系,随时反馈信息,其他部员协同宣传部、文体部、财务部完成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发放内部管理的最终目的是统一规范的外联工作,并同其他部门一起努力工作,是协会走向合理化、高效化、统一化。 1 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记录、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 社团活动质量的监督,干部评优,会员评优以及加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资格审查;重大决策的参议。 3 对会员的会员费的上缴做监督,记录好新会员的档案,并督促会员参见各项活动,提高其积极性及对各种活动的热情。对会员进行学期计分考核,以及学年“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比工作。 4 管理协会各种文件、通讯录、工作证及成员的档案。维持协会秩序,培养会员良好的工作作风,监督会员的考勤情况,对会员负责,管理和做好各项会员制度。 5 协助主席、副主席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文件。 6 根据主席批示,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执行,总结全年工作表现。

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市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带头倡树时代新风正气的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负责对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市政府文明办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志愿服务规定》的要求,通过组织和指导##市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传播文明”,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倡导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培养公民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第七条为市区发展、市区建设、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帮孤助残、支教扫盲、抢险救灾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规划、组织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对志愿者进行招募、培训、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开展与各地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凡依法成立的市区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凡年满14周岁,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志愿者,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5、可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6、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本协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 程 及 管 理

条 例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1年11月8日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校内学生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政策和校内管理条例。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和正气。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本协会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现自我”,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四条本协会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使志愿者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提

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公德意识、义务观念。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上级志愿者组织和院团委的双重领导及监督。 第二章服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义务服务范围主要是: 1.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我院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培养我院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我院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3.为有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人或单位提供无偿服务。 4.为市区绿化、扶贫开发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5.承担临时性、突击性的志愿服务任务(如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 6.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全院青年服志愿者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协会会员的招募是在每年开学之初,新生军训期间。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九条申请入会的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响应协会的号召,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及管理,自愿服务的青年。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自愿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3.自愿为需要服务、帮助的人和事,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职责.doc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职责 1、培养全市青年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 志愿服务; 3、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 4、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 开展工作; 5、招募、培训青年志愿者。 青协各部门职责 实践部宣传部外联部信息部秘书处文艺部顾问团主席团 1 实践部:活动现场布置,秩序维护,因组织部最直接参与活动的进行与现场组织,在活动准备阶段,由组织部分析活动的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并拿出相应的处置预案。另外,组织部安排活动现场个位置人员,提供人员分配草样。放电影工作。 2 宣传部:节日海报,要求每月至少两张海报(包括节日节气时事)。活动现场的设计,舞台设计,活动环节设计。 3 外联部:活动的赞助,力争与商家、企业进行长期合作,互惠双赢。中的外部联系(包括请节目、与其他社团、兄弟学校的联系)。 活动礼仪课的 筹办工作。

4 信息部:主管青协在百度贴吧的宣传,要求青协的帖子至少有一篇保持在前十位。青协的微博管理,至少每两周有更新。 5 秘书处:青协的各种文字工作,微博中文章,活动总结。在活动确定后归纳整 理活动的策划、总结。青协账目管理,现金、发票保存。青协社刊的发行,每两 周出一期社刊。 6 顾问团:由青协原部长、部员组成,作为青协智囊团,以及后备活动力量。主要工作:青协在活动策划出来后,会将策划发到顾问团成员邮箱中,顾问团成员对活动进行评价,并提出自己的创意与看法。在青协活动中,顾问团成员有义务积极参加,并向主席团提出自己的想法与创意。 7主席团:负责青协日常管理,与团委沟通。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 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 制度。 8文艺部:归由主席团直属。由青协各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吸纳非青协人员, 作为青协的文艺演出主力团体,平时排练一直两个主打节目,在青协主办或者其他社团主办的文艺演出中能够登台,作为青协的照排节目。演出时,文艺团成员可不参加本部负责的临时性工作;平时回归本部,参与本部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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