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一、党费会计的内容:

党费会计是对党费预算的执行和党费的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二、党费会计的基本职能: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出纳要分设,钱、帐、物要分管。

三、党费使用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党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五、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2.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3.以收付实现制为结帐基础;

4.对重要事项及指定用途的资金,要单独核算反映;

5.采用借贷记帐法;

6.会计记录应当使用汉字,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可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六、党费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1.会计科目

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

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固定资产;

固定基金、党费结余;

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党费利息收入、其它收入;

党费支出(党员培训费、党员教育费、党内表彰费、生活困难党员补助费)、补助下级支出、上缴党费支出;

2.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发票、银行存款通知书、自制原始凭证:借款单

3.会计帐簿

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正确、及时、完整

七、党费会计帐务处理举例:

年初银行存款10000元,固定资产15000元,固定基金15000元,结余20000元,有价证券10000元

1.1月7日从银行提取现金1500元

借:现金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2.1月9日支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经费500元

借:党费支出-生活困难党员补助费500

贷:现金500

3.1月25日收到政府拨入党员培训经费11000元

借:银行存款11000

贷:其他收入11000

4.3月3日,张红借现金800元,用于支付党员培训班费用

借:暂付款-张红800

贷:银行存款800

5.3月11日,购买国家发行的第一期国库券5000元

借:有价证券-国库券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6.3月21日,张红报销培训班支出720元,余额退回

借:党费支出-党员培训费720

现金80

贷:暂付款-张红800

7.3月9日,支付党员培训班培训费10000元

借:党费支出――党员培训费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8.4月10日,收到某单位用现金上缴的上一年度党费300元

借:现金300

贷:党费收入――某单位300

9.4月11日,将现金存入银行300元

借:银行存款300

贷:现金300

10.4月21日,收到某单位交来订书款1000元

借:银行存款1000

贷:暂存款―某书―某单位1000

11.4月29日,用现金购买支票、及汇款单25元

借:党费支出――党员教育费25

贷:现金25

12.4月30日,收到某单位上交上季度党费10000元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党费收入――某单位10000

13.6月11日,收到上级党组织拨来用于党员教育的经费10000元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上级补助收入10000

14.6月22日兑付到期的国库券10000元,同时兑付利息2000元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有价证券――国库券10000

党费利息收入2000

15.6月5日,收到某单位张明自愿一次性交纳党费1200 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1200

贷:暂存款――张明1200

16.6月7日,将张明上缴党费汇入中组部

借:暂存款――张明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17.6月29日,支付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奖金3000元

借:党费支出――党内表彰费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18.8月5日,补助下级单位党员教育经费4000元

借:补助下级支出――某单位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19.8月17日,一台386电脑作价处理,收回价款2000元,其帐面价值为15000元

借:银行存款2000

贷:其他收入2000

同时,按帐面价值

借:固定基金15000

贷:固定资产15000

20.8月27日,上级党组织无偿调拨(或单位捐赠)电脑一台,价值10000元

借:固定资产――电脑10000

贷:固定基金10000

21.8月31日,收到某单位上缴第二季度党费5000元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党费收入――某单位5000

22.9月9日,补助下级某单位用于党员教育经费5000元

借:补助下级支出――某单位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23.10月18日,支票支付订阅党刊费6000元

借:党费支出――党员教育费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24.12月24日,收到第四季度存款利息1600元

借:银行存款1600

贷:党费利息收入1600

25.12月29日,上缴上级党组织下半年党费7520元

借:上缴党费支出7520

贷:银行存款7520

26.12月31日,结转全年收入

借:党费收入15300

其他收入13000

党费利息收入3600

上级补助收入10000

贷:党费结余41900

27.12月31日,结转全年支出

借:党费结余36765

贷:党费支出20245

补助下级支出9000

上缴党费支出7520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

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一、党费会计的内容: 党费会计是对党费预算的执行和党费的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二、党费会计的基本职能: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出纳要分设,钱、帐、物要分管。 三、党费使用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党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五、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2.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3.以收付实现制为结帐基础; 4.对重要事项及指定用途的资金,要单独核算反映; 5.采用借贷记帐法; 6.会计记录应当使用汉字,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可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六、党费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1.会计科目 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 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固定资产; 固定基金、党费结余; 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党费利息收入、其它收入; 党费支出(党员培训费、党员教育费、党内表彰费、生活困难党员补助费)、补助下级支出、上缴党费支出; 2.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发票、银行存款通知书、自制原始凭证:借款单 3.会计帐簿 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党费工作手册

WORD格式党费工作手册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著 党建读物出版社

WORD格式

目录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 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2008年2月4日·中组发〔2008〕3号???????(1)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 三、努力把党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 中 共中 央 组 织 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 收缴、使用 和 管理的 规定 》 答 新 ?????(9) 四、党费收缴使用答 ???????????????????????(15)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 户 继续单的通知 2 05年5月26 日 ·2006〕26号?????(44) 六、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关于依法保 障 全的通知 2 06年11月1 3 日 · 2006〕56号?????(46)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 为 企业 财 产予 拨的通知 2005年11月22日·法〔2005〕209号???????(47) —1—

八 、 中共 中央组织部印发《关“特”收缴、使 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2 8 年 5 月 5 日·〔2008〕26号??????(48) 九、行政单位度 199 8年2 月6日·〔1998〕49号??????(51) —2—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2008年2月4日·中组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 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 部组织部: 经党中央批准,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 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 2008年2月4日 —1—

中铁集团会计核算办法

中国中铁股份 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资产 (4) 第一节货币资金 (4) 第二节金融资产 (4) 第三节存货 (10) 第四节长期股权投资 (12) 第五节投资性房地产 (15) 第六节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 (18) 第七节无形资产 (22) 第八节其他资产 (25) 第三章负债 (25) 第一节金融负债 (26) 第二节应付职工薪酬 (28) 第三节其他负债 (29)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30) 第五章收入 (32) 第六章费用 (35) 第七章利润 (36) 第八章建造合同 (37) 第九章借款费用 (40) 第十章债务重组 (43) 第十一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5) 第十二章或有事项 (47) 第十三章所得税 (50) 第十四章外币折算 (53) 第十五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55) 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55) 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57) 第三节前期差错更正 (57) 第十六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58) 第十七章财务报告 (59) 第一节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59) 第二节财务报表 (61) 第三节合并财务报表 (62) 第四节会计报表附注 (64) 第五节财务情况说明书 (65) 第十八章附则 (6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中铁股份(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相应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并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会计主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五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六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企业应当于月度末进行财务结账。 第七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企业向国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八条企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九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境外设立的企业可以使用当地文字进行会计记录。 第十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 第十一条企业可以选择使用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党费收缴规范2016

党费收缴规范2016 党费收缴标准2016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元(含5000元) (2) (3) 4 5 按规定比 津贴、奖金) 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元以 下(含 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

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没有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把党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的奖金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每半年核算一次,月平均数为交纳党费基数。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doc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2010-11-10 22:31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为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特制定本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基本会计核算办法 1、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 2、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起12月31日至。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二、资产核算办法 1、资产是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2、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 3、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客户设置明细帐,不提坏帐准备金,坏帐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分摊。 4、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按移动平均法确定实际发出成本。 5、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器具家具、电子设备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折旧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运输设备、器具家具、电子设备折旧为5年。 6、无形资产指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摊销。 三、负债核算办法 公司的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

银行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金、应付工资、预提费用、住房周转金、其他负债。 1、银行借款按实际借入数记帐,并按银行币种设备明细帐。 2、应付及预收款项按实际发生数入帐,并按客户设明细帐。 3、应交税金按税种设置明细科目。 4、预提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土地管理费。 5、应付工资是核算职工工资的计提、分配、发放。 四、所有者权益核算办法 公司所有者权益是公司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五、损益核算办法 公司损益核算包括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 1、公司的收入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公司的费用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生产耗费: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各项间接费用。 管理耗费: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产品销售利润为产品销售收入减去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后的余额。 营业利润为产品销售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支净额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余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 六、成本核算办法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

XXXXXXXXXXXXX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l%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自愿一次多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电影片的制片、洗印、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业务活动的电影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电影机械制造企业、电影专用器材(物资)供销企业、电影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和电影杂志、刊物出版企业,以及电影企业所属专业技术、艺术院校等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电影片,包括电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形式、不同载体和长、宽度的电影片,也包括电视剧片及其他电视专题片等(以下简称“影片”)。 四、电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影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 五、本办法由“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组成。各电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执行相应的核算办法。

六、电视制片企业的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1.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2.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附1: 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说明 (一)电影企业中从事影片制片、洗印业务活动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1.电影制片企业,指从事故事片(含艺术片、舞台片、戏剧片等)、纪录片(含风光旅游片等)、科教片(含杂志片)、美术片(含动画片、木偶片、剪纸片等)、译制片、专题片和其他电视剧片、广告片等各种影片生产的企业。 2.电影洗印企业,指专门从事影片的拷贝、播映带或其他载体物的冲印、制作、加工、字幕印制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母公司、制片企业内部专门从事影片洗印生产业务的后期制作部门、车间等,应视同电影洗印企业进行有关会计核算。 (二)企业除自制拍摄影片外,从事与境内外其他单位合作摄制影片业务的,应按以下规定和方法执行:

某单位党费管理使用办法

某单位党费管理使用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加强党费管理,使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2008发)、中共安徽省委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XX组电明字〔2016〕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费管理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党费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为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单立账户,存入指定银行,专款专用。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党费账簿归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第三条党费财务账目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设立总账、明细账和现金账。 第四条党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统筹安排使用党费,并对党费使用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党费用于党的活动。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投资。

第五条凡用党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范畴,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单独设立资产账户代为管理,并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二、党费收缴管理 第六条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各党总支将该季度的党费收齐,直接到指定银行缴纳,持缴费凭单到财务处备案登记。每学期末,组织部对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三、党费使用支出管理 第七条党费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党费的开支标准和会计核算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四、党费支出报销批准权限及程序 第九条严格审批手续。党费每项支出都必须有书面申请报告,填报《蚌埠学院党费使用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

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都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筒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敷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惠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 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土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颧,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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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办法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我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月结帐日期为每月 30 日。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 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坏账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 . 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 百分比法计提,并计入管理费用。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1)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七)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 耗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 2.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入账, 发出原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入库产成品 按实际生产成本入账,发出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领用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 销法摊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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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八)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8.1 固定资产标准: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 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资产。 8.2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8.3 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对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 确定: (1)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 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 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4)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 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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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

20XX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

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

2019党费收缴标准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说明 (一)电影企业中从事影片进口、出口、发行、放映业务活动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 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1、电影发行企业,指以分账、买断、代理等方式取得境内外影片的发行权,并在规定时期和范围内从事为放映企业或电视台等放(播)映单位提供影片的拷贝、播映带(硬盘、 光碟)、网络传输等业务活动的企业。 2、电影放映企业,指拥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影放映设备和相应的放映场所,从事营业性电影放映业务的企业。包括采取向社会公众售票或包场方式进行电影放映的专业电影院、兼映的影剧院、文化宫(馆)以及对外开放的礼堂、俱乐部等单位。 (二)企业通过发行、放映影片,影片后产品开发与销售,以及转让除发行权、放映权、播映权、网络传播权、后产品开发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等方式形成的与电影主业有关的收入均为发行放映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1、发行收入是指以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播映权、网络传播权等为销售对象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分账收入、卖断收入、片租收入、代理费收入、播映权转让收入、网络传播权转让收入等。 2、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企业的广告收入、附设的“小商店”销售收入、出租场地收入等与电影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三)企业按以下规定进行影片片款的结算: 1、与提供影片的制作方、发行权方及其他权利方(统称“供片方”)进行影片片款的结算方式: (1)分账结算,指企业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比例,将影片发行、放映业务中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进行分配,与供片方共同分享和分担的结算方式。 (2)片租结算,指企业按合同、协议约定的租价或定额,向供片方交付片款的结算方式。 (3)买断结算,指企业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向供片方买取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的影片发行权、放映权,取得的收入无需与他人分享的结算方式。包括: ①发行权交易结算,即企业仅买取影片的发行权、放映权,所需拷贝等载体由企业自行定制并承担费用的结算方式。 ②单拷贝交易结算,即企业按包括发行权和放映权在内的单个电影拷贝计价,向供片方购买电影拷贝的结算方式。 (4)代理结算,指企业仅收取固定代理费,影片的收益和费用均由供片方享有和承担的结算方式。 2、企业以分账、片租及代理结算方式取得的片款或发生的支出,按合同、协议约定需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党员交纳党费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

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组织关系转往农村、社区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仍应按此标准交纳党费。 (六)农村中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以每月的定额补贴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二)条规定交纳

2016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权威】

2016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权威】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

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

党费情况说明范文-新版精编

党费情况说明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以下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费情况说明3篇。 党费情况说明一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xx]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xx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xx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 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 20xx年2月4日 党费情况说明二 尊敬的党支部领导: 您好!

我叫**,是一名普通党员,因为有特殊情况,我没能按时交纳党费,现诚心向党组织说明情况。由于开拓公司的事业,长年在外出差,现在市场竞争力大,事业很不稳定又要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工作上,造成了长时间没能按时交纳党费的错误,虽然为了公司一心扑在事业上,这种精神可嘉,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因为事业而不按时交纳党费,在此我深深懊悔不已。但我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且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及朋友的认同。 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立刻与党组织取得了联系,在党支部领导的正确教育下,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恳求党组织能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希望党组织领导能够继续包容我、关心爱护我,并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继续监督我,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今后我要加强对党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组织观念,服从组织领导,按时缴纳党费,认真履行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配合党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我以自已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为荣,一心向党,绝不叛党。 此致 敬礼! 报告人:** 20xx 年 12 月 14 日 党费情况说明三 关于×××局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 ×年×月×日) 各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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