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申请登记表

小餐饮申请登记表
小餐饮申请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申请登记表

□新办□延续□变更□补办□注销

字号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须知

一、首页填入申请书类型:新办、延续、变更、补

办、注销。

二、经营者字号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按营业执照对应栏目填写。其中,已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的,填写营业执照号。

三、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不适用本申请登记表。

四、填写内容有“□”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相应的申请项。

另附流程布局等经营情况说明材料的,可后续页。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 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 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主体资格证明)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 全负责人。 7.若含食品制售项目,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及就餐座位数必填。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经营场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仓库地址(如有) (省)(市)(区)(镇)(路、街道、巷、村) (门牌号)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餐饮服务经营者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餐饮□单位食堂 备注: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 2.中央厨房:□有,□无;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经营项目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小作坊申请表

附件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申请书 生产品种 申请人名称(签字) 生产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附件4: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受字[ ]第号 : 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5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及品种: 生产地址: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 2.本核查表分为场所、设备和设施,卫生防护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4个部分,共30个核查项目。核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一般不符合”或“严重不符合”。 3.在30个核查项目中,有11项重点带*号项目不允许存在一般不符合的情况。 4.核查组依据本核查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核查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当没有严重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不超过6项(含6项)的,核查结论为“合格”;当严重不符合项大于等于1项或者一般不符合项大于6项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5.核查组应当将现场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符合项改进表》中,并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20180608120557

受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二、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填写详细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三、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四、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提交资料名称 一、《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 二、经营者(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五、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WORD格式 《小餐饮登记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地址 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县(区)乡(镇) 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路/弄____________门牌号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面积就餐座位数 经营者(业主) 性别 姓名 身份证号移动电话 从业人员数应体检人数 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 经营期限□6个月□3年 1.食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是□否 2.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 经营项目 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并上传网站截图。 网址: 3.主体业态:□小餐饮□小餐桌 □社区老人照料餐厅□农村宴席聚餐 □其他: 保证申明 经营者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经营者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附件17: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 (告知页)

被检查单位:地址: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 2. 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地点: 告知事项: 我们是局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小作坊名称: 生产范围: 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评价备注 1.生产条件1.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是□否*1.2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是□否*1.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是□否1.4 有洗手、消毒、防鼠、防蚊蝇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是□否1.5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是□否1.6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分隔放置。 □是□否1.7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是□否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申请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申请登记表□新办 □延续□变更□补办□注销 字号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在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登记表前,请认真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 纸。 5.申请书应当使用碳素笔填写或者打印,但签名必须由本人书写。填写应当字迹工整,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须知 一、首页填入申请书类型:新办、延续、变更、补办、注销。 二、经营者字号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按营业执照对应栏目填写。其中,已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的,填写营业执照号。 三、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不适用本申请登记表。 四、填写内容有“□”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相应的申请项。 另附流程布局等经营情况说明材料的,可后续页。

经营者 字号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号) 业务办理 □新办 □延续 □变更 □补办 □注销 类 型 □字号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变更内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业态类别 □经营地址 □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 补 办 原 因 □《小餐饮登记证》遗失 □《小餐饮登记证》损坏 登记证编号 (注销填写) 经营场 所使用 面积 经营场所 地 址 固定电话 姓 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手 机 证 件 类 型 证件号码 业态类别 □小餐馆 □小吃店 □农家乐 流程布局、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变化 □有(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声明(变更、延续时填写) □无 平方米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要点

附件1-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 申请人: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是否通过网络经营(□是□否) 核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经营类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食品贸易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 □网络食品经营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营项目含有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项”一栏用“/”表示。 3.本表27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18项用“***”标识、一般项9项用“*”标识。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果”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的核查结论,在“□”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或盖章。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附件10 食品小作坊登记中请书 □首次□变更□延续 申请人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格式文本, 自行下裁, 接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

声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及《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临时登记证)编号(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生产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变更事项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备注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文化程度、 专业 1 2 3 4 5 6

三、产品信息表 序号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 1 2 3 4 注:具体填写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 序号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1 2 3 4 5 6 7 8 注: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产品生产工艺要求。

食品小作坊登记其他申请材料清单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 申请人还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开办者身份证明; 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 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4. 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5.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6.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7.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9. 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内容主要问题 1.资质要求1.1证照情况查看证照原件 1.营业执照和登记证明是否齐全; 2.登记证明有有效期的,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 1.无营业执照,或仅有销售点的营业执照; 2.登记证明已经过期。 1.2生产条件 变化情况 核对档案资料、查看 生产现场、询问当事 人 1.生产地址是否发生变化; 2.生产品种是否发生变化; 3.是否有委托加工食品行为。 1.营业执照等证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 2.超出登记证明允许范围生产; 3.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代加工食品。 2.生产加工场 所2.1外部环境 卫生情况 查看生产场所外部环 境 1.生产加工场所外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2.生产加工场所不受暴露垃圾场(站)、污水池、坑式厕 所、牲畜棚圈以及有害气体、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 扩散性污染源的污染。 1.周边有暴露垃圾场、坑式厕所、屠宰场等污染源, 有异味及蚊蝇孳生; 2.周边有垃圾厂、化工厂、废旧物资处理焚烧等粉 尘、有害气体产生的污染。 2.2区域分离 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生产加工区域与生活区、办公区是否有效分离。在生产加工区域食宿、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2.3生产区域 卫生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 1.生产加工区域是否清洁、卫生; 2.生产加工区域光线、通风是否良好; 3.生产加工区域是否有积水、裸露废弃物或者其他与生 产无关杂物;有鼠类、昆虫等侵入迹象 4.生产加工区域是否存在饲养畜禽等可能污染食品加工 的行为。 1.生产现场有家禽家畜散养情况; 2.生产现场有香烟、洗衣粉、拖鞋等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与生产无关杂物; 3.生产加工废弃物裸露堆放; 4.生产现场积水不能正常排放,存积污水; 5.有鼠类、昆虫等侵入迹象。 2.4工艺布局 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 1.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 序和产品特点,设置不同区域,是否存在原料、半成品、 成品往返交叉; 2.加工区域是否生熟分开。 1.生产工艺布局不合理,存在往返交叉情况; 2.生熟加工区域未分开。

小型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核查项结果判定

号目的重 要性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 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5***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8***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9*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0*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1*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2*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3* 4.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 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4***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 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15***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16**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附件1 NO:《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XXXXX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参照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填写,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 营业执照号。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档口号。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 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 对于设有职工食堂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同时勾选两种业态。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7. 申请人根据拟经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 阅《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8.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9. 网络食品销售商是指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

10.大、中、小型餐馆的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分别为1000㎡以上、200~1000 ㎡(含1000㎡)、50~200㎡(含200㎡)。小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农村地区可适当调整至100㎡以下(含100㎡),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食品监管部门确定。 11.中央厨房经营者勾选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项 目时,系统分别自动默认为半成品形式的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冻饮品的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裱花类糕点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的糕点类食品制售。 1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1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小餐饮整治备案流程及附件

小餐饮整治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各社区开展辖区经营面积在60 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的小餐饮调查摸底—由所辖社区下达备案告知书T申请人到所辖社区申请备案,填写备案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社区受理,并填写受理申请书T报镇服务业办T现场联合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笔录T镇服务业办将核查结果上报食药监局T食药监局打印《餐饮服务备案凭证》T镇受理备案机构派员送达备案凭证。 资料模本: 1、60川以下小餐饮单位调查登记表 2、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告知书 3、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申请书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5、餐饮服务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

6、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受理审核表 7、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现场核查笔录 8、餐饮服务备案凭证

附件1: 兴化市昭阳镇60卅以下小餐饮单位调查登记表 备注:经营类别包括:小餐馆(即以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小餐馆,包括火锅店、烧烤店、排档)、小吃店、小饮品

店、小快餐店、小农家乐、小食堂

附件2 : 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告知书 一、备案依据 《泰州市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备案条件: 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应远离有毒、有害等污染源,不能影响食品安全。 (二)餐饮摊贩应在所在地市(镇)容管理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段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三)生产经营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有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洗涤、消毒、防腐保鲜、防蝇、防尘、防鼠以及处理废水和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餐饮具应当无毒、无害,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经营现场无自来水设施或有效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或者集中消毒餐饮具。 (七)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建立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有进货记录台帐。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申报备案,有使用记录台账;不得使用、存放亚硝酸盐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八)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九)从业人员应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申请资料: 1、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申请书; 2、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微型餐饮备案申请材料

微型餐饮备案申请表 编号: 受理窗口负责书面审查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本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清单:房屋租赁合同(本人持有的除外)、平面图、承诺书、自查清单等材料,必要时可以提供照片或者影像。

微型餐饮备案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保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检查制度,并按照规定组织参加每年40小时食品安全培训。 三、保证按照备案的经营品种加工供应食品,不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四、保证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索证索票,做好验收记录,建立食品购销台账,符合国家和本省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和标准。 五、保证具备食品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保证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售货工具,保证使用的餐饮具经清洗消毒或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 七、保证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八、保证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九、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十、服从市政公共改建和动拆迁,不以本店经备案为由要求在市政公共改建和动拆迁中获得额外补偿。 经营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微型餐饮店经营条件和设施设备自查清单

销备案等一切法律后果。 自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微型餐饮不予备案通知书 编号: : 根据《微型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规定,你(单位)提交的以下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决定不予备案。 (不予备案的理由)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文书 受理编号: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 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二、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填写详细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三、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销售或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贮存场所面积、食品销售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等。 四、填写前面带“□”的事项时,应在对应项目前勾选相应的申请项。 提交资料名称 一、□《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小食杂店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提供); 四、□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表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审核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发放情况登记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小餐饮开业备案办事指南

小餐饮开业备案办事指南 一、申请事项 ㎡以下(含㎡)小型餐饮单位开业备案。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含㎡)以下小餐饮审批改备案试点工作规定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营〔〕号) 三、备案对象 经营面积在㎡(含㎡)以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小餐饮),以实际经营面积为准。 备案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刺身、生鱼片、含有生鱼的寿司等生食水产品及生食肉类)、冷食类、裱花蛋糕和自酿酒食品制售项目。 重要提示:申请小餐饮备案前,申请人应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进行自查,保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符合备案规定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条件。 四、申请条件 同一经营场所不得同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小餐饮备案凭据》。 凡备案凭据载明的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取消旧的备案凭据,重新申请备案。小餐饮停业时,应当自停业当日起五日内向备案机关报告,由备案实施机关办理取消手续。 申请备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加工经营场所选择有给排水条件地点,粗加工、切配制作、餐用具洗消、原料存放、食品售卖等功能分区应当明确,设置在室内,

流程布局基本合理,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场所内不得设置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 、经营糕点类食品和自制饮品制作的,应当分别设置专用操作场所; 、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应采用不易积垢的耐用材料。地面应不透水、易于清洗、防滑,有排水系统。墙壁应有以上不吸水、浅色、易清洗的浅色材料制成的墙裙; 、厨房内至少应设原料清洗水池个,餐具、工用具清洗水池各个,使用容器代替水池的,应设置固定的有给排水设施的操作台;设置专供存放消毒后餐具、共用具的保洁设施;各类水池、保洁设施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存放架(柜)及冷藏冷冻设施,确保非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能分开存放,标识清晰;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和保障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易于清洁并与经营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加工设施;烹饪区域应当配置符合要求的排风装置;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当有空气幕或纱窗、纱帘等防虫、防尘设施;与外界相通的排水沟出口、排气口安有网眼孔径小于的金属隔栅或网罩;食品贮存场所装有防鼠、防尘、防虫设施; 、食品清洗、加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括自制饮品)的水经过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 、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表 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检查项目:重点项( * )23 项,一般项 25 项,共 48 项。 检查项目项目序号检查内容评价备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有在有效期内核准证和营业执照,并悬挂或者 *1.1 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核准证载明的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是□否 等项目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1. 企业资质 *1.2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门前显著位置悬挂牌匾,实际 □是□否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应与核准证书内容一致。 *1.3 在核准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 □是□否当按规定报告。 2.1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 □是□否装、贮存等场所和设备。各功能间的设置应当与核准审批图纸相一致。 *2.2 厂区应铺设硬质路面,无扬尘、无积水、无异味。厂区、车间地面平整, □是□否卫生整洁。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 □是□否 2.生产环境条件 直接连通。 2.4 具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是□否 具有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5 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是□否 施。 2.6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是□否

料等分隔放置。

检查项目 3.进货查验结果注: ①检查原辅料仓库;②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 不足 2 种的全部检查。 4.生产过程控制注: 在成品库抽取产品,按 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 产过程记录及控制的全 部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 具有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并能正常使用,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且防 2.7 鼠、防蝇、防虫措施不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应有的品质,不污染食品接触 表面、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 *3.1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并保存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定期进行复核,确保其资质合法有效。 采购食品,应当索要并保存购货凭证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2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 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3.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 领用出库记录。 4.1 具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4.2 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 记录内容一致。 *4.3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 数量等。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 *4.4 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未发现采取分装形式生产食品, 未发现接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 *4.5 使用量、使用日期等相关内容。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情况。 4.6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 范围内。 *4.7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 *4.8 生产工艺与申请核准时提供的工艺流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3***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6***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7**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凉菜间面 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凉菜间面积≥5㎡。9***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0*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12*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3*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5*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 作。 16*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电子版

实用文案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 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 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营业执照上标注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 注册号;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 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与营业执照 上要求一致。 6.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7.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 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 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 (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 一、生产加工场所要求 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 1.2 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生产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所。 1.3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应当设立原辅料仓储、生产加工、成品仓储等功能间。 1.4 生产加工场所应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 1.5 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应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 二、设施与设备要求 2.1 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排水终端口应设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设施应装有纱网。

2.2 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 2.3 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 2.4 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应具备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应明确标识。 2.5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 2.6 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等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 2.7 应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清洁。 2.8 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 2.9 应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2.10 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3.1 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文书 受理编号: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 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二、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填写详细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三、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销售或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贮存场所面积、食品销售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等。 四、填写前面带“□”的事项时,应在对应项目前勾选相应的申请项。 提交资料名称 一、□《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小食杂店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提供); 四、□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发放情况登记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四、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采购和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剂量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保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销售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七、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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