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浙江世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浙江世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公告编码:2020-030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0年6月5日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1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09,122.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162,877.0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2月1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26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已经于201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加工建设项目”已经于2020年1月13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020年3月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专户注销。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截至2020年6月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10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3,163,188.65元。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独立董事及当时在任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款项已于2015年6月25日归还。

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独立董事及当时在任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款项已于2016年6月13日归还。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独立董事及当时在任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款项已于2017年6月13日归还。

2017年6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及当时在任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13日全部归还完毕。

2018年6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及当时在任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归还完毕。

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及当时在任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于2020年6月4日之前全部归还完毕。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10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现行的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估算,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一年可降低财务费用217.50万元。

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维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流动资金占用金额较高,资金较为紧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20年6月5日书面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浙江世宝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浙江世宝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浙江世宝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瑞信方正对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6月5日书面决议;

2、《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6月5日书面决议;

4、《瑞信方正关于浙江世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佛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一种简化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一般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虽然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现金需要量估算 项目流动资金中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计算公式为: 现金需要量二(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上3项费用中所含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护费、摊销费、修理费) 5)流动负债估算 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各种债务。一般流动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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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 行)》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01.29 【实施日期】2015.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公告 现将《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9日 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

新的欠税发生,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欠税公告是指公告机关依法对欠缴税款纳税人的欠税情况,以正式文书的形式签发公告决定,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进行公告,督促欠税纳税人积极清理缴纳欠缴税款的税收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公告机关为县(市、区)以上地税局(分局)(不含宁波)。 公告的欠税类型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以下简称税款缴纳期限)未缴纳的税款,包括: (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三)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四)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本规范公告的欠税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 ㈠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的显著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周转,其周转额的大小与生产规模及周转速度直接相关。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周转额与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计算,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各类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是指流动资金的各个构成项目在一年内完成多少个生产过程。 周转次数=360天/最低需要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可参照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又因为: 周转次数=周转额/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如果周转次数已知,则: 各项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周转额/周转次数 2.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对外赊销商品、劳务而占用的资金。应收账款的周转额应为全年赊销销售收入。在可行性研究中,用销售收入代替赊销收入。计算公式: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者生产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维修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流动资金管理

《财务管理》教案 第六章流动资金管理 【教学目的与要求】 简要介绍流动资金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管理,应收帐款管理,存货管理。使学生对存货管理有总括的认识。 【教学重点与难点】 存货的管理和应收账款的管理。难点:几种经济批量的基本模型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自学、课堂讨论、练习题 【教学时数】 课堂教学时数: 3课时 【参考资料】 《财务成本管理》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用书 【课后练习】 配套习题第一章。要求全做 第一节现金和有价证券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目标 (一)企业置存现金的原因 1、交易性需要: 持有一定的现金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下的需要。 2、预防性需要: 持有现金以应付紧急情况的现金需要。企业为应付紧急情况所持有的现金余额主要取决于二方面:一是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二是企业临时举债能力的强弱。 3、投机性需要: 持有现金以抓住各种瞬息即逝的市场机会,获取较大利益而准备的现金需要。其持有量大小往往与企业在金融市场的投资机会及企业对待风险的态度有关。【例题1】各种持有现金的动机中,属于应付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随机波动的动机是()A.交易动机 B.预防动机 C.投机动机 D.长期投资动机

【答案】B 【解析】预防动机是企业为应付意外紧急情况而需要保持的现金支付能力。【例题2】企业预防性现金数额大小() A.与企业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成反比 B.与企业借款能力成反比 C. 与企业业务交易量成反比 D.与企业偿债能力成正比 【答案】 二、现金日常管理的策略 三、最佳现金持有量的确定方法 (一)成本分析模式 1、含义:成本分析模式是通过分析持有现金的成本,寻找使持有成本最低的现金持有量。 2、决策原则:使得现金持有总成本最小的那一现金持有量 3、成本与持有量之间的关系 在成本分析模式下,企业持有的现金有三种成本: (1)机会成本。现金作为企业的一项资金占用,是有代价的,这种代价就是它的资金成本。现金持有量越大,机会成本越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浙地税发〔2007 〕6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为了更好地促进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审批工作,经研究,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关减免政策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现明确如下: 一、减免条件的细化和补充 (一)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定额减免500元当年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额度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定额1000元为限额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经市(地)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

业,其资源综合利用部分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资源综合利用部分和非资源综合利用部分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三)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其销售毛利率在5%(含)以下的,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销售毛利率是指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和税金之后的销售毛利润除以销售收入后得到的利润率。 (四)对承担粮油、食糖、盐、猪肉、饲料、药品、农资等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企业,其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指令性项目和非指令性项目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五)银行业的联行往来业务(即同一银行总分支机构或所属各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收入,对其中由于重复计算而虚增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六)保险公司免征营业税险种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七)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由于管理体制原因,相互之间对产品进行平销或由总公司收购下属企业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对由于这种情况造成重复计算而虚增的销售额,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八)符合省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1号)规定支持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浙地税发〔2007〕69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浙地税发〔2007〕69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 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的精神,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55件 1、《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答复》(〔87〕税政三1507号)。 2、《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暂缓征收房产税的通知》(〔87〕税政三1922号)。

3、《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划分等级等问题的通知》(〔89〕税政三040号)。 4、《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含有假设房租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9〕浙税外023号)。 5、《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报批手续的通知》(〔89〕税政三336号)。 6、《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90〕浙税三004号)。 7、《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部门用贷款购买的船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92〕浙税三124号)。 8、《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治理太湖流域杭嘉湖骨干工程建设集资款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92〕浙税三143号)。 9、《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治理太湖流域杭嘉湖骨干工程建设集资款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92〕浙税三155号)。 10、《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92〕浙税三159号)。 11、《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外贸系统征收治理太湖流域杭嘉湖骨干工程建设集资款有关问题的复函》(〔92〕浙税三165号)。 12、《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部门用贷款购买的车辆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93〕浙税三5号)。 13、《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港台艺员应邀来我省演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浙税外〔1993〕30号)。 14、《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征收个人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税外〔1993〕31号)。

第六章-流动资金管理

第六章流动资金管理 本章要点 1.现金管理随机模式的含义、计算和应用; 2.现金管理存货模式的含义、计算和应用; 3.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决策分析的思路、计算和应用; 4.经济订货量基本模型的假设条件、基本模型及其演变形式; 5.存货陆续供应和使用的公式、计算和应用; 6.存货保险储备量的决策。 第一节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目标 [例题1]企业现金持有量过多会降低企业的收益水平。()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现金属于流动性高但收益性低的资产。 [例题2]各种持有现金的动机中,属于应付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随机波动的动机是()。 A.交易动机 B.预防动机 C.投机动机 D.长期投资动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预防动机是企业为应付意外紧急情况而需要保持的现金支付能力。 [例题3]企业预防性现金数额大小,()。 A.与企业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成反比 B.与企业借款能力成反比 C.与企业业务交易量成反比 D.与企业偿债能力成正比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预防性需要是指置存现金以防发生意外的支付。现金流量的不确定 性越大,预防性现金的数额也越大;此外预防性现金数额还与企业的借款能力有关。 二、现金日常管理的策略 [ 例题4]企业为了使其持有的交易性现金余额降到最低,可采取() A.力争现金流量同步 B.使用现金浮游量 C.加速收款 D.推迟应付款的支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力争现金流量同步可使其持有的交易性现金余额降到最低。 三、最佳现金持有量的确定 (一)成本分析模式 (二)存货模式 [例题6].在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时,成本分析模式和存货模式均需考虑的因素是()。 A.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B.固定性转换成本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又称“营运资金”,“周转资金”。伴随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流动 资金是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总投资估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要想 在建设完工后顺利投入生产,都必须具有足够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流动资金。然而 正因为流动资金是在生产期投入,在建设期就往往被忽视或者为了控制总投资规模而 被调整。 项目流动资金 因此在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重视流动资金的合理估算和积极筹 措是十分重要的。 1.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构成 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一般采用简化方法估算流动资金。这里流动资金是流 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流动资产包括存货、现金和应收账款,流动负债只考虑应 付账款。b5E2RGbCAP 存货主要包括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而用于储备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等的储 备资金、正常生产条件下处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品占用的生产资金,和产成品入库后 至销售前这段时间中产成品占用的成品资金。现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 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 款。应付账款主要指赊购原 p1EanqFDPw 2.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 按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建议书阶段一般采用扩大指标方法,参照同类项目流动资 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或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或参照同类项目单位产量占用流动 资金的数额估算流动资金。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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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即分别按项目占用的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估算非定额流动资金。估 算公式是:DXDiTa9E3d 周转次数=360 天 / 最低需要天数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 / 周转次数 存货各分项:各项外购原材料、燃料=各项年外购原材料、燃料费用 / 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生产成本—年折旧费)/ 周转次数 RTCrpUDGiT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 / 周转次数 现金=(年工资和福利费+年其他费用)/ 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年制造费用+年管理费用+年财务费用+年销售费用—以上四项费用中 (年工资和福利费+年折旧费+年维简费+年修理费+年利息支出)5PCzVD7HxA 应付账款=(年外购原材料、燃料费用+年外购动力费用)/ 周转次数 需要说明的是,流动资金估算中涉及到的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用时均应包括增 值税进项税额,涉及到销售收入时应包括销项税额。利用不含税价进行财务分析时, 应先按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然后再估算流动资金。jLBHrnAILg 应收账款的一般计算公式是年经营成本除以应收账款最低周转次数,但前国家计 委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主张用年销售收入除以应收账款最低周转次数。理由是 用年经营成本做分母时估算的流动资金偏低,不足以满足项目未来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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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估算中各分项的最低需要天数,应根据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 项目特点而定。 最低需要天数应包括:在途天数、平均供应间隔天数*供应间隔系数、验收天数、 整理准备天数和保险天数。在同一项目中,一般应收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应大于应付 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LDAYtRyK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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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管理

第13章流动资产管理 1、流动资产的性质及管理要求 (1)流动资产的定义:流动资产(Current Assets)是企业在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可变现或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注意,某固定资产残余使用年限虽在1年以下,但不能视为流动资产;而某库存资产因储备需要,在库备用超过1年期限,仍应视为流动资产。 (2)流动资产管理的要求 ①合理预测和控制流动资产的需要量和占用量; ②加强企业部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部资金管理责任制; ③合理组织和筹集资金。 2、现金管理 ●广义现金概念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企业持有现金的主要动机:①交易动机(企业为了应付日常营 业的需要而保持的货币金额,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及纳税等)、②预防动机(企业为了预防意外事件需要保持的货资金)、③投机动机(企业持有货币资金以便从预期的有价

证券价格变动中得到收益)、④补偿性余额要求(银行要求客户保留的余额) (1)现金预算的编制方法 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 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 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其核心是根据 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支和收 益,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真实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 收付实现制:完全是以本期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基础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①现金收支法:以预算期各项经济业务所实际发生的现金收付为依据。 ●依据本期销售预算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收回资料,确定本 期营业现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企业投资理财活动的现金收入,如银行借款、出售固定资产收入)。 ●依据本期各项费用预算资料,确定本期营业现金流出和其他现

可研中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是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法。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一种简化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一般可参照同类企业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虽然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一般适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流动资金估算。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流动流动构成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起见,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4项内容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的具体步骤,首先计算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年周转次数,然后再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 1)周转次数计算 周转次数计算公式为: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参照类似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或按部门(行业)规定计算。 2)存货估算 存货是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货物,主要有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为简化计算,仅考虑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并分项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占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总成本/原材料周转次数 外购燃料=年外购燃料/按种类分项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年工资及福利费+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 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产成品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估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已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尚未收回的资金,包括很多科目,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流动资产的概念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Current Assets)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流动资产在周转过渡中,从货币形态开始,依次改变其形态,最后又回到货币形态(货币资金→储备资金、固定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货币资金),各种形态的资金与生产流通紧密相结合,周转速度快,变现能力强。加强对流动资产业务的审计,有利于确定流动资产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检查流动资产业务帐务处理的正确性,揭露其存在的弊端,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 资产内容 流动资产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由于各项目的特点不同,应根据各自不同的要求,分别进行审查。 1、在实物形态上,流动资产基本上体现为各部门以及居民地物资储备。包括: (1)处于生产和消费准备状态的流动资产,是指生产单位储备的生产资料和消费部门及居民储备的消费品; (2)处于待售状态的流动资产。是指生产部门和流通部门库存尚未出售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储备以及国家储藏的后备性物资; (3)处于生产过程中的流动资产。是指生产单位的在制品、半成品储备。 2、按照流动性大小可分为速动资产和非速动资产。包括: (1)速动资产是指在很短时间内可以变现的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各种应收款项。 (2)非速动资产包括存货、待摊费用、预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 周转方式 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一般表明偿还短期能力强,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表明企业有足够变现的资产用于偿债,但是,并不是流动比率越高越好。 因为,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如果比率过低,又说明偿债能力较差。所以,一般认为,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处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大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

第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编版

第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规定及 其实施细则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政策类别:税收法规?征 收管理效力区域:浙江法规所属行业:不限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文字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9号 发文时间:2011- 12-29 调整字体大小分享至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5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若干贯彻实施意见,现予以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发票保证金问题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主管地税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万元。地税机关在收取保证金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开具《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缴入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

临时在本省以内跨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地税机关不得收取发票保证金。 纳税人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应及时退还发票保证金;纳税人未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期缴销发票,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的,按“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科目缴入国库。 二、发票真伪查询渠道 我省地税系统提供以下发票真伪查询、辨别渠道。 (一)可查看发票背面印制的防伪说明进行对照; (二)通过网络,普通用户登陆,手机用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ad16375767.html,进行查询; (三)短信查询,发送“fp#十二位发票代码#八位发票号码#”到“12366”进行查询(目前限移动手机用户); (四)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五)持发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真伪鉴别,各级税务机关受理后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如鉴定确有困难的,提请发票监制单位协助鉴定。 三、跨市、县开具发票问题 发票只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开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

浙江地税(个税)申报操作

浙江地税(个税)申报操作 浙江地税网上申报浙江地税网上申报FAQ 浙江地税申报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d16375767.html,/ ● 个税全员申报软件2.0升级到3.0的步骤(解决法定扣除数1600问题): 下面的网址是升级方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6375767.html,/lhds/index1.htm ● 个税全员申报注意事项:(必读)1、首次安装后的个税软件只有一个用户,即超级用户,用户名为:admin,口令:111111。超级用户只有[系统管理]的权限,要进入其它菜单进行操作,必须增加新的用户(普通用户),新增加的普通用户初始口令为111111。用admin添加新用户的方法:点击“系统管理”-->操作员维护-->点“添加”-->输入编号如 “01”、姓名为你自己的的名字。再退出系统,重新打开软件,输入刚才添加的用户编号(如01)密码:111111。2、admin用户只能在系统设置时用。其它的功能操作要用您刚添加的用户登录进去操作。3、用操作用户登录一般情况下要做的流程:(1)、系统管理-->工资表项目设置.(2)、个人信息管理-->员工信息管理、股

东信息管理.(3)、工资管理-->工资表.(4)、支付个人收入管理-->正常工资表明细(其它的收支按收入性质归口操作).(5)、个人所得税管理-->二个产生.(6)、数据交换-->生成上报数据、上传上报数据. 4、如果在没有上传上报数据前,要修改工资数据,先撤消上报数据,再修改工资数据,然后重新从上面的第五步(5)开始操作,注意一定要 点“重置”。5、上报的数据应是您单位里所有员工(包括没有达到应纳税额数的员工)。6、连接通信地址://218.75.120.139:2048 7、下载程序包并安 装后,运行Grsds.exe 8、个税里养老保险项目只作为个人收入扣除数,不参与养老保险正常申报。9、对个税 软件要进行备份,以防计算机坏后,丢掉员工的数据,备份可以把整个个税管理软件复制到U盘里,最好每月做一次。10、要注意区别进入个税软件时与上传数据时要录入的用户名和口令,不能录错,否则就不能进入个税全员管理软件或上传个税扣缴数据。11、批次号长度为10位,格式为 “年月日”+“顺序号”,在产生 上报数据时,批次号由系统自动产生,在批次号信息的下方,会显示此次产生上报数据中包含哪张表及多少记录被产生。当没有任何数据产生时,说明此批次号数据为空,没有任何数据组成。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只需要一个批次号,除非有员工漏报需增加的情况下,对新增加的数据产生一个批次号。

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 这个概念是我国投资体制从政府是投资主体的计划经济,向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的市场精机转变过程中,逐步要消失的概念。 最早的来历是,原来国有企业的投资都是财政资金,投资是政府给的,所以政府在编制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确定当年社会投资总体规模时,要把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一并考虑。 阶段一: 但是真正出现这个概念是在1992年的时候,我国财政体制逐步改革,利改税、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年代,原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核定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的通知》(计投资[1992]382号),在这个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铺底流动资金的概念,同时也规定了铺底流动资金是全部流动资金的30%。 为什么是这个比例呢?因为当时银行根据国家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确定的投资规模进行控制时,要求企业必须有30%的流动资金才给与贷款,国家才批准企业开工。30%流动资金也相当于企业的流动资金一年周转4次,一个季度周转一圈的水平。 要求这个30%的铺底流动资金从政府角度来说,也是为了防止当年安排的投资规模因为没有启动资金而不能发挥效益;从银行的角度来说,要尽量减少银行的风险。 特别是我国采用世界银行贷款后,引入了世界银行贷款采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式,这个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阶段二: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对社会投资的控制,逐渐变为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的审批。投资资金开始以企业为主体来筹措,所以对于政府来说,铺底流动资金已经意义不大。 到了1996年左右,国务院下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要求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即要求企业必须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才能开工,这个资本金比例就不再是严格的30%,而是根据投资领域不同,规定为20%到35%之间不一。到这个时候,铺底流动资金这个概念已经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以后的投资文件中,不再强调,但也没有完全废除。 阶段三: 2002年,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出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时,已经回避铺底流动资金这个概念了。到了2006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与方法参数(三)》的时候,已经不再提铺底流动资金这个概念了。目前,可能只有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中,有时候仍然采用这个概念。

xxxx年第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政策类别:税收法 规征收管理 效力区域:浙江法规所属行业:不限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文字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 告2011年第9号 发文时间: 2011-12-29 调整字体大小 分享至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5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若干贯彻实施意见,现予以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发票保证金问题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主管地税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万元。地税机关在收取保证金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81号)规定开具《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缴入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

临时在本省以内跨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地税机关不得收取发票保证金。 纳税人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应及时退还发票保证金;纳税人未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期缴销发票,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的,按“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科目缴入国库。 二、发票真伪查询渠道 我省地税系统提供以下发票真伪查询、辨别渠道。 (一)可查看发票背面印制的防伪说明进行对照; (二)通过网络,普通用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ad16375767.html,,手机用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ad16375767.html,进行查询; (三)短信查询,发送“fp#十二位发票代码#八位发票号码#”到“12366”进行查询(目前限移动手机用户); (四)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五)持发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真伪鉴别,各级税务机关受理后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如鉴定确有困难的,提请发票监制单位协助鉴定。 三、跨市、县开具发票问题 发票只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开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 四、发票开具内容问题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计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营业收入、经营成本 (了解)扩大指标估算法 1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年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经营成本资金率 流动资金=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 (熟悉)分项详细估算法 1 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存货+ 现金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 本年流动资金- 上年流动资金 2 估算步骤:确定各分项最低周转天数,计算各分项年周转次数,估算占用资金额 1)确定周转天数 2)年周转次数计算:年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3)流动资产估算 ①存货估算: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②应收账款估算 ③现金估算 页脚内容1

④预付账款估算 4)流动负债估算 ①应付账款估算 ②预收账款估算 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计算方法及公式 要了解借款人公司的短期融资需要,贷款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的营运周期与现金周期,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营运周期-应付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是借款人公司付出购货的现金与收到销货的现金之间的天数。公司在这段时期内可能需要短期融资,银行信贷人员从营运周期和现金周期确定公司的资金需求,监控贷款的用款及还款的执行。现金周期结束时,借款人公司应该收回现金,偿还银行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额核定可参考以下方法: (1)、存量分析方法 ①、估算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总量:根据企业前几年的销售收入及其增长情况,未来一年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扩大情况,市场容量及其变动情况,营销策略及销售计划,市场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综合预测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及达到该销售数量、金额的可行性、合理性。 ②、估算达到该销售收入的销售成本:根据企业前几年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合理估算未来一年的毛利率水平,再根据销售收入预测值倒推出销售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历史)=[销售利润(即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100% 页脚内容2

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说明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属于授信额度内最普遍的产品之一,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 2.借款人须经我行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我行会根据评审的需要不定期调整确定准入级别,该级别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担保; 6.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7.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说明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贷款种类

固定资产贷款分为下列各项用途的长期贷款、临时周转性贷款和外汇转贷款: 基本建设是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活动。 技术改造是现有企业以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 科技开发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并将开发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的活动。 其他固定购置是指不自行建设,直接购置生产、仓储、办公等用房或设施的活动。 产品特点 1.一般贷款金额较大; 2.一般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大部分采取分期偿还; 3.在贷款保障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 4.在贷款方法上,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适用客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4.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 5.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7.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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