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线的标准

接地线的标准
接地线的标准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压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

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

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

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

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

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

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

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

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3)接地母线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毫米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拧紧连接。

6."对移动变电站高压或低压装设(检漏).综保检漏保护装置,都必须装设辅助接地极。

1)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连接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

地部分xx。

2)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总断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橡套电缆.3)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

4)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与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米.

5)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的网连接.

7.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它用。

8.按照井下供电要求,设置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接地线统一使用钢绞线,接地棒采用两根

1."2寸镀锌钢管,接地棒敷设方法见附图一

接地线的深度要求

接地线的xx要求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 (1987)78号、建设部 (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16日以建标〔1992〕911号文批准发布。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本规范的治理单位: 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第一章总则第 1." 0.1条本条简要地阐明了本规范编制的宗旨,是为了保证接地装置的施工和验收质量而制订。第 1." 0.2条本条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接地装置。其他如电子计算机和微波通讯等接地工程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第 1." 0.3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必要时需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按修改后的设计执行。第

1." 0.4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凡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器材,均不得使用和安装。第 1." 0.5条本规范内容是以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为主,有关施工安全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第 1." 0.6条电气装置接地工程应及时配合建筑施工,从而减少重复劳动,加快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2." 1.1条本条规定了哪些电气装置应接地或接零。第十款至第十四款根据近几年出现的新产品和征求修订意见中要求增加而制订。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根据国标《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和1985年版《苏联电气装置安装法规》规定而修订。第 2." 1.2条本条规定了哪些电气装置不需要接地或不需要接零,基本与原规定相同。《苏联电气装置安装法规》关于哪些电气装置需要和不需要接地或接零在电压等级上有新的规定,考虑国标《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也正在修订,为同设计规范协调一致,现规定要作相适应的修订。第 2." 1.3条当直流流经在土壤中的接地体时,由于土壤中发生电解作用,可使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增加,同时又可使接地体及四周地下建筑物和金属管道等发生电腐蚀而造成严重的损坏。第三款根据日本技术标准和原东德接地规范的接地体以及接地线的规定,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双线制正极如无绝缘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采用外引接地时,外引接地体的中心与配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

接地线的安装要求

采用保护接地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人工接地体可采用水平敷设的圆钢、扁钢、垂直敷设的钢管角钢、圆钢,敷设人工接地体不应少于二根,采用垂直敷设时,入地深度不应小于2.5m,二根接地体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接地体顶面埋深当无设计要求时,深度不宜小于0.6m。 保护线和接地体最小尺寸:一般人工接地体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都采用型钢,钢管直径40-50毫米,壁厚至少3.5毫米,角钢厚度至少4毫米,圆钢直径至少10毫米,扁钢截面至少100平方毫米,厚度至少4毫米;保护线采用绝缘导线时,铜芯不小于2.5平方毫米。保护线采用与相线同质时,相线截面小于等于16平方毫米保护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 保护线与接地装置连接:采用压接和焊接的可靠方法。采用焊接时,扁钢搭焊长度不小于2倍扁钢宽度,至少焊牢三个棱边;圆钢搭焊长度不小于6倍圆钢直径,至少焊牢两个棱边。采用螺钉压接时,要采用防松措施。保护线不宜采用铝芯线,裸铝线材严禁直接埋地敷设。保护线应经常检查,发现破损、断线、松动、脱落、腐蚀等应及时排除。埋接地体时,周围的土壤要撒上一定量的盐,然后浇上水以保证能有良好的导电性。另外保用中每年要测一次接地电阻,以防接地电阻过大而失效。 一、接地电阻的要求:1、电阻要小于4。接地电阻的大小可以定义接地电流的大小,接地电阻值越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压值也就越小。这就是说接地电阻值的大小,标志着设备接地性能的好与坏。2、电阻的测量接地电阻一般可用电流表电压表、电桥法、接地电阻测量仪等来测量,目前都采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来进行测量,此方法即简单又方便。常用的接地电阻测量仪有ZC-8型和 ZC-29型两种。二、接地装置的安装一般来讲,接地线埋入地下深度不应小于2m。在特殊场所安装接地极时,如果深度达不到2m时应在接地极周围放置食盐8kg、木碳约30kg并加入水,用以降低接地电阻。如果用2根及2根以上的接地极时,各极之间的嗬氩挥∮?.5m,以减少大地的流散电阻。在有强烈腐蚀性的土壤中,应使用镀铜或镀锌的接地极。同时接地极不得埋设在垃圾层及灰渣层区,敷设在地中的接地极不应涂漆,以免接地电阻过大..另外: 方案一:打地桩1、在机房附近把4根或更多2.5m的角钢(45mm*45mm)沿直线打入地下离地面80cm处、每根角钢相距2m。2、用扁钢(30mm*3mm)将4根角钢串联焊接在一起。3、用镀锌扁钢(30mm*3mm)焊接有角钢的任意角作为地线引线引上墙面2m处。4、电阻测试仪测量地网阻值小于等于4,否则,加桩或用田字格加以解决。5、用25mm平方的铜芯线与地网引线通过铜线鼻接牢引入室内。6、接入信号避雷器地线和静电地线。方案二:埋紫铜板1、机房附近挖250cm*150cm*300cm的深坑,坑底洒一些氯化钠,埋入紫铜板 (1500mm*600mm*3mm)。坑深以见水为准,但至少大于200cm。2、把扁钢(30mm*3mm)和紫铜板用铜焊锡焊接在一起,引出地面作引线。3、把镀锌扁钢和扁钢引线焊接在一起,引出墙面2m处。4、测试仪测量地网阻值小于等于4欧姆。5、用25mm平方的铜芯线与地网引线通过铜线鼻接牢引入室内。 6、接入信号避雷器地线和静电地线。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

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标准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

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 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接地要求: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200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 R≤120/I 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 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 尺≤25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 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 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四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达

接地线的标准

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压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 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 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厚 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 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 小于。 5、对接地线的要求: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3)接地母线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毫米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拧 紧连接。 6. 对移动变电站高压或低压装设(检漏).综保检漏保护装置,都必须装设辅助接地极。 1)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连接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 地部分串联。 2) 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总断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橡套电缆. 3)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 4) 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与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米. 5)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的网连接. 7.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它用。 8.按照井下供电要求,设置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接地线统一使用钢绞线,接地棒采用两根寸 镀锌钢管,接地棒敷设方法见附图一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T-----一点接地 I-----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阻抗接地 第二字母表示装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关系 T-----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直接电气连接,与电力系统的任何接地点无关 N-----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接电气连接(在交流系统中,接地点通常就是中性点) 如果后面还有字母,这个字母表示中性线和保护线的组合 S-----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 C-----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PEN线) TN系统 英文名称:TN system 定义: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接地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即设备不单独接地,只系统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

接地线技术要求

个人保安(临时防护)地线技术要求: 1、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每组铜导线长度15米。 2、接地座选择可Ⅰ型。 3、每组接地线导线为纯铜材料,导线截面为16平方。 4、铭牌清晰并注明:出厂日期、型号、电压等级等,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80V接地线技术要求: 种类一:一字型,操作杆另外配,1*3+3米 16平方线,带线夹(口径0-40mm)和接地端(带旋转把手)。带出厂日期、型号、电压等级的铭牌。 种类二:携带型,每组铜导线长度10米,导线端线夹4个,接地端地夹1个;三相分开部分长1.5米,接地座选择可Ⅰ型(即螺栓固定式);每组接地线导线为纯铜材料,导线截面为16平方;铭牌清晰并注明:出厂日期、型号、电压等级等,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0KV接地线技术要求: 一字型,4*3+3米,35平方线,带线夹(口径100mm)和接地端(带旋转把手),配置操作杆。带出厂日期、型号、电压等级的铭牌。 66KV接地线技术要求: 一字型,4*3+3米,35平方线,带线夹(口径100mm)和接地端(带旋转把手),配置操作杆。带出厂日期、型号、电压等级的铭牌。 柜内型10KV接地线技术要求: 3+1.5*3米,电容器放电地线单相3米,均带接地操作棒。 母排型10KV接地线技术要求: 带接地头,3+3*3米,每组接地线导线为纯铜材料,导线截面为35平方。铭牌清晰并注明:出厂日期、型号、电压等级等,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用于开关柜,3*3+3米,带接线夹和接地头(线夹口径12cm)。 架空线专用10KV接地线技术要求: 每组铜导线长度15米,接地座选择Ⅰ型;每组接地线导线为纯铜材料,导线截面为35平方。铭牌清晰并注明:出厂日期、型号、电压等级等,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 环网柜专用10KV接地线技术要求: 单管活头平口直插式2*3+4米,带线夹(口径100mm)和接地端(带旋转把手),每组

接地阻值国家标准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

第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

接地电阻规范标准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设备接地线的压接标准

设备接地线的压接标准 一、概述 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电气设备接地的目的主要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二、接地的分类 (一)按接地的作用分有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和工作接地两种。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人体触电事故,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装置联接的方式称为保护接地。当人体触及到外壳已带电的电气设备时,由于接地体的接触电阻远小于人体电阻,绝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进入,只有很小部分流过人体,不致对人的生命造成危害。 (二)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可靠的工作而进行的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和间接接地以及零线的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等都是工作接地。 三、接地电阻 (一)应接地的电气设备通过接地装置和之间的电阻称为接地电阻,它包含五个部分: 1、电气设备和接地线的接触电阻。 2、接地线本身的电阻。

3、接地体本身的电阻。 4、接地体和的接触电阻。 5、的电阻。 (二)不同的电气设备对接地电阻有不同的要求: 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R≤0.5W。 2、容量在100kVA以上的变压器或发电机R≤4W。 3、阀型避雷器R≤5W。 4、独立避雷针、小接地电流系统、容量在100kVA及以下的 变压器或发电机、高低压设备共用的接地均R≤10W。 5、低压线路金属杆、水泥杆及烟囱的接地R≤30W。 四、装设接地装置的要求 (一)接地线一般用40mm×4mm的镀锌扁钢。 (二)接地体用镀锌钢管或角钢。钢管直径为50mm,管壁厚不小于3.5mm,长度2~3m。角钢以50mm×50mm×5mm为宜。 (三)接地体的顶端距地面0.5~0.8m,以避开冻土层,钢管或角钢的根数视接地体周围的土壤电阻率而定,一般不少于两根,每根的间距为3~5m (四)接地体距建筑物的距离在1.5m以上,与独立的避雷针接地体的距离大于3m。 (五)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联接应使用搭接焊。 五、降低土壤电阻率的方法 在接地装置安装前应了解接地体周围土壤的电阻率,如过高则采取

接地线的安全使用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8713 接地线的安全使用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接地线的安全使用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接地线应使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mm2,接地线必须编号后使用。 (2)在使用前应进行详细检查,损坏的部分必须及时修理、更换。 (3)禁止使用不合规定的导线替代。接地线必须使用线夹固定,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 (4)装设接地线前必须验证设备确无电压,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地线时顺序相反,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

(5)装、拆接地线必须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接地电阻的要求

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 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 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 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3条: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第14.2.16条: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3.5条:每组绝缘轨缝的电气化铁路侧,应设一组向电气化铁路所在方向延伸的接地装

保护接地规范标准

保护接地标准细则 一、保护接地概念: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绝缘损坏时有可能带电。漏电危及人身安全,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连接称为保护接地。 二、保护接地要求: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三、保护接地标准: 1、主接地: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成1个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厚度不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以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2)、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 2、局部接地: 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要求: 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埋设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铁管。铁管直径不得小于35mm,长度不得小于1.5m。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o),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果埋设有困难时,可用两根长度不得小于0.75m、直径不得小22mm的镀锌铁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n的透眼,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15o),并必须理设于潮湿的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m 以上。如系干燥的接地坑,铁管周围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或长效降阻剂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 : l。 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取断面不小于25 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四、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1)、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图 5 所示。

接地线标准

接地线标准 相线为16mm2以下的,地线截面必须与相线截面相同。 相线为16mm2--35mm2的,地线截面最小为16mm2。 相线为35mm2以上的,地线截面最小为相线截面的一半。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8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三章和二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新型设备的接地规定,接地干线涂色标志采用IEC标准同国标一致,对接地装置施工防腐问题、焊接质量要求作了修订,对土壤腐蚀性分级定量和化学降阻剂使用上作了规定。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 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二、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 三、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

电焊机接地线安装规范

电焊机接地线安装规范古汉山矿机电运输科

电焊机接地线安装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古汉山矿所有使用的电焊机。 二、编制依据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2010)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1976) 《GB9448-88 焊接与切割安全》(1988) 三、总则 1、所有电焊机都必须使用合格的接地线。 2、电焊机接地线采用截面不低于25mm2的绝缘铜线制作。 3、接地线的连接部位不能有锈蚀或污物,螺栓、螺母必须有足够的紧固,在有振动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弹簧垫圈防止松动。 4、接地线不准接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也不能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和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及轨道上。 四、接地线制作安装技术标准 1、固定地点使用的电焊机 (1)接地线一端连接在电焊机外壳的接地螺栓上,另一端连接在接地母线上,当安放电焊机的地点没有装设接地母线时,也可将接地线接到独立接地系统的接地端子上。 (2)必须经常检查接地装置各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并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3)当有多台电焊机在同一作业场所使用时,各台电焊机的接地线必须并联接在接地母线或独立接地端子上,严禁串接。 (4)接地线的装设必须与附近的防雷接地网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因雷电反击或雷电感应作用对电焊机或人员造成伤害。 2、非固定地点使用的电焊机 (1)非固定地点使用的电焊机必须采用独立接地系统的接地端子,接地端子连接在接地线上,连接紧固、无锈蚀。 (2)接地端子必须装设在导电性良好的地点,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测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3)当电焊机在井下使用时,接地线应装设在水沟等潮湿地点,严禁接到轨道、管线上。

接地电阻测试方法(图解)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第条: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每组绝缘轨缝的电气化铁路侧,应设一组向电气化铁路所在方向延伸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条:铁路油品装卸设施的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两组跨接间距不应大于20m,每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条: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第条:石油库内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依据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第10章:电气装置;第条:加油加气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第条:液化受有气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条: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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