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七篇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七篇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七篇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七篇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一

清晨,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抬起了手向一边的书堆伸去,我摸索着。此时我正在寻找这新的一天我读的第一本书。

这时我摸到了一个光滑的书面,于是我把它拿到了眼前。我揉了揉眼,看了看书面才发现这本书是妈妈昨天下午新买的书,它的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我拿到了书满心欢喜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才发现这本书写的是一条命运充满坎坷的家犬变成野兽的过程:这是一条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本来是一个大法官的宠物。可却因为一个满肚子坏水的仆人被卖到了雪地里做一只地位卑贱的拉雪橇的狗。在那里,它和一只叫斯皮茨的狗展开了生死之战,从而当上了一群拉雪橇的狗的领队,并学会了生存。可因为金融危机的到来,巴克的主人又把巴克转给了别人,结果,又因为一些小原因,巴克的新主人——桑顿死了,巴克为主人报了仇,进入丛林成了一头野兽。

这本书让我很受感触,巴克的忠诚和本事更是让我佩服,我想如果我们人类可以保护动物,像桑顿一样热爱动物,那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会多出许多“巴克”!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动物系类的小说,它叫《荒野的呼唤》,是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它是为了让我们明白动物之间也有情感,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

它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养尊处优,天性温顺。却被雇佣的工人曼纽尔卖去拉雪橇,尽管看是不适应,不服从人类的安排。但它后来渐渐明白了,只有服从,它才能更好的存活。渐渐,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恢复了本性的贪婪和狡猾。最终,它的兽性完全苏醒过来,和他的祖先一样,在丛林里飞驰。

人类也不是这样吗?从婴儿只会哭,到儿童的会叫,最后到少年的会说话。从小时候只会爬到会慢慢走,再到会跑会跳。进入学校后,我们也从懵懂走向成熟。

现在由于我们过度的资源开发,是地球上的许多动物和植物急剧减少,甚至濒临死亡。或许我们做不到不杀生,但至少我们应该尊重动物,不孽待它们,还它们一个公道。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三

寒假我读了本小说,是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法官米勒家。后来被贫穷的园丁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它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布克磨炼得跟狼一样凶猛,它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它战胜了可恨的史皮兹,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带头的位置。当残暴的哈尔将布克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桑顿的人解救了它,桑顿的解救让布克感受到爱与温暖,它决定誓死效忠主人。当桑顿被杀害后,布克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布克

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

布克从养尊处优的一条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布克它敢于面对现实,能经受住各种磨难,它始终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布克的成长经历给了我很多启示,我想你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我们只要向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永不放弃,最后的胜利就是属于你的。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四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

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五

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

荒野的呼唤读书心得感悟5篇_1

荒野的呼唤读书心得感悟5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

《乌合之众》读后感1

《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乌合之众》读后感 这本书创作于1894年,作者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思考了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他通过对革命中种种行为的分析发现,即使一个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一旦他们加入受人民崇拜意识形态蛊惑的群体,就变成了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他们就如同发生化学反应一样变成了一群疯狂和无恶不作的家伙,而且他们在一种“历史使命感”感召下,并没有任何关于犯罪的意识。 以上是我从百度百科里面复制过来的介绍,还没有看书的内容,光从题目和简介中似乎就能感受到这本书的基调,即批判和负面的。但在上周五,我参加了部门南区的一场读书分享会,让我对这本书,以及看书这件事有了新的理解。 1、你的心是什么样的,你从书中看到的也会是什么样的 其实,这是我第二次接触这本书了。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今年年初,我所在的运营中区选定了这本书作为季度读书分享会的书目。当时我边看边担忧,作为部门员工共读的

一本书,我希望它是鼓舞人心的,但这本书好像是在泼冷水,很容易让自我认知相对缺乏的人走向另一种极端,即为了避免洗脑而拒绝接受他人的建议。而且,当时部门并不是很稳定,连续有好几个员工离职,群体离职心理正在酝酿。 现在回想起那次读书分享会的情况,大家都很认真的剖析了书里面的理论知识,最终的落脚点貌似是避免陷入群体思维。作为观众的我用力的听努力的想,我该如何或鼓励或启发的点评大家的分享,对于我不太认同的负面观点我又该如何得体的说服大家。总之,我是带着担心和负担去旁听大家的演讲的。可想而知在这种心境下我几乎不能从书里面获取有价值的养分,甚至认为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好书,无法带给人生长的力量。 但是就在上周五,同样也是《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分享,我的状态是截然不同的,轻松愉悦,满满正能量。同时,分享者们的观点也跳脱出了“如何避免成为乌合之众”,而是在思考如何打造优质群体。有的人感恩自己所处的团队,每个人都很优秀,渴望成长,这是一个美好的群体,希望彼此成就;有的人说每个人不可避免的生活在群体中,我们首先要选择一个适合自己成长的群体,同时也不要忘记自己作为群体的一员也有义务推动整个群体朝正向发展,不能总是挑剔群体本身;有的人给部门领导提了建议,希望能在她的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550字优秀作文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550字 篇一:朱自清匆匆读后感 读完《匆匆》这一课后,让我感到了时间的飞逝及作者对已逝日子无比的惋惜与无奈。 时间就是如此的飞逝,如此的无情。在不经意间,时光便会稍纵即逝,无法挽留。它来的匆匆,去的匆匆,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尽管你珍惜它也好,尽管你挥霍它也好,它永远也不会挽留一刻,永远不会回头。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洗手、吃饭、默默时,他就在我们不经意间来去匆匆。时光去得无声无息、无影无踪。回过头去,我们已经虚度了4000多日子,从婴儿时代的牙牙学语,成长为了一个要迈入中学的少年,十几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当我们叹息时,也是无用的。时光不会因为同情你而停下脚步,只有我们珍惜时光,不虚度年华,才会赢得未来。如果我们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无限的价值,那么,在我们去世的时候,也不会留有任何的遗憾和惋惜了。 在我们小学生时代,很多孩子还没有察觉到时间的匆匆,他们总认为,自己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总认为自己才十几岁,还有几十年的光阴等着我们,他们已经虚度了多少光阴,但他们还没有察觉到,难道你们不感到惋惜吗? 过去的日子我们的确是浪费了不少,那么就从现在开始,从今天开始,珍惜所给我们的一分一秒。我们不能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又赤裸裸的回去。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多么得不容易,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只有一次机会,既然来了,就应该有所作为,有所成就,不能白白走这一遭,我们要在这世界上留下永不磨灭的痕迹。要知道:只有抓住今天,才能赢得明天,才能赢得未来! 篇二:朱自清匆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匆匆》一文,它使我明白了什么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 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写的,文中曾写道:但这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燕子去了,又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有所作为,才不会留下遗憾。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时间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了。 从古至今,有许许多多关于时间的名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些名言都在告诉我们时间是宝贵的,要珍惜时间。 的确,时间是宝贵的,不是用钱就能买到,即便花再多的钱,时间也不会多出一丝一毫。同时,时间又是易逝的,在不经意间,它便轻轻悄悄地离开,不再回来了。正如作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作者在文中感叹他的时间流逝得太多,我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我已经过去的时间不如作者多,但也有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身边无声地流逝。我想挽回它,却又无法挽回,因为它已离开,一去不复返。于是,在我的懊恼中,在我的悔悟中,时间毫不留情地一天又一天地流走,甚至不曾向我告别。

野性的呼唤有感范文精选

野性的呼唤有感范文精选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

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2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3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

乌合之众读后感3000

乌合之众读后感 勒庞这本充满偏见的《乌合之众》无疑是学以致用的典范,其中诸多偏见性的词句看得我这个旁观者颇不理智,再深思一层,这厮在文字中下套,把自诩为独立的精神个体的面皮撕下,使人露出乌合之众中一员的嘴脸,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正是这个原因,这本有着诸多猜想的群体心理学叩门之作,让我不得不审慎对待,仔细阅读。 勒庞认为,若干清醒理智高IQ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对于群体来说,往往只能够接受简单而极端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了神,而另一些人则立刻被千夫所指,遭万人唾弃而不得翻身。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妨让我们回忆一下45年前出现的神奇历史事件,不,这对于那时还没出生的我们来说还是显得太遥远,勒庞对于历史即是想象虚构毫不容疑。还是紧跟时代步伐,让我们来聊聊因为微博一夜成名的红十字会——或者,与火车有关的某机构(听说这机构快成敏感词了,也不知真假)?这两个机构危机公关的能力显然低于各个体的平均水平。而在这两个事件中相关谣言各种PS照片得到广泛传播,非持续围观事件的群众们说不定就将那些需要考证的东西当做现实,拿一生去相信。 1 个体如何被群体淹没 作者说,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当然,对于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应该理性的思考,大众确有其所说的无意识的一面,但反问一句,若大众真的是无意识的用脊髓思考的动物,这么多迷失自我的“个体”又怎能成为推动事情发展的主体,对此,勒庞认为,第一,这个结果不是他们自发主动按照理性造成的,而是受到了某种强烈感情的支配。第二,这个结果也未必就是进步,而往往是血腥的屠戮和暴动。那这就说不上“功劳”了。作者得出这种观点主要是受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可以暂且不虑。但是未来的社会不管依据什么加以组织,都必须考虑到一股新的、至高无上的力量,即人群的力量。这也即本文前段所提及的受众的主动性,或者叫读者的接受美学,作品只有在读者的消费过程中其价值才能得以真正的体现,在读者的购买热潮之后,退却下来书屋一角的细细品读必然是读者个体的真正思考,此时,读者对于作品真正价值评判的主动性开始发挥功用,一切精华的人类文化历史成果得以积淀,甚至激发读者个体创造出更优秀的作品,由此可见,读者在大众的消费热潮中的个体消化并没有受到很大影响,相反,这种个体消化对于整个社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500字7篇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500字7篇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时朱自清在《匆匆》里写的一段话。 我们没有想过自己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恐怕没有过。我们甚至还幻想着,有一天,自己可以长大,不再听妈妈的唠叨,不再受学校的管制,想玩电脑就玩电脑,想看电视就看电视,不再写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幻想归幻想,现实的生活我们还是要面对的。 也许我们都想长大,但是等到长大的时候,却又想回到童年。如果问起家里的长辈,她们都会说:“人这一辈子过得很快,你还小,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自然就明白了。” 如果有一天,当你失去一个亲人时,在心痛之余,你会对“时间匆匆”这个词有更深的了解。我在20xx年的时候,我的太爷爷过世了。太爷爷生前是一个庄重而慈祥的人,他写的一手好字,文章写得也不错,经常给报社写文章,文章也经常被刊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烟草公司,给儿女留下了一份家业,公司的所有人对太爷爷的评价都很不错。 在太爷爷过世之后,我经常不甘心地问妈妈:“人去世之后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吗?”“唉—能有什么呀?”妈妈经常用叹息回答我。面对“死”这个字,很多人都很害怕,但,我却不怕,我很平静。因为,我知道自己将来也会有那么一天。

所以,珍惜时间,把自己美好的一面留给世界。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了: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 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这是散文家朱自清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八日的一篇脍炙人口的 散文——《匆匆》里面的一段话。这段话给了我无尽的遐想和无数的启示。 《匆匆》这篇散文主要抒发作者对时间易逝的体验与感受。本 文以“匆匆”为题,细腻地刻画了时光流逝的踪迹,蕴含着浓烈的情味,潜隐着深刻的道理。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读了这篇散文,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文中,作者用了大量优美的语句和很多寓意深远,耐人回味的句子。如“像针尖上的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这句话,作者运用了新奇的比喻,把自己过去的八千多个日子比喻成极小极小的针尖上的水滴,把时间比喻成浩瀚的大海。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那么渺小,消逝得是那么快。我的成长历程也是如此,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习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同学们,珍惜时间吧!不要在虚度年华了!要知道昨天是一张 空头的支票,明天是一张期票,今天才是唯一的现金! 最后,请同学们一起读一首诗吧!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00字_《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大全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00字_《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大全 读完这本小说,我觉得那是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和平时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说里,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牙齿更锋利,谁就是王者!下面是小编收集推荐的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00字(一)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00字(二)“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体会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体会 现今是一个群体时代,人类也是群居动物,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产生了许多新型高科技,也形成了新的思想观念。新观念在不断地传播,逐渐在人们头脑里生根发芽。无可避免,我们每一天都在参与着群体活动,作为一名学生,经常讲求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影响着我们更有效的学习,整个群体的心理,能暗暗的引导着行动的方向,最终引领整个团队达到目标。仅仅只是一个心理活动就能达到如此的效果,使得我很好奇的想了解群体的特性,受推荐读了《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用许多案例阐述了群体的特征、心理、行为特点,我将从群体的心理特征谈谈我的感受。 群体的一般特征:在群体中个人责任感的约束力低,每种情感和行为都具有传染性,对暗示具有较高的接受程度,群众的行为缺乏推理的能力,却总急于行为。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英雄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热忱的宣泄。 回忆起,在初中的时候,有一个女生因与另一个发生了口角矛盾,其中一个女生故意中伤另一个女生把她在整个班里隔离起来,导致整个班级里的人都不理睬她。发生矛盾

这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往往会造成很多人参与进来共同暴力,这并不难的一见,学生时代更是常有。甚至我,毫无关系的却也变成了这个冷暴力者。为何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外人,我们无法避免呢?原因很简单,代价太大风险太高。在迫害没有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很难鼓起勇气逆群体的意志而为,这种个体在群体中表现出来的胆怯明显放任了群体情绪的正反馈效应,越凶残就更凶残,越极端就更极端。在群体中,我们都失去了理性的判断,没有后果,没有明天,我们的不满不只是一件事情的折射,而是日积月累的荷尔蒙。 举个例子,个人在独立的时候是很清楚的,孤身让他一人去洗劫商店,即使受到最强的诱惑他也不会去做,他是很容易抵挡这些诱惑的。但在他成为群体的一员后就截然不同了,他受到了人数赋予他的力量驱使,倘若再给他一个惩奸除恶等使命感的信念,他便可以变得义无反顾,这样的驱使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冲动,并且是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的。 网络暴力,是网络时代里经常出现的令人害怕又无法避免的现象,仿佛拥有着神秘的力量。网络暴力事件就是一个群体活动造成的后果。作为暴力事件中的主力军的数亿网民,很容易就把任何事物推动到人们的视线上,他们之间互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读后感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本书着重在于对大众心理的研究,分析大众心理形成的机制、特征、表现以及群体心理影响下的行为分析。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生活在群体之中的我们可能一不留神就会卷入这种集体的无意识之中,做出甚至连我们自己都无法解释的行为,可能脱离群体之后便会为自己的行动所懊恼与不解。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奇特的社会心理现象的产生,从而导致相应的群体行为。古斯塔夫?勒庞在此书中用心良苦的为我们做了深入的分析与解答。 对于群体心理。勒庞认为,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思想和感情会转到同一方向,个人的理性和个性会消失,从而表现出群体个性、心理,即会变得烦躁、单纯、偏执、冲动、轻信、贪婪而易于接受暗示,从而使个人因为群体的价值理念而变得富有牺牲精神,要么表现出极大地破坏力,要么极具英雄主义。群体习惯被控制和领导,崇拜强权,领袖的权力在群体中是至高无上的,理性的规劝和退让只会让群体觉得软弱可欺。勒庞甚至断定,个体在群体中所犯下的暴行只有在群体力量的支持下才会实现,一旦离开群体,个体又会恢复自身本来的面貌,其甚至会无比惊讶自己在群体中的表现。依据勒庞的理论,宗教导致群体偏执和妄想,种族是群体心理形成不可或缺因素,背离种族本身组成的群体不会长久。根据勒庞的理论,既然个体在群体中是丧失理性和易受感染的,所以在固定的群体中,外在力量想要影响和改变个体的思维是不太现实的,尤其是在有固定宗教信仰和同一种族的群体中。 上述勒庞的理论表明,群体是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加强对群体的研究,加强对各个群体间的控制和平衡,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鉴于群体中领袖的作用非凡,保护、承认并让群体领袖参与社会管理、变革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手段。 关于传统。勒庞认为,传统代表观念、欲望、感情,它支配着人们,更支配群体。人们能够轻而易举的改变传统的名称和外在形式,但却无法改变传统本身,传统是根深蒂固的。脱离了传统,不管是民族气质还是文明,都将不复存在。但勒庞也从功利的角度解释说,传统并不是不能改变的,只有当传统带来的有益成果变得破败不堪时,人们便会努力摧毁传统,建立新的传统。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传统的破坏,进步是不可能的。因此,摧毁传统会带来文明消失的剧痛,采取暴力等一蹴而就的摧毁手段会使疯狂过后的人们因为伤口太深而急于治疗,那么由此推断,企图一蹴而就进行变革的方式最终只会是换汤不换药的朝代更替。 上述观点表明,勒庞认为在改革中文明与进步是相互对立的,但并不否定人类的生存本性,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进步是必然会打破传统的,但其并不主张激烈的方式进行变革。勒庞的此种主张与其亲历了法国大革命的起起伏伏是密切相关的,但是其主张对于正在进行变革的现代社会而言,同样有借鉴意义,渐进式的变革也许更符合改革开放的实际。 关于信仰。勒庞认为,信仰是群体行动的向导,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只要能激起群体的认同,口号的力量也足以推到旧社会,建立新时代,近代中国的历史可以印证。现代中国,社会日新月异,群体层出不穷,信仰的多样化必然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化解冲突,重塑公共信仰将会是改革开放的中国必须解决的问题。 总之,作为群体中的一份子,永远不可能脱离群体而存在,由于群体的多样化,资源的有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 《匆匆》读后感1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名篇《匆匆》,我是在二十几年前开始读的,至今已看了很多遍。每次读时内心中都有所感所悟,可是仔细品味时,又无法确切的明白其中的滋味。二十多年后,我经历了生活的磨练,品味了世事的艰难,人生的变迁,对社会、对人生渐渐有了一些看法,经过这许多经历之后,在闲暇时偶尔内心里也会浮现出《匆匆》上的一些话语,平淡里却蕴含至深哲理。似乎有所悟,才渐渐体会到这篇文字优美的散文,在淡淡的愁思里却寓意深刻。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很多说法,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里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匆匆忙忙来了,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粱美梦,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一次旅途,这一站中国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明白死去后的体验,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人们在活的时候,一些人总想争名夺利,无休无止,他们的欲望大的可怕,他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他们总是追求进取,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而活?也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了;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也认为这个观念很好!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间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 朱自清先生感叹,我们的日子逃去如飞。佛说:我们的生命是念念生灭,比射出的箭快。你掩着面叹息,又能怎么样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是啊,你何曾留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呢?就算你有无尽的财富,很高的威望,可是你能带走什么?你终将赤裸裸的走,不留一丝痕迹。孔子教诲我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善不积不足以扬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三国的刘备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你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众人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避恶向善,我们的社会就是天堂;反之,则是地狱。我们的快乐,是源自我们的内心;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知足感激之心,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如果失去了这些,就算你拥有无尽的财富,你的快乐又在那里呢? 最后,“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集合9篇)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集合9篇) 在可以搜索到更多关于读《荒野的呼唤》有感的精选范文。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给你一篇读《荒野的呼唤》有感的写作范例,你可以参考它的格式与写法,进行适当修改。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提供的读《荒野的呼唤》有感范文,都是经过我们会员精心挑选的。 上星期,我的好朋友张远骏给我介绍了一本书,他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迫不及待的从他那里借了过来,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它叫白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人类驯养了,但它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不懂得仁慈和友爱,没能培养出白牙仁慈和友爱的品质,反而让它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和凶猛,成为同类的仇敌,后来白牙在第三任主人那里获得了仁慈和友爱,而变得善良忠诚,还为了拯救主人的父亲而身负重伤,最终赢得了主人一家的喜爱。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乌合之众读后感 当有人指着你鼻子骂,你们这群乌合之众!可以这样骂回去:你们这些丑陋的中国人!这可比《金瓶梅》里的孙雪娥和潘金莲吵架有趣儿多了。文化还体面,又能表现得像个读书人,多好。 可有一点,孙雪娥和潘金莲做得好。他们从来不让自己长久地游离于世俗之外,打归打,骂归骂。纵是孙雪娥向吴月娘告状,说潘金莲是个谋害亲夫、行为不检点的“荡妇”,她也没有想要把自己孤立在其他人的对面。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依附于谁,要想活下去需要讨好谁。不从独标高格中获得满足感,也就无需为泯泯众人而忧郁徘徊。 且先搁下对《乌合之众》的“误解”不谈。仅是“乌合之众”的过度使用就隐含着大众心理的问题。个体人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是好事,至少他已经开始了自我探索,自我价值的考量。可当一个人过多地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甚至要刻意地展示自己与世界难以相处的时候,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个被聚焦的个体,每个细节都会被无限放大。个体如果难以承受压力,无力面对诘难或是质疑。不断地自我反思,不断自我否定,他必将寸步难行。如果能够承重,还会有冒出来大叫“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的人帮你宣传事迹,也是给他自己的一份慰藉。 而当一个社会中人们习惯于相互鄙薄,人心也因此浮动的时候,

很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社会如果一味选择满足人们的“晋级”需求而提供过多的机会,必然导致行政机制的繁复冗杂。反之,社会则将暮气沉沉。我一直对社会的阶级流动抱持悲观态度,便也不甚关心如何上位。积极的生活态度却是容易获得幸福感的,希望大家都可以一点一点快乐起来! 我无法评价现今一些国家的体制,不过,我们倒是可以从勒庞的书中窥知一二。勒庞是19世纪法国作家,他的见解非常独到,也时常语出惊人。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东方国家的某些预言。几年前我初读这本书,还不相信的,现在真真切切出现在我的生活当中。如他所料,我们的生活正在以一般人很难察觉的方式改变,惊醒的人却对此无能为力。风平浪静下,暗流汹涌。 勒庞在很大程度上启蒙了处于蒙昧状态的一批人,时至今日,《乌合之众》的影响力也可以说是有增无减。观点“新奇”自然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则是勒庞分析有理有据,内容详实。虽然有些观点的推论过程我不赞同,有些观点本身受制于作者思维方式。比如说,他经常用反例的方式直接推翻某个广为接受的理念。而我认为,即使有反例的存在,也不能直接否认这个观点的普适性。或许在勒庞的判断中,或许他认为所谓客观评判就一定需要特例的存在。而我认为,这样是没有必要的。当反例出现,我们可以尝试去规范某结论的适用范围而不是将它一棒子打死。更何况,他用来证明客观的反例也有相当部分还需要进一步的考证与说明。 种族主义在他分析意识与无意识问题,即理智与情感问题时暴露

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

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请关注乌合之众读后感栏目。 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一】一百多年前的法国学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他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于是,勒庞在他的传世名作《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 很不幸,我们也是“乌合之众”,我们也会盲从。全球化信息化的年代里,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开始追求信仰的庇护和权威的支持,两者共同的结果,就是解释古典人生哲学的于丹教授的走红。 《地球是平的》一书预见了一个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未来。我以为,在互联网的冲击下,政府将失去左右舆论的能力,

民众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民主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同时,国际间竞争使政府必须拥有更高的效率,民众必须赋予政府更多权力,集中也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中国未来的政治体制将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权威民主双向加强的模式,即民众选出强力领袖,由他来行使巨大的权力。这一切,正如勒庞所言。 勒庞曾预言社会主义理想的实践必将是艰苦的过程,也曾预言中国在辛亥革命后必将迎来更加极权的专制。他的“乌合之众”心理学认为:民众为了追求幸福,会愿意牺牲自由,追随强力领袖,赋予他绝对权力,并为他所宣扬的理想牺牲一切。令人不安的是,这个片面的观点得到了历史的有力映证——二战、文革——民众哪一次不盲从?哪一次不为疯狂的理想而疯狂地杀人?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在连续读了佛洛伊德批判继承勒庞思想的《群体心理学与自我分析》和当代学者写的讨论群体盲从行为的《影响力》以及一些研究催眠术的书籍后,我倾向于用“催眠”与“同步”(synchronization)理论来解释“乌合之众”的盲从。 “催眠”是指个人意志被他人意志所战胜和控制。强大的群体意志战胜和取代了个人意志,个人被群体催眠了。(前面我专门写过一篇关于催眠的文章了,所以这里就不细谈了

最新《匆匆》读后感15篇

《匆匆》读后感15篇 读过匆匆这篇散文,仿佛有千言万语闷在心头。却说不出口。 来的都要来,去的也都去了。一件事发生后又来啦一件事。时间也随着这么的事一分一秒流失了。这世上为什么要有时间这个限制!令人空虚了三千七百三十多天就这么默默的流失了,也不知道流在了那里,如一滴水滴在了大海再也找不到了那么的一滴相同的水了。在这三千多天里只带给家庭的一些温暖,与同学的快乐与悲伤……在这时间里人人求名求利。要这么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我们来这个世界是干什么的?来这里要到哪里去?为什么会来这里?是来享乐的吗?那为什么又有人生九苦一份乐?来受苦的吗?谁那么没事干。 三国演义开头词:“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堵上,看惯秋月春风。 我读了《匆匆》这篇课文觉得他写得非常好、非常有教育意义,作者是朱自清。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作者对时间来去匆匆当无法挽回而感到无奈和惋惜。 这篇课文让我们知道要珍惜时间,不要浪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在年轻时不好好用功学习和努力工作,到老了才后悔,真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在联想到自己,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还不错,但是在自己小学的六年生活里没有做过什么事。我觉得好像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是已经回不去了,就好像朱自清所说的: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对啊!我们的日子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的。 时间是可以挤出来的,有句格言不是说:时间就像海棉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朱自清是二十世纪末的散文家,他写这篇文章时只有二十三岁,当时他已经是清华大学的才子,但他仍然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没有为国做出贡献,他笔下的《匆匆》就是他当时心情的流露。 时间像流水,时间像风,时间像光,稍纵即逝。自己难道不为自己浪费时间的行为心痛吗?两个月的时间,自己能做多少事,有没有浪费时间呢?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要爱惜时间,因为岁月不饶人,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下,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时间,不浪费时间,合理的学习、生活、休息,决不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后第一次感到时间的流逝。 在过去3000多日子里,我做过些什么呢?除了徘徊,便是匆匆,

荒野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5篇

荒野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5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三日以来,我以近乎痴迷状的专一读完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内心世界描写的那样丰富。再翻此书,恍惚中我似乎正看到这条赋有人性善良情感的矫健,机警,凶猛却又孤独的巴克,在其复活的野性的本能的驱动下,正穿梭在广袤的森林中,其身后,是臣服于他的大群的狼群...... 巴克,作为一条巨大的圣伯耐德狗和牧羊犬的后代,由于长期的驯化,祖先原由的本能早已丧失。由于当时的淘金热,巴克被卖而做了雪橇狗,最初巴克也是尽心的拉曳,却受到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决斗,巴克以他机警的灵性和狡诈的凶猛,获得胜利,做了领头狗。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竞争一样,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表明的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赢得不败的地位。 人的命运尚且坎坷,巴克做为一条狗,更是经历曲折,几经转手,遭受人类百般折磨几乎垂死的巴克,被寻金者约翰。桑顿所救,这让漂泊太久的巴克感激万分,也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从此,巴克以完全崇拜的心情忠实的守侯着他的主人。巴克的勇猛让他名声大震,他超强的体力使其名声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同时,长期的在经验世界里的拼搏和学习中,体内长期消失的本能,在他体内复活了,

祖先被驯化的性情,逐渐离他远去,他甚至可以真实感受到自己做为野狗的种族,在成群的穿行在森林之中,回归自然的憧憬,让他时常感觉到孤独。但出于对主人的真爱,他压抑着自己的本能的复活。后来,桑顿被人杀害,在遇害的那一瞬间,巴克真实的野性完全回到他的身上,看到他最爱的人被人杀害,他骤然疯狂,跃上去,一下咬住那人的喉咙...... 巴克在伤心欲碎中,告别了最爱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凶残更有甚于自然中的弱肉强食。巴克再无留恋,远处一只狼的长嚎,唤起了巴克体内野性的共鸣,加入了狼群,和他的野性的弟兄并肩奔跑。从此他告别了火与屋顶的时代,反朴归真,回归了自然。人类社会中无法找回的快乐,在返回自然以后,巴克得到了。他完全成了一只机警,凶猛的肉食动物,他跑在狼群的最前面,偷海特人营地的东西,抢劫他们陷阱里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并且公然藐视他们最勇敢的猎手。他以自己和群体的勇猛对抗着比他们还要凶残的杀死他所爱的人的人类,奏响了一曲反抗压迫的胜利之歌...... 动物不是冷血的,巴克更不是。在桑顿遇害的山谷,每年夏天总会出现巴克的身影,他总是在桑顿的身边坐上半天,沉思良久,离开之前,他还要发出一声悠长而且悲伤的嚎叫,那是他对他爱过的人的不变的深切缅怀...... 看过此书,思索两日,甚至深深爱上了巴克。做为狗他是出色的,做为驯化的狗他却无法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多次遭到欺凌和排挤以及转手,他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贪婪,还有冷血般的凶残。唯一让他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

《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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