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最新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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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为了更好地配合业主,搞好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工作,提高电梯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外委电梯维修人员的工作有序、有职、有责,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实行定人定梯挂牌服务制,服务内容包括一般性的电梯故障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所有到现场进行维修保养的外委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佩带员工牌,以证明身份并接受项目和用户的监督。

三、外委电梯工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电梯的各级保养,对确有特殊情况要推迟计划安排的要先汇报本项目工程部长,并由工程部长向业主作好解释工作,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时间进行。

四、要确保按照各级保养项目进行电梯保养工作,要认真如实填写保养记录表,记录表要由工程部长当天签字认可。

五、当安排的保养时间与业主使用发生矛盾时,应及时向工程部长反映,并与业主协调,妥善安排,不能强调保养时间而致使业主不便,甚至影响用户的营业和生产。

六、外委驻场电梯工应于每月1日前将《员工考勤表》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上交本项目工程部部长。

七、节假日、业余时间的应急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梯《应急维修值班计划》。

八、电梯发生疑难或重大故障时,电梯维修工必须服从电梯安全管理员的调动进行集中抢修,并作好维修记录。

九、具体保养内容与要求参照《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技术细则要求》进行,并应严格按照国标、地标《电梯定期保养程序》执行。

(二)、1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电梯行驶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平层区;

2.开启轿厢内照明;

3.每日电梯投入使用前,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5.平层准确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6.经常清洁轿厢内、轿门地槽及乘客可见部分;

二、电梯行驶中司机或管理人员应注意事项。

1.在服务时间内,如司机必须离开或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断开,如层门有能在外开启设施亦要将层门关好;无需司机的电梯,无须以上过程,只是电梯停用时,将轿厢内电源开关断开并挂停用牌;轿厢的载重量应不超过额定载重量;

2.乘客电梯不允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3.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管理部门批准,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装运;

4. 严禁在层门开启情况下,掀按检修按钮来开动电梯作一般行驶;不允许掀按检修、急停按钮来消除正常行驶中的选层信号;

5.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或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6.电梯在行驶中,应劝阻乘客勿靠在轿厢门上;

7.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应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8.当电梯使用中发生如下故障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停用检修后方可使用。

三、层、轿门完全关闭后,电梯未能正常行驶时;

1.运行速度显著变化时;

2.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3.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4.如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示信号失灵失控时,司机应立即掀按急停按钮;

5.发觉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6.当轿厢在额定载重量下,如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7.安全钳误动作时;

8.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位有麻电现象时;

9.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异味时;

10.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闭。

11.发生紧急事故时,司机应采取下列措施:

12.当已发觉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应保持镇静,并严肃告

诫乘客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并作好承受因轿厢急停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

13.电梯行驶中突然发生停梯故障,司机应立即掀按警铃,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退出轿厢;

14.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电梯短程升降时,必须先将主电源断开,严格按“电梯故障困人救援规程”执行;

15.电梯在以下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16.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墩底时;

17.当发生火灾时: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向其他楼层蔓延,切断电源。(如有消防电梯应当启用,但应由专业的人员使用与施救)

18.当发生地震时: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使轿厢、曳引部分、对重部分、导轨和导向部分受损或脱离以及电缆扯断,此时启动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遇大地震时电梯禁止使用。

(二)、2安全作业规程

1.所有电梯均应纳入巡视范围。班组应将电梯的巡视工作细分到人,明确值班人的巡视范围。

2.巡视内容与标准:

(1)机房温度在5~40℃之间,照明正常;环境达标;灭火器正常。

(2)电梯控制柜及主机工作正常;电梯轿厢照明、通风、五方对讲、警铃功能正常。

(3)电梯的内、外显示正常;平层偏差在规范值内。

(4)电梯整机运行情况包括应急维修、例行检修、保养及正常运行。

3.每天应进行两次巡视,第一次为每天上午上班高峰的第一个小时内,第二次为每天下午下班高峰的第一小时内。因特殊情况要后推的应注明原因。

4.在每个需要巡视的电梯机房内应放置《电梯运行情况巡视表》,巡视人应将当天的巡视情况详细记录在该表格上,作为电梯运行情况的依据。

5.对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和责任。属于质量问题,在自己职能范围内要及时解决;力所不能及的,要向公司汇报寻求技术支持。如属于用户责任的要向用户解释清楚,并及时向本项目工程部长或甲方公司本部管理人员报告,征得指示后方可进行维修。

6.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电梯管理人员每月应对巡视记录表格所记

录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并签字,公司管理人员定期抽查。记录表每月更换一次,外委维修工应收回表格并交本项目工程部长归档,以备公司管理人员检查。

(三)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房内要张贴使用登记证副本或使用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维修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电梯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

二、电梯机房为设备设施运行的工作场所,非本专业技术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四、保持机房卫生和设备设施清洁,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及不相关的物品。

五、控制柜操作必须遵照相关程序进行,如有修改、变动,必须明确记录并存档,控制系统参数不得随意更改。

六、机房钥匙的发放需做记录,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出入机房随手关门,钥匙由值班人员统一保管;严禁私配机房钥匙。

七、非本专业技术人员如需进入机房,经批准后,由专人陪同,并登记进入时间、人数、姓名、单位及事由。

八、机房内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机房入口附近明显易于取用部位,并定期对器材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器材能够有效使用,消防器材需有明显标识。维修人员每月对机房进行三次以上清洁卫生。

九、电梯机房、轿厢内和轿顶等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吸烟;机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十、电梯机房内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任何人住宿。

十一、机电设备的各种线路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经常检查维护以防打火、短路引发火灾。

十二、电梯机房配备合格灭火器,对电梯操作人员进行如何使用灭火器的培训。

十三、在检修、擦洗各部件时不准使用汽油,使用煤油时必须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剩余的油料、油棉丝要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十四、电梯一旦出现火险要立即报火警,使用机房灭火装置组织前期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十五、凡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重大程度者,公司将无条件的与维保单位终止合同,追究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电梯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电梯日常检查是电梯维护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的顺利进行将极大的推动电梯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电梯的运行情况,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因此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外委电梯巡视管理工作。

一、基本要求

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首层、轿厢内或在客户出入较多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二、安全作业规程

1.所有电梯均应纳入巡视范围。班组应将电梯的巡视工作细分到人,明确值班人的巡视范围。

2.巡视内容与标准:

(1)机房温度在5~40℃之间,照明正常;环境达标;灭火器正常。

(2)电梯控制柜及主机工作正常;电梯轿厢照明、通风、五方对讲、警铃功能正常。

(3)电梯的内、外显示正常;平层偏差在规范值内。

(4)电梯整机运行情况包括应急维修、例行检修、保养及正常运行。

3.每天应进行两次巡视,第一次为每天上午上班高峰的第一个小时内,第二次为每天下午下班高峰的第一小时内。因特殊情况要后推的应注明原因。

4.在每个需要巡视的电梯机房内应放置《电梯运行情况巡视表》,巡视人应将当天的巡视情况详细记录在该表格上,作为电梯运行情况的依据。

5.对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和责任。属于质量问题,在自己职能范围内要及时解决;力所不能及的,要向公司汇报寻求技术支持。如属于用户责任的要向用户解释清楚,并及时向本项目工程部长或甲方公司本部管理人员报告,征得指示后方可进行维修。

6.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

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电梯管理人员每月应对巡视记录表格所记录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并签字,公司管理人员定期抽查。记录表每月更换一次,外委维修工应收回表格并交本项目工程部长归档,以备公司管理人员检查。

(五)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一、电梯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是负责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并熟知电梯设备运作原理的维修持证人员。

二、电梯维修工作必须两人同行,工作前由班长指定一人为工作负责人。

三、电梯设备维保时必须对电梯作准备性试车外并每天到机房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检查。

四、工作时应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鞋帽、手套等),带有低压试电笔。

五、葫芦、钢丝绳套、绳索、木方等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损坏方可使用。

六、维修工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其它电气焊、起重吊装、喷灯使用、登高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

七、电梯在维修保养时,不得载客或载货,必须在该梯首层放置电梯停止使用告示牌。

八、在机房维修保养时,应先断开机房电源后,才能进行各掣板的清理、保养等工作。严禁用湿手巾擦机身。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设专人监护,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多台电梯共用机房,在停电电梯的电源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九、进入轿顶应合上检修开关。若在轿顶须要长时间停车维修或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厢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启开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厢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来检查电梯。

十、在底坑应将底坑的急停开关断开或同时断开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底坑、轿顶和机房不得同时作业,如须同时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轿顶、机房维修人员必须注意工件、工具不得下落,以防落物伤人。

十一、操作时应由主维修人员和助手协同进行,并保持随时互相呼应。操作时如果需轿厢内人员配合进行,轿厢内操作人员要精神集中,严格服从主维修人员的指令。

十二、底坑深度超过1.5米时,应使用梯子或高凳上下,严禁维修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电缆线被拉断。

十四、严禁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连接安全开关,强制运行电梯。

十五、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用有效低压试电笔检验确实不带电后,方可进

行操作。

十六、用汽油等清洗机件时,应注意避风、严禁烟火,防止电火花,剩油、棉丝等乱倒乱放,必须带回处理。

十八、使用的移动手灯必须带护罩,并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应在机房、轿顶、底坑装设检修用低压电插座。

十九、电梯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维修作业,维修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检修工作未完成,需临时撤离现场时,应做到关闭所有厅门、切断电源开关、排除热源;必要时应设专人值守;

3.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4.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短路线,所有开关恢复原状,清点工具、材料,打扫现场,摘除悬挂告示牌,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5.维修保养时不得载客和载货,轿顶上不得摆放杂物。

6.每次维修保养后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为使电梯保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

3.3申请定期检验前,电梯维保单位应对电梯的机械各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并按技术检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测试。

3.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一、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二、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四、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管理处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六、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管理处领导同意,

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七、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八)电梯紧急救援演练制度

当电梯出现故障或停电困人的时候,需要把困在轿厢内的人员救出,中控室值班人员应首先用直通电梯轿厢内的电话同被困乘客联系,安慰乘客不要惊慌,不要自己强行开门,并立即通知经过劳动局专门培训的、持有电梯维修证的维修人员按下述方法实施救出:

一、把电梯主电源拉断,防止电梯的意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

二、设法弄清电梯轿厢的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厅门查看)

三、当电梯停在距某平层位置约±500mm范围的位置时,维修人员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使用专门的厅门机械匙打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要慢,用力不能过大),然后协助乘客安全撤离轿厢。

四、当电梯停在非上述位置时,则要用机械的方法移动轿厢救人。步骤如下:

五、在移动轿厢前确保轿门保持关闭;必须预先通知被困乘客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轿厢,不要乱动及拉开轿门;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操作中如未作上述通知被困乘客则属工作上的失误。进入机房,在曳引电动机轴尾装上盘车轮。

六、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轿厢将会因自重而移动。注意:需要轿厢移动时,才可松开抱闸,否则马上撤消松抱闸的动作。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一撬一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门口为止(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1.5米为准)。操作时还应注意,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层电梯门口以下位置时,不可以撬动制动,导致轿厢自行移动,而应在撬动制动的同时,需两人握紧盘车轮,并用人力盘车,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七、若遇到其他更为复杂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当任何形式的紧急情况发生时,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专业领导人员。

一、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终止电梯运行,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及时与消防中心取得联系,并报告工程部或主管领导。

2.对于具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得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停梯。

3.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4.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作业。

5.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处,以防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于灭火。

6.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而造成困人故障。

二、发生地震时:

1.对于政府已发布临震预报的地震,应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并遵照有关部门决定将电梯进行停运处理。

2.对于震级和烈度较大,震前又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的地震,很可能来不及采取措施。在此情况下,若一旦有震感应就近停梯,通知乘客离开轿厢就近躲避,并关闭机房电源,震后进行检查处理。如被困在轿厢内则不要自行外

逃,保持镇静等待救援。

三、电梯水浸时:

当发生水浸事故时,除对漏水设施采取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于最高层,切断电源。

2.当楼层发生暖气管道、消火栓和家庭用水等的泄漏事故而造成井道和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最高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等方法。在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四、突然停电时:

运行中的电梯会因供电线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于轿厢内,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向乘客说明情况,使得乘客保持镇静并尽快通过对讲系统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在得知事故情况后,应利用机房或消防中心电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得乘客保持镇静等待。

3.如有备用电源的,需及时启用。如恢复送电需时较长,则应按《电梯故障困人救援规章》进行救援,解救被困人员。

4.恢复送电后,应及时告诉轿厢内乘客,重新选层走梯。

5.在处理完以上事件后,应详细填写处理报告并存档。

(十)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电梯是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特种设备,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和安全使用,必须制定《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不得随意仿制或配制,也不得随意滥用。

一、电梯机房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机房是放置电梯重要设备的场合,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才能进入;

2.电梯正常使用时,电梯机房必须上锁,以防止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二、电梯三角钥匙使用与保管

1.非持证电梯维修操作人员不得持电梯三角钥匙,持证电梯维修操作人员不得将电梯三角钥匙随意放置或借于他人使用。

2.电梯维修操作人员佩带的电梯三角钥匙必须具有安全警示标志。

3.电梯三角钥匙管理由公司专人进行统计、发放、回收。任何的丢失、破损、领用、更换、交接均要由专人进行备案登记。

4.用电梯三角钥匙打开电梯厅门前,一定要确认电梯所在位置,并用正确的方法操作。打开厅门,进入轿顶前,先将急停开关置急停状态,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

5.外委单位一旦与公司终止维保合同,电梯三角钥匙一定要如数、如实交回。

(十一)电梯故障处理管理办法

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减少故障不留隐患,要求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做到:

一、凡遇到重大安全隐患(如:开门走车、抱闸失灵、限速器、安全钳失灵、电梯泡水、火灾等情况)现场维修工必须及时停梯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并将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电梯公司请求技术支援,同时向中心工程部和物业服务中心通报。

二、一周之内同一台电梯出现同种故障三次以上的,无论现场维修工能否解决故障,当事维修工都必须上报电梯公司请求技术协助,排除故障保证不再出现同种故障,同时通报中心工程部、工程公司。

三、电梯发生故障,现场维修工,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工程部。对于一备一电梯中的一台电梯出现故障,维修工在1小时内未能修复的,及时通报工程部,5小时内未修复的必须向电梯公司汇报请求技术支持,同时向工程部和工程公司汇报。如双梯同时故障超过30分钟未能修复的,必须向电梯公司汇报请求技术支持,同时向工程部、工程公司通报。

四、对于单台电梯出现故障半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要及时向工程部通报,如在2小时内仍未修复必须向电梯公司汇报请求技术支持,同时向工程公司通报。

五、在电梯故障中零部件的损坏,需要修理或更换时,根据维保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同时向物业服务中心(处)工程部和工程公司通报。

六、重大节日期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维修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电梯出现故障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维修,30分钟内如不能排除应立即上报电梯公司,组织力量抓紧抢修并对业主做耐心解释。同时通报工程部和工程公司。

七、如电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维修人员必须马上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伤员抢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事故电梯进行抢修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向物业服务中心(处)和工程公司汇报,协助电梯行政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八、电梯故障发生后,物业服务中心管家部要做好业主的安抚工作,工程部组织人员协助电梯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电梯运行。

(十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更好的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制定以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公司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电梯维保公司应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的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电梯日常运行及安全的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讯和报警等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查,每季度至少将本项目所有电梯检查一遍,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工程部电梯检查表》。

三、服务中心每月对物业服务项目电梯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位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填写《整改通知单》,责令电梯维保公司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填写《整改回执单》,工程公司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查。

四、工程公司每年度对物业服务项目的电梯进行安全普查并建立年度电梯安全检查档案。

五、工程公司每年度对各电梯维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六、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物业服务项目各部门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扩大损害后果,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物证,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十三)电梯维保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电梯维保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持有电梯维修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在机房对曳引机、控制柜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梯供电电源。

三、在轿顶或轿厢进行维保时首先要观察电梯是否停靠在本层,进入轿顶时要先切断轿顶电源,在轿顶开车时首先要检查站立处是否有剐蹭现象。

四、下到电梯井底坑维保时要先切断底坑急停开关。

五、使用电动工具前要先检查工具的绝缘性能防止触电。

六、维修电梯时不得随意封线如必须封线,查出问题原因后要立即拆掉短接线。

七、在维保过程中,不论是机房、轿厢还是底坑,维保人员都不得吸烟。

八、机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维保人员应定期检查灭火器的铅封是否良好,压力显示是否达到要求。

(十四)电梯盘车规程

电梯停电或故障,无法立即恢复正常运行时,应盘车解被困人员,并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保电梯厅门轿门在完全关闭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轿内乘客安全,通过机房三方对讲,引导乘客在轿内保持镇静,不要扒门)。

二、确保电梯完全断开主电源的情况下,两个人配合,有主次之分,严格执行步进式盘车。

三、通过钢丝绳的平层标记来确定电梯所在的楼层与平层位置,当钢丝绳平层标记与平层接近时停止盘车,将抱闸复位。

四、维修工迅速赶到电梯所在位置楼层的上一层打开厅门,上轿顶,手动盘开轿门,查看轿门底槛与厅门底槛平层,误差应在15cm以内,确保乘客安全后,方可放出乘客。

五、乘客安全离开较厢后,维修人员确保将厅、较门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现

场。

六、维修工恢复电梯运行之前,严格按维修作业规程将电梯彻底查验,确保安全后投入使用。

七、故障梯恢复正常运行后,维修工应监视运行一段时间,完全确保电梯安全后方可离开,并定期对此梯巡视监督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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