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南(正式版)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南(正式版)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南(正式版)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南

(2014版)

四川省交通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四川省水运工程监理事务所

四川省亚通公路工程监理所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1章编制说明1

1.1 目的1

1.2 适用范围1

1.3 编制依据1

1.4 其他事项1

1.5 编制单位1

第2章术语2

第3章机构建设5

3.1 监理机构设置5

3.2 监理单位(包含外省入川企业)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5

3.3 监理驻地选址5

3.4 驻地建设6

3.5 监理试验室建设6

第4章人员配备7

4.1 监理人员配备7

4.2 现场监理人员的装备7

4.3 监理人员的变更管理7

4.4 监理人员培训8

第5章监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11

5.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1

5.2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2

5.3 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2

5.4 安全监理工程职责13

5.5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3

5.6 监理员职责14

5.7 《公路工程各级监理工程师清单式管理制度》15

第6章制度建设16

第7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17

7.1 监理程序17

7.2 监理工作准备17

7.3 具体监理工作18

第8章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21

8.1 工作要求21

8.2 工作程序22

8.3 工作方法22

8.5 质量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29

第9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31

9.1 工作要求31

9.2 工作程序31

9.3 工作内容32

9.4 工作方法34

9.5 安全管理风险分析36

9.6 危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措施37

第10章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40

10.1 工作要求40

10.2 工作程序40

10.3 工作内容及方法41

第11章监理记录及用表43

11.1 监理指令43

11.2 监理日志44

11.3 巡视记录45

11.4 安全日志45

11.5 旁站记录45

11.6 原始记录50

11.7 工程监理月报51

11.8 监理用表标准化52

11.9 监理工作报告52

11.10 交竣工文件编制54

附件:公路工程各级监理工程师清单式管理制度(供参考)55

参考1:公路工程标准化施工监理要点76

参考2:水运工程标准化施工监理要点86

参考3:公路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90

参考4:水运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章编制说明

1.1 目的

我省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交通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指导现场监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重要作用,在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新、改、扩建的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含独立特大桥、独立特长隧道等项目的施工监理。项目机电、房建、其他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1.3 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现行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行业内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颁布实施的监理管理文件和相关规定。

1.4 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在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应纳入本指南内容。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指南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2)在实施过程中,除执行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由于编制人员水平有限,时间也较为仓促,该指南还存在修改完善的地方。

1.5 编制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四川省水运工程监理事务所

四川省亚通公路工程监理所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第2章术语

2.1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2 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3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4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总负责人。(以下简称“总监”)。

2.5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简称“驻地”)。

2.6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管理的监理人员(简称“副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其行使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机构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代表”)。

2.7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资格,经总(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负责某一专业方面监理工作的工程师。

2.8 监理计划

由总监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在监理合同期内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9 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10 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活动。

2.11 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活动。

2.12 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13 首件工程

在本项目同类型的分项(分部)工程中,各施工单位完成的第一件工程。首件工程认可制,具体实施过程中分为自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

2.14 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率、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15 验证试验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检测单位检测的过程进行见证的活动。

2.16 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方案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17 抽检

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

2.18 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是指分项工程中涉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所指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以“△”标识的实测项目)相关的施工工序。

2.19 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发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并作为主要技术资料存档。

2.20 工程监理月报

监理工程师就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每月向建设单位和上级监理机构报送的书面报告。

2.21 监理工作报告

工程结束时,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基本情况,监理机构及工作起止时间,投入的监理人员、设备和设施,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及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费用分析,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22 监理日志

监理机构根据本级人员及其各管辖单位每天的要事、大事记进行汇总而成的工作记录。

第3章机构建设

3.1 监理机构设置

项目和一级公路工程、独立大桥、特长隧道、一般设置二级监理机构,二级监理机构是指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两个级别的监理机构。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工程、单独招标的水运工程、公路机电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应当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一级监理机构项目一般只设置“总监办”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2 监理单位(包含外省入川企业)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

3.2.1监理单位必须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严格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十六字方针目标开展工作。

3.2.2监理单位应正式发文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并任命总监、高监等现场机构负责人,并上报业主单位。

3.2.3监理单位正式发文启用现场监理机构公章。

3.2.4监理单位与现场监理机构、现场监理机构与所有现场监理人员签订安全、廉政责任书。

3.2.5监理单位审批现场监理机构上报的监理计划,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工作能力。

3.2.6监理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确保项目监理机构切实履行监理职责。

3.3 监理驻地选址

监理驻地的选址,应符合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硬件设施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监理驻地建设完成后,应报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应依据投标文件承诺,通过现场踏勘,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合理选定监理驻地的位置。

(1)驻地建设选点应避免设在有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塌陷、水流威胁、高空坠落等灾害区域。

(2)监理驻地应尽可能集中设置。设有驻地办的,驻地办的选址应当一并考虑。

(3)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并尽可能靠近施工现场,处于所辖各施工标段的中间地段为宜。

(4)通电、通水、通电话和网络,满足办公自动化要求及工作生活需求。

3.4 驻地建设

监理驻地的办公室、生活区、试验室及车辆停放区等应按不同使用功能合理设置。办公区和生活区需相对分开;条件不允许时,办公室与宿舍之间应当有明显分隔。

3.4.1监理驻地用房,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或采用活动板房等自建用房。

3.4.2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监理合同要求和工作需要,各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

3.4.3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厨房、浴室、厕所等。

3.4.4标示标牌:监理驻地外道路边或道路交叉口,设立指路牌指引监理驻地位置;监理驻地大门设立单位标志牌,驻地内各路口设立指路牌,指引监理住地内各部门位置。

3.4.5宣传栏设于驻地内公共区域显著位置,监理单位简介、本项目简介和本驻地的监理动态、风采等分别设立。

3.4.6驻地主要通道墙上设置廉政举报箱。

3.4.7上墙的图表要求为:本项目组织机构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监理工作流程图、工程施工平面图、总体施工进度横道图、合同段控制性工程形象进度图、监理项目质量目标、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工作守则”、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形象进度图。

3.5 监理试验室建设

公路工程参照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工程工地实验室标准化指南》执行。水运工程由于监理试验不进行单独招标,监理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4章人员配备

4.1 监理人员配备

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监理内容、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工程条件和施工阶段等因素,保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确定,保证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1.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水运工程每年每5000万元建安费宜配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独立大桥、特长隧道工程每年每3000万元建安费,宜配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上述配置可以在0.8~1.2的系数范围内调整。

项目机电工程,每50公里每系统宜配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系统复杂或者隧道机电工程,应当根据工程情况增加相应数量的监理工程师。

4.1.2总监工程师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者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工地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取得交通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经过项目业主组织的岗前培训和考核。

4.1.3监理人员配备应根据投标承诺并及时到位。在基本配备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实行人员合理调配。

4.2 现场监理人员的装备

4.2.1安全帽颜色统一,并区别于施工单位。

4.2.2工作服装要便于野外作业。

4.2.3统一工作挂包能内装施工图纸、旁站日志、笔记本、卷尺等。

4.2.4监理人员到工地佩戴上岗证,上岗证正面印制监理单位名称、监理人员姓名、职务、发证日期等内容并附照片,背面印制该职务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4.3 监理人员的变更管理

4.3.1监理单位按照监理服务合同承诺配备的监理人员,确需变更监理人员的,变更后的人员职称、资格原则上不得低于监理合同承诺的人员等级,并报经建设

单位同意。

4.3.2项目主要监理人员非以下原因不得变更: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调离原单位的。

(3)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7)因建设项目不能正常开工建设或停工6个月以上的。

4.4 监理人员培训

4.4.1制订培训计划

(1)监理人员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水平。各现场监理机构应制订监理人员培训计划。

(2)制订培训计划主要依据

①上级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培训要求。

②工程施工特点及难点。

③人员现状和能力评定结果。

④相关管理要求。

⑤关键岗位要求。

4.4.2组织培训

(1)岗前培训

①目的:对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每个监理人员上岗前了解监理单位管理体系、合同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标准规范,掌握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②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上岗前的培训管理。

③职责如下:

a.监理人员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由监理单位归口管理。

b.监理人员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由总监或驻地组织实施。

④要求:

a.培训参加人员应包括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b.培训时间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及监理人员上岗时间,宜在上岗前一周内组织。

⑤总监应及时收集有关资料,为培训工作做好准备,其包括:

a.与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b.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监理单位文件及规定。

c.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d.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f. 设计文件。

g. 其他有关的资料。

⑥培训内容包括:

a.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廉政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b.监理规范的学习培训。

c.与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的学习培训。

d.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培训,包括技术标准、规范、专业技能等。

e.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有关条款。

f. 监理人员规章制度。

g. 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h. 监理项目的统一规定,包括工程名称、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文

件记录填写、发放的统一要求等。

⑦培训记录如下:

a.岗前培训由总监或驻地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并建立监理培训记录台账。

b.主要内容包括:培训地点及时间、培训主持人、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内

容、参加人员签到表。

⑧上岗前至少组织1次培训。培训时应留书面或声像资料。

⑨培训记录交本监理单位存档(培训记录表见第5章监理记录及用表)(2)在岗培训

①目的: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期培训。重点内容包括:结合工作岗位突出实用性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监理计划、监理细则;工程情况、工程图纸与规范、各工序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与检测方法;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学习事故案例,观看事故案例视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试验管理方面的法规宣贯及施工技术知识、廉政建设等培训,以保证现场监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②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岗位的培训管理。

③职责如下:

a.监理人员在岗的培训工作由监理单位归口管理。

b.监理人员在岗的培训工作由总监或驻地组织实施。

④要求如下:

a.参加人员包括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b.培训时间根据监理人员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的需要确定,培训前要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及工程实施的时间制订出培训计划。

⑤培训内容如下:

a.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b.监理计划、监理细则。

c.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要点,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方案、质检程序、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安全措施、施工工艺及环境保护。

d.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监理机构内部图纸交底。

e.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培训,包括技术标准、规范、专业技能等。

f.施工合同有关条款。

g.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

h.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设单位或上级部门相关文件。

i.廉政建设。

⑥培训记录如下:

a. 在岗培训由总监或驻地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并建立监理培训记录台账。b. 主要内容包括培训地点及时间、培训主持人、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到表。

⑦各类人员的培训应保留相关的书面或声像资料。

⑧培训记录交本监理单位存档。

第5章监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5.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其主要职责应包括:

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制订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细则;签发总监办的

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

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

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5)负责组建监理工地试验室。

6)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资金流计划;重要

工程材料及配合比。

7)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工

地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

8)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工程开工通知单、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

和复工令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审核签认监理日志。

10)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签发各类支付证书。

11)审核工程变更和延期及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延期及索赔的有关文件。

12)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

出解释。

13)审核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

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交工验收前的初检;审查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参与合同工程交工验

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书。

16)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编制监理竣工文件。

5.2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协助总监开展监理工作,并对其负责。其主要职责应包括: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驶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计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5.3 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编制监理计划,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2)主持本合同段的工地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

3)负责组建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

4)预审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5)预审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动计划。

6)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

其质量情况。

7)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

8)审批分部和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

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10)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成果。

11)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12)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3)预审各类支付证书。

14)提出变更、延期、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5)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6)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7)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编写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审核签认监理日志。

18)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9)指导、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

调换监理人员。

5.4 安全监理工程职责

所有监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均负有安全监理的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所授的职责权限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按规范要求提

出处理意见;

2)参与编制监理细则;负责督促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卫生防疫、防暑

防寒等责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

合强制性标准,并建立安全审查台账;

4)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

任;

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台账分为安全监理问题台账和安全监理指令台账,

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7)根据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记好安全监理日志。;

8)按规定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重点巡视,与各专业工程师密切配合,监督施

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协助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的计量检查工作,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不予以计量;

9)对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10)参加工地例会和专题安全会议,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

11)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时,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

书;

5.5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本职责为专业监理工程师通用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所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督查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驻地

或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驻地或总

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日常巡视、抽检,并做好记录。

6)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

对重大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人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记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监测报告等质量证明及其质量情

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5.6 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应按专业监理工程师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施工单位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

场记录。

3)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对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工程的重要环节或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4)参加审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试验、测量工作,复核所有试验、测量记录,认定

并留下痕迹。

6)初审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资料和表格,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表,提出

审查意见。

7)执行监理细则,做好监理日记和填好各种监理图表。

8)检查、监督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9)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取样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5.7 《公路工程各级监理工程师清单式管理制度》

各级、各专业监理人员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时限以及形成的资料等,可参见附件。

第6章制度建设

现场监理机构的制度由监理单位统一制定,包括以下要求的基本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监理岗位责任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技术安全交底制度、安全监理制度、工地会议制度、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制度、工地检查制度、监理工作台账制度(方案审核台账制度、变更审核台账制度、计量审核台账制度)、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7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阶段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

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

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缺陷责任终

止证书签发之日为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7.1 监理程序

施工监理准备阶段主要程序: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准备工作→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7.2 监理工作准备

1)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机构进场后,应根据监理项目的实际情况配齐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资料,并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当发现有关文件不一致或有错误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机构要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并提出图纸审查意见。对合同文件和图纸中存在的差错、遗漏或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处理。

2)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应踏勘施工项目沿线环境条件,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

(1)现场地形地貌以及地质水文情况,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2)现场拆迁及征地情况,现场施工与当地生产生活相干扰的情况。

(3)当地材料源情况。

3)编制监理计划

总监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合同规定报批后执行。项目监理计划的编制时间,应满足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一般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合同工程开工令下达之前完成。

监理计划,应明确监理目的、依据、范围和内容,监理机构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和设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方案、监理制度、监理程序及表格、监理设施等。监理计划的编制应由总监主持,驻地参加。总监主持编制整个工程项

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及标准框架体系【模板】

附件: 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及标准框架体系 工程监理标准化是指为在工程监理活动中获得最佳秩序,针对实际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工程监理标准化的实质是制定、发布和实施工程监理标准(包括标准、规范、规程、导则、指南等),使工程监理各项活动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工程监理标准化的目的是获得工程监理“最佳秩序”和综合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工程监理制度不断完善和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1 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框架体系 为实现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仅靠一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难以满足要求。各地、各行业发布和实施的工程监理标准尚未形成完整的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为此,首先需要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对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进行顶层设计,通过构建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框架体系,为不断完善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为了全面体现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可从三个维度构建,即:专业工程维、工作任务维和人员职责维,如图1-1所示。 图1-1 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框架体系图 各个维度的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为更好地促进工程监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项目监理机构设施配置标准、项目监理机构考核标准也是工程监理工作标

准体系的重要内容。 表1-1 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 在表1-1所述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下,还可结合工程监理专项工作进一步建立细分工作标准。建议的工程监理专项工作标准见表1-2。 表1-2 工程监理专项工作标准

1.2 工程监理工作团体标准编码 (1)基本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2017年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明确规定,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社会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标准编号方法如下: 社会团体代号由社会团体自主拟定,可使用大写拉丁字母或大写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社会团体代号应当合法,不得与现有标准代号重复。 (2)工程监理工作团体标准编码建议 1)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标准。针对不同专业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要求,研究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标准。以团体标准形式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发布的,则可按“T/CAEC/E+序号-发布年份”进行编码,其中,“CAEC”表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E”表示“工程”。 2)工程监理工作任务标准。针对不同管控目标及监理工作要求,研究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标准。以团体标准形式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发布的,则可按“T/CAEC/T+序号-发布年份”进行编码,其中,“CAEC”表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T”表示“任务”。 3)工程监理人员职业标准。针对不同层级监理人员职责及监理工作要求,研究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标准。以团体标准形式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发布的,则可按“T/CAEC/P+序号-发布年份”进行编码,其中,“CAEC”表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P”表示“职业”。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指导手册

监理工作指导手册 目录 监理记录填写、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巡视主要内容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环保工程 巡视记录 旁站记录 监理日志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旁站主要内容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附件:巡视、旁站记录、监理日志填写范本及要求(各监理人可在范本的基础上按自身要求细化,原则上只允许比范本细致,不能减少)。 监理记录填写、管理办法 监理办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结合浙江公路建设管理情况和公司实际,对监理记录的填写工作进行了规范,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如实、准确、详细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做好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监理记录分巡视记录、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总监日志)三种(按照最新的施工监理统一用表)。 2、记录人:巡视记录和旁站记录由进行巡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监理日志由监理机构(总监、或监理办指定记录人)记录。巡视记录、监理日志(总监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核签字,旁站记录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记录内容 1)巡视记录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记录一下内容: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和采用的施工方法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自检和工序交接;发现问题及处理问题的记录,问题处理后的闭合情况,监理指令下发情况及闭合情况,以及按浙路(GL)146表巡视记录、按要求填写。 监理人员每天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宜旁站的项目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旁站一览表》。 2)旁站记录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的项目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人员应按附表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做好旁站记录;应按照浙路(GB)147表旁站记录要求记录,特别是主要检测数据的记录,主要施工项目、人员到位、工艺合规性简述、发现问题及处理问题的记录,问题处理后的闭合情况等。

公路工程改造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 工程概况 ######东起江苏省丰县,西至菏泽市东明县,是省际交通的重要通道。大田集至定陶段是丰东线菏泽境内的一部分,现为二级公路,该路段修建时间较早,路面窄且病害严重,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成为制约丰东线菏泽境内通行的交通瓶颈。因此,该项目改建势在必行,通过加宽路面,改善通行条件,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是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布局的一项重要工程。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第二驻地办承担第三、四、六合同段的监理任务。其中第三合同段包含K111+850.9~K132+372.5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一般路段路基宽度采用15.0m,路面宽度采用13.5m,定陶县黄店段及德商高速分离立交处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m,定陶县东王店路基宽度采用16.5m,路面宽度采用15m,定陶城区段路基宽度采用19.5m,路面宽度采用18m;第四合同段包含K144+937.2~K150+668.4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0m;第六合同段为全线交通工程,包含标志、标线、轮廓标、道口标柱和示警桩。 三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表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下面层采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路段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罩面路段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 四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面层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大粒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LSPM-25)和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部分面层采用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

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完整版

第一章工程概述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建设规模: (四)监理内容: (五)监理范围 (六)监理服务期: (七)质量要求: 第二节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监理工作的原则: 坚持“严格监理,质量第一,主动监理,热情服务,监帮结合,积极促进,争创信誉”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同时注意发挥高智能服务,利用自身的优势,协助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案,确保全面完成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监理工作的依据: 1、国家有关市政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有关上级单位的指令,文件及决定; 2、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资料、设计变更通知; 3、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2、国家、XX省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规程; 3、施工图纸、资料、设计变更通知;

4、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CJJ1-90) (5)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B50268-2008)(6)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8)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2-90) (9)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0)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120-2001)(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5、本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决定等; 6、业主赋予的职责和事项。

(安全生产)2020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理单位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三、安全会议形式 (一)工地例会 1. 参加人员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等。 2. 工地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3. 工地例会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落实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施工单位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前段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布置。 (二)专题工地会议 1. 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代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期内出现的工程安全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四、工作要求 1. 安全生产会议应当有专人记录并妥善保存,必须备有会议记录簿,记录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和会议内容等,由专人记录并保存。 2. 安全生产会议实行签到制,每次会议参加人必须签到,出席对象因故不能到会,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并事后到安全职能部门阅读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3. 安全生产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执行。 4. 会议时间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天,由组织部门进行通知。 五、记录 附表1 安全会议记录 附表2 安全会议签到单

公路工程监理旁站细则

赤水市S208月亮田至凤凰公路改扩建工程 旁 站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监理单位: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9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监理人员配备 四、旁站程序 五、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六、旁站监理的基本要求 七、旁站监理的基本范围 八、旁站监理的方法 九、旁站监理记录表的填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赤水市S208亮田至凤凰公路改扩建工程 工程地点:赤水市天台镇 建设单位: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遵义市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项目赤水市黄陵洞战斗遗址红色旅游基设施项目天台镇月亮田至小桥子公路工程,公路二级K0+000-K3+007、281全长3、007281KM,路基宽10m,路面宽9m,路拱横坡行车道为2%、土路肩为2%,路面设计为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中桥一座70M、涵洞、挡土墙、路肩、排水沟等 二、编制依据 1、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4、设计、勘察系列文件。 5、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主要的规范、标准见表1-2。 6、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与其她图、表、文件资料等。 7、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 三、监理人员配备 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监理部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有丰富现场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在工程施工监理中监理部一直注重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一、工程概况: 本次工程是对重庆市江北区四条路城市对外连接道路进行路面及其附属设施改造,四条路分别为大川水岸、重庆市救助站对外连接道、鸿恩雅苑对外连接道、长新路。 二、编制依据: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2.《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3.《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 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本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8.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 三、主要监理内容 1.道路工程:原混凝土路面、基层拆除,原人行道砖、路缘石、路边石的拆除,土石方挖运、土石方回填、回填碾压、余方弃置、安砌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及路边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混凝土基层、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人行道透水砖及盲道砖铺设、交通标示线。 2.挡护工程: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重力式挡墙。 3.管道工程:挖沟槽土石方,土方回填,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雨、污水管,混凝土检查井,d300国标II级钢筋混凝土管满包,雨水口。 4.电气工程:强电管沟,强电检查井,电力电缆,路灯,路灯手孔井,接地装置,配电箱等。

五、监理控制要点 1. 准备工作控制要点 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2.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检查进度计划及质量目标控制计划,签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 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是否能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4. 检查施工机具进场情况,审查施工机具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签返《进场设备报验单》; 5. 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签返《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 复核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检查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审查专职测量人员的资格及设备检定情况,符合要求后签返《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7. 核查承包人各类材料的进场数量、质量(含质保书)及检测报告,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8. 检查承包人施工准备情况,批复《工程开工报审表》。 六、控制目标 1. 路基工程 1.1 土石方工程: (一)基本要求: 1)清除地表腐植土0.3米并压实,当松土厚度超过0.3米时,应翻挖土后再回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G G10——2006)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化,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创造合法、规、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监理 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2.0.2监理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0.3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0.4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0.5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2.0.7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 2.0.8监理计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9 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0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驻性巡回检查活动。 2.0.11 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2.0.12 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0.13 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0.14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0.15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0.16公路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至交工验收之间,调整系统运行参数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检验系统设备工作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理单位制度汇编

监理单位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目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三、安全会议形式 一)工地例会 1.参加人员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等。 2.工地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3.工地例会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落实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施工单位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 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前段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对

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布置。 二)专题工地会议 1.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建设单位代

表和施工单位代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期内出现的工程安全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 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四、工作要求 1. 安全生产会议应当有专人记录并妥善保存,必须备有会议记录簿,记录 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和会议内容等,由专人记录并保存。 安全生产会议实行签到制,每次会议参加人必须签到,出席对 象因故不 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并事后到安全职能部门阅 读会议记录和会议 纪要。 五、记录 附表 1 安全会议记录 附表 2 安全会议签到单 2. 能到会, 3. 安全生产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执行。 4. 会议时间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天,由组织部门进行通知。

市政工程旁站监理细则 完整版

旁站监理细则 一、方案编制依据 1、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2、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4、设计、勘察系列文件。 5、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主要的规范、标准见表1-2。 6、业主与承建商及物资供应商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物资供应合同。 7、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8、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 9、经批准的《北环东路及五星大道西北侧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二、监理人员配备 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监理部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有丰富现场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在工程施工监理中监理部一直注重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

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进展情况,项目监理部将在每个标段配备多名专职监理员,必要时总监可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旁站。需旁站的施工部位在实施前由项目总监向旁站员进行交底,并要求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三、旁站程序 1.按要求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旁站监理方案”; 3.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按计划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5.按工序做好旁站记录; 6.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旁站记录未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主要机械、 材料、测量、检(试)验设备准备情况。 2.跟班全过程监督关键部位(工序)施工中执行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

公路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规范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监理。 1.0 3 公路工程监理的依据应包括: 1 有关法侓法规、技术规范。 2 监理合同。 3 工程合同,工程设计文件等。 1.0.4 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应避免责权不清和交叉。自行监理的亦应以文件形式明确监理机构及其职责和权限。 1.0.5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诚信、自律的原则。 1,0,6 公路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监理constructional supervision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的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 2.0.2 监理机构project supervision department 在项目现场设立的履行监理职责的组织,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2.0.3 监理人员supervisor 从事项目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0.4 监理工程师Engineer 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理工程师资格、从事项目监理工作的人员。 2.0.5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Engineer 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负责全面履行项目监理职责的管理者,简称总监。 2.0.6 驻地监理工程师resident Engineer 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竞总监授权,负责履行驻地办监理职责的管理者。 2.0.7 监理计划project planning for supervision 由总监主持编制、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8 监理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supervision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制的操作性文件。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南(正式版)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南 (2014版) 四川省交通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四川省水运工程监理事务所 四川省亚通公路工程监理所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1章编制说明 (1) 1.1 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依据 (1) 1.4 其他事项 (1) 1.5 编制单位 (1) 第2章术语 (2) 第3章机构建设 (5) 3.1 监理机构设置 (5) 3.2 监理单位(包含外省入川企业)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 (5) 3.3 监理驻地选址 (5) 3.4 驻地建设 (6) 3.5 监理试验室建设 (6) 第4章人员配备 (7) 4.1 监理人员配备 (7) 4.2 现场监理人员的装备 (7) 4.3 监理人员的变更管理 (7) 4.4 监理人员培训 (8) 第5章监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11) 5.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1) 5.2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2) 5.3 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2) 5.4 安全监理工程职责 (13) 5.5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3) 5.6 监理员职责 (14) 5.7 《公路工程各级监理工程师清单式管理制度》 (15) 第6章制度建设 (16) 第7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7) 7.1 监理程序 (17) 7.2 监理工作准备 (17) 7.3 具体监理工作 (18)

第8章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 (21) 8.1 工作要求 (21) 8.2 工作程序 (22) 8.3 工作方法 (22) 8.5 质量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29) 第9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31) 9.1 工作要求 (31) 9.2 工作程序 (31) 9.3 工作内容 (32) 9.4 工作方法 (34) 9.5 安全管理风险分析 (36) 9.6 危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措施 (37) 第10章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40) 10.1 工作要求 (40) 10.2 工作程序 (40) 10.3 工作内容及方法 (41) 第11章监理记录及用表 (43) 11.1 监理指令 (43) 11.2 监理日志 (44) 11.3 巡视记录 (45) 11.4 安全日志 (45) 11.5 旁站记录 (45) 11.6 原始记录 (50) 11.7 工程监理月报 (51) 11.8 监理用表标准化 (52) 11.9 监理工作报告 (52) 11.10 交竣工文件编制 (54) 附件:公路工程各级监理工程师清单式管理制度(供参考) (55) 参考1:公路工程标准化施工监理要点 (76) 参考2:水运工程标准化施工监理要点 (86) 参考3:公路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90) 参考4:水运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旁站方案

**道路改造工程 旁 站 监 理 方 案 编制人: 审批人: **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标段项目监理部 **年*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1) 三、监理人员配备 (1) 四、旁站程序 (2) 五、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2) 六、旁站监理的基本要求 (2) 七、旁站监理的基本范围 (7) 八、旁站监理的方法 (3) 九、旁站监理记录表的填写 (4) 十、旁站项目清单及重点分项工程监理验收表 (7)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 **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市中心城区,沿线贯穿连接**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该道路是**市中心城区西部片区贯穿南北的重要交通干道,道路沿线设置公交专用道。本工程建设范围北起**南侧(K0+**),终点位于**路(K*+**),工程设计全长**km。 (2)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道路改造工程,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隧道、管线、排洪渠、绿化景观、交通、安监、人行地道、公交站亭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1、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合同法》、《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2、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4、设计、勘察系列文件。 5、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主要的规范、标准见表1-2。 6、业主与承建商及物资供应商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物资供应合同。 7、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8、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 三、监理人员配备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B13 成阿工业园区元丰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录 目录----------------------------------------------------1 一、总则-------------------------------------------------2 二、工程特点---------------------------------------------2 三、监理工作流程-----------------------------------------3 四、监理工作目标-----------------------------------------6 五、控制要点和方法---------------------------------------6 1、管线分部------------------------------------------7 2、路基分部------------------------------------------7 3、路面分部-----------------------------------------11 Ⅰ、路面基层-----------------------------------------11Ⅱ、路面面层-----------------------------------------12 4、其它部位-----------------------------------------13 5、工程进度-----------------------------------------13 6、工程造价-----------------------------------------14

江苏省高速公路监理标准化指南(新版)

1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高速公路开展施工标准化(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优化监理管理流程,规范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以监理工作标准化促进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行业施工文明形象,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特编制本指南。 1.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含独立特大桥)项目的主体施工监理管理。高速公路机电、房建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1.2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现行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行业内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颁布实施的监理管理文件和相关规定。 1.3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在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应纳入本指南内容。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指南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2)在实施过程中,除执行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 164

2术语 2.1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2 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3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4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以下简称“总监”)。 2.5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以下简称“驻地”) 2.6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管理的监理人员(以下简称“副总监”) 2.7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资格,经总(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道路、桥梁、隧道、试验、测量、合同计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某个专业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8监理员 具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监理员资格,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9监理计划 由总监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内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10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3 / 164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 细则

城口县国道G211(省道S202线)鸡鸣场镇 过境公路改线工程 质量监理细则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

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城口县S202线鸡鸣乡,为S202箱穿越场镇段改线工程。起点位于S202线K125+203,终点位于S202线K125+203,控制高程分别为559.03m和564.42m,路线中间控制点为先行修建的双孔石拱桥(车行道净宽12m),控制高程为559.95m。项目为新建工程全长 1.162518km。 1)、本工程路幅布置如下: 路幅宽22m=5.0m(人行道、绿化带)+12.0m(车行道)+5.0m (人行道、绿化带)。 道路横坡:车行道向外1.5%,人行道向内2.0%。 车行道边采用平侧石筑边,人行道边平侧石采用花岗岩石材。 2)、排水设置 (1)污水管道:顺道路通长设置于人行道下管径为 DN400~d600,污水井结构为M10水泥砂浆浆砌C30砼砌块,井盖为:轻型高分子复合材料井盖井座DN800。污水就近接入下游截污干管。 (2)雨水管道: 根据就近入河原则,收集路面及地块雨水,就近排入下游河道。顺道路通长设置于人行道下。管径为DN300~DN800,雨水井结构为M10水泥砂浆浆砌C30砼砌块,井盖为:轻型高分子复合材料井盖井座DN800,根据实际情况沿途预留雨水支管。 3)、桥涵布置

K0+080处设置2*1.5钢筋砼盖板涵,对先行修建的双孔石拱桥桥面进行改造(属路面工程)。 4)、路面结构 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路面结构设计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 执行。机动车道路面设计弯沉值为0.23mm。 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总厚58cm): 5cm AC-13C 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掺抗剥落剂) 7cm AC-20C 中粒式沥青砼 22cm 5.5%水稳碎石基层 24cm 4%水稳碎石基层 沥青砼之间涂刷粘层油,若上、下两层连续摊铺可取消。 5)、人行道路面结构(总厚18cm): 20x10x6cm 砼预制透水砖 2cm 水泥砂浆 10cm 水泥砼 6)、交通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可全封闭施工。 7)、路基 本项目工程主要以填方为主。 8)、路基防护 路基防护采用衡重式挡墙和路肩墙,均为C20片石砼浇筑。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完整版)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范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创造合法、规范、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监理 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2.0.2监理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0.3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0.4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0.5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2.0.7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 2.0.8监理计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内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9 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0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驻性巡回检查活动。 2.0.11 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2.0.12 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0.13 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0.14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0.15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0.16公路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至交工验收之间,调整系统运行参数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检验系统设备工作

公路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文件汇编

公路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文件汇编 (驻地监理办) XX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月

前言 随着国家公路网新规划的实施,为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带来了良好地发展机遇,而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公路工程咨询企业又面临着日益激烈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抓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品牌,提升企业整体社会价值的工作。“走标准化管理之路,铸造XX高速咨询品牌”就是我们XX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做强做大的必然选择。为此,公司抽调多年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结合管理项目的经验,成功地策划编制了《公司机关各部室标准化管理文件》、《公路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深远意义。我代表公司董事会表示由衷地感谢! 创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优胜的关键。XX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在全国同行业极具影响的首批十家甲级专业化监理公司,在我国高等级公路发展的初期,我们公司首先引进国外FIDIC 工程管理经验,在XX西三一级公路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世行、亚行国际工程采购以及编制国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工程监理规范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这些殊荣只属于老一辈XX咨询人,作为新的一代我们不但要继承他们的和谐、诚信品质,还要发扬光大他们的敬业、创新精神。 XX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02年7月28日改制成立以来,我们吸取了前公司的管理经验,又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

上迈出了新的步子,制定了三十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了产值费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廉洁从业四大目标责任管理,用“和谐、诚信、敬业、创新”的企业精神精心培育团队,对聘用人员与公司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委托人才中心统一为聘用人员实行人事档案、职称晋升和养老统筹三项管理,实施激励创新、爱惜人才的强企战略,这些重要举措,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公司承担着30余项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任务,总里程达到800余公里,总投资达到300亿元,履约效果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的好评,公司设立的XX 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交通部甲级资质,目前也承担着多项试验检测任务,年产值突破1000万元。和谐的企业团队,诚信的服务,敬业创新的员工队伍,已经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名牌效应。 《公司机关各部室标准化管理文件》、《公路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文件》的颁发执行,无疑对提升公司各项管理水平,打造XX高速咨询品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各管理部门及监理项目年内完成宣贯标准化管理文件工作,2005年起全面实施,为创建XX高速咨询强势企业而努力奋斗! XX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O一O年十月 编制说明 一、为了规范履行监理合同,切实加强公路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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