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医疗新技术流程

申报医疗新技术流程
申报医疗新技术流程

申报医疗新技术流程

一、本流程依据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监督所《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须知》,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

二、“新技术”即指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

(七)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

“专项技术”即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医疗机构方可临床用的现有技术项目。专项技术的项目目录、准入标准和应用规范,由山东省卫生厅公布。

三、我院“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申报流程:

1、相关科室将拟申请“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事

宜填写“**医附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报告医务处登记备案。

2、通过审核批准后,相关科室填写《**医附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上各项内容(该申报表可于医院网站医政管理下载网页下载)。

3、相关科室拟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开展该项技术的相关设备和设施情况、学科和人员资质条件以及其它支撑条件、技术需求状况和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

4、相关科室提供国内外有关该项技术研究和试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和技术资料(可在学校图书馆情报部办理)。

5、相关科室提供“新技术”所涉及的医疗器械、药品的相应批准文件。

6、医务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送交院长签名,院办盖章。

7、医务处将“申请书”送审核医院发展中心审核、签字、敲章,将上述材料送至我院办公室进行评奖。

**医附院

新技术、新项目申请流程

相关科室填写《**医附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

(申报表可往医务处领取或于院网上下载)

相关科室将《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送交医务处登记备案

职能部门(医务处、护理部)、院领导进行审核,必要时请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审核或召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

通过 未通过 医务处下发审核回执,予以告知

医务处下发审核回

执,予以告知

相关科室依照诊疗常规开展项目,同时注意

资料的收集,经验总结及医疗安全

年底相关科室对当年审核通过开展的所有项目进行总结,包括:开展例数、疗效、科室效益等等 医务处进行汇总及必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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