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八项制度

档案管理八项制度
档案管理八项制度

档案管理八项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手续(一)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二)查阅中央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各市委、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党组,省属大专院校、企业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党组)印章,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由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查阅手续。

(三)查阅省委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各市委、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党组,省属大专院校、企业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党组)印章,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跨省、市、自治区查阅省管干部的人事档案,由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互相联系办理。

(五)查阅本单位(部门)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部门,查阅时也要健全审批手续和查阅登记。

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原则

(一)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是供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时使用,其他一般不予查阅。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应由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据证明材料,调查人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志和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可直接

向干部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的有关部分。凡因了解干部的入党、入伍时间和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要从严掌握,经批准后,只能查阅有关材料。

(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三)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需要了解干部的情况时,需经党委(党组)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制度

(一)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准确掌握材料形成信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在材料形成15日内及时主动地将材料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地鉴别审查,对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材料要及时转有关部门,对手续不完备或不规范的材料要及时退形成材料部门,待补齐手续、规范后收集归档。

(四)要认真做好收集材料登记工作,将收集的材料按照收集时间、材料来源逐份登记。

(五)鉴别登记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入干部人事档案袋(盒)内,一年装订入卷一次。

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注意事项

(一)到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统一由同级党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应派两名中共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人事审批表》和工作证、身份证到保管部门查阅室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借用档案的单位,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准转借,不准交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并限期归还。

(三)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格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四)借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求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后要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二)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三)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四)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没有整理的档案或已整理但存有零散材料的档案不准转递,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对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检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调动、任免等工作中呈报没有整理的或存有零散材料的档案,可暂缓研究审批,待原呈报单位将档案整理后再研究审批。

(五)转递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六)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执的,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七)为使干部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

(三)认真履行干部人事档案人员十项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漏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交接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

(一)为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坚固的、防火的、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的档案柜,库房面积每千卷不少于20-25平方米,库房内要设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温度14o C——24 o C,相对湿度45%——65%)。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不准存放无关物品,严禁吸烟,更不准明火进入库房。

(四)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档案盒)的样式、规格要按规定的标准统一制作。

(五)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六)要经常检查档案保管与保护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主管领导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七)要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 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一、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车辆维护与上线检测 1、车辆二级维护 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

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2.车辆日常维护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 三、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工作。旧车入籍、转籍必须将车辆档案袋随车转入、转出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上作好记录;新车入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内容;车辆报废

质量管理文件档案

卷内目录HBMT-ZG-1: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版)HBMT-ZG-2: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第一版)HBMT-ZG-3:质量管理记录(第一版)

文件编号:HBMT-ZG-1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宋倩 审核:王子明 批准:2012-10-15 生效日期:2012-10-15 湖北铭通商贸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行为,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 2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 3内容: 3.1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图所示: 3.2公司机构职责权限: 3.2.1办公室职责权限: 3.2.1.1贯彻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 3.2.1.2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及公司领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工作; 3.2.1.3安排公司组织的会议,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2.1.4负责公司文件的编制、发放,负责公司文件的档案管理; 3.2.1.5负责公司印鉴的使用、登记管理; 3.2.1.6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负责招聘公司员工,对员工录用具有审核权, 负责建立 投资人 总经理

员工档案(含员工花名册、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等); 3.2.1.7负责员工健康管理,组织员工体检工作,负责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含健康检查登记表、体检表); 3.2.1.8负责处理公司日常的对内对外事务。 3.2.2采购部职责权限: 3.2.2.1贯彻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 3.2.2.2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资质材料索取和初步审核,签署初审意见; 3.2.2.3负责日常采购经质量管理部、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产品,核定产品进货价格; 3.2.2.4负责产品购进通知单的签发或口头传达; 3.2.2.5负责收集供货企业和供货产品详细资料; 3.2.2.6负责有效控制商品库存数量,特别是效期产品的库存数量和换证期产品的库存数量。 3.2.2.7负责办理经营产品退货工作。 3.2.3质量管理部职责权限: 3.2.3.1负责编制、审核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3.2.3.2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质进行质量审核,并建立供货企业资质档案; 3.2.3.3负责购进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并指导、监督医疗器械产品的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 3.2.3.4负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查询、不良事件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并按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 3.2.3.5负责医疗器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3.2.3.6负责收集主要经营产品技术标准,建立产品标准档案; 3.2.3.7负责收集和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建立医疗器械质量信息档案; 3.2.3.8负责制定对各类人员进行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岗位职责、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含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3.2.4仓储部职责权限: 3.2. 4.1贯彻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 3.2. 4.2负责建立医疗器械分类存放体系,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医疗器械应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3.2. 4.3负责建立医疗器械分区管理体系,建立待验区、退货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

档案管理的八项制度(doc 9页)

档案管理的八项制度(doc 9页)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手续 (一)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二)查阅中央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各市委、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党组,省属大专院校、企业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党组)印章,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由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查阅手续。 (三)查阅省委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各市委、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党组,省属大专院校、企业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党组)印章,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跨省、市、自治区查阅省管干部的人事档案,由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互相联系办理。 (五)查阅本单位(部门)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部门,查阅时也要健全审批手续和查阅登记。 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原则 (一)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是供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时使用,其他一般不予查阅。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应由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据证明材料,调查人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志和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的有关部分。凡因了解干部的入党、入伍时间和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其

新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前言 为做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组织,树立经营制度,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内内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 法规制定本公司员工规章守则手册,凡本公司暨所属员工的人事管理,除法令另 有规定外,悉应遵守本手册的各项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像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部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归档,部分资料须在行政部备份。 第二章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归档范围: 公司印发的公文。 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程序文件。 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

公司重要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决议、总结、重要发言、会议纪要等。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及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及传真。 公司重要的技术资料、供应商档案资料、客户资料等。 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公司所有员工的考核与培训资料。 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及底片)、录音、录像等。 公司及产品的获奖证书。 第五条资料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批准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归档。 第三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收集并交行政部归档保管。 第四条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学习、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必须将重要文件资料向行政部办理归档。 第五条各部门须有一名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 第三章归档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业务及工作现状,编制“案卷类目”。“案卷类目”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强化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本制度中的档案,是指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总和, 是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目的:在工程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由项目部管理的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归档等一系列相互 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遵循原则:应当遵循“及时整理,分类清晰,检索方便,收发有据。” 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原则:档案管理过程中需做到合理利用,并注意适度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归口部门:工程中心为项目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助理为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人(项目兼职档案管理员);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部门,综合部档案主管为本制度执行监督人。 第二章工程档案收集、分类、整理 第一条工程档案收集管理依据:《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万国公司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第二条项目档案分类整理及编号管理:工程中心工程助理负责按照公司作业指引要求整理、编号。2.2附表

第三条档案交接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形成的档案向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单, 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任何档案。交接人员如未按规章制度办 理交接手续,每发现1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2分,如今后出现档案原件缺失的, 发现一次,交接人扣2分,部门领导扣4分。 第四条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事项所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部门资料备查交接工作。 第五条移交归档管理:分即时存档、短期非即时存档、长期非即时存档三类,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盖章备案时直接移交归档;短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 备案盖章后3-5个工作内完成后续工作移交归档,超过约定归档时间的,每延迟1 天扣0.5分(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不扣分,但必须在障碍解除后7天内完成移交), 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记录表;长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基本指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 位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形成的施工管理资料,在项目竣工验收时2个月内移交公司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 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 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 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 客户档案是公司市场管理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合作关系是,相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 客户档案资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5、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 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

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 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6、售后服务管理 a) 营销总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b) 公司办公室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套餐价格价格、公司评价等; c) 公司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d) 当顾客满意度未能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时,由办公室组织,针对顾客满意度较低方面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改进。 7、客户投诉管理 相关业务部门是客户投诉的接收部门;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流程 (2)

精心整理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公司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公司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个部门。 保管和提供查(借)阅等工作; (六)调查研究员工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七)采取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等各项预防措施,确保员工人事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六条:员工人事档案正本的内容和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个人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鉴定(含自我鉴定),调动、任免的考核材料等; 第四类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指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学位及学习成绩,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考核、审批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培训内容、考试成绩以及“培训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指入党入团、应征入伍等各类政审材料及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参加及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入党入团志愿书、申请书、转正报告,取消预备党员及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团材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技、业务及政治等方面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及个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材料;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含劳动合同书)、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体检表、评残材料、法院审判的离婚判决书,员工逝世后的有关材料,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兰或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三条:员工所在单位的组织、人力资源部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四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五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应统一使用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公司档案具体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行政、人事、财务、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等一系列档案资料均须由公司统一管理,各部

门不得分散保存。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归档 第四条对在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照片、实物、光盘等均应进行收集归档,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或以副本、复印件代替正本、原件归档。 第五条归档的文件资料应齐全、完整、法律手续完备且符合耐长久保管的要求,杜绝热敏纸和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兰墨水、复写纸等不耐久保管字迹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已破埙的文件应给予修整,字迹模糊和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对文件资料的形成、移交、归档有控制作用的人员担任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移交、归档和留存本部门查阅文件资料的保管。 第七条行政、人资类的综合部分的文件资料一般要形成两套,一套移交归档,一套留存形成部门备查;财务会计帐务所包含的报 表、帐册、凭证等档案由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自行归 档;市场营销类的市场对外合同、技术协议、项目信息台账等部分

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审核人: 编制人: 制定日期:年月日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各个部门以及个人在从事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和利益关系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和记录。 1、3公司所有部门和个人均有保护公司档案的义务。 1、4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式,共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在经营中的借鉴和利用。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 2档案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2、1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部门收集保管,办公室统一归档的原则。 2、2公司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的归档和日常管理,并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2、3公司各部门为档案管理的分管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及时归档。 2、4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和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均为公司的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名单须报到办公室进行备案,各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办公室。

2、5档案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其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严禁擅自带走或销毁。 2、6所有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管理 3、1档案的归档 3、1、1公司应归档的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营销业务档案、财务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和基建项目档案等。 3、1、2对于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各部门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3、1、3除人事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其它档案资料均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管理。人力资源部的档案管理亦遵循本制度。 3、1、4公司各部门(人力资源部除外)的档案工作人员应于每年的12月20日将本部门本年度的档案材料移交到办公室。 3、2档案保管 3、2、1公司所有档案资料均进行专人、专柜管理。 3、2、2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等工作。具体的立卷工作,相关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配合档案管理员进行。

人事档案管理八项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八项制度 (一)查(借)阅制度 一、查阅单位须填写《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并履行审批手续。 二、查阅档案,应派中共正式党员并携带单位介绍信。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须保证档案绝对安全,并在一周内归还。 四、查档人员不得查阅本人及亲属档案。 五、纪检监察人员查阅涉案人员档案,需由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签署意见。 (二)材料收集制度 一、收集范围履历表,自传,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历问题审查、党团及民主党派、奖励、处分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离退休、退职审批表和各种代表会代表(委员)登记表,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二、收集方法 1、建立送交材料的制度,要求形成材料的部门和单位主动送交上述材料。 2、人事处形成的任免、工资等材料,应在15日内送人事档案室。 3、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联系,及时索要。 4、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短缺材料催要通知单”,进行催要。 5、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

(三)鉴别归档制度 一、鉴别材料:鉴别收到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工人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内容。 二、审查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凡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不能归档;凡手续不完备的材料,须补办手续后再归档。 三、审核档案:档案中缺少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四、及时归档:经鉴别无误属归档的材料,及时归入档案盒带中,不允许出现“散乱”现象。 (四)转递制度 一、干部管理权限变动后,及时转递档案。 二、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本人自带。 三、档案转出前。按规定进行认真的整理装订。 四、转递档案必须详细登记“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并严密包封。 五、转出档案半个月内回执未退回的,要及时发出“催要档案回执通知单”进行催问,以免档案丢失。 六、收到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 (五)检查核对制度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最新)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事故档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三、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四、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一)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 (二)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

(三)事故抢险救援报告; (四)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 (五)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六)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七)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 (八)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九)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技术图纸等; (十)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 (十一)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 (十二)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 (十三)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 (十四)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有调查报告); (十五)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 (十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 (十七)关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

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内容(样本)

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内容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守国家机密。 三、积极参加档案部门举办的各类档案业务技能培训,按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 四、负责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学习业务、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 五、监督和指导单位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根据归档范围的要求对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保证按期完成归档工作。 六、熟练地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各科室做好预立卷工作,按照分类标准组卷,减少质量差错。 七、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八、负责开发、编研档案专题汇编,要求文字准确、条理清楚、内容真实,具有一定的参考性。 九、根据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更好地为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 十、负责档案的借阅和利用,严格查阅、借阅档案的登记手续,热情接待利用者查阅档案,注重档案利用信息反馈,对超期借阅未归的档案及时催还。 十一、参加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并对销毁的材料进行监销。 十二、遵守库房管理制度,保持库房整洁,按照“八防”要求定期整理、清扫、检查,并做好温湿监控记录。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提高文书档案的归档质量,适应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文书档案的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包括:计划、总结、报告、重要的协议、请示、批复、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函、通知、会议材料、组织沿革、大事记、年鉴、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处理材料,月、季、年度报表,专题材料等有查考价值资料。

人事档案借用制度

借阅人事档案需要怎样申请?又必须遵守哪些制度?以下是为你整理的人事档案借用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人事档案借用制度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在借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必须按照国家档案局、中组部组通字[1991]13号文件第七章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查阅单位出具介绍信,派中共-党员到我中心查阅。 2、查阅单位填写《借、查阅档案登记表》,办理审批手续。 3、档案一般不外借。 如必须借出使用时,查阅单位要说明理由,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限期归还手续方可借出。 借用期限为7天,如超过借用期仍未使用完毕时,借用单位应及时向我中心说明需延期使用的理由,经同意后方可续借,续期一般不超过7天。 4、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复制。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6、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散换、抽取和圈划,注意爱护档案和保持档案的整洁。 一、查阅、借用须知 1、查阅、借用人事档案,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提供被查阅人的姓名、存档合同号或存档IC卡号; 2、查阅人事档案的单位必须派负责人事工作

的两名同志(中共-党员)查阅、借用档案; 3、任何人不得查阅、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或以个人名义查阅、借用其他人员的档案; 4、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5、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时,借用单位应说明理由,经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借用人事档案本市单位不超过1个月,外地单位不超过2个月。 凡借阅的人事档案不得擅自转借他人,或向他人透露档案内容; 6、查阅、借用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准折卷、撕页或在档案中记笔记、批语和涂改,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7、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因工作需要,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的,应请示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二、档案外借所需材料1、审定工龄需提供社保部门的介绍信、存档卡及身份证,他人代办需有委托书;2、办理有害工种提前退休手续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介绍信、存档卡及身份证;他人代办需有委托书;3、办理退休手续需提供社保部门的介绍信、存档卡及身份证;他人代办需有委托书。 三、涉及的相关政策关于印发《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发[1997]6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1]263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纽通字〔1996〕14号。

幼儿园档案管理制度范本5篇【最新版】

幼儿园档案管理制度范本5篇 幼儿园档案管理制度1 一、幼儿园应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上级文件类; 2、各项工作计划; 3、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负责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研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作息制度、伙食管理制度、财务保管制度、考勤制度、奖罚制度、交接班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 4、各项工作检查记录; 5、各种会议记录; 6、园内大事记录; 7、各种学习材料; 8、上报的各种文字材料底稿及各种统计报表;

9、保教人员业务档案; 10、各班工作总结及园务总结; 11、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 12、教师幼儿作品精选。 二、档案资料等反映出本园各阶段的管理情况和发展请宽,能为本园发展和上级检查、指导、评估等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档案资料能为保教人员进行保教教育工作提供方便。 四、资料室要有防火、防盗设备。 幼儿园档案管理制度2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

八项基本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我县机关效能建设,现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的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效能建设重点要建立以下八项基本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解释、联系。如有群众上门办事,要热情接待。否则以失职论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 2、服务承诺制。实行服务承诺制是检验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的有效形式。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实行社会服务承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在健全承诺内容上要根据本机关业务工作重点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补充完善服务承诺内容。在制定承诺标准上要实际、实在、实用。对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时限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实行量化管理。在落实承诺责任上要重点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3、限时办理制。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事项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各部门在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文件,必须在四天内(节假日扣除)回复,特殊、紧急的文件按紧急程度尽快回复,凡没有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凡法律法规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审批时限,并公布于众,超过时限又无正当理由没有批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机关应予补办手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理时限,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协办部门必须在二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4、岗位目标责任制。各股队要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加强跟踪考核,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做到科室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加强内部跟踪考核,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5、政务公示制。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职责身份公示,主要公示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挂牌上岗、持证执法;二是办公制度公示,科室分布、办事流程图、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罚款)项目及标准公布上墙;三是实行人员去向公示(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说明;四是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外出执行收费(罚款)业务时,要主动向收费(罚款)对象出示收费证、收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和执行人身份职责。不出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五是公开单位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资金往来,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6、否定报备制。经办人员对群众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必须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备。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要向办事群众耐心解释。否定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确定不能予以办理的;(2)属于保密事项不能公开的;(3)须附送的证件资料或办理手续不完整的;(4)不符合办事程序或违反操作规程的;(5)超期或不到办理时间的;(6)其他不能办理的事项。 7、实行效能考评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干部考核管理的办法,推行量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在机关全面推行效能建设的同时,选择一批与我县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关注的机关单位和岗位作为考评的重点,采取组织验收和社会各界评议相结合的形式,以群众评议为主要标准,对效能建设情况及成效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开公布。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档案管理制度

按揭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按揭资料的移交及按揭档案管理,确保按揭资料及时、规范移交,按揭档案有效、完整、安全,提高按揭档案管理效率,防范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收集、整理、移交、评审、归档、保管、查询、借阅、销毁各类 按揭档案资料,并规范所有涉及按揭档案管理的部门、责任人(包括但不仅限于档 案管理员、区域档案管理负责人及按揭资料移交责任人、按揭档案查询借阅人)的 责任。 二.管理对象 按揭档案即公司客户融资业务贷后资料,目前主要为按揭业务贷后书面资料, (按揭书面档案是指客户相关融资资料以纸质形式、电子表格形式存档)包括: 1.权证:(产品合格证、保险发票、保险正本、买卖合同、发票)复印件。 2.基本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若无开户籍证明) (2)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 (3)结婚/离婚证复印件(若无开婚姻证明,离婚证明/未再婚证明) (4)财产证明1)房产证复印件(若无开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居住证明) 2)银行流水复印件(若无需定期存单复印件) 3)原设备证明①发票(自己名下的)②若无发票,开购买证明、 设备合格证(照片声明)③租赁合同(协议)/工程施工合同 ④转让协议 注:反担保人资料同上。 3.合同文本: (1)回购请求书(2)公证申请表(3)个人贷款合同(公证书) (4)工程机械按揭贷款担保服务协议(5)资信调查操作文本 三. 职责 1.档案的保存价值、完整、准确性及保管期限由档案管理员进行鉴定。 2.按揭档案资料的评审、归档、保管、查询、借阅、销毁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并总

结、考核区域档案管理,制定、修改、执行有关档案的各种制度,执行档案鉴定归档后所需完善的其它工作。 3.各区域行政助理负责本区域所有有效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管理、传送,并协助档案管理员完成档案的归档工作。 4.按揭资料移交责任人(原则为主办按揭经理)负责按揭贷款发放及贷款结清后将相关按揭资料移交给客户、营销代表或银行。 四.按揭档案管理流程 1.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原则上由主办融资经理收集整理档案,融资经理需按要求填写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移交 原则上由主办融资经理负责档案资料移交,主办按揭经理必须按流程规范移交档案管理员,并需办理按揭档案交接手续。 3.按揭档案回司。 (1)原则上各区域当月放款业务的所有客户档案必须一次性回司,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一次性回司应向档案管理员说明情况,否则给予责任人处罚。所有档案区域需自行存档一份。 (2)《按揭档案目录清单》(附件1)中规定的书面档案资料必须在放款后次月15日前回司,按揭资料全部齐全才算该类档案资料回司。(书面档案的回司时间以邮件详单签收时间为准)。 4.档案资料评审、归档及保管 (1)主办融资经理将按揭客户档案收集齐全并在《档案目录清单》填写完毕后于档案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附件2)《按揭资料移交存档签收单》)(2)档案管理员在收到按揭客户档案后在下月第15个工作日前完成对档案的评审与电子存档(包括登记编号、登记客户信息、进行资料审查并登记明细),在电子存单完毕后按编号顺序放入档案柜。在部分零散的材料回司后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这些材料再次放入相应客户的档案袋中。由档案管理员统一保管按揭档案,并对档案的完整、安全负责。 5.按揭档案资料查询及借阅(附件3《按揭档案资料查询及借阅》)。 五.管理考核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1.doc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1 客户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4.2 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营销总公司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5 工作程序 5.0 程序工作流程: 5.1客户档案的管理

5.1.1 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营销总公司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产品销售合同等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到营销总公司办公室; 5.1.2 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营销总公司销售部、多经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法人资质资料; 2.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3.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4.客户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使用原料、企业生产投资等信息; 5.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客户档案由营销总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确认。 5.1.3 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客户档案是营销总公司市场管理与合同评审的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购销合同时,相 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客户档案资料是营销总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 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5.2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2.1 营销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2.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2.3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2.4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5.3 产品售后服务管理 5.3.1 产品的交付管理 销售部、多经部、联营办负责各自产品的交付管理; 5.3.2交付后的产品质量跟踪 a)相关部门应定期跟踪客户产品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