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份额确认及分割原则浅析

共有产权份额确认及分割原则浅析
共有产权份额确认及分割原则浅析

共有产权份额确认及分割原则浅析

2012/2/4 0:00:00 劳动报

房屋因共有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共有人在产权房屋中享有的份额如何确定?在共有房屋析产过程中如何分割?这两个方面,涉及共有人享有共有权利的核心问题。

第一,很多共有人关心的是,共有人在产权房屋中享有的份额是否与购置房屋时的出资额有关?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清楚房屋共有关系的性质。房屋产权证上通常会标注该房屋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则与出资额挂钩;如果是共同共有,则与出资额或出资比例无关。《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如果产证上未标该房屋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则要根据共有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共有性质。如果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如夫妻或父母子女的关系,则为共同共有,否则即视为按份共有。

第二,共有房屋的析产,以共有人在该房屋中享有的份额为依据。从这方面看,似乎析产问题非常简单明确。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购房贷款普遍存在,因房屋贷款的偿还进度、出资比例与还贷比例不均等因素,常常会导致析产份额上的争议。

为此,析产的原则除应考虑购房出资比例外,还应考虑房屋贷款的偿还数额以及贷款余额问题。这里,仍必须考虑房屋的共有关系性质:按份共有人代其他共有人偿还贷款后,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在析产时应补偿该数额;共同共有人代其他共有人偿还贷款后则无追偿权,析产时不补偿。对贷款余额,按份共有人按份额偿还,共同共有人则共同偿还。《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为什么共同共有房屋的共有份额与出资额无关,与已还贷比例无关?笔者认为,共同共有财产关系,通常是家庭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涉及共有人对财产享有的不分彼此的权利,出资与还贷数额的不同在共有人之间并不形成债的关系,多出资或多还贷的行为,只能视为对其他共有人的赠与行为。

(以上均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共同共有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共同共有关系终止而导致的必然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可以归纳为共同原则与各自原则。

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的共同原则,是协商原则。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合伙财产、共同继承财产,在分割时,都应当贯彻协商原则。只要协商一致,不违背法律的强行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都应当承认其有效。

至于分割各种不同的共同共有财产,在协商不成时,应当依据各自不同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主要是: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均等分割。即确定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以后,每人分得一半。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但处理的差别不得过大。

2、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一般可根据均等原则,并考虑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及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均等分割是一般原则,但必须考虑共有人的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其中贡献大小是确定分割的主要参考因素。因而,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经常存在不均等分割的情况。

3、分割合伙共同共有财产,原则是按出资比例分割。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在共同共有财产中实际上形成一种潜在的份额,该潜在的份额决定各合伙人盈余和亏损的承担。分割合伙财产时,亦依此比例进行。

4、分割共同继承的遗产,应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

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的具体方法,可以采取三种方式:

一是实物分割。共同共有财产往往是集合物,因此可以按照各种不同的财产价值作计算标准,分配给不同的共有人。对此,要考虑各共有人的职业、生活的特别需要,将需要的物品分给该人。可分的共有物,可以实物分割分配。

二是变价分割。对不能实物分割的共同共有物,可以变卖共有物,各共有人分割价金。

三是作价补偿。对不可分割的共有物,可以分配给一个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

房产共有关系的法律疑难探析

【导读提示】

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经历了从财产共有到财产单独所有的发展过程,共有财产极易发生纷争,管理利用甚为不便。现代各国的财产所有权以单独为常态,共有为例外,在婚姻家庭和特殊身份关系的私人之间,法律规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关系。

实践中处理共有纠纷,常常有约定共有、视为共有、共有管理、共有财产分割等几类共有权争议。审判思路也不同于所有权确认纠纷的处理原则,关于共有的法律依据为《物权法》第八章第九十三条至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以往的产权登记中尚未对共同共有人列为登记范围,司法裁判中往往错将产权登记作为排斥共有关系的根据。

【案情概要】

原告与被告系母子关系,被告系原告的母亲,一家人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此房屋原系原告的父亲承租的直管公房,原告自1993年10月份搬入此房与原承租人及被告共居生活,原告的户口自1992年迁入。2000年2月份承租人去世,承租的公房由原告继续居住至今,期间未变更承租人。

2009年12月09日被告向法院诉请原告搬离此房,原告则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法院经审理后,依照产权登记情况,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后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确认居住房为原被告共同共有,法院再次判决驳回。

原告认为涉案房屋应属共同共有,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法律探析】

根据国务院房改政策及北京市房改配套规定,原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均具备标准价或成本价回购直管公房的权利和资格。2000年5月份原告出资从公房产权管理单位回购房改房,被告为持证人,全家人共同居住使用此房,2001年1月19日办理产权,房产证持有人登记为被告。基于特定的家庭关系及购房的事实,此处房改房的

权属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物权法》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原告与被告的户口均在此房,且一直共同居住,原告与被告均为原承租人家庭成员,享有同等的回购权,具备法定房改的资格,购房款系由原告交付,应予确认原告与被告对“房改房”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

法院判决机械化裁处,遗漏定案重要事实:房屋初建时原始入住、出资购房并长期管理,家庭成员共居生活。裁判文书出现了“认定事实”、“采用证据”、“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将共同共有法律事实错按所有权属争议裁决,定性不当。裁处本案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坚持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家庭争议。

【律师点评】

1、房源决定“共有”基础:

⑴ 1992年以前原告的父亲承租公有住房,1992年8月份危改拆迁过渡,1993年10

月份回迁安置到此房,拆迁前后一直随父母共同居住生活,户籍也迁入此房,原承租户主与产权单位订立公房承租协议,原告继续为共同居住人。

⑵ 2000年2月份原承租人去世,2000年5月份房改,原告出资以被告名义购买此房。

⑶、法律法规规定了公房对家庭具有的保障性质: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北京市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承租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实行限量,购房人购买承租公房按家庭人口计算。可见国务院及北京市政府规定,公有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承租公房的整个家庭,并以家庭成员同意购买为前提,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不仅仅是承租方个人。公有住房的出售对象具有特定性,明显区别于一般商品房买卖,公有住房的购房主体是城市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成员,带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公有住房的福利性决定的。

房屋作为家庭的一项重大财产,是维持家庭的共同生活的必然需要,公有住房出售对象是家庭,决定了购买公有住房后的产权应归家庭成员共同共有。

如果认为以谁的名义登记,产权就属于谁独有,就会出现名义登记人擅自出售而造成其他共同居住人居住困难的境况。这一点在《城市公有住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的规定得到确定。被上诉人辩称房证写谁名字就是谁的房子以及原审驳回上诉人关于共有的主张,都是错误认识。

⑷、早些年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关于共有人登记备案的规定,房改时原告出资回购公有住房,“出资、共同管理,共同管理和承担义务”的客观事实,是转化为共同共有法律关系的基础。即使房屋产权证上未明确记载原告一家为共同共有人,根据民事权利由司法确认法律原则,原告与被告共同构成诉争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

2、面对现实彰显法律效果:

本案起因于此前被告起诉原告腾房,为避免持证人以“产权登记”为名赶撵共有人,原告不得已而为诉。实践中公有住房进行房改后,持有产权证的家庭成员起诉共同居住人腾房的情况较多,根据各地处理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看,共同居住人与承租户代表对公有住宅享有共同使用权,原承租人去世后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

3、综合适用法律:

⑴、确认“共同共有”需综合法条逻辑: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解决了很大部分城市低收入民众居住困难,妥善处理房改房纠纷问题,结合国家政策,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八条、《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88条;《物权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参照《婚

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继承法》第二十六条二款规定,综合认定,原审简单化裁处,难免产生错误。

⑵、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共同共有,不仅要考查“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要式行为,也要考查“没有约定”的事实状态。

依据《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除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物权法对因家庭关系形成的共同共有做出明确规定,上诉人的情况具备要共有的全部法律要件,一审仅认为“不能证明口头约定”即做出判决,没有考查实际共有的事实状态,属于遗漏了重要事实。

实践中对物权内容发生的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如果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应当综合分析判断。本案中上诉人家庭成员关系、出资、居住管理使用的事实,足可认定共同共有。

⑶、权属登记推定效力不能否决客观事实:

从《物权法》第19条、第33条规定看,产权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推定效力。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的,可以推翻这种推定。本案属于权利人之间的内部争议,并非物权以外第三人争议。所有权证的公示公信力指向的是发生交易后的善意第三人,根据内外有别和维护事实上真正权利人的司法原则,一审以产权登记为由裁判物权内容的基础事实,属于错误解读行政机关权属登记的法律性质。

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某房产一处,所有权证号为(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后于2017年9月12日与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签署按揭贷款合同一份,贷款45万元,房屋贷款人为甲方。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现就上述房产分割,补偿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1、位于某房屋虽登记在甲方名下,但甲乙双方明确上述房产为共同共有,现双方协商一致将上述房产以1825000元出售给某某(甲方与某某于2018年3月23日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某某支付甲方首付款55万元,因上述房产为抵押按揭房产,剩余的贷款本息由甲方承担(甲方收到首付款后优先清偿上述贷款本息),乙方不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房产购买款、房屋增值部分以及补偿款等共计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欠条一份确认上述债权,其余房款归甲方所有。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分期

付款,甲方于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5万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甲方收到合同(甲方与某某于2018年3月23日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项下的房屋尾款当日向乙方支付40万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款、房屋增值部分以及补偿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户主: 账号: 开户行: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如有任意一期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则需另行支付违约金5万元,且乙方有权就违约金以及45万元未履行部分一并向甲方提前主张。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购买款、房屋增值部分以及补偿款之前仍然享受该房产的所有权,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购买款、房屋增值部分以及补偿款后不再对该房产享有任何权利。 4、因房产过户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5、甲方与某某于2018年3月23日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违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6、除上述1-2条外,双方共同确认再也没有其他共同财产争议,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对各自所借出的债权享受权利,另一方不再干涉;各自对各自所借入的债务承担义务,另一方不承担该偿还义务,即一方对外签署债务的由签署一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什么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什么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无论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不管是普通离婚还是军人离婚,此时都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当事人在具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有一些原则是需要注意的。那到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什么原则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具体而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 1、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ad4542806.html,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婚姻法》和相关司墓共同财产中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或者女方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在农村,女方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2.坚持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婚姻法》还特别规定了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体现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也是妇女实现离婚自由的经济基础。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能力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照顾女方,可使妇女不因考虑经济问题而影响其行使离

婚的权利。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加以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居住的,如男方有条件的,也应当帮助其解决。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宜判归女方,给男方折价款。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根据子女的生活和学习的需要,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3.坚持有利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对于不宜分割的生产资料,应当注意保持其完整性,以保护它的实用价值。人民法院在分割这类财产时,应将其判给需要的一方,从而有利于生产的正常进行。若该项财产价值较大,应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在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对于一些特定物品,不宜分割的,可以根据该财产的来源,分给适宜享有的一方。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运动员获得的奖牌;电影工作者、艺术家、科学家等获得的金质奖章、奖状以及类似的其他特定物,离婚时,应将这些特定物分给获得者一方,同时相应考虑对另一方适当多分给一些其他财

黄金分割比例

解读构成的自然审美法则—电视背景墙的比例分割 在装饰设计中,直觉感受的设计师更多的是深思熟虑应用知识经验的结果,感性的审美是有理性审美法则做基础的,通过分析自然的审美规律就能获得这个答案,也就是说,设计过程可以遵循某种几何构成和规划方法。以往的艺术设计应用提到黄金分割的关系,但只是作为神奇的自然几何规律引证,常常忽略彼此相关联的理性内容,艺术设计作品常被作为直接灵感的表现。没能真正将自然几何学引入教学和设计,我个人认为是一种遗憾,应当有理念的将设计、几何学、生物学中某种相关的规律注入到设计中,融入自然设计审美法则,使其跳出传统“天赋”、“灵性”等无法传达的设计困惑,获得设计过程中更美好的境界。一.最美构成比例视觉最美构成比例矩形的长宽比是0.618,这一比例称为黄金分割律。此律的意思是:整体与较大部分之比等于较大部分与较小部分之比。如果物体、图形的各部分的关系都符合这种分割律,它就具有严格的比例性,这个比例符合人的视觉审美习惯,使人感到悦目。因此,黄金分割率就是视觉最美构成比例。从数学语言来说,将一条线段分为两部分,整条线段AB与较长部分AC AC与较短部分BC的比值相同,即AB:AC=AC:CB,比例数值为1:61803:1;按百分比来表示的比例是38.2%:61.8%,近似比例为4:6。电视屏幕、写字台面、书籍、门窗等,其短边与长边之比大多为0.618。甚至连火柴盒、国旗的长宽比例,都恪守0.618比值。鉴于审美要求,如果需要用作电视背景墙的墙面不符合黄金分割率的审美比例,差距较大,当然需要合理的分割,使其接近这个审美构成比例。* 黄金分割率的矩形做法从正方形开始;从一边的中点向对角画一条斜线,以这条斜线为半径做一段圆弧,与正方形的延长线相交于C点。这个小矩形和正方形共同构成了黄金矩形;这个黄金矩形可以按上述规则被进一步分割,产生较小比例的正方形和黄金矩形,这个分割过程可以无限继续下去,产生更小的等比例的正方形和黄金矩形。用黄金分割矩形的分割圆弧线可以构造一个黄金分割的螺旋线,方法是用被分割二产生的正方形边长作为圆的半径,对每一个正方形做出圆弧,并连接这些圆弧,就形成了黄金分割螺旋线。黄金分割矩形中的大小正方形之间的面积也符合黄金分割比例. 二.各种根号矩形根号矩形在设计几何学中也是自然审美法则的主要内容,它的奇妙在于能无限分割更小的等比根号矩形,构成根号矩形的比例也大量存在于大自然的造物之中,形成和谐的分割关系,同黄金分割矩形是一样的,在电视背景墙的设计分割中常使用、、和矩形。(一)矩形矩形具有特殊的性质,也能被无限分割为更小的对比矩形,这意味着当一个矩形被二等分时,得到2个较小的矩形,当被四等分时,得到4个较小的矩形,矩形的比例近似于黄金分割率,的比例是1:1.414,黄金分割率的比例是1:1.618.,近似表现为3:7。* 分割方法:从正方形内画一条对角线,以这条对角线为半径做一段圆弧,与正方形的延长线相交于C点。将这个新的图形封闭为矩形,这个矩形就是矩形。这个矩形被进一步分割为两个矩形的矩形,将长边中点连接成中线就得到了两个更小的矩形;这个过程可以无限重复,可以产生无限多的矩形。(二)矩形正如矩形能被分割成相似的矩形一样,、.、矩形也可以被这样分割,这些矩形既能被横向分割也能被纵向分割,还能被分割为3个垂直的矩形,依次类推,3个垂直的矩形能被分割为3个水平的矩形等等,这些分割方法对电视背景墙的分割处理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矩形的比例近似于黄金分割率,的比例是1:1.732,近似表现为4:6。* 分割方法从矩形内画一条对角线,以这条对角线为半径做一段圆

兄弟房屋分割协议书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291 兄弟房屋分割协议书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兄弟房屋分割协议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____镇____村民____因第二个女孩____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____的父亲____、母亲____及姐姐____、三妹____、四妹____,以及长辈____、____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的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房产位于____,共房屋____间。分配如下: 东边____间分给____,西边____间由父母同其他三姐妹居住。 二、父母六十岁后的赡养协议: 1、口粮(每月所需大米)由____一人承担,现有两块山地归____管理,所得款项均由____支配,如果____不能履行义务,山地归还父母管理,所得款项由父母支配。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姐妹四人共同承担。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由姐妹四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离婚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现就离婚财产分割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离婚系男方原因所致,故由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经济补偿10 万元人民币。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共同存款元,双方平分。 2、房屋: (1)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值人民币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时以甲方主贷人贷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剩余贷款本金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 (2)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以及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财产: (1)甲乙双方共有的家电及家具总折价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现协议由甲方所有,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现金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第二天付清;

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一、关于起诉主体方面的规定。 1、同居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 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特别是目前年青一代流行的“先同居、后结婚”的这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是同居一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由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不成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吗? 同居期间,自然免不了财产的混同,在分手时,自然也不会少了争执。对于“未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来说,由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要求法院公裁,法院是受理的。当然,同居期间“偷吃”禁果是必然的,如果万一有了小孩,对于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争议,法院也是受理的。 二、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规定 1、离婚协议可以返悔吗? 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但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于离婚协议订立后一年内,由于履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没有致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请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解释(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2、离婚时,能否返还“礼金”? “礼金”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习俗,虽然不被法律赞许,但谁也避免不掉。正因为礼金数额巨大,凝含有馈赠者甚至馈赠者父母的毕生心血,因此,当夫妻双方反目时,馈赠方往往要求对方返还。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人体比例与黄金分割

人体比例与黄金分割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人体比例与黄金分割 人体美学观察受到种族、社会、个人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牵涉到形体与精神、局部与整体的辩证统一,只有整体的和谐、比例协调,才能称得上一种完 整的美。 黄金分割律这是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所发现,后来古希腊美学家柏拉图将此称为黄金分割。这其实是一个数字的比例关系,即把一条 线分为两部分,此时长段与短段之比恰恰等于整条线与长段之比,其数值比为 : 1或1 : ,也就是说长段的平方等于全长与短段的乘积。 人体14个“黄金点”: 肚脐:头顶-足底之分割点; 咽喉:头顶-肚脐之分割点; (3)、(4)膝关节:肚脐-足底之分割点; (5)、(6)肘关节:肩关节-中指尖之分割点; (7)、(8)乳头:躯干乳头纵轴上这分割点; (9)眉间点:发际-颏底间距上1/3与中下2/3之分割点; (10)鼻下点:发际-颏底间距下1/3与上中2/3之分割点; (11)唇珠点:鼻底-颏底间距上1/3与中下2/3之分割点; (12)颏唇沟正路点:鼻底-颏底间距下1/3与上中2/3之分割点; (13)左口角点:口裂水平线左1/3与右2/3之分割点; (14)右口角点:口裂水平线右1/3与左2/3之分割点。 隐藏在身体里的15个黄金矩形 人体上存在的长方形的宽与长的比值等于或接近于0.618,称为黄金矩 形。能在你身体里找到越多的黄金矩形,就说明你的身体比例越完美! 躯干轮廓:躯干的宽与高之 面部轮廓:口裂水平线的面宽与发际至颏底的面高之比。 鼻部轮廓:两鼻翼点间距为宽与鼻根至鼻底为高之比。 头部轮廓:头宽(左、右颧弓突点间距)与头高之比。 唇部轮廓:静态时,上下唇峰间距(宽)与口角间距(长)之比。 手部轮廓:手指并拢时取平均值,手的宽(掌指关节处)与长(腕远纹至食指间)之比。 外耳轮廓:以耳轮下角水平的耳宽为宽,耳轮上缘至耳垂下缘间距为长之比。 颌中切牙、侧切牙和尖牙(左右各3个)轮廓:最大近远中径为宽与龈径为 长之比。 2个“黄金指数”: (1)反映鼻口关系的鼻唇指数:鼻翼宽与口角间距之比近似黄金数; (2)反映眼口关系的目唇指数:口角间距与两眼外眦间距之比近似黄金数。 ,作为一个人体健美的标准尺度之一,是无可非议的,但不能忽视其 存在着“模糊特性”,它同其它美学参数一样,都有一个允许变化的幅度,受 种族、地域、个体差异的制约。

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

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 ; 为了不起纠纷,进行房屋产权分割时需要签订协议书,那么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该怎么写呢?下面带来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一 (以下简称父母)(以下简称长子)(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位于xxx。 2、位于xxx。 3、目前,两处房产的产权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权均属父亲名字,父母现在年岁已高,为此俩子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较为合情、合理、合法的分割。 二、房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位于其居住及房产权归所有。 2、位于其居住及房产权归所有。(医疗纠纷协议书) 3、介于目前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

有人,均为父亲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俩子各人保管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5 甲方(父母方):xxxx 乙方(儿子方):xxxx 丙方(女儿方):xxxx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xxxx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xxxx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xx,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家庭房产分割协

合伙资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合伙资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甲方:赵伟光身份证号:乙方:李美菁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合伙共同经营盛世雅歌艺术培训中心的合作基础已丧失,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和约定,就合伙经营企业的财产分割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学校的财产范围 1、学校所有权 学校地址:海拉尔区新绿波小区6号楼C1、C2门市 法人代表:李美菁 2、其他财产: 车辆:上海大众帕萨特汽车一辆。 二、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学校的分割方案 本着公平合理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作出如下分割: 1.坐落于海拉尔区新绿波小区6号楼C1、C2门市的 学校法人代表更名为甲方,乙方退出学校; 2.车辆归乙方所有; 3.甲方须补偿乙方111500万元人民币。 补偿期限:24个月 补偿方式:自20XX年1月开始,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 方还款

4645元,直至补偿款还清。 三、分割财产的交付和转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变更登记1578/手续;变更完成后视为乙方退出学校; 2、上海大众帕萨特汽车于起归乙方所有。 四、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到预期效果,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分割后,学校所赢利、亏损及触犯法律法规、天灾人 祸等均与乙方无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2月29日 以上这。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合同尽在:合同协议望大家多支持本网站,谢谢。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六种:(一)男女平等原则。(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黄金分割及比例线段

1、“黄金分割”之美 2、“黄金分割”应用两例 3、黄金分割矩形 4、人体中的黄金分割之美 5、美妙的黄金分割和黄金数 6、线段黄金分割点的几种求法 7、中考黄金分割问题两例 8、“黄金分割”考题透视 9、“比例线段”变式多多 10、证明比例线段方法多多 11、巧用面积比来证线段比 12、巧用面积比,妙解几何题 1、“黄金分割”之美 黄金分割是指一条直线(或矩形)被分割成两个不同的部分,分割点(或线)将较大的部分与较小的部分分割成一定的比例(如下图所示)。具体的比例公式是:AC AB BC AC (AC 为长边,BC 为短边),其比值约为1.618∶1或1∶0.618。 5 2 1D C B A BC AC ≈ 1.618 ≈1.618 黄金分割广泛应用于建筑、艺术与设计中。早在埃及设计金字塔的时候就开始使用黄金分割, 如图 古希腊的巴台农神庙是希腊繁荣和美德的象征,它的外框矩形ABCD 的宽与长的比是黄金比.这样的矩形称为黄金矩形.

古希腊几何学家毕达哥拉斯对黄金分割甚感兴趣,他提出人身体的各个部分就是以确定的黄金比例分布的。 达芬奇的蒙娜里莎,也是个很好的例子,如图 著名的巴黎圣母院的设计中也应用了黄金分割,如图 芭蕾舞演员翩翩起舞时不时地踮起脚尖,就为了使肚脐以下的部分和身高的比值接近0.618. 电视节目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也往往是站在近于舞台的“黄金分割点”处,显得自然大方. 生活中还我许许多多地方存在“黄金分割”。 2、“黄金分割”应用两例 “黄金分割”虽然不好理解,但运用其实也很广,现举两例与大家共赏。 例1.如图1,已知线段AB,点C在AB上,且有AC BC AB AC =,则 AC AB 的数值为; 若AB的长度与中央电视台演播厅舞台的宽度一样长,那么节目主持人应站在位置最好。 A 析解:由黄金分割的定义可知AC AB 的数值为 2 1 5- 。依据“黄金分割”知识可知节目主 持人站在线段AB的黄金点C,这样台下的观众看上去感觉最好. 点评:本题实际上是属于黄金分割问题,即若点C把线段AB分成两条线段AC和BC (AC>BC),且使AC是AB和BC的比例中项,叫做把线段AB黄金分割,点C叫做线段AB的黄金分割点. 例2.若一个矩形的短边与长边的比值为 21 5- (黄金分割数),我们把这样的矩形叫做黄金矩形。

2021年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不同? 欧阳光明(2021.03.07) 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今年8月中旬,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单位印发了《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在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和商业用地上,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园区或者企业,包括新建和已建的科技园均可以申请产权分割。且东莞市符合规定的科技园区产业用房将可以分栋、分层、分室进行分割销售。这也是继青岛的产业园区产权分割开闸之后,东莞成为了全国第五个明文规定工业用地可以进行产权分割的城市。 在实际中,很多工业用地的产业园在进行产权分割时,大部分都只能做到独栋产权,按层分割已然不错,只有个别的可以做到小面积分割,东莞的分割方式堪称“终极”,单位之小堪比住宅商铺。同时,东莞的分割办法也令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再次成为热点。 前有派米雷,后有天安数码城,工业用地上的产权分割纠纷近两年似乎就没断过。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也衍生一系列企业违约追索的风险。大概很多人都想不明白,所以会有网友发问168地产网,工业用地跟商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分别,为何工业用地的产权分割显得如此吃力。168地产网此次也来谈谈关于工业用地产权分割

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产权有何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工业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如果工业用地是通过出让而不是划拨得来的,即通过正常的招拍挂程序花钱买的,那么你就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可以进行转让,土地在卖给别人,也就是转让的时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商业用地的转让是完全商品化的,当然,如果你打算在上面盖房子再出售,那么区别就更大了。 如果规划部门同意建的是标准厂房,那么你可以一个厂房一个厂房的卖,单个厂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可以办理,也就是这块地的产权可以再分割;如果不是标准厂房,那么就复杂了,要看你转让的下家其产业性质是否符合当地的规划,要看你所在的工业园区是否同意你出售,然后才有可能进行产权分割,而且要记住的一点是,土地产权分割是以地面的整体建筑物计算的,建筑物不能拆分成单元。至于商业用地,你的建筑物按套卖、按层卖、按栋卖,随意就好。 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目前的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政策规定,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在这种传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新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新 New model of marital property division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新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乙方: 为划分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婚内财产的所占比例、 收益、责任、处分等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现签署协议如下: 一、固定资产: 1、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座______单元_____房。 2、_____省______市_____号_____栋_____房同意将双方共同拥有的_______套房产产权归子女_______、________永久拥有,甲乙双方都无权单方面私自变更协议或变卖,因该 _____套房产均属于贷款购房,两人约定必须一直共同偿还 _____处房屋的贷款,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3、私家车________,车牌:________,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如有一方放弃拥有权,拥有方应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贴。 二、公司股权 不管双方是婚内还是离婚以后,都占有公司内双方所拥 有的股份及收益的_______%,不管任何情况,所占股份不变,不得更改。公司在保证运作资金充分的情况下,每年年底分红,所得分红由双方自行处置,对方无权干涉。 三、责任与义务 婚内日常开支及公司运作开支由双方共同承担,如离婚,由男方支付女方每月______元小孩的抚养费,学费及子女大的医疗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 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的法律规 定有哪些 1、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夫妻财产当中具体包括了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要是夫妻离婚的话,进行分割的只能是其中的共同财产,而我国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有哪些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法》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财产分割判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房产分割的20种处理方法

作为专题讲座的提纲,把离婚时有关房产分割的常见类型、处理意见,还有最核心的补偿款计算公式问题,根据个人经验及婚姻法解释二、解释三,归纳总结了一下,提前和大家分享。(本文只许看,不许动啊!) 序号购房时间出资类型处理办法(不考虑另有 约定/有无房本等情 况) 1 婚前购房双方(包含双方父母) 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 2、如果不是同居期间 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 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 理,不确定,法官会综 合购房背景、出资数 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 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3 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 下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 4 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 人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 一方出资,落在自己名 下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给对方补偿款即可 6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 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适用解释三。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7 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 适用解释二,视为对双 方的赠与。

8 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 在对方或双方名下;对双方赠与,共同共有。 9 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 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 的;1、双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的,按解释二,共同共有,这样更公平,依据明确; 10 2、双方父母出全资的, 按份共有,适用解释 三。这完全符合解释三 的立法本意。 11 3、与子女婚后财产共 同出资构成的首付款, 那父母出资视为对方 的赠与,适用解释二, 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12 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 子女双方名下的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13 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 资的;房子在自己名下的,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处理后再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个人财产处理 14 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 方名下,那个人财产出 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 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 共有处理。 15 婚后双方共同借了全部 或部分购房款的 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16 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 款的或全部首付款的;双方认可且共同还款的,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17 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对 方事后认可并共同还 贷的,共同房产,共同 债务。 18 极端情况是一方私自 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 下,由借款方父母还 借款的,如果没有其他 因素,那就是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M 日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女方:,年月日出生,住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 日育有,名。年月日办理了离婚登记。当时夫妻双方 约定对夫妻共有财产暂不进行分割,以致目前夫妻财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现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女儿抚养及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双方确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有共同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工程款,以及 股权、房屋租金等收益权)折合人民币约万元。同时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二、双方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如下分配: 1、男方向女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按如下方式支付: a、男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向女方支付万元。 b、男方女方共同转让房产,转让价为万元,其中男方已取得万元,余下转让款万元,由受让方办理银行按揭时直接支付给女方。如受让方未能按揭成 功,该款则由男方在买卖关系成立或不成立后的天内另行筹款支付给女方。2、各自生活 用品、家电等归各自所有。 3、原为所投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继续由女方缴交。 4、夫妻共有的其余财产归男方所有。 三、(1)男方同意将位于的房屋(现产权人为男方母亲,但该房为男方用夫妻共 有财产所购买)过户至名下,并由男方负担该房屋剩余之银行按揭款及相关税费(包括办理第一手产权的税费)。同时男方有义务配合办理房屋产权人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于本协议签订后的天内办理。若因男方不予配合,或其他原因以致产权不能办至名下,则男方应在产权确定不能办理后的日内另支付女方及两人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在产权转移过程中应做到合理避税,以免增加男方负担。在该房产办理过户过程中,为不影响产权过户手续,如需要先付清该房产原欠银行按揭贷款的,考虑到男方流动资金紧张的实际 情况,该按揭贷款及办理第一、二手产权过户的相关税费由女方先行代为交纳。男方同意在 年月日前一次性将该款付清给女方。该房产过户至名下后,女方与可永 久使用该房屋,但女方无权单方处分该房产,如女方要处分该房产必须经过男方同意。 (2)男方在履行本条第(1)项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履行本条第(2)项即将男方位于 名下的房产嘱专名下所有(该房产的详细资料见附件①、②)。如男 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因主、客观原因也未能履行本条款的,其违约责任参照本条第(1)项约定的补偿款标准进行补偿。 (3)如果男方选择履行本条第(2)项,女方及对位于房屋拥有长久居 又取得该拆迁安置补偿的房产(拆迁安置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补交费用由男方承担),女方和 已拥有了居住条件,则女方及应让出位于的房屋。 (4)名下所有房产,男、女双方均无权单方处理,如一方要行使监护权而处分该房 产,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女儿李 **晴成年后,如本人要求行使该房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无需经过其他人同意。 四、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对方探视权问题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

论公平原则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适用

论公平原则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适用 何 俊 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北京 100088) 摘要: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四项原则,即照顾原则、补偿原则、赔偿原则和帮助原则。这四项原则虽然考虑了对子女和妇女利益的保护,但其对离婚中弱者利益的保护具有不周全性,因此,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很有必要。适用公平原则时应考虑确定财产性质、评估婚姻财产等因素,以切实保护离婚时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婚姻法 离婚 公平原则 财产清算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分割表面上涉及当事人的财产分割问题,实际上涉及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即经济利益的清算。我们曾在理论上采用共同财产制,推定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相同,因而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是现实生活中的财产关系却难以简单地、机械地以分割财产方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以下简称 婚姻法 )规定了平均分割、保护子女和女方利益、离婚损害赔偿以及经济帮助等一系列具体原则,却仍然难以处理这一棘手问题。鉴此,笔者试图运用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对处理我国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对完善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有所助益。 一、对我国现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的反思 婚姻法 第39条规定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判决,即 照顾 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适用平均分割,隐含着保护无工作、承担主要家务劳动一方的利益,即无工作一方即使没有收入来源,但对对方所得的财产有共同所有权,离婚时一般适用平均分割,维护其利益。这一规定表面上看体现着保护无工作一方的利益。因为,家务劳动本来应为双方的义务,实际上由一人承担了,因此承担夫妻两人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一半权利,这是他(她)的应得,也是法律规定保护没有工作一方的目的。但是,进一步分析,承担着家务劳动的一方从工作着的另一方获得的财产只是对其过去从事家务劳动付出的回报,对其失去工作的机会成本,还没有真正补偿。即承担主要家务劳动的一方,他(她)的利益损失包括了两大部分:一是家务劳动的补偿,这可从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中得到;二是失去社会工作的机会成本,这足以影响其以后的财产收入,如没有工作,就没有退休金,这是否应补偿?从何处补偿?现行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 婚姻法 就此规定了 照顾 原则,由于考虑到女方在家庭中付出的较多,所以明确规定了照顾的性别,但实际上如何操作?如果女方直接抚养孩子,一般是将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分给带有孩子的女方;如果孩子不归女方直接抚养,照顾女方利益会与照顾孩子利益发生冲突,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一般是要牺牲女方利益,这种情况下如何兼顾子女与妇女的利益?如果男方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可否适用 照顾 原则?对双方都工作的夫妻,其中一方付出家庭和工作双倍劳动的,平均分割,侵害了实际付出多的一方的权益,其利益并没有真正得到保障。 婚姻法 第40条规定了适用分别财产制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即 补偿 原则。从这一原则的实施来看,是认可了家务劳动及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