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队党员示范岗考核办法

抽放队党员示范岗考核办法
抽放队党员示范岗考核办法

抽放队党员示范岗考核办法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支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党支部决定开展“三号风井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冯文波

成员:闫国峰付天河潘新建段延安贾尚军曾繁忠李俊峰

组长全面负责示党员示范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机构成员负责对党员示范岗日常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细则:

工作态度(20分)

1、热忱于泵站工作,按时上下班。(10分)

2、按时汇报瓦斯测量数据。(5分)

3、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安排,工作有创新意识。(5分)

安全生产(30分)

1、严格执行开停泵顺序。(4分)

2、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5分)

3、电器设备无施爆等现象。(6分)

4、严格按照开工前确认内容进行安全确认。(4分)

5、菜单式交接班执行到位。(3分)

6、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3分)

7、无虚报、假报瓦斯测量数据。(5分)

质量标准化(25分)

1、瓦斯抽放泵房、水房等卫生打扫彻底。(5分)

2、各材料,工具等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5分)

3、作业场所内无杂物、淤泥、积水等。(5分)

4、牌板悬挂规范、照明完好。(6分)

5、缆线吊挂整齐。(3分)

6、各类护栏齐全完好。(3分)

设备完好(25分)

1、瓦检器和测温仪完好。(3分)

2、抽放泵,水泵正常工作。(8分)

3、电气设备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7分)

4、高压柜、开源等完好。(5分)

5、抽放管路完好,无漏瓦斯现象(4分)

6、航车能够正常使用。(3分)

三、奖罚措施

1、当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上,月底奖励200分;分85-90分,不奖不罚;得分低于85分,每少一分罚款20元。

2、连续2个月得分低于85分,责令牵头党员在支部会议上做检查;连续3个月得分低于85分,撤销该党员示范岗。

抽放队三号风井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党员示范岗考核评分表

姓名:职务:年月总分:

X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杜绝“入党前进步,入党后停步,转正后退步”的现象。根据《中共XXX委员会学生党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XXX学生党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系学生党员的特点,特修订此考核管理办法。 一、量化考核组织机构 量化管理考核组织领导小组由应化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学生党支委员及各党小组组长。 二、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分为政治素质、专业学习、工作表现、行为规范及群众基础共五个方面的内容,各项考核内容均设有若干考核要素,各要素根据情况赋予不同的分值(见附件)。 三、考核等级: 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评为“优秀”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不得低于90分;评为“良好”等次的不得低于80分;评为“合格”等次的不得低于70分;69分-60分的原则上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只得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1、党员自评。学生党员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对本人该学年的现实表现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2、支部评议。支部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按照考核评定标准,对被考核学生党员进行无记名考核评分,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3、支部确认。支部核实相关相化数据,按照“(党员自评分×40%)+(支部评议分数×60%)+加分项目得分”即为该党员量化考核得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是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院系其他各类奖励、先进评定的重要依据; 2、正式党员考核为“优秀”等级的,系将授予其“系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积极推荐到学院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支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口头警告,并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资格,本人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在组织督促下限期改进;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预备党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要延长预备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考核材料由总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毕业时一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群众测评表(二) 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姓名:政治面貌:所属支部:所属党小组:考核时间: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最新干部职工百分制考核办法

干部职工百分制考核办法 县x镇干部职工百分制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正确反映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干部职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工作考勤情况等,重点对德、能、勤、绩、廉、考勤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百分计分制。㈠德(20分)考核标准:1、政治表现好,4分;2、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分;3、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5分;4、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5分;5、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讲原则,3分。㈡能(25分)考核标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1、工作效率(业务水平),5分;2、工作创新能力,5分;3、处理突发事件能力,5分;4、组织协调能力,5分;5、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分。㈢勤(10分)考核标准: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5分;2、工作踏实,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2分;3、积极参加业务、政治学习,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和观念,3分。㈣绩(25分)考核标准:1、包村工作(包括:党建、农村经济、政治思想宣传和“三个文明”建设、司法调解、综治维稳、武装、工青妇、计划生育、农牧林业、退耕还林、扶贫、民政、教科文卫以及其他工作),15分;2、具体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10分。㈤廉(10分)考核标准: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4分;2、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无假公济私行为,3分;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行为,3分。㈥考勤(10分)1、迟到、

早退一次扣0.5分;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3、旷工一天扣2分。二、加分事项㈠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㈡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加1分;95分以上的,加1.5分。㈢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获得州委、州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㈣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州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 三、考核方式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镇领导班子各成员根据职工表现打分。单项分值不能出现负分。四、考核等次的确定㈠对出色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起点高,效果好,成绩显著的,按考核得分名次评定“优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职工大会上公布。㈡对按时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好,工作无差错的,可定为“称职”。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㈢对勉强能够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表现一般,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可定为“基本称职”。㈣对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可定为“不称职”。五、考核结果必须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组织复议。六、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镇上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七、镇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按以上办法执行。镇领导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严禁循私舞弊,

党员示范岗责任区活动计划

党员责任区、示范岗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委的工作布署,把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党员责任区、示范岗活动计划。 一、党员责任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活动方式 1、党员责任区活动在支部的领导下,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2、党支部在开展责任区活动中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责任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总结交流活动的经验,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3、党支部划分党员责任区,确定责任党员,党员干部带头承包任责任区,承包的责任区内各种安全隐患问题,责任党员要早知道、早行动、早整改,以便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二、党员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党员的确定 1、党员责任区的划分以党员所在的班组或工作的区域而确定,由本支部的党员分别对责任区进行承包。 2、责任党员必须以本区域安全生产为主,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生产。预备党员在正常预备期内可以担任责任党员。责任党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年度内不宜变换。 3、责任区的划分、责任党员名单、责任党员的职责和任务、责任党员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都要在群众中公开,即便于开展工作,也有利于群众监督。 三、党员责任区工作的考核与评比 1、考核时间:党员责任区工作的考核时间为每季度一考核,年底总考评,从所有责任区内选择两个最优秀责任区作为党员示范岗。 2、考核步骤和结果:首先由责任党员依据职责自检打分;由党支部组织所在责任区的群众代表打分,最后由党支部综合分析其实际表现和群众意见后为汇总成考核结果。责任党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责任党员的评比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年终总结评比时,责任区考核结果作为党员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

关于我校学生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暂行)规定 各党总支: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有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二、学生党员的教育 教育是考核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以建立健全大学生共产党员教育先进性长效机制。各院(系)党总支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指导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方案。通过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使其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先进性和品德上的高尚性,始终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发扬乐于奉献、刻苦学习的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形成一支以党员为核心的学生骨干队伍,把更多的青年学生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带动和引导他们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健康成长。 三、学生党员的考核内容(见《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党支部对学生党员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院(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5月底完成。考核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群众测评、总结提高等四个步骤进行。各步骤根据具体情况可穿插进行。 3、院(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4、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学生预备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5、6月10日前,请院(系)党总支将学生党员考核成绩及党总支考核小结报党委组织部。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先进、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附件二:学生党员考核登记表 中共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6年12月1日

党支部考核细则

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内容: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5分) 1、党支部班子健全,坚持集体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原则,重大问题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5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党组织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各党支部做到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检查措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书面报告,向支部大会作报告并接受党员监督。(5分) 3、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党政班子协调配合好,支委会团结协作好。(3分) 4、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研究、有分析,有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6分) 5、围绕学院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有实效性,有吸引力(6分)。 (二)坚持党内各项制度(15分) 1、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事先有准备、有要求,保证质量,效果显著。(5分) 2、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分) 3、坚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做好两年一次的评优工作。(4分) 4、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活动有记录、有考勤,每学期末送交党总支检查。(3分)

(三)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5分) 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党员的教育计划。党员每半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效果好。(10分) 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改进、推动本部门工作。(5分) 3、严格管理,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在经常性的工作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8分) 4、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收缴党费。(2分) (四)重视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分) 1、每年度、每学期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具体计划,有具体落实的措施。(5分) 2、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落实联系人制度,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有考察记录。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10分)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及时转正工作。(5分)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5分) 1、支委会定期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实施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教育计划,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时,事先有准备,学习效果好,有考勤和记录。(5分) 2、关心群众,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党群关系密切。(5分) 3、做好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共青团、工会的工作,加强领导,积极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5分) 二、考核办法 (一)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总支负责实施,每年度考核一次,并与“争优创先”活动结合起来。

加强干部职工工作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工作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办事处各办、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工作,严肃上班纪律,提升政府机关部门的公信力和办事效率,对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一、工作要求: 1、增强上班时间观念。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在上午8时、下午2:30前到各自工作岗位上班,有事或特殊情况不在岗位的必须向办负责人请假。周五要离岛的干部职工下班不得早退。 2、完善事假与年假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如有事要申请事假、年假的且需要离岛的,除了要向办、所负责人提出申请外,还得请示办事处的主管线领导审批,获得审批通过后才可开始休假。 3、加强精神面貌建设。上班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衣着要整洁、大方、仪表端正(不准穿拖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剧等)。 4、提高依法行政窗口服务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依法依程序接待群众,办理时:1)面带笑容、以礼待人;2)尽职尽责,不推不拖;3)耐心解释,一次性答复。任何时候都要避免与人民群众产生争吵,维持好政府人员处事的良好心态,做好解释、思想引导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上级领导交办工作任务时,各办、所要认真倾听工作重点,做好笔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落实好各项工作,高效率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6、定期进行总结和汇报。每个季度办、所的负责人要上报一份该办干部职工工作的情况汇报。各办、所要定期(半个月或1个月)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总结会议,会议时间控制30分钟左右,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主要记录每位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工作创新性等情况)。通过总结使领导了解到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责任感、工作主动性等方面的信息,为今后干部、职工调动或内部交流提供参考第一手材料。 7、办、所负责人要具有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凡遇镇、办事处举办大型会议或活动时,由办公室统一抽调人员进行筹备,各办、所负责人应积极安排干部、职工配合完成筹备工作,以保障大型会议或活动的顺利开展。 8、坚持组织生活。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每个季度(或一个月)组织一次有益、有意义的活动(如野外烧烤、登山、集体涉步等),既能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体现出大家庭的温暖,又能丰富大家业余的文娱生活。 二、奖惩办法 以各办、所进行自评结合互评的方式(包括上川各村委会书记的评价),采取不记名的评比方式,每个月底评比一次,从四个考核内容中评比得出的分数计算总数,根据各办、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 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1)理论学习情况(25分): 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

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 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 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 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 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 (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 ①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政府反映。不可在公共场所发表有损镇党委、政府形象,违背镇党委、政府意图的言论。 第三条同志们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助的关系,不准搞小团伙,不准做无原则的纷争和评论,更不准打架斗殴。 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公务员法》、XXXX《201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为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全体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推动我县XXXX工作全方位科学发展。 二、考核对象 就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就业局下属两个中心全体人员。 三、考核内容 机关绩效考核主要是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形象建设,具体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讲求实效。 “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

政府反映。不可在公共场所发表有损镇党委、政府形象,违背镇党委、政府意图的言论。 第三条同志们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助的关系,不准搞小团伙,不准做无原则的纷争和评论,更不准打架斗殴。 “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着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廉”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四、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从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1、政治业务素质(20分) (1)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集中学习等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2)除集中学习外,机关各股室每月至少组织自学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少学习记录的,缺一次每人扣1分。

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意义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 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三、考核的用途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阵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严格执行组织处置程序: 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程序:评议,初步认定→调查,初步意见→预审(分两种情况)→表决→审批(分两种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具有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均需参加考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6个月的,只参加党内评议。出国(境)一年的交换生不参加考评。 二、考评内容 (一)政治素质 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准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有关会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4.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况。 (二)能力素质 1.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处在本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2.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研、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能。 3.在学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组织中锻炼自身,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4.能合理安排时间,积极拓展自身各种能力和素质,努力做到全面发展。 (三)作用发挥 1.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勇挑重担。 2.讲自律,讲奉献,讲服务,讲责任,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积极营造所在集体的良好氛围。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好表率,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向同学宣传党的思想主张,在发展优秀学生入党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5.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出谋划策。 (四)其他情况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留级、退学者。 3.对党组织的决定或交待的任务敷衍了事或拒不执行者。 4.参加非法组织、宗教团体,或参加非法集会,或宣传反动言论者。 5.触犯国家法律者。 6.经所在党委(党总支)认定具有其他有损党员形象行为者。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党支部委员会经讨论后,可酌情提高考核等次: 1、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有突出表现的; 2、学习进步显著的; 3、在学校、学院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 4、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5、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 三、考评方式 (一)考评按年度进行,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年初。在实施考评前,考评领导小组要召开学生党员大会,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考评目的、意义,正确对待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考评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诚信考核管理,维护部门的形象,使全体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守信践约的重要性及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评范围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基本要求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我区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诚信,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友爱,

互助协作,增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遵守职业道德,守法诚信。平时注意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 三、否决条件 (一)有违法违纪的; (二)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服务意识差,被投诉而查实的; (五)经考评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四、考评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在本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考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核、验收。考评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者必须在诚信干部中产生。 (二)诚信干部的自评。各室认真对照进行自查评分。 (三)诚信干部民主测评。考评领导小组召开职工大会,听取部门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四)诚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测评。可与年底绩效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对各室及干部进行测评。

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及优秀党员评比实施方案

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及优秀党员评比实施方案

开展创立党员示范岗活动及优秀党员评比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党员牢固确立“一名党员一份责任,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责任意识,为医 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特制定创立“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创立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教育和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自觉以党员标准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勇当先锋,并带动全科、全院工作全面、可持续、创新发展。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创立“党员示范岗”以在岗和在职党员为主体,把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真实体现临床科室为病人服务,职能科室为一线服务工作中,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好,该科室在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科室评选为“党员示范岗”。 (二)有3名以上党员的科室,采取自荐或推荐方式,全院推出3—4个“党员示范岗”候选科室,报支部审核批准。

(三)未达党员示范岗要求的党员,可参加优秀党员评比,二者参加其一。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各科室要紧密联系科室特点,经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立“党员示范岗”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2.制定标准。“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业绩突出、作用明显。树立四种形象:一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二是树立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领跑形象;三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四是树立廉洁自律、严谨端正的办事形象。“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党员示范岗”的党员必须符合下列标准:(1)热爱本职,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 (2)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3)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5)脚踏实地,办事高效,深受群众和领导好评。 (6)举止端庄,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7)科室整体工作走在全院前列。 3.开展评选。各科室对照“党员示范岗”的评选方案,认真自荐

机关干部职工月考核月通报制度(正稿)

兰发…2011?号 中共兰市乡委员会 兰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市乡2011年度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兰市乡2011年度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兰市乡委员会 兰市乡人民政府 2011年月日

兰市乡2011年度乡干部职工目标管理 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2011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乡政府机关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按照职责对等,奖勤罚懒,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莉同志任组长,黄彦、袁素坤(常务)、李红亮任副组长,李小黎、黄小林、李满辉、李巧云、王仁猛、徐艳、杨洵敏、李秀红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巧云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平时工作督查组。由李莉任组长,黄彦、袁素坤任副组长,成员:李红亮、李小黎、李巧云、王仁猛、徐艳、李秀红。 3、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加扣分上不封项,下不保底,扣分可以超过单项分值。根据干部职工分组和联系项目建设的情况,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人。日常干部纪律考核由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量分。本职工作实绩考核,由各组组长考核量分。驻村工作得分由驻村领导考核量分,每月月末,统计通报得分情

况。项目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核办法 1、每月考核金600元/人,其中个人绩效工资500元/月作为工作绩效考核金;乡财政配套100元/月作为工作纪律作风考核金。干部职工月度考核金,凡得分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得分80-90分的按90%发放,得分70-79分的按80%发放,得分60-69分的按70%发放,得分60分以下不予发放本月绩效考核金。 2、考核内容:一是作风纪律考核,按照乡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二是工作绩效考核,按月工作安排进行。书记、乡长对组长、副组长进行考核,组长、副组长对其他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3、每月考核结果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布后,如无异议,则在每月10日前由乡长审批后送财政所兑现。 (二)年终考核办法 1、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按百分制进行,每分计奖30元,按照各考核对象实际得分计奖发放。乡党委书记、乡长取三位组长得分的平均数计分。 2、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者取消当年岗位目标考核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3、考核内容:按兰市乡2011年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方案进行。 4奖罚加扣分项目: (1)主管(分管、协管)工作受到上级通报表彰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加分到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资兴市市委、政府级各加

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岗考评细则

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根据市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为确保我校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 争创“党员示范岗”的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二“共产党员示范岗”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1、积极参加“共产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20分)。计分标准如下: (1)主动撰写争创申请书(5分); (2)有工作提升目标和措施(5分); (3)工作场所醒目摆放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标牌(5分)。不摆放标牌发现一次扣1分。 2、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出勤,恪尽职守(20分)。计分标准如下: (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算离岗。 (2)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半天扣3分,离岗超过2小时算旷工。 (3)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起开始扣分,每多请1天扣2分。 (4)串门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5)大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6)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其它活动的一次扣2分。 (7)上班时间吃早点,发现一次扣1分。 3、注重自身形象,做到形象端正、服务优良(20分)。计分标准如下:

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真正解决大学生党员中“思想入党”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党章、校规校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发现不足,及时弥补,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条学生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包括: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接受组织培训,完成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二次。 第五条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了解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要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交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每年年末(12月下旬),学生党员要按照支部要求上交自我鉴定,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第三章学生党员奖惩制度 第七条对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报校党委批准,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原则上一年评选一次。

三堂街镇机关干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三堂街镇机关干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 行) 为切实加强镇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机关干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镇机关全体干职工。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遵循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原则,目的是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按需设岗,按岗定责,按责定酬,以绩定奖”的管理模式,着力规范机关秩序,转变干部作风,激发干部活力,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建设服务性政府。 三、考核形式和标准 成立三堂街镇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刘雄任顾问,胡军任组长,李文彪、孙准成、罗红卫任副组长,詹育

才、胡再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詹育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坚持按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总分100分,分为业务工作、日常管理、中心工作三大块,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加减分:一是业务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二是机关日常管理考核基本分30分,三是中心工作、述职测评考核基本分30分。 四、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基本分40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做到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能认真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1、工作业绩考核(30分)。实行奖罚分制,凡纳入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工作,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县或县级以上先进单位的,每项奖5分;单项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县“两办”表彰的,每次记2分;被重管或者黄牌警告的,每次罚10分;被一票否决的,扣30分。 (1)凡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督查局及其他目标管理考核立项部门对三堂街镇提出通报批评的,罚1分/次。 (2)纳入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单项工作,被市级以

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通用)

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通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XX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职尽责,营造乐于担当、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人事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考核对象是指除领导班子以外的全体干部职工,含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不唯票数、全面客观,奖优罚劣、区别对待,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考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考核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业务熟练,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警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负责,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七条加分和减分情况。 工作中表现突出加分情况。表现突出包括在负责或承担的工作中有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或获得重大荣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其他情形。 工作中存在问题减分情况。存在问题包括年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纰漏造成不当损失或不良影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考核程序及结果评定第八条考核测评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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