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标线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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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标线验收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验收规范

篇一: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质控(市政)表C.0.177

篇二: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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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2

11.2.3 外观鉴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本要求

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1.3.2 实测项目

见表11.3.2

表11.3.2 路面标线实测面目

11.3.3 外观鉴定

2

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

3

10c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2)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折线,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4 波形梁钢护栏 11.4.1 基本要求

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

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11.4.2 实测项目

表11.4.2 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

11.4.3 外观鉴定

1)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陷。

4

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顾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防阻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5) 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6)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5 混凝土护栏 11.5.1 基本要求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 3) 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他开口

5

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混凝土护栏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0m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11.5.2 实测项目见表11.5.2。

表11.5.2 混凝土护栏实测项目

11.5.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的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6 缆索护栏 11.6.1 基本要求

1) 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

3) 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不超过100mm)夯实;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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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5) 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11.6.2 实测项目

见表11.6.2。

表11.6.2 缆索护栏实测项目

11.6.3 外观鉴定

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没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7 突起路标 11.7.1 基本要求

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

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 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 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11.7.2

7

实测项目

见表11.7.2。

表11.7.2 突起路标实测项目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臵。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臵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臵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 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 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内容 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质控(市政)表C.0.177 ` 单位工程名称德化县城东新隆路道路工程检验批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标线验收部位K0+000-K0+350道路两侧施工单位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文生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郭炳忠施工班组长吴长水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现行《路面标线涂料》(JT/T280)、《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JTG F80/1-2004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 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路面标线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 (JT/T280)的规定 符合规范要求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 燥,无起灰现象路面已清洁,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计位置应符合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的规定 和设计要求 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1 标线线段长度±20 12 15 18 12 10 15 15 18 12 12 2 标线宽度+8,0 2 3 2 5 2 1 3 2 8 5 3 标线厚度-0.1,+0.5 0.1 0.2 0.1 0.1 0.2 0.1 0.1 0.2 0.2 0.2 4 标线横向偏位±30 -20 -10 - 5 3 5 12 -2 -10 8 5 5 标线纵向间距±20 20 15 18 12 15 11 10 18 18 10 6 标线剥落面积检查总面积0-3% 1% 2% 1% 2% 1% 1% 2% 1% 3% 1% 7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 白色标线≥150 150 151 155 150 152 150 152 150 150 150 黄色标线≥100 100 101 100 101 102 100 101 100 100 101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标准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置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置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置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置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 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 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畴。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容 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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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验收规范 篇一: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质控(市政)表C.0.177 篇二: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2 11.2.3 外观鉴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本要求

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

` 交通工程交通标志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 称分部工 程名称 道路安 全设施 分项工程 名称 交通标志 牌 施工单 位专业工 长 技术负责 人 验收部位项目负责 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 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 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主控项目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 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0m m×500m 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标志面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现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 接。 一项目允许偏差实测值或实测点偏差值

般 项目1 标志板外形尺 寸(mm) ±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 时允许偏差为边长的± 0.5%;三角形内角应为 60°±5° 2 标志底板厚度 (mm) 不小于设计 3 标志汉字、数 字、拉丁字的 字体及尺寸 (mm) 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 高不小于设计 4 标志面反光膜 等级及逆反射 系数(cd﹒ lx-1﹒m-2) 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 反射系数值不小于《公路 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JT/T279-1995)规定。5 标志板下缘至 路面净空高度 及标志板内缘 距路边缘距离 (mm) +100,0 6 立柱竖直度 (mm/m) ±3 7 标志金属构件 镀层厚度(μm) 标志柱、横梁≧78,紧固 度≧50 8 标志基础尺寸 (mm) -50,+100 9 基础混凝土强 度 在合格未准内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 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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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pdf下 载 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

性。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臵。如人行横道,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资料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

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臵。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

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11交通安全设施 11.1一般规定 11.1.1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 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1.1.4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 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交通标志 11.2.1基本要求 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 条件》的规定。 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 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 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 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实测项目 见表11.2.2。 表11.2.2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 ±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时 1标志板外形尺寸(mm)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三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 1 角形内角应为60°土5°检查100% 标志底板厚度(mm)不小于设计 2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 1字的字体及尺寸(mm)小于设计高用钢卷尺:检查10%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 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 3逆反射系数系数值不低于JT/T279《公路2 (cd.1x-12m-2)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规定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 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 4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100,01 检查100%距路边缘距离(mm) 5立柱竖直度(mm/m)±3垂线、直尺:检查100%1 6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标志柱、横梁≥78, 测厚仪:检查100%2度(um)紧固件≥50 7标志基础尺寸(mm)-50,+100钢尺、直尺:检查100%1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验收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验收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 验收规范 篇一: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前言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标线质量,更好地贯彻实施C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标线标准,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玲玲、姜开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型道路交通标线分类、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路面上的涂料型交通标线。矿区、港区、场(厂)区路面涂料型交通标线可参照执行。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

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68—86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3 术语 3.1 光亮度因数luminance factor 非自发辐射的媒质面元在给定方向上的光亮度与相同照明条件下理想漫反射(或透射)体的光亮度之比。 3.2 逆反射retroreflection 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回的反射。 3.3 光强度系数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 逆反射在观测方向的光强度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光方向的平面内的光照度之商。 即: R=I/E (1) 式中:R——光强度系数,mcd2lx-1; I——光强度,mcd; E——光照度,lx。 3.4 逆反射系数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 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强度系数除以它的面积之商。 即: R'=R/A=I/(E2A)

标志标线行业标准

8.禁令标志 8.1 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8.2 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 8.3 禁令标志示例如下: 8.3.1 限制高度标志(见禁1) 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最大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禁1为示例,表示装载高度超过3.5m的车辆禁止进入。 8.3.2 限制速度标志(见禁2) 标志车辆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标志所示数值。,停车场内行车速度限制为5千米/小时。 8.3.3 禁止烟火标志(见禁3) 8.3.4 禁止鸣喇叭标志(见禁4) 表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设在需要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地方。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8.3.5 禁止驶入标志(见禁5) 表示禁止车辆驶入。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其颜色为红底中间一道白横杠。

禁1 限高标志 禁2 限速标志 禁3 禁烟火标志 禁4 禁鸣标志 禁5 禁止驶入标志 8.3.6 让行标志(见禁6、禁7) 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设于视线良好交叉道路次要道路路口。标志 形状为倒三角形,颜色为白底、红边,黑字。 禁6 减速让行标志 禁7 会车让行标志 8.3.7 禁止停放标志(见禁8、禁9) 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该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杠。禁 禁1~5规格: 直径600mm 禁6规格: 等边三角,边长700mm

8为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标志。禁9为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标志。临时停车不受限制。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禁8 禁止车辆临时 禁9 禁止车辆长时停放 或长时停放 8.3.8 其它标志 标1’ 反光护角 标2’ 广角镜 9.停车标线 9.1通车道中心分道线(见线1) 通车道中心分道线为黄色虚线或实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一般设在车行道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禁7~9规格: 直径600mm 标1’规格: 长1000mm 宽250mm 标2’规格: 直径≥800mm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办法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办法 一、设置管理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公路交通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做到符合标准、规范统一、科学合理、齐全醒目。 公路新建、改建及大中修时,交通标志标线要与公路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和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工程概算,由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公路小修结束后须漆划标线的应及时漆划。 公路管理机构参与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施工图审查及交 竣工验收。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公路上擅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一经设立,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公路交通禁令标志需要增设或变更的,依据《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与同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科学论证后,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市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同时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限速标志增设前,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维护管理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当保持准确、清晰、醒目、完好。维护单位对损坏的公路交通标志,应当在发现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对破损、磨损的交通标线,维护单位应当及时漆划。 公路施工路段及养护作业路段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规范的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维护正常的施工和交通秩序。 公路及公路设施遭受自然灾害侵袭影响交通安全时,维护单位在发现后应立即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受损公路修复以后,及时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根据国家标准及交通量的大小,定期进行维护,以保持清晰。 三、监督管理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法加强对收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标志标线验收规范方案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验收规 篇一: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质控(市政)表C.0.177 篇二: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2 11.2.3 外观鉴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11.3.1 基本要求 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施工

道路交通标志 范围 本节内容为各式道路交通标志、界碑及里程标等的提供和设置及其有关施工作业。 材料 1.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 a.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本规范第414节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198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1999)的规定。 b.所有标志柱应配有柱帽,柱帽可采用板厚为3mm的钢板焊接或其它方法紧固的立柱上,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型式的柱帽。 (2)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 a.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 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

及允许偏差》(GB/T 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板材》(GB/T 3860-1997)的规定;采用薄钢板制造时,应符合《冷轧钢板》(GB/T 708-1988)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 2518-1988)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892-1986)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应不小于2mm。 c.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 e.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厂家在制造过程中,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 f.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及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及板面板材相同。 g.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

停车场设计规范标牌标识标线具体安装细节

停车场设计规范标牌标识标线具体安 装细节

停车场设计规范——标牌标识标线设计安装 本设计方案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安全标志》﹑《道路标线涂料》等有关国家标准,根据停车场现场环境条件,合理规范地设置一定标志牌﹑结构件及地面涂线等交通设施,尽可能完善地对出入车场的车辆进行引导和控制,使车辆放置,便捷有序,出入流通顺畅,既方便管理,又提高效率。根据提供地下车库规划设计图纸,我们综合国内停车场工程的丰富经验、先进的技术水平,对停车场的标志标线安全设施,主要可分为金属橡胶件、冷标标线、反光标牌等三个分项施工部分提出如下! 一﹑反光标志牌: 在车辆进出口以及车辆内适当位置安装标志牌,引导车辆正常行驶。包括停车场进出入口龙门牌,坡道两侧导向标牌,进入停车位方向指示牌,驶出停车场方向指示牌,上楼指示牌、进入地下

指示牌、车位号牌等设施,能有效的指引车车辆安全快速的进入驶出停车场具体安装位置参考施工图。 1﹑材料:铝合金板,进口工程级反光膜。防止潮湿后字迹模糊。2﹑制造:先将铝合金板加工成国标规格后,再将经过贴膜机将反光膜贴在铝合金板上。文字,图样均按国标样本。 3﹑规格: A﹑导向标指示牌—安装在车道两边的墙上。 B﹑警示标指示牌—安装在车位两便的墙上(柱)脚上。 C﹑龙门标牌—安装在车道入口处的墙上。标有本车场的主要信息。 D﹑出入标志牌—安装在车道出口处的位置,使车辆不得从出口出进入车辆。 E﹑其它圆方牌及方牌(如转弯指示牌“国标准”,出口指示牌“用专用的“丁”字形悬牌吊架安装在天花板上或墙上。 4、施工流程: A、立柱和板面应分开运输到安装指定点,根据图纸核对无误后,先卸立柱,后卸板面,立柱及板面不准从车上往地面丢,以免变形和损坏路面,立柱和地面接触部分应用木板垫着。 B、把钢管立柱和横梁按图纸在地面组装好后再把板面安装到横梁规定处,检查板面、立柱型号、内容无误。标高用水准仪测量,算出与路面的高差,并在安装前控制板面在立柱上的位置,保证

广西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程

广西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程》 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背景、目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一)研究的背景 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传递规范化信息并用以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对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能力及水平,改善服务区内的车流行驶条件,减少交通事故,保障服务区使用者的人身和车辆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对于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组织的标志、标线的设置,在我国目前的相关规范、标准中,尚无专门条款予以规范和说明,导致了在进行服务区交通组织设计时无章法可依,布置方案比较随意,设计审查也缺乏规范依据,从而使得我们广西区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在各个服务区的标志标线设计时(特别对大小不一的服务区)尺度把握不准,型式不统一,标识不明确,极容易对车主和司机造成误解,从而导致了设计随意、标示混乱以及服务场地布置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出现,较大程度影响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功能发挥,因此,很有必要出台一个专门用于规范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内交通组织标志标线设计的设置规程。 (二) 研究的目的、意义 通过系统研究,制订使用方便、实施简单、适合广西实际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程》地方标准,能够指导和规范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标志标线设计,提高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水

平。 《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程》地方标准的制订将填补我区乃至全国行业的空白,不仅能够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标志标线的设置,使标志标线的设置更合理、更人性化,从而提高广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益,提高广西高速公路的整体服务水平,而且对推动全国行业内的技术进步也具有重要作用。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标志、标线设置,对停车区、管理站,甚至对一、二级公路的管养、服务设施同样适用。 二、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17年4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桂质监函〔2017〕98号文)审查批准,《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程》列入2017年第一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7-0118。同时,2017年7月,经《广西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的通知》(桂交科教发〔2017〕318号)批复,本项目通过2017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立项。 本技术规程的编写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相关规定进行。 2、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本技术规程负责起草单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

标志标线验收规范

标志标线验收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验收规范 篇一: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质控(市政)表C.0.177 篇二: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11交通安全设施11.1 一般规定 11.1.1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11.1.3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 11.1.4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1.2交通标志11.2.1 基本要求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 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3)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11.2.2实测项目见表11.2.2。 表11.2.2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2 11.2.3外观鉴定 1)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2)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11.3路面标线11.3.1基本要求 1)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2)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一般要求

编号:SM-ZD-51137 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一般 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一般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交通标志的基本功能是为车辆和行人提供完善和清晰的情报。面对复杂多变的交通状况和环境因素,理想的交通标志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交通标志颜色的要求 对于颜色的选择,一方面要确保交通标志的视认性,另一方面还应考虑颜色所表达的抽象概念。根据颜色视觉的规律,道路交通标志多采用红、黄、绿、蓝、白、黑等颜色,不用中间色。 a.红色,在人们心理上会产生强烈的兴奋感和刺激性,适用于表达禁止、紧急停止等信息。用于禁令标志的红圈、红斜杠、“停车让行”标志、“禁止进入”标志等的底色; b.黄色,具有警戒的感觉,适用于传递警告信息。用于警告标志、高速公路的“终点提示”、“车距确认”等标志的底色;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_GB51038_2015》_交通标识的基本要求__标识版面布置

4 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 4.2 标志版面布置 4.2.1 交通标志的版面布置应信息明确、无歧义、简洁美观。 4.2.2 同类标志宜采用同一类型的标志版面。设置于同一门架式、悬臂式等支撑结 构上的同类标志,宜采用同一高度和边框尺寸。 4.2.3 当禁令、指示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时,为必须遵守标志;但禁令 标志中的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不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对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标志视认条件受道路行驶环境影响较大路段设置的警告标志,宜采用套用于无边 框的荧光黄色底板上的版面。 4.2.4 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4种;快速路、隧道、特大桥 路段的入口处,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6种。同一版面中禁止 某种车辆转弯或禁止直行的禁令标志,不应多于2种,若禁止的车辆多于2种,则应 增设辅助标志。(图4.2.4) 图4.2.4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在同一版面中的布置 4.2.5 禁令、指示、警告标志版面上附加图形和文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禁令标志版面上不得附加文字,禁止转弯等禁令标志附加图形时,箭头位置 应保持不变; 2 车辆行驶指示标志版面上可附加箭头图形,专用道路指示标志版面上可附加 时间,但附加箭头图形和时间时原指示标志的车辆图形大小应保持不变,位置可适当 移动;

3 除车辆行驶和专用道路指示标志外,其他指示标志版面上不宜附加图形和文字;当必须附加图形和文字时,原指示标志图形在版面中位置和大小应保持不变; 4 警告标志不得附加图形和文字; 4.2.6 指路标志版面中的信息含义(图4.2.6),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4.2.6 指路标志版面信息含义 1-前方通达的道路或地点;2-左、右方向通达的道路或地点;3-前方交叉道路;4-地理方向信息 1 标识在箭头外的信息,应为交叉口及各相交道路所能通达的道路或地点名称; 2 箭头杆中可标识横向道路路名信息,也可同时标识当前行驶道路与横向道路路名信息,标识横向道路时宜为前方最近交叉口横向道路路名信息,路名字高宜为0.5h~0.7h; 3 可在标志版面上标识地理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中的方向箭头可根据道路实际方向调整旋转,但其表示方向的文字不应旋转;当标志设置在行驶方向右侧时可在其版面左上角标识地理方向信息,设置在行驶方向左侧时可在其版面右侧上角标识地理方向信息;当版面为复杂交叉口图形时,可视版面布置情况在左下角或右下角标识地理方向信息; 4 标志版面上的路名、地名应使用标准名称; 5 标志版面各方向指引信息的选取,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和第9.1节的规定。 4.2.7 指路标志版面中各方向指引的目的地信息数量及布置(图4.2.7),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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