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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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遵照《国家计量法》相关规定,医院建立三级医学计量管理组织,即院计

量委员会、计量室和使用科室兼职计量员。院计量委员会负责全院计量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计量室设在器材处医学工程室,配备专职计量员,负责全院的医学计量和计量标准的管理以及计量器具的计量检测、鉴定工作;使用科室兼职计量员则承担本科室的计量器具的统计、申报和定期检定的配合工作。

二、新装备入院的医疗仪器设备,如属国家强检范围之内的,由销售方完成首

次计量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书》,进口强检仪器设备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验收合格后入库。入库后的计量器具,计量室要立即建立计量检定档案。

三、计量室应具备常规必备的标准计量标定装置。

四、计量室要为全院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制定每年的计量检定计划。

五、属国家计量法规定的强检项目,应严格按检测周期送上一级指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测,鉴定。

六、科室领取计量器具,应办理计量器具台帐登记,并报计量管理部门,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时间。

七、计量员经常下科室了解被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对长期不使用的计量器具要求使用科室报停,并向计量管理部门备案,有故障的按规定做到及时修理。

八、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修理和检定后仍不合格,应将其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并在计量器具的总账和台帐中分别登录。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配合和协助计量检定人员做好计量检定工作。确保年度强检计量器具周检率达到98%以上,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负责组织及时交付临床科室使用。

十、全院在国家列入强检项目的医疗设备账目、资料及年度检定证书统一由计量室负责建立并保管,每年年底核实查对一次,做到帐、物、证书相符。

十一、每年周期计量检测结论中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以及今后使用这些设备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反应,推动各科室不断提高计量器具的应用水平。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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