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书

柳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书 编号:JLGSLGMK2011年0003号柳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书建设单位(甲方):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柳沟煤矿施工单位(乙方):2011年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以甲方安排的施工图为准第二条工程单价确定原则⒈直接工程费⑴人工费及调差:按(2007基价)定额计取,其中:①井下直接工单价:按(2007基价)58.32元/工计算,按83.57-58.32=25.25元/工调差。风镐落岩按放炮落岩的1.5倍计算,震动炮配合风镐落岩按放炮落岩的1.35倍计算。②井下辅助工单价:按(2007基价)47.75元/工计算,按70.89-47.75=23.14元/工调差。③地面辅助工单价:按(2007基价)27.91元/工计算,按45.08-27.91=17.17元/工调差。⑵材料费以预算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为基数不调差,一般支护按100%参与取费,工字钢(U形钢)乘0.7系数后参与取费,钢轨乘0.35系数后参与取费。 ⑶机械使用费:①风镐、风煤钻、凿岩机、风动锚杆机由乙方自备。煤电钻由甲方采购,乙方严禁自购,只能向甲方领取,在结算中全额扣除,以上设备不调差。②硐室按机械使用费的80%参与取费,其它巷道按机械使用费的60%参与取费,机械使用费不计入总额。③自备

机械的一类费用(设备折旧费、大修费、经修费)直接加入总额,不调差。⑷井巷工程辅助费:实进巷道按预算中井下辅助人工的60%计取。⒉企业管理费:【1】×15.71%。⒊利润:【1+2】×7.26%。⒋组织措施费:【1+2+3】×5.83%,其中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⒌规费:【1+4】×7.95%。⒍人工价差:按规定计算⒎税金:【1+2+3+4+5+6】×3.35%⒏机械经修费(含取费及税金[换行]):掘进机(含二运皮带)及工作面后第一台运输设备的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机掘岩巷按每米240元加入总额中,机掘半煤岩巷及煤巷按每米200元加入总额中,炮掘和风镐掘按每米40元加入总额中。⒐铺管人工费(含取费及税金):2寸每米9元,4寸每米18元,直接加入总额中。⒑涌水调整(含取费及税金):①下山:涌水5-10立/小时,每米增加50元,涌水20立/小时,每米增加200元,涌水>30立/小时,每米增加300元。②上山及平巷:涌水按下山的1/3调整。⒒工程劳务单价:【1+2+3+4+5+6+7+8+9+10】。第三条工程质量、进度要求1、必须按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及井下《作业规程》组织施工。2、按照《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评比办法》验收,要求分数90分以上。3、标准化范围:从局扇起至工作面范围内及乙方料场的标准化由乙方负责。4、质量奖罚按照晋辽公司的规定执行。5、进度要求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第四条预算、开工、验收及结算1、工程开工前,乙方编制施工图预算并附各矿总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及相关技术参数,预算报计划处审核。2、如巷道参数有变化,需重新编制上报工程预算进行审批,结算时分段计价。3、单价确定后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 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3) 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6) 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6) 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7) 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1) 第八章顶板管理 (13) 第九章罚则 (13) 第十章其他 (1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工作,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井巷工程管理规定汇编》、《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斗沟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核和监督落实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对本制度以外相关井巷工程验收重大问题的决策。 2、验收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 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1)验收管理办公室职责 ⑴、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⑵、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对矿井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⑶、负责井巷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⑷、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业务培训工作。 ⑸、现场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并将变更通知下发施工单位。 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⑺、区队班组验收记录,自检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2)供应科职责 ⑴、所供应的井巷支护材料、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等。 ⑵、对井巷支护的各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时提供矿方所需的各种尺寸的支护材料。 ⑶、协助矿方抓好支护材料管理工作。 3)地测科职责 ⑴、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资料。 ⑵、严格按设计做好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对所放线负责。 ⑶、协助并监督矿方验收掘进工程量。 4)安全科负责对新入矿外围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培训,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对各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生产运输环节车辆,负责各掘进工作面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布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6)机电科负责协调各掘进工作面所需机电设备,并负责对新机电设备技术知识的培训,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服务。 7)通风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压风、防尘系统的布设,并监督各施工单位使用,同时负责井下救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8)机运队负责入井、升井人员的检查,负责向各掘进工作面配备运输车辆,同时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服务指导。 9)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通风部参加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72小时安全培训。 10)施工单位职责 ⑴、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30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 1990年6月2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 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 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表士施工 第三节基岩掘进 第四节永久支护 第五节井筒注浆

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 第七节工程验收 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冻结法施工 第三节钻井法施工 第四节沉井法施工 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 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保护设施 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 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 第五节井筒的恢复 第六章巷道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 第三节巷道掘进 第四节巷道支护 第五节探、放水 第六节工程验收 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 第三节硐室施工 第四节工程验收 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梁的安装 第三节罐道的安装 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 第五节工程验收 第九章辅助工作 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 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 第四节通风 第五节排水 第六节压风 第七节信号与通讯 第八节供电 第十章工业卫生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

煤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井下工程质量和采掘进尺管理,确保矿井正常衔接,促进安全生产,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高河能源有限公司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以规范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一、验收时间:每月23日上午下井现场验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验收另行通知)。 二、验收组织:由生产技术部、地测部、计划部、财务部及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参加现场验收。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当月进尺验收申请表报地测部。表中需填明施工队别、地点、巷道断面、煤岩别、支护形式、坡度、实际进尺等。 2、各项应急工程、水窝等小硐室及已移交的巷道整修,必须将审批后设计图及说明一并报地测部。 3、过断层、卧底、挑顶、穿层形成的煤岩变化必须画出剖面,经地质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进尺验收。 4、各施工队组必须按要求将实测巷道地质剖面图报地测部。不能按时如实提供上述资料的,不予验收进尺。 5、验收前必须将导线测到最迎头安装激光的中线点处,并挂牌管理。 6、各验收人员如实填报采、掘、开工程量现场验收表,并由地测部、生产技术部、计划部、财务部签字后生效。

7、地测部根据现场验收表编制高河能源采掘采掘工程月度报表,经部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计划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等有关部门及矿领导。 四、验收规定 1、煤岩分类:岩石断面占设计断面1/5以下为煤巷;岩石断面占设计断面1/5—4/5之间为半煤巷;岩石断面占设计断面4/5以上为岩巷。 2、巷道坡度分为5°以下、5°—10°、10°—18°、18°以上,在验收表中注明。 3、每月验收进尺时,必须从离迎头最近的横贯或钻场处起,至当月掘进头止。减去上月进尺后,即为当月进尺数,并从最近一个测点位置量至掘进头收尺点处,据此算出当月进尺数作为上图依据(但考虑巷道坡度因素)。此两种办法算出的进尺数相等,工程质量合格后,该进尺方能有效。 4、施工单位必须将上月末验收位置(即本月掘进起始位置)用红漆在现场醒目标示,并挂牌。同时调好激光指向仪,做好进尺验收准备工作。 5、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掘进方式不同的分段,应以最近的导线点为基准控制起止点,按实际情况报进尺。 6、掘进巷道及扩巷、修巷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验收人员有权不予验收进尺,限期返修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仍按进尺计算,但不得计算返修期间工资,不得计入下月进尺。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BJ218—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标准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YBJ218—89 主编部门:冶金工业部华北矿山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实行日期:1990年1月1日 冶金工业出版社 1 9 9 0 年北京

关于颁发《冶金矿山井巷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89)冶建字第356号 根据冶金部(87)冶基字第54号文的安排,由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负责修订编制的《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于1989年1月审定通过,现批准为冶金工业部部标准,编号为YBJ218—89。本标准自1990年1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负责管理与解释。 冶金工业部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

修订说明 根据冶金部(87)冶基字第54号文通知,本标准由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负责修订。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对原“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意见,吸收了冶金矿山系统有关井巷施工经验,于1988年8月写出了初稿。初稿发至冶金矿山系统的施工、生产、设计研究等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于同年12月写出审定稿。1989年1月,冶金工业部召开审定会,对本标准予以审定。 本标准共分九章、四个附录,主要内容有井巷工程质量标准、井巷装备工程质量标准及其质量检验方法和质量检验评定等级标准等。 参加本标准修订的有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赵义达、马文章和陈永新同志。 在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交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以便修订时参考。 华北冶金矿山建设公司 1989年8月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1 总则 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 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 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黑色金属、贵金属 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 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 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 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 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 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 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工程竣工时 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项目管理 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 表土 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 不支护段 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 临时支护 preliminary suport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 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工程竣工时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项目管理 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 表土 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 不支护段 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 临时支护 preliminary suport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2.1.5 浅孔、中深孔、深孔 shallow hole medium deep hole deep hole 炮眼深度小于2m 的称为浅孔, 2.0~ 3.5m的称为中深孔,大于3.5m的为深孔。 2.1.6 斜井 slope 倾角大于5?的倾斜直线地下通道。 2.1.7 巷道 roadway 倾斜或水平的地下通道统称为巷道,包括平巷、上山、下山和斜巷。 2.1.8 天井 raise 凡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人行、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垂直或倾斜的地下通道。 2.1.9 溜井 chute 专为溜放矿石或废石的垂直或倾斜的地下通道。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一、术语 1、施工组织设计 指导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的系统性技术文件。工程施工所必须的各类施工条件和技术资料。 2、施工作业规程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具体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条件进行编制并用于指导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3、施工技术措施 用于辅助生产系统的零星工程施工或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施工作业规程进行补充而编制的技术文件。 4、单行作业 井巷工程中的掘进与永久支护两大工序分别顺序施工的作业方式。 5、平行作业 井巷工程中的掘进与永久支护两大工序在不同的空间内同时进行施工的作业方式。 6、短段掘砌作业 井巷工程施工在同一掘支循环内,短段掘进与永久支护两大工序交替进行施工,可不用临时支护的作业方式。 7、冲积层 覆盖于稳定基岩之上的松散地层。

8、基槽 在安全构筑等特殊工程部位的围岩中开凿的垂直于巷道轴线的沟槽。 二、施工准备 一般规定 1、井巷工程开工前应按下列规定做好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组织审查矿井地质资料和检查孔资料,并绘制井巷工程地质平、剖面预测图;(2)建设单位组织完成设计交底,并进行图纸会审;(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施工技术措施;(4)完成施工设施及设备的安装;(5)立井、斜井和平硐开工前,尚应完成下列工作:①测量基点移交,工程定向,场地测量、基桩埋设,场地平整及障碍物拆迁。在多家单位施工的情况下,应统一协调、核实测量成果;②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给排水、输变电、通讯、防雷电、防火、防洪涝等工程及必要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③立井锁口、斜井和平硐的明槽及井口掘砌。 三、斜井与平硐施工 一般规定 1、斜井与平硐的施工方案的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①应合理选择凿岩、排矸、提升、运输、支护等设备的配套方式; ②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的断面、长度、坡度、支护形式、地质水文 条件、施工进度计划等因素,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2、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

井巷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项目井巷工 程。 2 .工程地点:郏县黄道镇景家洼村 3.工程内容:掘进、支护及交付使用前的日常维修等。 二、合同工程量及工期: 1.工程量 井巷工程量6389m (其中岩巷1671m 半煤巷4718m,巷道规格、长度、支护方式等见甲方工程设计图)、铺轨2600m (其中双轨1800m)。(井巷工程清单附后)。 如遇设计更改,以实际变更为准。 2.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从年月日前开工,至 年月日前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方式,井下施工用轨道、提升系统、压风机、局扇、风水管

路、监测监控系统、施工用电、后勤服务等实行甲方有偿提供(相关协议另行签订)。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严格按甲方工程设计图施工。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按《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二级标准进行验收。 五、合同价款 1. 取费标准 根据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中国煤炭建设协会2008年1月 1 日颁发的《煤炭建设井巷工程定额(2007 统一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 统一基价)》二期工程下浮10%进行取费,大临设施费按50%取费。 2. 主材调差主材(钢材、炸材、水泥、砂石、锚杆、锚网)按双方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核准的市场价格作为材料价格调差结算依据,合同期内不论市场行情是否发生变化,均不再作调整。 3.人工费不予调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 (1)乙方根据验收合格(二级标准)的工程量,在次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甲方有关单位及分管领导审批,达到合格的工程量方可结算,不合格部分整改合格予以结算(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后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离柳集团矿建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确保井巷。工程施工优质、低耗、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井巷工程验收标准 一、立井验收标准 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 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 1.2 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以上,取其平均值; 1.3 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 1.4 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2. 井筒竣工后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2.1 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 2.2 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每隔5~10m测一个横断面,全井筒沿十字线方向测两个纵断面); 2.3 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 2.4 测量记录; 2.5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

验报告等; 2.6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3. 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测量规范、规程的规定; 3.2与井筒相连的各运输水平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为±100mm; 3.3 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4 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 3.4.1 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 3.4.2 当采用锚喷支护,有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 4.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井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超过1.5m; 4.2 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积内表面不平整度,料石砌体不得大于25mm,混凝土砌块不得大于15mm,浇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 4.3 井壁表面不得有露筋、裂缝和蜂窝; 4.4 砌体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1矿井井筒工程1.1总则第1.0.3条矿井井筒工程施工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施工规程,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第1.0.8条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做好各种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图纸等文件和资料。工程竣工时,应按要求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第2.2.1条在开始施工前,应完成检查钻井,并提供完整的检查钻井数据。第2.2.2条检查钻孔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竖井: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在井的微观范围内布置检查钻孔:(1)地质构造和水文条件中等,无有害气体突出危险;(2)钻井法施工的竖井;(3)检查专门用于探测溶洞或特殊施工需要的钻孔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煤层、岩层和有害气体突出危险时,井下钻孔中心距不得超过25m。3.该井略靠近超大型含水层,井筒采用冻结法施工,检查井眼不得布置在井筒内。4.钻孔的最终深度应大于钻孔的设计深度。二、斜井、平硐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2.2.7条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应分层进行抽水试验。第2.2.8条经检查钻孔后,除施工过程中仍需使用的钻孔外,应使用水泥砂浆进行严密密封,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10兆帕第4.1.1条立井应采用特殊方法穿过流沙、淤泥、卵石、砾石等含水不稳定地层第6.1.1条巷道施工应一次完成,并应满足以下要求:第一,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情况和机械运行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40m对于需要支撑的道路;第二,

沟渠应与永久支撑同时完成;三、巷道的永久轨道应在交叉口前一次性铺设第7.1.1条硐室开挖、支护、设备基础浇筑,应连续施工,一次完成1.2立井施工《矿井井筒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 - 90第3.1.2条立井施工时,当穿过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地层时,应采取注浆堵水等控水措施第3.1.6条与竖井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倾斜隧道洞口,应在竖井施工的同时,设置3 ~ 5m的永久支撑第3.4.6条立井支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除执行下列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3。混凝土浇筑应分层对称进行,并应进行机械振动第3.6.1条井筒穿过特殊地层时,必须编制特殊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 4.2.2条井筒冻结深度,必须超过10m深的不透水稳定岩层,当基岩底部30m左右仍有含水层时,应延长冻结深度,并宜采用差异冻结法施工第4.2.8条冷冻管和供液管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冻结管道必须使用无缝钢管每批新钢管取样进行试压,压力为7兆帕,无泄漏为合格。第4.2.10条冻结管下入井眼后,必须进行试压试验压力应为全冻管内盐水柱与管外清水柱之间的压差与盐水泵工作压力之和的2倍。试压30分钟后,压降不超过0.05兆帕,15分钟后压力不合格第4.2.32条冻结管线的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3 .回收的冻结孔应用水泥浆填充,水泥浆水灰比不大于0.8,填充长度不小于冻结孔总长度的2/3第3.7.3条完成的轴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井筒中心坐标和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二、与竖井相连的各运输平巷和主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三、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轴内径允许偏差:1。使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撑时,有提升设备的应为+50毫

修改后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完整版

修改后的井巷工程验收 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离柳集团矿建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确保井巷。工程施工优质、低耗、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井巷工程验收标准 一、立井验收标准 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 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 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以上,取其平均值; 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 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2. 井筒竣工后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 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每隔5~10m测一个横断面,全井筒沿十字线方向测两个纵断面); 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 测量记录; 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等;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3. 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测量规范、规程的规定; 与井筒相连的各运输水平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为±100mm; 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 3.4.1 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 +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 3.4.2 当采用锚喷支护,有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 4.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井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超过; 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积内表面不平整度,料石砌体不得大于25mm,混凝土砌块不得大于15mm,浇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 井壁表面不得有露筋、裂缝和蜂窝; 砌体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 每层砌体的水平偏差,混凝土块不应大于20mm,料石不应大于50mm; 4.4.2 砌体竖向无重缝,压茬长度不应少于砌体长度的1/4;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MT5009-9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

3.0.4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指定的单位工程要有观感质量评定,其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为合格。 注:指定的单位工程指立并井筒、斜井井筒、平硐、井底车场巷道、主要运输巷道、箕斗(或胶带)装载硐室、井下主变电所洞室、主排水泵房碉室、暗井绞车房洞室及相应的井下铺轨工程。 二、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部工程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其中指定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 3.观感质量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为优良。 3.0.5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评定其质量等级: 一、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处理后,不改变结构或未造成永久缺陷,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应评定为优良。 三、经处理后,改变了原有结构规格,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其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应评定为优良。 四、经建设单位核查认可,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4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组织 4.0.1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应在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0.2施工班组应对其操作的每道工序,每一作业循环作为一个检查点,按本标准附录A表A.2检查点的测点要求,自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4.0.3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负责人(区、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验评定,质量检查员核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表A.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分项工程在中间、竣工验收检验时,应按附录A表A.2的规定选检查点,布置测点实查。不能实查的,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4.0.4分部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工程处、矿)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建设单位(矿务局、矿)代表核定。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B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 4.0.5单位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矿务局、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也可由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检验评定)。最后由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认证。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C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的格式。 指定的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各一人进行检验评定。观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工程竣工时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项目管理 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表土 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不支护段 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临时支护 preliminary suport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2.1.5浅孔、中深孔、深孔 shallow hole medium deep hole deep hole 炮眼深度小于2m的称为浅孔,2.0~3.5m的称为中深孔,大于3.5m 的为深孔。 2.1.6斜井 slope 倾角大于5o的倾斜直线地下通道。 2.1.7巷道 roadway 倾斜或水平的地下通道统称为巷道,包括平巷、上山、下山和斜巷。 2.1.8天井 raise 凡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人行、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垂直或倾斜的地下通道。 2.1.9溜井 chute 专为溜放矿石或废石的垂直或倾斜的地下通道。 2.1.10短段掘砌 alternant drifting and support in short distance 又称为短段掘砌混合作业,指井筒或巷道掘进与永久支护两大工序在不同时间内,在井筒或巷道工作面上,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混合进行,掘进与永久支护两大工序频繁交替,而一般不用临时支护的作业方式(这种作业方式同单行作业方式相似)。 2.1.11平行作业 paralled operation 指井筒或巷道掘进与永久支护两大工序在不同的空间内同时进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4、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5、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6、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三、联合试运转1、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准入条件2、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3、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4、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5、联合试运转报告主要内容6、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范文)7、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范文)四、消防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消防验收程序2、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4、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五、职业病防护(劳动卫生)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程序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明细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3、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明细4、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查资料明细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八、档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程序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3、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1、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2、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3、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十、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申请验收表4、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报告书(范文)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6、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明细7、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提供的基础资料明细8、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现场备查资料目录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1、煤矿建设项目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2、煤矿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综合验收报告主要附件明细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1、《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程序2、《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井工矿)3、《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露天矿)4、《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表5、《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6、《煤炭生产许可证》现场复核专家咨询报告7、煤矿井巷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8、煤矿土建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9、煤矿安装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10、煤矿主要设备仪器设计与实际对照表附件一: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附件二: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附件三:煤矿项目准予建设程序性支持文件 资料明细附件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附件五: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一、定义1、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嘉乐泉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矿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巷道工程质量,特制定嘉乐泉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成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领导组 组长:王大勇张宝平 副组长:贾润福米崇亮周才顺武慧栋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地测部 1、组长全面负责井巷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 2、采煤副总负责对生产技术部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安全副总负责督促和监督队组的整改情况,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整改情况。 4、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井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二)验收制度 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 2.每旬由安全副总组织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地测部的部室人员对当旬的巷道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3.每次验收完毕要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并将验收单存档管理; 4.对验收不合格工程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验收员及施工方共同签字认可,存档管理。对验收不合格工程要督导施工

方返工处理,在规定期限满后进行复验,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的月底要扣除不合格进尺,不予结算。确保工程质量; 5.生产技术部派专人做好详细的验收记录,并保存好验收单。 6.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徇私情,确保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品以上。 (三)验收标准及考核办法 1.架棚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值不得超过规定;铁棚巷道净宽有中线的0~50mm,无中线的30~50mm;巷道净高-30~50mm。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2)铁棚前倾、后仰的角度不得超过≤1°。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3)铁棚支架迎山有力,角度不得超过±0.50。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4)巷道盘帮、构顶要严实。有一处缺构木扣50元; (5)铁棚腿需放在挖出柱窝里的实底上。有一处柱窝深度不够或不在实底上扣50元; (6)铁棚梁保持水平。有一处水平超过40mm扣50元; (7)铁棚扭距符合规定。有一处扭距超过50mm扣50元; (8)铁棚接口符合规定。有一处错口超过5mm扣50元; (9)铁棚支架间距符合规定。有一处超过50mm扣50元。 2.锚杆(索)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值不得超过规定;

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一、竖井工程验收 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1 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井筒连接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 1.2 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涌水量,一昼夜应测涌水量3次以上,取其平均值; 1.3 井筒的断面、梁窝位置和井壁的垂直程度; 1.4 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2、井筒竣工后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2.1 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 2.2 实测井筒的纵、横剖面图(每隔5—10米测一个横断面,全井筒沿十字线方向测两个纵断面); 2.3 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 2.4 测量记录; 2.5 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 2.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3、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测量规范、规程的规定; 3.2与井筒相连的各运输水平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为±100mm; 3.3 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4 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 3.4.1 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 3.4.2 当采用喷锚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 4、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井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应超过1.5m; 4.2 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积内表面不平整度,料石砌体不得大于25mm,混凝土砌块不得大于15mm,浇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m; 4.3 井壁表面不得有露筋、裂缝和蜂窝; 4.4、砌体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 每层砌体的水平偏差,混凝土块不应大于20mm,料石不应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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