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规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2年第20号令)、国家认监委《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2002第3号公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或拟从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内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

第三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需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符合性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两种,以定期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为辅。

第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定期考核采取组织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一)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二)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三)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和管理方法

(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

(五)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六)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七)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内部审核与持续改进

(八)食品检验检测基础知识

对于申请或已获国外注册的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还需考核进口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六条定期考核分为A、B和C三类,A类适用于对外注册企业和需实施HACCP体系官方验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C类适用于初级农产品加工、出口仓储、出口食品分装等类型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其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适用于B 类。

第七条日常考核主要评价企业在岗质量管理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条考核由省局认证监管处和分支局共同组织实施,

并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定期考核前三个月,省局认证监管处将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等在江苏检验检疫局公众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e10909226.html,)上予以公布。

第十条定期考核主要为书面试卷答题或网络答题。考核大纲、考核结果等信息在江苏检验检疫局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定期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的定量方法。85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合格人员由省局颁发出口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培训证书。

第十二条日常考核由各分支局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日常考核需填写《质量管理人员日常考核项目表》(附件1),日常考核不合格的,分支局应及时上报省局注销其考核培训证书。

第四章备案管理

第十三条省局认证监管处主管全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备案工作,分支局负责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备案管理(备案格式参见附件2)。

第十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将具有考核培训证书的在岗质量管理人员向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局备案。分支局应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档案。

第十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质量管理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C类企业和人数较少的企业可为1人)。

第十六条备案的质量管理人员需接受年度审核。审核结果作为能力持续符合的依据。审核可以采取日常考核、个人声明或工作报告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监督管理中发现企业质量管理备案人员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应书面通知企业最长3个月的限期整改,愈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应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置。

第十八条企业备案质量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向所在地分支局进行备案变更。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十九条对于首次进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而又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应最迟在6个月内整改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由于企业或个人原因无法实施年度审核的,其备案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检验检疫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应主动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保证有一定数量并且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设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9日以“建质[2008]91号文发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现全文刊登,望全国建设施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 企业承包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生产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生产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计划用 3 个月的时间,充分利用公司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热情,齐心协力,用心工作,彻底扭转公司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指标低下的不利局面。 为了迅速改变生产管理系统的管理不规范和生产效率低、能耗高、现场管理混乱的现状,从调动生产车间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切入点,公司设立管理人员阶段(3--6 个月)岗位绩效考核工资,具体标准及考核办法: 1 岗位绩效考核工资标准: 1.1一级:800 元/ 月(考核办法附 1.2二级:600 元/ 月(考核办法附 后) 1.3三级:400 元/ 月(考核办法附 后) 2岗位绩效考核工资考核 2.1实行百分考核制: 2.1.1岗位(主管)经济技术指标达标:50分 2.1.2岗位(主管)阶段管理目标指标达 标:30分 2.1.3岗位(主管)现场管理指标达标:20分 2.2 考核等级标准: 2.2.1一级岗位实际考核得85 分 2.2.2二级岗位实际考核得 分〉75 分 2.2.3三级岗位实际考核得60 分 3 岗位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分岗位确定) 3.1 生产部经理 生产部下级全部考核技术指标达标(7 人总分达标350 分),得50 分;下级考核指标得分每低 2 分,扣 2 分;下级考核指标每提高

1 分,奖励 2 分,如实得分折算超过50 分,按高于50 分的实际分计入考核总分。 3.2 生产部副经理(主管淀粉车间、动处车间、维修车间)淀粉车间主任、动处车间主任、维修车间主任三个岗位的全部考核技术指标达标( 3 人达标共150 分),得50 分;下级考核指标得分每低 2 分,扣2 分;下级考核指标每提高 1 分,奖励 2 分,如实得分折算超过50 分,按高于50 分的实际分计入考核总分。 3.3 生产部副经理(主管糖车间、三0 饲料车间) 糖车间主任、三0 饲料车间主任两个岗位的全部考核技术指标达标( 2 人达标共100 分),得50 分;下级考核指标得分每低 2 分,扣 2 分;下级考核指标每提高 1 分,奖励 2 分,如实得分折算超过50 分,按高于50 分的实际分计入考核总分。 3.4 淀粉车间主任 3.4.1 考核标准: 3.4.1.1 产品合格率:淀粉乳蛋白含量、各产成品水份(干淀粉、蛋白、玉米浆、胚芽)、汽槽蛋白含量三项指标的合格率达到95% 为基准合格率,达标得25 分;指标每低1%,扣 2 分;指标每提高1%,奖励 3 分。 3.4.1.2 收率: 淀粉乳干基67 为标准基数,达标得25 分;每降低 1 个收率,扣2 分,每提高 1 个收率,奖励 3 分。 3.5 动处车间主任 3.5.1 考核标准: 3.5.1.1 锅炉和水处理设备的完好率: 基准为95%(每月按26 天,每天每班按8 小时计算,为208 小时,达标为198 小时),达标25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提高 1 个百分点,奖励 3 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编号:SY-GW-03798 ( 岗位职责)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Post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ersonnel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备注: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知识、产品 基本性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应当由国防科工委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颁发《安全培训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做到执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领 导负责,实施本单位全面安全监督工作。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组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负责在本岗位危险因素较大的危险品仓库、消防设施、经营场所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监督特种设备、危险品的运输工具等,必须从专业生产单位购置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的方可投入使用。 八、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十、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管理人员年绩绩效评定表 姓名: 、部门: 、岗位名称: 、考核日期: 评定项目细则分值自我评价主管评价 以身作则的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刷卡、不迟到、早退、 12分按规着装等),并督导所辖员工认真执行 制度执行力 11分尚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偶尔督导一下属下执行 (12分) 尚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员工不具备督导能力 9-10分 不能遵守部分规章制度,需主管人员的督导下才能遵守 7-8分 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屑于顾,不受制度约束 6分以下 16分善于领导下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达成工作计划和目标 14-15分灵活领导下属顺利达成工作计划和目标领导能力尚能领导下属勉强达成工作计划和目标 11-13分 (16分) 不得下属信赖,工作意愿低,态度消极 9-10分 领导方式不佳,常使下属不服或反抗 8分以下 工作计划性强,工作安排井然有序 10分 9分工作有计划,工作安排有条理计划能力工作有计划,但条理性不足 7-8分 (10分) 只能做交办事项,不知改进 6分 缺乏计划能力,须依赖他人 5分以下 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 12分 能胜任工作,效率较高 11分工作任务 及效率工作不误期,表现符合标准 9-10分 (12分) 只能做交办事项,不知改进 7-8分 工作效率低,时有差错 6分以下

8分有积极责任心,能彻底达成任务,可放心交代工作 具有责任心,能达成任务,可交付工作 7分责任感尚有责任心,能如期完成任务 6分 (8分) 责任心不强,需有人督导,亦不能如期完成任务 5分无责任心,时时需督导,也不能完成任务 4分以下 6分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 沟通协调 5分乐意与人沟通协调,顺利达成任务 (6分) 尚能与人合作,达成工作要求 4分 协调不善,致使工作较难开展 3分 无法与人协调,致使工作无法开展 3分以下 8分善于分配权力,积极传授工作知识,引导下属达成任务授权指导灵活分配工作或权力,有效传授工作知识 7分 培训能力尚能顺利分配工作与权力,指导下属完成任务 6分 (8分) 欠缺分配工作任务及指导下属之方法,任务进行偶有困难 5分 不善分配权力及指导下属之方法,内部时有不服及怨言 4分以下 8分品德廉洁,言行诚信,立场坚定,足为楷模 7分品行诚实,言行规矩,平易近人工作态度言行尚属正常,无越轨行为 6分 (8分) 固执己见,不易与人相处 5分 私务多,经常利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或擅离岗位 4分以下 6分对管理和业务勇于创新,对知识如饥似渴,具有发展潜力 创新能力 5分能提出合理议,并通过学习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积极改善 和学习力管理上有一定的心得,但由于学习力不够,缺少好的方法 4分 (6分) 管理上因循守旧,不思创新,又不能通过学习汲取好的方法 3分 不具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管理技巧,又不思通过学习提高 3分以下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 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兹任命,同志为我单位安全负责人,同志为我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以上人员均经过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从业资格。 北京XXXXXXXXXX 化工有限公司 (盖章) x年x 月 x日

任命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一、任命_______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 二、任命一车间主任_______同志为一车间安全管理人员,二车间主任_______同志为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 三、任命_______同志为一车间安全员,_______同志为二车间安全员,_______同志为三车间安全员,负债协助各车间主任完整本车间的安全工作的管理;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兹任命,同志为我单位安全负责人,同志为我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以上人员均经过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从业资格。 江西XXXXXXXXXX 化工有限公司 (盖章) x年x 月 x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二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8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1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国家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2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四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 第十一条申请一、二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安全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材料报国家局;

厂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001]

厂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迎合日趋激烈的市场竟争,进一步调度管理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与整体凝聚力。优化资源配置,以最低廉成本准时,准量的生产出优质产品。为企业提供更为宽裕的市场竟争的优势空间,促进企业、良性、稳步的持续发展。 二、实用范围: 生产部全体管理人员。 三、最终解释权: 总经理 四、具体内容 1、工资制度 1.1 对现有工资制度进行调整为原有基本工资80%+原有基本工 资65%的奖罚浮动工资。 1.2 基本工资80%即为最低保底工资。浮动工资65%即为奖罚幅 度,即最高工资源为现有工资的145%。 1.3 原有工资65%的奖罚、浮动工资,属绩效考核范围,由绩效 考核成绩衡定其奖罚数量。

2、绩效考核内容 2.1部门产值考核 2.2进度控制考核 2.3品质控制考核 2.4成本控制考核 3、绩效考核具体标准 为了便于考核统计,所有绩效成绩均以分为统计单位(1分=5元)。 3.1、部门产值考核 根据现目前工厂实际生产能力(各部门人员配置均衡前提下,现有场地设备)。 在工厂资源充足的前提下,各部门月产值均需保持在200万以上,对超出此标准的各部门,给主管人员超产值的0.15%予以奖励;对未能达到此产值标准部门,(0-20万含,给予产值差额0.1%的惩罚;20-50万含给予产值差额0.2%的惩罚;50万以上给予产值差额0.3%的惩罚。(因停电机器故障,人员浮动等则视情合理调整)达标奖10分。 3.2、生产进度控制考核 部门主管需合理按排生产、按时、按量完成厂部所下达的每 日生产计划、急赶等生产任务。 3.2.1、除原材料采购未到位设备故障等非本部门因素外而造成 进度延期,打乱后序部门及整件进度时,按2分/一天对主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编号:SM-ZD-1058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 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精神,参与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制订,并实施生产作业现场(岗位)安全监管。 2、参与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制订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计划。组织日常的安全学习,检查、分析培训计划完成进度。 3、熟悉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型、分布位置和受控状态,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档案。 4、坚持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问题,立即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对现场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跟踪整改落实。 5、检查本单位安全设施、设备、防护装置、警示标志、个体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的配备、安装、使用、维护等现状,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与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 求(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

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管理人员年绩绩效评定表 姓名:、部门:、岗位名称:、考核日期: 评定项目细则分值自我评价主管评价 制度执行力(12分)以身作则的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刷卡、不迟到、早 按规着装等),并督导所辖员工认真执行 12分尚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偶尔督导一下属下执行 11分尚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员工不具备督导能力9-10分不能遵守部分规章制度,需主管人员的督导下才能遵守 7-8分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屑于顾,不受制度约束6分以下 领导能力(16分)善于领导下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达成工作计划和目标 16分灵活领导下属顺利达成工作计划和目标14-15分 尚能领导下属勉强达成工作计划和目标11-13分 不得下属信赖,工作意愿低,态度消极9-10分 领导方式不佳,常使下属不服或反抗8分以下 计划能力(10分)工作计划性强,工作安排井然有序 10分工作有计划,工作安排有条理 9分 工作有计划,但条理性不足7-8分只能做交办事项,不知改进6分 缺乏计划能力,须依赖他人5分以下 工作任务及效率(12分)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 12分能胜任工作,效率较高 11分 工作不误期,表现符合标准 9-10分只能做交办事项,不知改进7-8分工作效率低,时有差错6分以下 责任感(8分)有积极责任心,能彻底达成任务,可放心交代工作 8分具有责任心,能达成任务,可交付工作 7分尚有责任心,能如期完成任务 6分责任心不强,需有人督导,亦不能如期完成任务 5分无责任心,时时需督导,也不能完成任务4分以下 沟通协调(6分)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 6分乐意与人沟通协调,顺利达成任务 5分尚能与人合作,达成工作要求 4分 协调不善,致使工作较难开展 3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1概述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该按什么比例配备,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 2企业安全员配备的最基本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按照2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最低的人员配备数量,遇到下列情况需要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 1、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其中,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大小配备,土木工程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大小进行配备。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 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上班时间不得窜岗,违者罚款100元。 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司法机关严厉处理。对于举报有功者,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扣发所有工资。 6.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违者一律开除。 7. 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使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如检查不合格每次扣当班作业人员200元。 8. 仓库管理员要对库房产品做到账、物相符,负责物品收、发、存的管理,做好仓库5S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材料收、发、存,安全、及时、合理。仓库帐物卡相符率100%、物料收发及时、正确率100%,物料库存损耗率0.01%以下,账目及资料制作及时率100%。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即责成查明原因并处以200~320元罚款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应责任罚款。

9. 仓库保管员要对库内的生产备件及时清点,如发现不足安全库存数量要及时上报,不能耽误生产。备件的领用要有当班领导和厂长签字认可方可领用。违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一次。 10. 仓库管理员要对仓库的成品规格、库位非常清楚,且对库位中成品的整齐摆放和安全负责。 11. 成品铝棒在车间内由质检员负责验收,铝棒在未入库前的表面质量由车间负责,严禁问题铝棒入库。成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负责,入库后的表面质量问题由仓库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入库后如因表面质量造成报废回炉,按成本价280元/吨计算罚款,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表面质量投诉每次罚款320元;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应责任罚款。 12. 生产车间所有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一经检查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发现未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罚款100元/次。公司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当班领导未及时跟踪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以相应罚款。 13. 车间人员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和生产计划而造成品质问题,造成退货或回炉,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各生产单位如因人为因素影响正常生产,但情节轻微,罚扣当事责任人200元/一次;如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加倍处罚或开除!如人为因素破坏生产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应责任罚款。 14. 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各班班长如发现酒后上岗者即行劝回,并上报厂办,违者即行辞退。如因醉酒影响生产,每次罚款200元,当班跟班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承担相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 量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 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

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 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 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家具厂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佛山市江南家具有限公司 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迎合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调度管理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与整体凝聚力。优化资源配置,以最低廉成本,准时保量的生产出优质产品。为企业提供更为宽裕的市场竞争的优势空间,促进企业、良性、稳步的持续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二实用范围 生产部全体管理人员 三最终解释权 总经理 四具体内容 1、工资制度 1.1 对现有工资制度进行调整为原有基本工资90%+原有基本工资45%的奖罚浮动工资。 1.2 基本工资90%即为最低保底工资。浮动工资45%即为奖罚幅度,即最高工资源为现有工资的135%。 1.3 原有工资10%的奖罚、浮动工资,属绩效考核范围,由绩效考核成绩衡定其奖罚数量。 2、绩效考核内容 2.1部门产值考核 2.2进度控制考核 2.3品质控制考核 2.4成本控制考核 3、绩效考核具体标准 为了便于考核统计,所有绩效成绩均以分为统计单位(1分=10元)。 3.1 部门产值考核 根据现目前工厂实际生产能力(各部门人员配置均衡前提下,现有场地设备)。在工厂资源充足的前提下,各部门月产值均需保持在200万以上,对超出此标准的各部门,给主管人员超产值的0.05%予以奖励;对未能达到此产值标准部门,给主管人员0.1%予以惩罚。(因停电机器故障,人员浮动等则视情合理调整)达标奖10分。 3.2 生产进度控制考核 部门主管需合理安排生产、按时、按量完成厂部所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急赶、补件返修等生产任务。

3.2.1 除原材料采购未到位、设备故障等非本部门因素外而造成进度延期,打乱后序部门及厂部生产进度时,按3分/天对主管予以处罚。超过一天,加扣2分/天,以此类推,且一月不可超过3次。超标按5分/次进行处罚(另扣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分),月内能将处罚保持在2次以下将予以主管10分奖励。 3.2.2上序部门延期而后序部门能及时弥补跟进、或本部门能提前安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予以部门主管5分/天奖励,月超5次者,加奖3分/天(另奖组织协调领导能分)。 3.2.3各部门产品交接必须整套进行。尾数清理工作不得超过规定交货日期后一天时间(面油不超过2天),若在生产中因尾数清理不及时、或板件、不配套发放,而造成后工序工作停滞不前现象。则对责任部门主管,予以4分/次处罚。造成严重进度影响(如不能满足客户交期)将另给予以6分/次重罚,且月累积不可超过4次,否则加罚3分/次(非本部门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时除外)。月累积处罚保持在2次以下,将予以部门主管10分奖励。 3.2.4 车间跨部门的返修部件、补做部件、客户订做、补件、返修部件以及急赶产品,各部门必须予以优先作业,并按厂部规定之日内完成并第一时间交入下一工序,如因未按时完成或完成后不交接入下一工序而造成产品停滞,影响进度,将予以3分/天(或次)处罚。月积无此项受处罚予以10分奖励。 3.2.5 物料仓在板材、五金、油漆、纸箱等原材料或生产辅助材料以及包装所需五金配包必须根据计划按时完成到位,若因生产或辅助材料,设备未及时到位,而造成生产进度停滞不前时将予4分/次处罚,且月积不超2次,否则加扣2分/次。因原材质量原因返回厂商而未及时跟踪到位予以2分/次处罚。(月积将处罚保持在2次内(含2次)予以10分奖励。 4、品质控制考核 各部门品质控制标准 4.1木工部 4.1.1开料、锣机不良率控制在2%,排钻不良率控制在0,若累积出现二次小型可挽回且在木工部门发现的质量事故,木工部与部门负责人(如各组组长)扣3分/次,且月累积处罚不超过十次;否则,加扣2分/次。若出现重大批量品质事故或品质事故未在本部门发现处理而流入下一部门被后序工序发现时,予以主管人员10分/次处罚(另进行成本控制处罚)且月累积不超过三次,若超标则加扣5分/次。若月无重大批量品质事故且小型批量事故保持两次内予以15分奖。 4.1.2压板脱胶、爆裂、凹凸不平变形现象不良率控制在≤3%,若累积两次超标,主管人员将扣3分/次。若流入下一工序发现造成损失扣5分/次(另扣成本控制)月累处罚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加扣2分/次,月积处罚在2次以内将予以主管人员10分予以奖励。 4.1.3板件划伤、缺边角等一些表面品质问题而并非结构原因应控制在≤5%,且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A.领土 B.领海 C.领域 2、煤炭生产实行()制度。 A.安全生产许可证 B.煤炭生产许可证 C.煤炭销售许可证 3、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4、煤矿企业必须设置()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A.安全总监 B.兼职人员 C.专门机构 5、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 A.群众监督 B.群众监管 C.群众举报 6、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部合格的,不得()。 A.参加考试 B.上岗作业 C.发放工资 7、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 A.矿用产品安全生产许可 B.矿用产品生产标志 C.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8、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 A.安全工作计划 B.安全装备采购计划 C.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9、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负责组织实施。 A.矿长 B.总工程师 C.安全矿长 10、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穿带有()的工作服。 A.企业名称 B.反光标识 C.工种信息 11、煤矿每年至少组织()次应急演练。 A.1 B.2 C.3 12、煤矿发生事故后,()负责抢救指挥。 A、带班班长 B.矿长 C.安全矿长 13、当煤矿()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 A.地址资料 B.水文资料 C.瓦斯资料 14、掘进和()前,应编制地质说明书。 A.准备 B.掘进 C.回采 15、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普查或探测工作。 A、地质因素 B.瓦斯地质因素 C.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16、生产矿井每()年应修编矿井地质报告。 A、1 B.3 C.5 17、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设计,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A.规划 B.计划 C.施工组织 18、矿井建设期间井筒到底后,应先短路贯通,形成至少()个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A.1 B.2 C.3 19、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砌(浇)。 A.水泥 B.黄土 C.混泥土 20、立井凿井期间吊桶最突出部分与孔口之间的间隙()mm。 A.≥100 B. ≥150 C. ≥200 21、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个。

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2.3.2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2.3.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变更方案的,必须经原流程审批,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应当通过专家论证的,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按上述程序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2.3.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确认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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