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锅炉燃烧的废气排放标准

生物质颗粒锅炉燃烧的废气排放标准
生物质颗粒锅炉燃烧的废气排放标准

目前中国尚未制定燃用生物质燃料的锅炉、窖炉烟气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及标准,因此,也无法出台鼓励生物质燃料推广应用的激励政策,难以调动化石能源用能企业利用生物质能源替代燃料的积极性,造成了“市场虽大、但大门紧闭”的局面,阻碍了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化石燃料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应用。不过环发有文《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内容如下:

一、根据《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环发〔2001〕37号),未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划分为高污染燃料。近年来,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发展迅速,在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限值要求。

二、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燃烧不完全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都有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考虑到部分城市目前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清洁能源保障不足问题,我部原则同意在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的条件下,由城市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生物质成型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

三、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生能源,是一种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我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生物质燃料的推广使用。

根据上级的要求,方城县三利热能开发有限公司对运行的生物质锅炉排放尾气进行了检测,数据达到环保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数据如下:

根据数据可见,生物质燃料在锅炉内燃烧后排放完全低于现在的锅炉排放标准,属于真正的清洁环保燃料。

锅炉种类及特点参数

锅炉种类及特点参数 电厂锅炉是火电厂三大主设备之一。由锅炉本体和辅助设备构成。它利用燃料(如煤、重油、天然气等)燃烧时产生的热量使水变成具有一定温度和压力的过热蒸汽,以驱动汽轮 发电机发电。电厂锅炉以其容量大、参数(压力、温度)高区别于一般工业锅炉。电厂锅炉在火电厂中是提供动力的关键设备,因而电厂锅炉技术的进步对电力生产的发展有着直接影 响。 在发电设备制造史上,直到20世纪50年代以前,电厂锅炉的发展一直落后于汽轮发电机,这限制了机组容量的提高。最初,电厂采用火管锅炉。这种锅炉容量小,压力低,效率低,适应不了电厂对动力日益增长的需求,因而被水管锅炉代替。水管锅炉经历了由直水管向弯水管形式的发展。后者与中参数机组配套,是电厂锅炉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随着材料、制造工艺、水处理技术、热工控制技术的进步,20世纪30年代,德国和苏联开始应 用直流锅炉;40年代美国开发了多次强制循环锅炉。到80年代,世界上最大的单台多次强 制循环锅炉已可与100万千瓦机组匹配。西欧则发展了低倍率强制循环锅炉,最大的单台容量可配60万千瓦机组。在直流锅炉与强制循环锅炉的基础上,又出现了复合循环锅炉。 80年代世界上最大的单台锅炉是配130万千瓦机组的直流锅炉。 中国在50年代前不能制造电厂锅炉。1953年成立了第一家锅炉厂(上海锅炉厂),1955 年生产了第一台中国自行制造的中压链条锅炉,蒸发量为40吨/时。1958年,哈尔滨锅炉厂 试制成230吨/时的高压电厂锅炉。80年代末已能制造1000吨/时的垂直上升管直流锅炉,以及为30万千瓦机组和60万千瓦机组配套的电厂锅炉。 燃煤锅炉 是指燃料燃烧的煤,煤炭热量经转化后,产生蒸汽或者变成热水,但并不是所有的热量全部有效转化,有一部分无工消耗,这样就存在效率问题,一般大写的锅炉效率高些,60% ~ 80% 之间。 燃煤锅炉分类 燃煤锅炉有多种类型,可按燃烧方式、除渣方式以及结构安装方式分类。 按燃烧方式可分为4种 ①层燃炉:原煤经破碎成粒径为25?40毫米的碎块后,用炉前煤斗的煤闸板或播

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标准

低氮排放标准 河北艺能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清煤降氮”工程是完成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根据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任务分解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全市要基本淘汰远郊区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和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4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新建的燃气锅炉都必须达到氮氧化物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其中,房山区、大兴区要淘汰包括燃煤集中供热中心在内的燃煤锅炉,实现辖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燃煤锅炉。 北京从1998年实施第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去年二氧化硫浓度下降幅度高达89%,但二氧化氮浓度降幅只有32%。2015年二氧化氮的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尚未达到40微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 据统计,本市纳入统计的现存燃气锅炉约1万余台、5万余蒸吨,主要分布在城六区。如5万余蒸吨全部实施低氮改造预计可减排氮氧化物近1万吨,将有力推动全市空气质量加速改善。 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面,年底前,全市要完成一万蒸吨禁燃区内燃气(油)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任务,氮氧化物达到80毫克/立方米是底线,要争取尽可能多地达到30毫克/立方米。燕山石化公司3月底前要完成动力锅炉低氮改造,年底前完成全部工艺加热炉低氮燃烧器改造。 2017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也是“清煤降氮”的关键之年。方力表示,在工作中,全市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特点,在完成市级“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实现全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全区在用燃气锅炉全面达标排放。 为了使空气污染不在“爆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已经陷入停产风暴,根据石家庄市政府网上公布的“利剑斩污”计划,全市原则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序全部停产,波及范围之大近年罕见。有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环保局通告从明年4月开始。对新建锅炉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执行新的排放限值标准。该标准限值已接近于目前全世界最严的锅炉排放标准。 河北是整个华北地区的缩影,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城市,大部分属于煤炭、钢铁、火电、化工等废气排放量大的行业,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而这些企业在华北及周边地区密集分布。导热油锅炉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XX.XXX XXXX XXXXX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for air pollutants from boilers (发 布 稿) 2007-06-13发布 2007-09-01实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1

DB31/ 387—2007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内容 (2) 5 监测 (5) 6 标准实施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烟气抬升高度的计算方法 (8) I

DB31/ 387—2007 II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2007年5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

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 一、能源数据 数据一:中国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开采年限仅剩下80年、15年、30年。数据二:2000年,全国总能耗15亿吨标准煤,2011年亿34.8亿吨标煤,按照这样的增长速度延续下去,2015年的总能耗量可能达50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要大于60%,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能接受的。数据三:我国每年生物质资源理论50多亿吨,目前可收集的农林生物质资源约10亿多吨。 二、我国锅炉现状 1.据三辰暖通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有各种容量的在用锅炉6 2.03万台:其中电站锅炉 0.97万台,工业锅炉61.06万台,总功率约351.29万MW(501.84万蒸吨)。2.燃煤工业 锅炉约52.7万台,占总量的85%左右,年煤耗量达到了7.2亿吨。工业锅炉排放烟尘 160.1万吨,排放二氧化硫718.5万吨,排放氮氧化物271万吨。3.工业锅炉多为低参数、小容量、火床燃烧锅炉, 2002年、2006年和2011年单台工业锅炉平均容量分别是 5.0t/h、5.58t/h和8.09t/h。但大中城市随着集中供热的发展和中小燃煤锅炉替代,小锅炉的比重显著下降,35t/h以上锅炉的比例增加显著。4.2013年生物质锅炉占工业锅炉总 台数的1.5%,约0.92万台。2013年民用生物质炉具保有量超过1000万台,年产量约200 万台。 三、法律法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 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北京市建成区取消所有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

工业锅炉3种燃烧方式详解

工业锅炉3种燃烧方式详解 关键词:层燃燃烧、沸腾燃烧、室燃燃烧、流化床燃烧按燃烧方式不同,锅炉可分为三大类,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工业锅炉的3种燃烧方式:层燃燃烧、沸腾燃烧和室燃燃烧。 1.层燃燃烧(火床燃烧) 层燃又称火床燃烧,是将燃料以一定厚度分布在炉排上进行燃烧的一种方式。详细的说,层状燃烧就是将燃料置于固定或移动的炉排上,形成均匀的、有一定厚度的料层,空气从炉排底部通入,通过燃料层进行燃烧反应。层燃燃烧仅用于固体燃料燃烧,但对燃料颗粒的大小无特殊要求。它一般适用于小型锅炉,像固定炉排、链条炉排、往复炉排、振动炉排等都属于层燃式。 2.沸腾燃烧(流化床燃烧) 沸腾燃烧又称流化床燃烧,指的是燃料在适当流速空气的作用下,在沸腾床上呈流化沸腾状态燃烧的一种方式。现代用的沸腾炉,为提高燃烧效率及减轻污染,在炉膛出口将烟气中的固体颗粒收集起来,送回炉膛继续燃烧,故又称循环流化床燃烧锅炉。鼓泡流化床、循环流化床属于沸腾燃烧方式,适用于燃烧颗粒状固体燃料。 3.室燃燃烧(悬浮燃烧) 室燃燃烧又称悬浮燃烧。室燃炉的燃料与空气一起由燃烧器送入炉膛,在炉膛空间边运动边燃烧。一般适用于粉状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等都属于室燃式。 为了更加清晰的对比这3种燃烧方式,小编做了一个表格,如下: 燃烧方式燃料特征空气通入方式特点 层燃固体、粒径10mm以上, 通常要烧较好的煤从炉排下部经炉 排孔隙通入空气, 使煤粒及煤块燃 烧 小型燃煤锅炉绝大部分是层 燃炉。

室燃气体、液体、固体燃料都 可以在室燃炉中燃烧,煤 粉是大部分粒径小于 0.1mm的细粉室燃炉的燃料与 空气一起由燃烧 器送入炉膛,在炉 膛空间边运动边 燃烧。 可以烧劣质煤,但有时燃烧不 稳定,对运行操作要求很高, 难于间断运行。现代燃煤电站 锅炉绝大部分是室燃炉。 沸腾沸腾炉所烧的煤粒比一 般层燃炉的煤粒要小,但 比煤粉的粒径要大,其颗 粒度大部分在0。2—3mm 之间。煤粒分布在炉排 (布风板)上方,但 它既不固定在炉 排上,也不随空气 流动,而是随着炉 排下的鼓风上下 翻腾跳动。 也叫流化床燃烧,沸腾炉特别 是循环流化床,近年在国内外 均发展很快,它不但燃烧强度 大,传热能力强,而且可有效 控制NO,和s02的产生和排放, 对环境保护有利,是一种很有 前途的燃烧方式。 以上就是工业锅炉3种燃烧方式的详细介绍,现在大家是否清晰了呢?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查看我司官网,了解更多详情。

工业锅炉的分类

工业热水锅炉的分类 一、锅炉的分类 锅炉的分类有多重方法。按用途可分为、电站锅炉、工业热水锅炉、生活锅炉等。电站锅炉用于发电。工业锅炉用于工业生产,生活锅炉用于采暖和热水供应。 按结构可分为火管锅炉和水管锅炉。火管锅炉中,烟气在管内流过,水管锅炉中,汽水在管内流过。 按蒸发受热面内工质的流动方式可分为自然循环锅炉、强制循环锅炉、直流锅炉和复合循环锅炉。自然循环锅炉具有锅筒,利用下降管和上升管中工质密度差产生工质循环,只能在临界压力以下应用。直流锅炉无锅筒,给水靠水泵压头一次通过受热面,适用于各种压力。强制循环锅炉在循环回路的下降管与上升管之间设置循环泵,用以辅助水循环并作强制流动,又称辅助循环锅炉或控制循环锅炉。复合循环锅炉是介于强制循环锅炉和直流锅炉之间的一种锅炉。它在高负荷时按直流锅炉模式运行,它在低负荷时按强制循环锅炉模式运行,循环泵只在低负荷下工作。 按出口工质压力可分为常压热水锅炉、微压锅炉、低压锅炉、中压锅炉、高压锅炉、超高压锅炉、亚临界压力锅炉、超临界压力锅炉和超超临界压力锅炉。常压锅炉的表压为零;微压锅炉的表压为几十个Pa;低压锅炉的压力一般小于1.275MPa;中压锅炉的压力一般为3.825MPa;高压锅炉的压力一般为9.8MPa;超高压锅炉的压力一般为13.73MPa;亚临界压力锅炉的压力一般为16.67MPa;超亚临界锅炉的压力 23~25MPa;超超临界压力锅炉的压力一般大于27MPa。发电用电站锅炉的工作压力一般都为中等压力以上。 按热水方式可分为火床燃烧锅炉、火室燃烧锅炉、硫化床燃烧锅炉和旋风燃烧锅炉。按所用燃料和能源可分为固体燃料锅炉、液体燃料锅炉、气体燃料锅炉、余热锅炉和废料锅炉。按排渣方式可分为固态排渣锅炉和液态排渣锅炉。固态排渣锅炉中,燃料燃烧后生成的灰渣呈固态排出,是燃煤锅炉的主要排渣方式。液态排渣锅炉中,燃料燃烧后生成的灰渣呈液态从渣口流出,在裂化箱的冷却水中裂化成小颗粒后排入水沟中冲走。 按炉膛烟气压力可分为负压锅炉、微正压锅炉和增压锅炉。负正锅炉中炉膛压力保持负压,有送、引风机,是燃煤锅炉主要形式。微正压锅炉中炉膛表压力为2~5kPa。不需引风机,宜于低氧燃烧。增压锅炉中炉膛表压力大于0.3MPa,用于配蒸汽—燃气联合循环。

生物质燃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 —2016 生物质燃烧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 - 发布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大气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 (3) 6 实施与监督 (3)

前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之规定,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文霞郭斌任爱玲芦双京于欣沛马玲孙彦敏于海王钧钧封例忠韩静杜昭王欣杜鹏芳康汇么瑞静律国黎。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生物质燃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生物质燃烧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以生物质为燃料(含成型生物质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生物质燃烧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4 固定污染源排放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放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 57固定污染源排放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点位电解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物质biomass 生物质是指直接或间接利用绿色植物光合作用形成的有机物质,包括所有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代谢与排泄物等。 3.2 生物质燃料biomass fuel 生物质燃料是指将生物质材料作为燃料,一般主要是农林废弃物(如农作物秸秆、粮食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3-1999 1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468-9l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16l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 物采样方法 3定义 3.1标准状态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烟尘排放浓度 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3.4自然通风锅炉 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收到基灰分 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亦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过量空气系数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技术内容 4.1适用区域划分类别 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是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

锅炉燃烧调整方法

. 锅炉燃烧调整方法 锅炉运行调整中,在保证安全运行基础上,还要做到经济运行,提高锅炉效率。一般的锅炉机组,效率基本可以达到92%以上,各项损失之和不到8%,最大损失是:排烟热损失,一般5—6%,其次是机械未完全燃烧热损失不到1-1.5%,散热损失和灰渣物理热损失两项1%左右。(对高灰份煤灰渣物理热损失会更大)。从指标量化看,要提高锅炉效率,重点是降低排烟损失和机械未完全燃烧热损失。注意排烟温度的变化,排烟温度过高,影响锅炉效率,过低容易造成空预器的低温腐蚀,所以要求在运行中根据负荷的变化加强调整。 在煤质变化比较大,燃料量明显增加时,及时调整总风量和一二次风温高于设计煤种下的 精品

. 温度。 精品

. (1)控制好锅炉总风量 锅炉风量的使用,不仅影响锅炉效率的高低,而且,过量的空气量还会增加送、引风机的单耗,增加厂用电率,影响供电煤耗升高。要保持合适的风量可通过观察氧量值,一般在3-4%左右,对于不同煤种在飞灰含碳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可考虑低氧燃烧,实现降低排烟损失的目的。但要根据锅炉所烧煤种的结渣特性,注意尽量保持锅炉出口烟温低于灰渣的软化温度,以减轻结渣的程度,对于易结渣煤种,可以适当保持氧量高一些,避免出现还原性气氛,减少结渣。 (2)降低排烟温度 精品

. a.锅炉吹灰器正常运行,及时吹灰,保证受热面清洁; b.防止空预器堵灰,可从出入口压差判断,当压差增大时就有可能是堵灰,要及时吹灰; c.控制锅炉火焰中心位置,在过热汽温和再热汽温不低的情况下可调火焰中心下移,可以通过对上中下各层喷燃器的配风量进行调整, d.要尽量提高进入预热器的空气温度,一般不低于20℃(冬季投入暖风器),以利于强化燃烧。特别是在低负荷阶段,往往出现锅炉氧量过高的情况,既对燃烧不利,也增加了风机单耗。 (3)降低飞灰含碳量 飞灰含碳量是指飞灰中碳的质量百分比(%)。飞灰越大,损失也越大,影响飞灰损失的因素很多,包括: 精品

锅炉分类

锅炉的分类 锅炉的分类 一、按烟气在锅炉流动的状况分:水管锅炉、锅壳锅炉(火管锅炉)、水火管组合式锅炉 二、按锅筒放置的方式分:立式锅炉、卧式锅炉 三、按用途分:生活锅炉、工业锅炉、电站锅炉 四、按介质分: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汽水两用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五、按安装方式分:快装锅炉、组装锅炉、散装锅炉 六、按燃料分: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生物质锅炉 七、按水循环分:自然循环、强制循环、混合循环 八、按压力分:常压锅炉、低压锅炉、中压锅炉、高压锅炉、超高压锅炉 九、按锅炉数量分:单锅筒锅炉、双锅筒锅炉 十、按燃烧定在锅炉内部或外部分:内燃式锅炉、外燃式锅炉 十一、按制造级别分类:A级、B级、C级、D级、E级(按制造锅炉的压力分) A级:压力无限制 B级:25公斤压力以下 C级:8公斤压力以下 D级:1公斤压力以下

1、按烟气在锅炉流动的状况分:水管锅炉、锅壳锅炉(火管锅炉)、水火管组合式锅炉 2、按锅筒放置的方式分:立式锅炉、卧式锅炉 3、按用途分:生活锅炉、工业锅炉、电站锅炉、车船用锅炉 4、按介质分: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汽水两用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5、按安装方式分:快装锅炉、组装锅炉、散装锅炉 6、按燃料分: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生物质锅炉 7、按水循环分:自然循环、强制循环、混合循环 8、按压力分:常压锅炉、低压锅炉、中压锅炉、高压锅炉、超高压锅炉 9、按锅炉数量分:单锅筒锅炉、双锅筒锅炉 1吨生物质锅炉 10、按燃烧定在锅炉内部或外部分:内燃式锅 家用锅炉 炉、外燃式锅炉11、按工质在蒸发系统的流动方式可分为自然循环锅炉、强制循环锅炉、直流锅炉等。12、按制造级别分类:A级、B级、C级、D级、E级(按制造锅炉的压力分)13、按出口蒸汽压力分为:低压锅炉(P<2.45MPa)、中压锅炉(3.8

生物质锅炉尾气超低排放技术

生物质锅炉尾气超低排放技术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已经成为当前人们的共识。这种意识已经充分渗透于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进一步减少锅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生物质锅炉得以出现。本文介绍了生物质锅炉的含义及其生产排污情况,分析了生物质锅炉尾气超低排放技术的必要性,对生物质锅炉脱硝技术、脱硫技术及降尘措施进行了深入探讨。 引言 我国已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为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提供制度和法律保证。在不少省区,生物质正在成为煤炭的有效补充和替代燃料,因为燃煤锅炉对环境的污染极大,因此生物质锅炉的应用愈加广泛,然而生物质锅炉也会有一部分废气产生,而产生的粉尘以及废气需要经过处理才可达到废气排放标准。并且而随着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不断推进,自身排放标准缺失的生物质往往需要面临同样的“超低”考验,生物质锅炉尾气超低排放技术研究刻不容缓,本文主要从生物质锅炉脱硝技术、脱硫技术及降尘措施三个方面展开研究。 1生物质锅炉 生物质锅炉是锅炉的一个种类,就是以生物质能源做为燃料的锅炉叫生物质锅炉,分为生物质蒸汽锅炉、生物质热水锅炉、生物质热风炉、生物质导热油炉、立式生物质锅炉、卧式生物质锅炉等。从简单意义上来说,生物质锅炉具有普通锅炉的功能,其实它是以生物质能源为燃料而进行工作的锅炉。 1.1常见生物质燃料的工业分析成分 生物质气化是利用空气中的氧气或含氧物做气化剂,在高温条件下将生物质燃料中的可燃部分转化为可燃气(主要是氢气、一氧化碳和甲烷)的热化学反应。20世纪70年代,Ghaly首次提出了将气化技术应用于生物质这种含能密度低的燃料。生物质的挥发份含量一般在76~86%,生物质受热后在相对较低的温度下就能使大量的挥发份物质析出。几种常见生物质燃料的工业分析成分见表1。

2014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项新标准收严排放限值 ——锅炉、有色、生活垃圾焚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解读来源:中国环境报日期:2014-6-4 16:49:36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 —2014)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等4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就此4项标准的相关内容,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问: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发布实施以来,在控制烟尘、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烟气治理技术的成熟,锅炉单台容量的快速增大,现有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显得较为宽松。同时,我国燃煤量持续增加,单台容量较小的锅炉数量比例高,宽松的排放标准不利于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提升设施的运行水平。在当前能源结构尚处于以燃煤为主的情况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因此,为满足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而进行标准的修订显得尤为迫切。 问:新标准的制定思路是如何确定的? 答:鉴于我国锅炉炉型众多、量大面广,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严格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新标准综合考虑环境管理需求和环保标准体系建设,确定基于成熟的最佳可行污染防治技术制订较为严格的国家排放标准。同时,还考虑各地对地方环境质量管理的需求,在标准中明确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自情况可依法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两级排放标准体系将共同构成我国锅炉行业的排放标准体系。

锅炉种类

锅炉种类_锅炉分类_锅炉分类知识 锅炉种类、分类知识: 一、按用途分类: 1. 电站锅炉: 用于发电,大多为大容量、高参数锅炉,火室燃烧,效率高,出口工质为过热蒸汽。 2. 工业锅炉: 用于工业生产和采暖,大多数为低压、低温、小容量锅炉,火床燃烧居多,热效率较低,出口,工质为蒸汽的称为蒸汽锅炉,出口工质为热水的称为热水锅炉。 3. 船用锅炉: 4. 机车锅炉: 5. 注汽锅炉: 用于油田对稠油的注汽热采,出口工质一般为,高压湿蒸汽。 二、按结构分类: 1. 火管锅炉: 烟气在火管内流过,一般为小容量、低参数锅炉,热效率低,但结构简单,水质要求低,运行维修方便。 2. 水管锅炉: 汽水在管内流过,可以制成小容量,低参数锅炉,也可以制成大容量、高参数锅炉。电站锅炉一般均为水管锅炉,热效率高,但对水质和运行水平的要求也较高。 三、按循环方式分类 1. 自然循环锅筒锅炉 2. 多次强制循环锅筒锅炉 3. 低倍率循环锅炉 4. 直流锅炉 5. 复合循环锅炉 四、按锅炉出口工质压力分类 1. 低压锅炉:一般压力小于1.275MPa 2. 中压锅炉:一般压力为 3.825MPa 3. 高压锅炉:一般压力为9.8MPa 4. 超高压锅炉:一般压力为13.73MPa 5. 亚临界压力锅炉:一般压力为1 6.67MPa 6. 超临界压力锅炉:一般压力为22.13MPa 五、按燃烧方式分类 1. 火床燃烧锅炉: 主要用于工业锅炉,包括固定炉排炉、往复炉排炉等。 2. 火室燃烧锅炉: 主要用于电站锅炉,燃用液体燃料、气体燃料和煤粉的锅炉均为火室燃烧锅炉 3. 沸腾炉: 送入炉排空气流速较高,使大颗粒燃煤在炉排上面的沸腾床中翻腾燃烧,小颗粒燃煤随空气上升并燃烧。 六、按所用燃料或能源分类 1. 固体燃料锅炉:燃用煤等固体燃料; 2. 液体燃料锅炉:燃用重油等液体燃料; 3. 气体燃料锅炉:燃用天然气等气体燃料; 七、按排渣方式分类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22日电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1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1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468-9l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16l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定义 3.1标准状态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烟尘排放浓度 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3.4自然通风锅炉 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DB 3301T 0250-2018 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1/T 0250—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8-11-10 发布2018 -12- 10实施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杭州市辖区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本标准实施之日后,新制定或新修订的国家、浙江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限值,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布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公告的,按照从严原则,根据适用范围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井宝莉、应巍、杨强、何校初、施明才、杨超、卢滨、唐伟、夏阳、张天、王婷。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气黑度、雾滴和颗粒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未涉及到的烟气中的污染物,执行国家及浙江省相应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辖区内燃煤、燃气、燃油电厂锅炉,各种比例掺烧污泥的燃煤热电厂锅炉,燃煤、燃气、燃油、燃生物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和层燃炉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炭黑尾气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燃油、燃气的溴化锂机组,参照本标准中相应燃油、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焚烧炉)。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辖区内现有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锅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对于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05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1508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性能测试方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传输标准 HJ/T 25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解读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为了便于更好的理解、贯彻该标准,现就标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1.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和背景情况 2013年以来,我省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雾霾天数逐年增加,其中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的煤烟型污染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配合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顺利实施,2014年,省上出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对关中地区的火力发电和燃煤锅炉进行提标,为该区域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淘汰落后小锅炉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治污减霾工作的强力推进,我省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和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煤改气”工作的推进导致全省燃气锅炉数量不断增长,控制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迫在眉睫,再加之醇基锅炉、生物质气锅炉等新型锅炉尚未有明确排放标准,原有的标准体系已不能满足管理要求。因此,我厅2017年启动了针对全省、涵盖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多种燃料种类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 2.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火力发电锅炉包括各种容量的发电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燃料种类主要有燃煤、天然气、燃油、生物质、其他燃气等。使用煤矸石、油页岩、石油焦、污泥等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燃煤发电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工业锅炉包括各种容量的工业锅炉。燃料种类主要有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执行。使用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的锅炉参照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执行。油气两用锅炉按照使用燃料种类分别执行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其它混合燃料锅炉按燃料种类执行较严排放标准。 3.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 经测算,全省燃煤火电锅炉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将分别减排约0.67万吨、1.52万吨、1.26万吨;燃煤锅炉经过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减排约0.14万吨、1.42万吨、1.41万吨。 经测算,对于工业废气发电机组,全省改造费用总计约1.82-2.52亿元,运行成本约增加0.96-1.19亿元/年。对于单台出力>65t/h的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工业锅炉,达标排放改造成本约10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增加约1.8元/蒸吨;单台出力>65t/h的层燃炉和抛煤机炉达标排放改造成本约8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增加约1.6元/蒸吨。对于在用燃气锅炉,如采用进口低氮燃气燃烧器,改造成本约8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基本不变;如采用国产低氮燃气燃烧器,改造

锅炉详细分类方法参考模板

a,按用途分类 电站锅炉:用于发电,大多为大容量、高参数锅炉,火室燃烧,效率高,出口工质为过热蒸汽。 工业锅炉:用于工业生产和采暖,大多数为低压、低温、小容量锅炉,火床燃烧居多,热效率较低,出口 工质为蒸汽的称为蒸汽工业锅炉,出口工质为热 水的称为热水锅炉。 船用锅炉 机车锅炉 注汽锅炉:用于油田对稠油的注汽热采,出口工质一般为高压湿蒸汽。 b,按结构分类 火管锅炉:烟气在火管内流过,一般为小容量、低参数锅炉,热效率低,但结构简单,水质要求低,运 行维修方便。 水管锅炉:汽水在管内流过,可以制成小容量,低参数锅炉,也可以制成大容量、高参数锅炉。电站锅 炉一般均为水管锅炉,热效率高,但对水质和 运行水平的要求也较高。 c,按循环方式分类 自然循环锅筒锅炉 多次强制循环锅筒锅炉 低倍率循环锅炉 直流锅炉 复合循环锅炉 d,按锅炉出口工质压力分类 低压锅炉:一般压力小于1.275MPa 中压锅炉:一般压力为3.825MPa 高压锅炉:一般压力为9.8MPa 超高压锅炉:一般压力为13.73MPa 亚临界压力锅炉:一般压力为16.67MPa 超临界压力锅炉:一般压力为22.13MPa e,按燃烧方式分类 火床燃烧锅炉:主要用于工业锅炉,包括固定炉排炉、往复炉排炉等。 火室燃烧锅炉:主要用于电站锅炉,燃用液体燃料、气体

燃料和煤粉的锅炉均为火室燃烧锅炉。 沸腾炉:送入炉排空气流速较高,使大颗粒燃煤在炉排上面的沸腾床中翻腾燃烧,小颗粒燃煤随空气上升 并燃烧。 f,按所用燃料或能源分类 固体燃料锅炉:燃用煤等固体燃料; 液体燃料锅炉:燃用重油等液体燃料; 气体燃料锅炉:燃用天然气等气体燃料; 余热锅炉:利用冶金、石油化工等工业的余热作热源;原子能锅炉:利用核反应堆所释放热能作为热源的蒸汽发生器; 废热锅炉:利用垃圾、树皮、废液等废料作为燃料的锅炉; 其它能源锅炉:利用地热、太阳能等能源的蒸汽发生器或热水器。 g,按排渣方式分类 固态排渣锅炉 液态排渣锅炉 h,按炉膛烟气压力 负压锅炉:炉膛压力保持负压,有送、引风机,是燃煤锅炉主要型式; 微正压锅炉:炉膛表压2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5/2154-2004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五年内实现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的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代替DB65/2154-2004《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5/2154-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和锅炉技术的发展情况,将时段划分和锅炉容量进行了重新界定。 ——根据乌鲁木齐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和燃煤锅炉烟气控制技术发展状况,加严了排放限值。 本标准由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新友、赵世英、芮溧红、郑斯超、赵玉成、吕爱华。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本标准适用于除粉煤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术语和定义 GB13271 中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高污染燃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高污染燃料系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硫含量>0.3%的蜂窝型煤、硫含量>30mg/m3的人工煤气等。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范围。 区域和时段划分 区域划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02015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自年年7月1日起、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新建锅炉自2014 日起执行本标准,1年7月日、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 月1日废止。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17月排放标准》(GB13271-2001)自2016年《锅炉大气污染物护的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锅炉boiler 锅炉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 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在用锅炉in-useboiler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3新建锅炉newboiler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organicfluidboiler 3.4有机热载体锅炉以有机质液体作为热载体工质的锅炉。standardcondition 3.5标准状态。本标准规定的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stackheight 3.6烟囱高度指从烟囱(或锅炉房)所在的地平面至烟囱出口的高度。O2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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