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名牌评价规范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名牌评价规范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名牌评价规范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名牌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上海名牌的基本要求、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质量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名牌(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物业管理条例

上海名牌管理办法

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实施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物业管理服务

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2

诚信承诺企业

指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确认的“诚信承诺企业”或“诚信承诺A-AAA级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

3.3

公众满意度

指由上海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公众满意度的结果。

4 申报企业基本要求

申报上海名牌(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且管理项目结构符合相应的资质管理要求;——信用等级达到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诚信承诺A级以上(含A级)企业;

——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盈利。申报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0.5亿元,利润率不低于5%;

——主要经济指标与申报上年度同比上升;

——申报上年度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收入应大于企业总业务收入的50%;

——申报前二年内未发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曝光事件;

——应提交50%以上服务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方的评价意见。

5 评审要求

5.1 知名度和满意度

5.1.1 公众美誉度

申报前二年获得过媒体对企业优质服务、良好管理等方面的报道。

5.1.2 品牌战略

企业应制定物业服务品牌发展战略规划,落实专门部门实施物业项目的服务品牌工作,已获得注册商标。

5.1.3 行业知名度

企业管理的物业项目中具有标志性、代表性项目,管理的物业项目具有行业普遍认同的服务特色。

上海品牌管理公司注册流程解答

上海品牌管理公司注册流程解答 品牌管理是一门较新的行业,是随着商标专利的规模化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已经成为有实力公司必经之路,那么,如何管理和保护好已注册的商标和申请的专利,确实是一件大事儿,品牌管理公司注册也就有了用武之地。 品牌管理公司,作为服务性质的公司,落户上海郊区的开发区是最佳选择,首先,开发区有良好的财税优惠及反税政策,其次,开发区可免费提供注册场地和代垫资服务,另外,开发区还提供公司运营中的一条龙服务和创业指导服务。 品牌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品牌管理维护、品牌策划、商务咨询、商标侵权调查取证、著作权侵权调查取证、专利侵权调查取证、授权、律师调解、律师代为诉讼等。 上海品牌管理公司注册流程详解: 一、企业查名并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查询(可以先通过工商局网站预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品牌管理公司注册完成后的名称样式如:上海XX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

《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验资 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外资公司可以省略这项,要待外资公司注册完成后才开外汇帐户并进行验资。 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五、刻一套章 公司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六、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书面材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七、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财务人员身份信息。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注册基本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办理以下事宜: 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

的关系。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权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业主应当通过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上海市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上海市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快推进上海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型升级,加强本市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品牌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关于本市加强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府办…2012?93号)、《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使用原则) 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加强品牌建设的政策和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聚焦重点、注重绩效、加强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预算,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监局)确定专项支持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发布年度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报,开展项目初审,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负责项目的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支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支持对象和条件) 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拥有自主注册商标的权益,或具有商标独占许可权益。 (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五)其他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支持范围) (一)支持品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各类机构围绕品牌孵化、品牌标准、价值评估、交易运作、品牌数据库、品牌咨询、宣传推广、展览展示、人才培训、信息资讯、区域品牌、海外商标注册和维权、地理标志保护和推广等领域建设品牌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开展提升相关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级的工作,聚焦服务于本市品牌培育工作。 (二)支持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在品牌发展战略指导下开展商标注册维权、品牌宣传推广、国内外市场开拓、投融资创新、提质增效等工作。 支持老字号企业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加强传承创新,发掘和发展濒临失传的特色工艺,重点开展老字号文化和品牌的保护、盘活、形象提升等工作。 支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在加强商标保护的同时,积极制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品牌培育管理相关各项工作。 (三)其他经上海市品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批准支持的项目。 第六条(除外规定)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不再予以支持。已有项目未完成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新项目,不予以受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完整版

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规 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写字楼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物业管理 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顾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突发性公共事件 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 基本要求 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 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管理服务要求 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品牌管理-企业名称与品牌的选择

企业名称与品牌的选择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0日文章来源: 中国机电工业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第一广告。另一个角度,企业名称是社会公众了解一个企业的第一途径。由于我国企业名称的核准一般采取“地域+名称+行业+组织形式”的格式,所以公众通过名称就可以了解企业的行业或经营特点。 品牌是企业整体形象的浓缩,承担着消费者的认知功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反映了企业的影响力。企业名称,是品牌的第一构成要素。由于我国企业名称历史上存在计划经济的一些遗留影响,很多企业在改制、扩张、国际化等关键时期都面临名称的改换问题,因此探讨企业名称的确定标准、名称与品牌的关系,很有现实意义。 一、名称的设计的原则 优秀的企业名称应以简洁、明快、巧妙为基本原则,达到形、音、意俱佳的境界。 1、构成简洁 一般讲,企业名称越短越利于传播。研究显示,4个字

的企业名称在被调查者中的平均认知度为11.3%,8个字的则只2.88%。例如:海尔、联想、海湾科技,这类名称容易记忆,在公众中易于获取较高认知度。 计划经济体制中保留下来的名称往往长而呆板,通常为XX地区XX行业第X厂的形式,缺乏容易被公众记忆的名号,不适于市经济中竞争的需要。因此很多企业都重新确定名号。例如原石家庄阀门三厂,1996年成立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欧美许多公司也有类似的历史。他们运用缩简法达到简洁的母的。例如著名的3M公司,2002年原全称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即明尼苏达州矿业与制造公司被弃用。IBM公司的全称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即国际商务机器公司。 2、语音明快 脍炙人口的企业名称,有利于展示企业个性,扩大影响力。索尼公司(Sony Corporation)于1946年成立时,名称为东京通讯工业公司,日文音译为Tokyo Tsushin Kogyo K.K.,英文为Tokyo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doc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全市物 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 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 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 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地籍图和房地产登记册上注记。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权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业主应当通过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 址、通讯方式。 第七条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 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所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 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 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 县) 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 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 域内书面公告。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商品价格调整权限,完善商品价格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到的店铺,含xx公司国内外自营店铺和加盟客户店铺。 (一)所有授权仅限于:店铺自行组织的或参加商场促销的活动;滞销商品促销活动; 批量售卖及特殊商品推广活动等。 (二)运营中心及各运营部第一负责人价格调整的权限只适用于其所辖区域范围。 第三条xx公司商品的零售价格以统一吊牌价为基准,XX商品吊牌价格由xx品牌事业部研发总监或其授权人确定,其它人员无权调整商品吊牌价格。 第四条所有商品的价格调整均以商品吊牌价为基准进行折扣调整。折扣低于五折的商品为特价商品,五折以上(含五折)商品为非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只能在特卖场出售,正常情况下店铺或商场组织的正常促销活动商品折扣不得低于吊牌价的五折,特殊情况下需在非特卖场进行五折以下商品销售的须经品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报财务总监签批。 第五条所有商品调价必须由品牌事业部在决定调价的前一天临近营业终了时,才可以将相关调价信息通知至运营中心,运营中心相关人员应尽快知会店铺人员。(需提前将调价通知信息知会商场配合做商场系统调整的除外) 第六条特价商品的范围: (一)滞销商品:所有品牌季节性商品上市60天,销售数量排名后30位的商品,非季节性商品上市90天,销售数量排名后30位的商品,(注:品牌总经理确定的形象款和长青款不纳入此范围)。 (二)严重断码、断色库存数量低于20对,且研发部门不再生产补货的鞋品。 (三)有瑕疵但不影响销售的商品。 (四)品牌事业部认为需要清理的其他库存商品。 第七条赠送活动中商品价格折扣系数换算方式为:折扣系数=购买商品金额/(购买商品金额+赠品金额)。 第八条运营中心无权对上市60天内季节性商品,上市90天内非季节性商品的所有品牌商品进行任何价格调整。若确实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经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九条特别推广商品的价格调整可由品牌策划、物流或运营中心提出调价方案,报品牌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第十条所有商品价格调整须由品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由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人审

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沪名办[2009]7号 关于开展其他现代服务业上海名牌服务 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协会及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上海名牌服务的申报及初审工作,根据《关于二○○九年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市名办[2009]3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09年度其他现代服务业上海名牌服务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迎接世博会的召开,让更多消费者享受本市各类企业的优质服务,今年将继续扩大上海名牌服务申报推荐试点范围。本次试点的其他现代服务行业为创意服务、会展服务、多媒体服务、印刷服务、家电交电服务、洗染服务等6个行业。具体服务领域如下: 1、创意服务:是指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费创意以及原创设计创意的统称。 2、会展服务:从事会展服务、创意、设计、会展工程的统称。 3、多媒体服务:指用数字化手段进行传统媒体的制作、发布、流通和消费,最终形成多媒体服务。

4、印刷服务:以图像或文字原稿制为印版,运用传统的印刷技术与IT技术密切结合,在金融、商贸、运输、税务、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应用与服务。 5、家电交电服务:从事流通领域家电交电产品的销售与维修服务。 6、洗染服务:以传统手法和现代高新技术结合,为广大市民以及宾馆、医院、机场、火车等场所布件用品的洗涤服务。 二、2009年度其他现代服务业上海名牌服务申报推荐试点工作,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发动本行业龙头企业1-2家参加。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上海名牌的企业,其申报服务必须符合《上海名牌推荐管理办法》中有关基本要求,同时符合上海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及发展方向。 申报2009年度上海名牌服务的企业除认真填写《上海名牌推荐申请表(服务类)》外,还需提供按照附件要求提供证实材料。 《申请表》中栏目和内容不得增添和修改。市名牌办和申报部门不接收其他任何格式和要求的《申请表》或补充材料。 2、为进一步探索以消费者认可的名牌产生机制,凡是存在重大有效投诉或集中投诉现象的申报企业,将不予以推荐。 3、根据《上海名牌推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客观、公正评定申报企业的综合经济状况和实力,申报企业必须提供有关年度财务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财务报表 申报企业必须提供2006年至2008年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标准

第四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节员工行为规范 1.热爱物业管理工作,努力钻研物业管理专业技术知识,认真、及时地完成本职工作。 2.忠诚正直,严守信用,关心集体,团结同事,不弄虚作假,不阳奉阴违,不向客户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或佣金。 3.自觉维护分公司声誉,提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真诚合作的精神,高效率地为客户排忧解难,急客户之所急,不互相推诿、扯皮。 4.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安全观念,贯彻质量体系,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责任事故。 5.提倡勤俭办企业,自觉地为分公司增收节支,提倡精打细算,千方百计降低各项管理费用。 6.工作时间要穿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外出办事时间穿深色西服或其他服装。 7.工作时间要佩戴工作牌,统一佩戴在左胸处。 8.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炒股票、不串岗闲聊,不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和杂

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讲究仪表,树立文明健康的形象。工作时间不坦胸露背,不在办公区域抽烟,不佩戴戒指、耳环和过于外露的项链、手链等饰物,不留长指甲。男员工不准留长发、长胡须;女员工不得上浓装,不得在指甲上涂色。 10.注重文明礼貌。对客户和同事要面带微笑,多用敬语,“请”、“谢”字不离口。在办公区间不大声喧哗,所有外来电话,务必在三响之内接答,接电话时先说“您好”,报单位。对客户,任何时候不准讲“不知道”、“不是我的事”。要注意称呼客户姓氏,未知姓氏之前,要称呼“先生”或“小姐”、“女士”,杜绝“喂”字称呼。 11.环境管理,要身先士卒。要保持办公室和其它管理用房的清洁卫生。个人桌面整齐干净,板下不乱压图片、名片、饰物等。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讲脏话、粗话,不损坏公物,不乱停放车辆。在集体宿舍居住的员工要注意保持清洁、安静,不留外人在宿舍过夜。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民公约,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13.注意保密。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分公司之任何资料,分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咨询者,由分公司综合室接待。

上海家化的品牌管理

上海家化的品牌管理 2002-1-31 13:22:27 2003-8-11下载 上海家化是一家有着百年历史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化妆品生产历史可以上溯到上世纪末的1898年,前身为香港广生行有限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广生堂。在五十年代,和曾经在上海名噪一时的上海明星香水厂等五家企业合并成为上海家用化学品厂。 八十年代中期,上海家化开始飞速地发展,到1990年成为中国最大的化妆品企业,其经济效益列入中国500家大企业排行榜。九十年代,随着国际品牌的进入,上海家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深入学习和掌握现代企业经营方法,逐步开发适应消费者需要并领先于消费潮流的各类美容品、个人保护用品和家用清洁用品。目前上海家化拥有“美加静”、“六神”、“清妃”、“露美”、“高夫”等著名品牌。上海家化在近三年中连续保持了30%以上的年销售收入增长幅度,是中国最大的化妆品企业之一。 上海家化有限公司是上海家化联合公司与香港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资成立的化妆品专业制造企业,于1996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转,并成为在1996年5月30日在香港上市的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20个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集团公司,主要以化妆品、药业和精细化工为三大主业。1998年销售额为35亿人民币。 成功的品牌是需要管理和经营的,只有良好的管理品牌才会永恒。上海家化以品牌为核心,通过规范有序的营销管理,对品牌进行了不懈的创造、维持、保护和扩展。 针对多品牌的营销管理需要,上海家化不失时机地建立了品牌经理制度。上海家化品牌经理制度是借鉴宝洁等世界著名公司的品牌管理经验(关于品牌管理经验的由来,请参看宝洁的案例),结合自身特点,逐步摸索、逐步完善的一套针对于实施多品牌战略的营销管理制度。在家化,每一个品牌均有专人专职负责,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品牌经理负责制。品牌经理们在公司整体营销战略的指导和调整下,全面负责各自品牌的发展。他们共享公司资源,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启发,保证了各个品牌从营销策略、营销计划、营销执行直至营销评估的全方位的营销管理工作都在各自的轨道上有条不紊地推进,从而实现上海家化的整体营销目标。作为每一品牌的核心管理者,上海家化的品牌经理有两方面的职责:第一,品牌经理需要在对消费者、竞争者和外部市场环境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营销目标以及战略营销计划和战术营销计划。具体来说,战略营销计划重于细分市场的确定、品牌定位及在此基础上的品牌中长期发展策略,而战术营销计划涉及短期内的产品开发、价格制定、分销渠道选择、广告、促销、公关等等营销技术的具体拟定。 第二,品牌经理需要组织、协调公司内外所有相关职能去实施围绕品牌的营销组合和相关决策,以实现品牌营销目标。在公司内部,品牌经理是消费者的代言人;而针对于外部市场,品牌经理则是公司内外营销力量的组织者和推动者。 为配合品牌经理的两大职责,公司也赋予了品牌经理们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三大权力,使他们真正承担起品牌管理者的责任。 第一,产品开发制造权。品牌经理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及品牌定位,提出新产品开发,改变或淘汰不适合市场的方案。以品牌经理牵头,科研部门加入,其他相关部门予以全力配合是上海家化实践操作中逐步摸索出来并不断完善的产品开发体系。 第二,整体市场活动组织权。具体体现为品牌经理对市场费用负责,尽管在财务概念上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定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提高市民居住质量,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及监督管理。 容积率高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容积率等于或低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或纯别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原则协商确定。 二、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制定 分等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制定和

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分等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市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区(县)的最高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的划分 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详见附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各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拟定收费标准,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协议价格15个工作日前将拟定的收费标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作者:佚名 时间:2008-7-24 浏览量: 前期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释义】本条规定了前期物业管理问题。 所谓的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所实施的物业管理。按照条例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权利。但是业主大会的召开,特别是首次业主大会需要一定的条件。在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是分期分批售出的,已经入住的业主人数相对于将来物业全部或者大部分售出时的业主人数来说只是少数,同时入住的业主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很难联合起来与物

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条件没有具备之前,往往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与此同时,物业的管理是出于物业本身维护与保养的迫切需要,不可能等到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管理企业之后才开始实施。否则会严重影响物业的使用与管理,也大大降低了业主的居住与生活的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填补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物业管理的空缺,就需要由相关当事人出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委托其做好前期的物业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则是较为适当的人选,同时建设单位出于维持物业状况的考虑。也会积极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此前的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前期管理,但是其第5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很多的地方物业管理规定对此也有所涉及。《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即是专门的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规定。《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4l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该条例的第42条还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还有像《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

品牌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南昌市烟草公司品牌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的总体方向和培育“532、461”的品牌发展战略目标,提高我公司品牌经理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实现品牌经理对内开展公司品类管理与品牌营销管理工作,指导市场一线营销人员进行品牌培育实践;对外服务工业企业,通过与工业企业的全面协同,实现卷烟价值链的通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从事品牌经理工作岗位的人员。 第二章品牌经理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中心原则上配备三至四名专职品牌经理,分别负责不同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商协同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目前初步拟定为品牌经理(A岗)负责包括江西、上海(含北京)、广东、深圳(含国外烟)、浙江、广西;品牌经理(B岗)负责包括湖南、湖北、川渝、安徽、贵州、福建;品牌经理(C岗)负责包括云南、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吉林。随着品牌培育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可根据实际状况增加配备品牌经理(D岗),分担A、B、C岗部分工业企业。 第五条品牌经理为专职岗位,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第六条品牌经理的考核实行按季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司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与绩效薪酬挂

钩,并作为续聘和晋升调离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品牌经理的日常管理由营销中心负责。营销中心副主任负责对品牌经理所做的分析、建议等进行审核,提议由营销中心主任召开营销例会,相相关人员征集意见后决定是否采纳实施。公司要对品牌经理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尤其是目前新设岗位期间。 第三章品牌经理的岗位职责与主要任务第八条品牌经理的岗位职责 1、负责分析卷烟市场和卷烟品牌的分析工作,为制定品牌营销策划方案提供依据; 2、负责制定月度品牌培育工作计划; 3、负责制订品牌营销策划方案,指导营销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4、负责收集分析品牌培育相关信息,协调各营销部执行品牌培育措施; 6、负责开展品牌需求预测工作; 7、负责对品牌信息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 8、负责开展品牌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评估工作; 9、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定期对品牌营销活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10、负责制定各项营销活动改进措施,促进品牌培育工作和团队综合素质的提升;

最新物业行业规范

物业管理是一项以服务为本质,以管理体现服务的工作。作为业主谁都希望聘请到高水平的物业管理公司,享受货真价实的优质服务,高品质的物业管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态度——热情 物业管理属服务性行业,公司的所有员工应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为用户热情服务,尤其应做到文明礼貌,语言规范,谈吐优雅,遵时守约,衣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 二、服务设备——完好 良好而完善的硬件设施是实现高水平物业管理的先决条件,物业管理中心服务设备,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电梯泵房)、通讯设备、电器设备、消防设备、技防设备等,对这些设备要加强管理,精心养护。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降低设备故障率,保证业主的正常使用。 三、服务技能——娴熟 服务技能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服务管理中应该掌握和具备基本功。除了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外,更重要的是员工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工程维护人员应具备过硬的设备维护技术,财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管理知识,保安应具备过硬的治安消防本领等。 四、服务项目服务项目——齐全 除了做好物业管理八大任务所必要的服务项目之外,物业管理公

司还应努力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开展各种满足用户需要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使业主享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尽善尽美的服务(无偿、有偿,亏本不计)。 五、服务方式——灵活 物业管理除了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外,还应设身处地地为业主、客户着想,努力为业主、客户提供各种灵活的服务方式,应尽可能在办事手续、营业时间、服务范围等方面给业主、客户提供方便,和人性化的服务。 六、服务程序——规范 服务程序是指服务的先后次序和步骤,它是物业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如电话接听程序、设备操作程序、装修审批程序、清洁程序等都要严格按次序一项接一项、一环扣一环,不可随心所欲,杂乱无章。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则能体现在事故隐患中能有效、及时进行处置,保证业主人身安全和物业财产安全。 七、服务收费——合理 物业管理属有偿的服务行为,用户不交管理费而能够享受服务是不现实的,但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活指导价;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也应以满足业主、客户需要为目的,以保底为微利,以支定收为原则,把实惠让给业主,有些收费可采用与业主协商达成约定,切不可乱收费、乱收费。 八、服务制度——健全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xx版住宅物业)实用版

YF-ED-J683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20xx版住宅物业)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xx 版住宅物业)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doc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

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本市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市政府设立的,专项用于加快企业自主品牌建设的补助性资金。各区(县)政府应相应设立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与市政府专项资金配套使用。 第三条(使用范围) (一)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推动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维权,进行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改进等自主品牌建设基础性工作;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品牌拥有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等工作,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二)支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重点推进中华老字号企业在传承中创新,提高品牌附加值,鼓励企业采用现代管理和流通方式、技术、标准,发掘、发展濒临失传的工艺特色和改造传统工艺流程,拓展国内外市场。 (三)支持品牌建设的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品牌监测评价、价值评估机构加快建立科学、公正的品牌监测、市场评 价和价值评估体系。支持开展品牌人才培训工作,加强适应企业需要的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品牌培训。 (四)支持品牌宣传推广工作。重点是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上海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以及企业参加由市政府主办或支持的重大会展和相关的宣传活动。 (五)对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称号(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的企业,由市级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称号(上海名牌、上海市著名商标等)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区(县)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奖励两种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品牌建设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资助的,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无偿资助。 第五条(支持标准) 无偿资助项目原则上按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10%—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0万元。

2020年上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20年上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20年上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二)建立完善本市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 (三)指导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五)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 (六)实施对物业服务行业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 (二)实施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四)实施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日常使用管理; (五)实施物业管理区域核定、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确认等事项; (六)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培训; (八)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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