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概述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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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基金概述及运作

--盈科律师刘永斌、何丹

一、?概念及发展历程

根据2015年11月财政部出台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义,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总体而言,“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都属于政府投资基金的范畴。

在《办法》出台之前,我们更多接触的是“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从现在往回看,政府投资基金其实是“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发展二十多年的产物,以下简单回顾一下它的发展历程:

(一)?探索起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由政府推动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的发展,之后的十多年,地方政府开始引入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新的产业投资政策。1995年,当时的国家计委借鉴国际“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结合当时的国情,将主要以非公开流通的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产业领域的一种集合投资制度定义为“产业投资基金”。

(二)逐步试点阶段

2002年至2008年期间是一个试点阶段,2005年,中央十部委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中首次对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2007年,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

事实上,产业投资基金最初在中国的发展基本上都有政府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LP),引导其他各类社会资本进行合作。

(三)规范化运作阶段

2008年至2010年是一个规范化运作阶段,2008年10月,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制订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政府引导基金组织和设立明确了法律基础。《指导意见》明确了引导基金的性质和宗旨: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各地创业引导基金的设立进入高潮,规模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四)全面发展阶段

2011年至2014年是创业投资基金全面发展的阶段,为了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实施,加强资金管理,2011年出台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参股基金应集中投资于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

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该办法的颁布对引导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了划定,有利于推动地方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中小型创业企业的发展,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五)极速增长阶段

从2014年至今,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政府的引导作用明显增强,运作模式日趋完善;而2015年对政府投资基金来说是一个不一样的转折点,因为从2015年颁布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开始,政府引导基金已悄然“更名”为政府投资基金。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是因为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范围在向创业投资之外不断扩展。

二、基金发起主体

从发起基金的主体看,必须是政府发起的,且法律对政府层级没有限制,从中央政府到市县级政府均可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各级政府基金如有需要还可以互相投资,不限于上级政府设立的基金投资下级政府设立的基金。

三、基金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基金可以政府独资,也可以与社会资本合资。由于政府出资受财政预算限制,政府独资的资金有限,通常无法满足基金对资金的需求,且对政府而言面临的风险更大,故大部分政府投资基金是政府部分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建立。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资金。相关资金必须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出资方案将当年政府出资额纳入年度政府预算。

四、基金的设立及组织形式

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

三种组织形式的比较,如下图:

(一)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进行广泛投资。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所有,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组建或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业务。大多数公司型投资基金的财产也要委托第三方保管。

(二)契约型基金:契约型也即信托型基金,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通常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信托投资契约。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根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基金保管人依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基金投资人即受益凭证的持有人,根据信托契约分享投资成果。

(三)有限合伙型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通常是资深的基金管理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合伙企业的投资,出资很少(通常为1%),但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是投资基金的主要提供者,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故以投入的资金为限对基金的亏损与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各方参与者通过合伙协议可以规定基金的经营年限、投资承诺的分阶段履行以及实行强制分配政策等。

五、投资领域

《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做了明确要求,主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可以归纳为四类: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同时,《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在运作中禁止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做了明确列举,如下: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六、运作方式及模式

政府投资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政府部门不直接参与投资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各出资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基金中的引导基金的主要运作模式有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融资担保及投资保障等。

参股:参股也称阶段参股,从实践来看,参股是引导基金目前的主要运作模式,是指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向子基金或具体企业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该方式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起设立新的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尤其是产业资本)参与投资。在此过程中,引导基金不参与子基金的日常管理,仅仅充当出资占股角色。母基金基金参股子基金以参股不控股为原则,认购比例一般不超过20%-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该运作方式能够通过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即子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初创期企业,从而起到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跟进投资:即当其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早期创业企业或政府重点扶持产业领域创业企业时,政府投资基金可按适当比例向该目标企业投资,该比例一般不超过机构投资额的30%-50%,或投资总规模不超过300-50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与共同投资机构享有同等权益,并委托共同投资的创投机构进行管理,按投资收益一定比例向投资机构支付管理费和效益奖励。跟进投资也是政府引导基金普遍采用的模式之一,为了防止这种投资方式被滥用,多数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对跟进投资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要求引导基金不得以“跟进投资”之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运作业务。

风险补助:通常发生在创投领域,是指政府投资基金对已投资于初创期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一定的补助,该补助一般是在创投机构已经完成投资交易后自行申请,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或单家企业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投资保障: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将正在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有投资潜力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为“辅导企业”后,引导基金对“辅导企业”给予奖励,包括投资前保障和投资后保障。

融资担保:即政府投资基金根据信贷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但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融资担保模式在实践中并不常用。

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中第二条的规定可知,法律上只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主要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而并未设置更多限制,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股权投资方式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实际操作中则需要各地方各部门自行把握。

七、管理方式

2008年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引导基金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与监督制度。引导基金可以专设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事务,也可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事务。

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其管理团队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3)最近3年以上持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4)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纪录;

(5)严格按委托协议管理引导基金资产。

从实践来看,目前引导基金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如下图:

八、终止和退出

政府投资基金的退出可归纳为三种情形:

(一)期满退出:政府投资基金一般应当在存续期满后终止,政府投资基金终止后,并应当在出资人监督下组织清算,将政府出资额和归属政府的收益,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适时退出:政府投资基金中的政府出资部分一般应在投资基金存续期满后退出,对于存续期未满但达到预期目标的政府投资基金,可以通过股权回购机制等方式适时退出。

(三)提前退出:通常情况下,政府出资部分同其他出资人一样,在政府投资基金规定的存续期满后,各出资人监督组织基金清算,收回出资额和相应收益并退出。

但在投资基金章程中,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其他出资人约定,不需其他出资人同意,可提前退出的情况有:

(1)投资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2)政府出资拨付投资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3)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4)基金未按章程约定投资的;

(5)其他不符合章程约定情形的。

政府出资从投资基金退出时,应当按照投资基金章程约定的条件办理退出;章程中没有相关约定,应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出资权益进行评估,作为确定投资基金退出价格的依据。

九、实践中的创新模式

(一)PPP+产业投资基金

PPP的活力在于创新,而政府投资基金与PPP模式的有机结合是投融资领域的一项创新,可以使项目交易结构更加灵活,并能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截至2015年年底,国内共成立了780支政府引导基金,用于支持PPP项目、城镇化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等。

事实上在近两年的实践中,已经有部分地方政府以城镇化基金的名义开启了新的融资模式;随着中央及有关部委推动PPP的力度不断加大,“PPP+产业投资基金”的模式也开始出现并迅速被复制推广开来并得到认可。而当PPP嫁接产业投资基金后,能够起到缓解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优化PPP项目融资结构,发挥专家技术管理优势,改善PPP 项目治理模式等积极作用;从技术层面看,PPP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门槛低,资金量充裕,资金筹集时间灵活,资金的使用与募集可在时间上匹配,可利用表外融资优化PPP项目融资结构等优点。

主要模式:

在各地不断涌现的PPP产业投资基金中,根据基金发起人的不同可分成三种模式。

模式一:由省级政府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各地申报的项目,经过金融机构审核后,由地方财政做劣后级,母基金做优先级。地方政府做劣后,承担主要风险,项目需要通过省政府审核。这种模式一般政府对金融机构还是有隐性的担保。如下图:

模式二: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一般由金融机构做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做LP 的次级,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做GP。这种模式下整个融资结构是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如下图:模式三: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实业资本一般都具有建设运营的资质和能力,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如下图:

退出机制:

PPP产业投资基金退出方式与通常的产业投资基金大同小异,大体上也有三种:

(1)项目清算:项目清算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投资公司完成项目任务(或阶段性投资任务后)后,通过项目投资公司清算(或注册资本减少)的方式,返还产业投资基金应当获取的股权收益,实现投资的退出。

(2)股权回购/转让:股权回购/转让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投资公司完成项目任务(或阶段性投资任务后)后,由政府、开发运营公司进行股权回购;或将股权转让给政府、开发运营公司或其它投资者。

(3)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退出是指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投入到PPP项目公司后,在项目运营成熟后,通过将项目公司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海外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投资收益,实现投资的退出。

(二)PE+上市公司+政府引导基金

此种模式是从“PE+上市公司”演变而来的,“PE+上市公司+政府引导基金”也被称作“并购基金版本”,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匆忙上马的众多上市公司产业并购基金,除了设立的一纸公告之外,半数左右的并购基金在一年内几乎没有实质上的进展,进展慢的原因除了机制问题外,最关键的因素在于PE和上市公司两方的资源不够,找不到项目,或者即使找到项目了,资金实力又明显不足,近期上市公司产业并购基金正在努力通过机制的变通来盘活更多的资源,即“PE+上市公司+政府引导基金”模式。

PE、上市公司、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三者捆绑合作可以发挥出各方的优势,一方面,大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在选择合作方时,除了看重知名的PE机构的基金管理能力以外,格外看重退出渠道,而上市公司在这一方面有天然的优势,通过捆绑上市公司和知名PE机构,政府引导基金解决了退出渠道和持续经营的问题,同时也是创新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此模式可以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的杠杆放大作用,再次放大资金规模,能够为PE和上市公司带来丰沛的资源,解决项目缺乏和资金不足的难题。

此模式可以达成PE、上市公司、政府引导基金三方共赢,实践中也很受青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通过“PE+上市公司+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展开运营的,已有、、、等十多家上市公司。

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今天,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已成为本届政府的经济政策之一,而政府投资基金正是其有利的抓手,政府投资基金可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吸引社会资本,让社会资本的效率、速度发挥其作用。但吸引社会资本容易,而如何与社会资本无缝融合,发挥“混合资本”的整合优势,是诸多政府投资基金面临的难题。

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县产业基金设立方案 1.基金组建方案 1.1 基本架构 基金名称:基金规模:总规模为亿元人民币,首期亿元人民币基金募集:发起人亿元人民币;对外募集亿元人民币 基金期限:年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某市 基金性质:盈利性基金基金管理人:某机构管理费率:2% 资金到位时间: 基金投向:基金总规模不低于 %的金额需投资于注册在某市的企业项目投资金额: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规模的 % 业绩报酬:参照基金管理的通行惯例,有限合伙人(LP)获得项目收益的80%,普通合伙人(GP)获得项目收益的20%; 1.2 基金募集 基金规模:总规模为亿元人民币,首期亿元人民币。 发起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某市政府平台公司,出资亿元; 2、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机构,出资亿元。募集对象: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面向市内外招募。募集条件:有实力的,有信誉的,且对创业投资基金有充分了解和认同,认可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募集金额:首期对外募集亿元,最小出资单位为万元。 1.3 基金宗旨 立足某市,辐射全国,着力扶持某市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打造一支有影响力的区域基金品牌,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为出资人创造最大化的收益。 1.4 基金优势

1、某市的最佳机遇期; 2、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3、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有利于最大程度整合政府各方面资源; 2.5 业务定位 投资方向:专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 投资区域:优先选择某市本地的优质企业。 投资对象:相对成熟的拟上市项目及中早期项目。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产业和县主导产业及重点扶持产业。 2.6 基金运营 2.6.1 投资策略 以企业有良好发展前景及具备上市意愿和条件为投资标的选择基本标准;以条件相对成熟的拟上市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控制风险,缩短投资周期;同时兼顾中早期项目的投资培育,在整体收益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提前布局,获取更高的超额收益。 2.6.2 运营原则 根据基金宗旨在运作上完全采取市场化策略,严格坚持股权投资必要的业务原则――尽责调研、客观评估、科学决策。 基金的运营全权委托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团队,其他出资人不介入具体管理工作。基金管理机构在当地组建一批专业团队专门负责某市基金的投资。 提高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及独立性,基金管理机构要借鉴国际主流管理模式,并结合中国的本土特点,设立独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基金管理机构要奉行稳健的经营风格,力图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 2.6.3 运作流程 (1)市区政府引导并发起,吸引社会资金共同设立基金; (2)将基金托管至各方认可的银行; (3)基金管理机构接受委托作为基金管理人;

创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

XX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2005第39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现提出设立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行性方案。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必要性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目的和作用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一是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将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与创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引导基金的示范作用拉动市内外社会资本在秦设立和发展一批创业投资企业,增强其资金实力,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二是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转变为通过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机制选评项目、投资项目和管理项目,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三是发挥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的作用,吸引

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处于创业前期和重建期中小企业的投资,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企业上市。四是吸引战略投资者和引进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通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团队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和资本增值服务,提高我市投资的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增强社会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的自觉性,营造一种从事创业投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 完善创业投资机制的需要,是拉动投资的需要,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对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加社会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市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 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批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原本应该但未能成长为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必须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扶持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将我市科技优势、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市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重大科技成果,而高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直接投资难以满足需要,必须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充分运用创业投资机制,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我市中小业融资结构不合理,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受抵、质押等因素限制而获得银行贷款占比较低,上市和债券融资的难度很大。由于全社会投资渠道狭窄和投融资工具单一,致使民间资金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启动,中小企业资金紧缺实质上是资本性资金紧缺,由此导致了债券融资的严重障碍,因此,充分利用创业投资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型投融资工具显得十分重要。我市创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严格监管、信息透明;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概述 股票基金——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股票基金在各类基金中历史最为悠久,也是各国广泛采用的一种基金类型。 债券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指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 混合基金——同时以股票、债券等为投资对象,以期通过在不同资产类别上的投资,实现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成长性基金——以追求资产增值为基本目标,较少考虑当期收入的基金,主要以具有良好增长千里的股票为投资对象。 收入型基金——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的基金,主要以大盘蓝筹股、公司债、政府债券等稳定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 平衡型基金——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的一类基金。 主动型基金——是一类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被动型基金——不主动寻求取得超越市场的表现,而是试图复制指数的表现。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的对象,因此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型基金”。 ETF——交易型开放指数基金,通常又称为“交易所交交易基金”,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LOF——上市开放式基金,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反而二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是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本土化创新。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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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材内容的变更,知识点与考试点也相应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将随着课程的深入再逐步向同学们加以介绍与讲解。根据考试大纲,目前的考题类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三种基本类型。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要通过考试并取得高分,建议同学们要看三遍教材。 第一遍:在老师的串讲下,首先通读一遍教材。 第二遍:对教材考点进行重点阅读。 第三遍:结合模拟真题对教材难点进行深入了解。 课程辅导讲义 《证券投资基金》共有15章内容。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本章共有7节内容。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概念的考点如下,这些考点可能成为单项选择题: 1、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 2、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 3、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 4、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5、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组合投资。 6、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人。 7、基金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

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市财政出资设立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提高基金配置效率,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基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市级财政注资为主、基金运营产生收益等为资金来源成立的,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下设“产业发展基金”和“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两个基金。 第三条基金运作管理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的管理决策机构,对市政府负责。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市委“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市人大依法审议重大事项程序和市政府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要求,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基金管理方式。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发改委、经信委、建委、科委、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商务局、农委、国资委、文资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审定基金使用的原则、方向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 (三)审议批准基金设立、退出、收益处置等相关方案,符合“三重一大”的事项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对基金的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 (五)审议批准基金续期、解散等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第六条基金可采取母、子基金模式运作。母基金设立采用公司制形式,由市财政出资分别在南京市紫金投资集团成立产业发展基金公司、南京市城建集团成立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公司(以下两公司简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设立专户,接受市财政出资。产业发展基金可出资设立直投子基金和合作子基金,其中合作子基金应按照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子基金可择优选用专业合规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可出资设立合作子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的建设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亦可以直接投资或PPP (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化解和周转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存量债务。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试题

1、()是指基金销售活动中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投资人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活动。 A、基金投资顾问 B、基金评价 C、基金估值核算 D、基金销售支付 正确答案是:D 2、以下关于另类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正确的是()。 A、国内黄金ETF主要投资于实物黄金 B、国内REITs产品都是投资于海外的REITs C、国内商品QDII只能投资于黄金和石油 D、国内黄金QDII可以直接投资于海外的黄金期货或黄金现货 正确答案是:B 3、不需要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赎回费的收取标准和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的基金是()。 A、社保基金 B、LOF C、分级基金 D、ETF 正确答案是:A 4、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A、基金份额的募集与客户服务 B、基金的销售与基金投资 C、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D、基金份额的募集与运作管理 正确答案是:C

5、下列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B、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 C、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D、能有效防止操纵市场 正确答案是:D 6、当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是:B 7、( )是指以追求资本增值为基本目标的基金,主要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股票为投资对象。 A、增长型基金 B、收入型基金 C、稳定型基金 D、平衡型基金 正确答案是:A 8、基金当事人不包括()。 A、基金份额持有人 B、基金管理人 C、基金托管人 D、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正确答案是:D

产业基金的概述、运作模式、业务流程

产业基金的概述、运作模式、业务流程 2014.3.24 一、产业基金的概述 1、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大类概念,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进行投资,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未获通过的《产业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所定义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2、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投资基金的区别 (1)投资范围: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技术成熟的成长期企业未上市的股权,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属成长性及收益性投资基金,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更广些,并且更倾向于投资准备IPO的企业。 (2)组织管理方面:产业基金的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之间的关系,由于缺少市场化的选择与安排,这样的激励机制促使其的投资方向,更加倾向于中长期的操作,促使收益的可持续性;而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采用的是市场化的方法,导致其收到市场的因素的影响较大,而使其的投资行为,关注短期,收益率的波动幅度较大。

(3)投资领域:产业基金受到设立时的限制,而私募则是限制较少。 3、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一个基金模式,投资对象是实体产业,而并非证券投资基金集中于有价证券,这是二者区别的显著特点。 4、我国启动的新一轮经济改革,为产业基金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中国GDP增速的放缓,经济结构调整深化的时期,受到宏观政策和现有机制的影响,虽然近期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揽子的方案,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空间。2014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对于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及民间金融的表态,反应了政府对于民间金融的发展是持积极态度,这为产业基金的发展支撑了发展的空间。 二、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处在向深层次发展的时期,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投资,个人理财,资产配置与管理等金融服务,关注国内具有明显或潜在投资价值的企业成长中的需求和个人财富增长的愿望,以起到沟通市场、企业和个人的桥梁作用。 公司高层与管理团队具有成功的创业经历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涉及的投资项目包括地产、金融、新能源、医药医疗、公益等各大领域。公司具有现代化的经营理念、高水准的职业操守、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依托强大的投资研究和风险把控能力以及强大的基金担保机构,而且制定了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和制度,立足于国内市场,为机构投资和广大投资者提供全面的投资管理和顾问服务,通过专业、严谨的风险投资理念,有效控制和降低风险,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节能设备基金:基金规模800万,收益13.5% 项目描述:本项目融资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借款企业采购节能设备原材料使用。借款企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瞪羚企业,主要从事节能、环保的新型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或合同章程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 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 第九条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合同等(以下简称章程),明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 第十条政府投资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条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第四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组织形式。第五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第六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政府出资人不得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第七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金在贯彻产业政

策、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业务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管理,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维护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第二章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登记管理第九条政府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可以采取全部由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或向符合条件的已有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等形式。第十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金部分应当采取私募方式募集,募集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第十一条除政府外的其他基金投资者为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并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登记。发展改革部门应于报送材料齐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第十三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应符合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国家

XX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

XX XX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4.2 基金目标 (16) 4.3 基金规模 (16) 4.4 投资领域及投资阶段 (16) 4.5 基金发起人 (17) 4.6 政府引导基金 (18) 4.6.1 政府引导基金的特点 (18) 4.6.2 政府引导基金托管机构 (18) 4.7 基金管理机构组织构架 (19) 4.8 管理团队在创业投资领域业绩 (21) 4.9 管理团队主要专职成员介绍 (22) 4.10 管理团队投资案例 (24) 4.11 项目储备情况及第一阶段投资计划 (24) 第五章基金运作机制 (30) 5.1 项目评选程序 (30) 5.2 项目获取 (31) 5.3 尽职调查 (31) 5.4 投资决策机制 (32) 5.5 加强项目投后管理 (32) 5.6 投资退出 (33) 5.7 投资托管 (34) 5.8 风险防范 (35) 5.9 管理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35) 5.9.1 管理团队激励 (35) 5.9.2 基金收益分配 (36) 5.9.3 管理费用 (37) 5.10 基金存续期限 (37) 第六章投资收益及风险分析 (38) 6.1 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 (38) 6.2 管理公司收益 (38) 6.3 基金收益 (42) 6.3.1 静态财务分析 (42) 6.3.2 动态财务分析 (43) 6.4 投资风险分析及应对 (45) V

目录 6.4.1 基金募集风险及应对 (45) 6.4.2 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及应对 (45) 第七章结论 (46) 致谢 (47) 参考文献 (48)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一、如何设立产业基金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作为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也有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程序 第一步: 1、开始准备注册XX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XX投资管理中心或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第二步: 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 3、资料准备完成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 4、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该基金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让该基金未来在很多业务上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第三条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组织形式。 第五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 第六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 1 —

原则,政府出资人不得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第七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金在贯彻产业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业务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管理,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维护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 第二章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登记管理 第九条政府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可以采取全部由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或向符合条件的已有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等形式。 第十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金部分应当采取私募方式募集,募集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除政府外的其他基金投资者为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并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本区域政府出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13页)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13页)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里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第三条产业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按投资领域的不同,相应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从事产业基金业务以及与该业务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金的发起与设立 第五条设立产业基金须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 第六条设立产业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金拟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发起人须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务状况,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

构的重大处罚。 (三)法人作为发起人,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亿元;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个发起人的个人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四)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产业基金;发起人应当向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拟投资企业与项目的基本情况; (三)发起人名单及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协议;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和委托保管协议;(七)具有管理机关认可的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或人员接受委任的函件; (八)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前款所称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和委托保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另行规定。 第八条设立产业基金的申请经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进行募集工作。第九条产业基金只能向确定的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 在募集过程中,发起人须让投资者获翻招募说明书内容并签署认购承诺书,投资者签署的认购承诺书经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向投资者发行

基金的概念和分类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 债券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 基金反映的是一种信托关系,受益凭证。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债券:低风险、低收益。 基金: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二)基金与银行存款的差异 基金通过银行代销,但不是银行发行的。 1.性质不同 2.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3.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依照基金法律形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目前我国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则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 一、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合同而设立的一类基金。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基金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 三、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请同学们注意,这是考试重点,经常出现,需要花时间仔细学习与掌握)。 (一)法律形式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二)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没有管理基金资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享有管理基金的权利。由此可见,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的权利要大一些,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大会赋予基金持有人的权利相对小。 (三)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或合同章程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设计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2) 1.1背景 (2) 1.2目标 (3) 二、基金组建方案 (4) 2.1基本架构 (4) 2.2基金募集 (4) 2.3业务定位 (5) 2.3.1投资方向 (5) 2.3.2投资领域 (5) 2.3.3投资对象 (5) 2.3.4投资限制 (5) 2.4管理架构 (6) 2.5基金运营模式 (6) 2.5.1运营原则 (6) 2.5.2项目遴选 (7)

2.5.3投资决策 (8) 2.5.4资金托管 (8) 2.5.5风险管控 (9) 2.5.6投资退出 (9) 2.5.7基金管理费用 (10) 2.5.8收益分配 (10) 三、基金管理人 (11) 3.1基金管理人概况 (11) 3.2竞争优势 (11) 3.3管理业绩 (11) 3.4专业管理团队介绍 (11) 为响应国家建设创新型经济社会的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带动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管理经验,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设立今朝习善创业投资基金。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1.1背景 1、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2、我国经济仍将平稳快速发展,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将涌现出大量创新型企业随着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虽在增长率上会有波折,但增长趋势不会改变,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命题。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关键就在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外延增长转到创新驱动、内生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考试重点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考试 重点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基金重点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概念的考点如下,这些考点可能成为单项选择题: 1、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 2、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 3、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 4、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5、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组合投资。 6、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人。 7、基金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 8、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9、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证券为投资对象。 10、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11、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在英国及中国香港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在日本和中国台湾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在欧洲一些国家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重要考点,经常以多项选择题出现)(一)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严格管理,信息透明 (五)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共3条,常以多项选择题出现)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 债券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 基金反映的是一种信托关系。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债券:低风险、低收益。 基金: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二)基金与银行存款的差异(有3条差异,常以多项选择出现。)考点主要有两个:

货币市场基金的概念及投资原理

货币市场基金的概念及投资原理

第二讲货币市场基金的概念及投资原理 一、货币市场基金及其发展 货币市场基金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一种共同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相对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而言,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流动性强,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基金被投资者当作储蓄的替代产品和现金管理的有效工具, 20世纪90 年代下半期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持续高于储蓄存款利率,使货币市场基金得到迅速发展。1994 年后,货币市场基金每年的平均收益率比储蓄存款高出2%左右,这个较高的利差刺激了投资者将其短期资产转换为货币市场基金,从而使得货币市场基金成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

场共同推动的一个金融服务产品。从2002年美国共同基金管理资产的分布比例来看,货币市场基金占了35%;另据统计,美国家庭资产的24%、企业流动性资产的29%投向了货币市场基金。 近几年来,中国货币市场不断发展,各种货币市场工具不断出现,仅以央行票据为例,目前规模已超过8000亿元,一年期品种参考收益率达到3.3%左右。可以说随着中国货币市场的不断发展,摆在投资者面前的机会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货币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一般的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对货币市场不熟悉,因此,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操作,是进入货币市场投资的良好渠道。 二、货币市场基金的功能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共同基金产品,与其他类型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明显的流动性、安全性优势。海外投资人通常将货币市场基金作为银行存款的良好替代物和现金管理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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