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但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未到完整版

劳动合同到期,但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未到完整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到期,但培训协议约定的

服务期未到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吴小姐从本市某大学毕业后,与本市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吴小姐积极肯学、工作努力,一年后,企业选送吴小姐前往外国的投资公司进行培训。出国培训前,企业与吴小姐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公司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一年的专业培训,吴小姐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十年,否则赔偿培训费8万元。吴小姐如期去外国培训了一年,结束培训后即回企业

工作。又一年后,双方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此时,企业要求吴小姐按服务期约定续签劳动合同,吴小姐则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吴小姐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双方合同期满,自己不愿续签,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合理。虽然与企业签订有培训协议,但其效力低于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培训协议也就不再有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

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公司认为:虽然吴小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与吴小姐之间签订的十年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遵循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协议已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吴小姐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继续履行服务期。

看来各人都有一定的道理,那么究竟以哪份合同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上海市劳动

合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其中的一项就是“劳动合同期满”。以上规定说明,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那么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照协商一致的续订合同原则,双方均不得强行续签合同。

问题在于双方之间存在一个服务期问题,虽然《劳动法》对服务期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此却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以上规定明确:在企业出资培训劳动者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劳动者

作出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一旦接受了培训、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就必须严格履行服务期义务,否则被认为是违约行为。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进一步规定:“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

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当初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了培训,吴小姐承诺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1年,双方签订的培训与服务期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吴小姐在接受了企业的出资培训后,应依法承担为企业服务十年的义务;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要求吴小姐续订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期,吴小姐应当与企业续订劳动合同。吴小姐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是一种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有上面的规定,但是从培训协议和服务期限,以及违法服务期限的赔偿来看,显然并不很合理。吴小姐被送到国外培训一年,却约定的服务期限是1年,违反服务期限的赔偿是8万元。阿华认为,吴小姐可以约定显失公允,要求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认定这个约定为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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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培训和服务期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培训和服务期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培训和服务期条款 篇一:培训服务期协议 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甲、乙双方已签劳动合同关系中,关于乙方参加专项技术培训学习 的有关条款内容的规定,就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具体问题,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地点)签署 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曰。 2、为提高乙方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 定派乙方 到学习或接受培训,掌握专门技术,同意接受上述培训,

并同意在 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后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为甲方工作。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学习期间,甲方 保留其原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受训结束或受训结束前根据甲方安排回到甲方单位 继续工作服务。 1.1甲方派乙方在(地点)进行 名为的专业技术培训。此培训将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受训期); 1.2培训单位为:; 1.3如实际培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 实际培训期为准。 1.4培训内容包括:。 1.5培训形式:(1)全脱产(2)半脱产(3)非脱产 第二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派往受训地接受培训的下列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如何计算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容(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a;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________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____日;劳动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日。”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________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服务期协议书

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要求,进行人才引进,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同意补偿乙方自上一家单位离职支付违约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支付金额 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自上一家单位离职违约金共计人民币:(大写:)作为甲方出资招用乙方之款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上一家单位的机密性文件,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争议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入甲方公司后应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岗位说明书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履行其职责。 三、乙方的服务期限 1、乙方的服务期限为 5 年(自正式到岗之日起计算),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限期满而服务期期限未届满时,劳动合同期限自 动顺延到服务期期限届满之日。 四、违约责任 1、如在服务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中断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还应继续负责

赔偿。 2、违约金的计计算标准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具体计算 方式如下:违约金=甲方出资招用总费用÷本协议期限×未完成期限(计算至日)。 五、协议的终止 除非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在服务期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 六、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不一致之 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服务期的解读

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服务期的解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读】本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有的反映,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采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必须脱产培训一定时间以上,才能约定服务期,许多接受培训的劳动者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损失,这样

合同试用期规定

试用期的规定一、试用期时间应该有多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2、不能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两种: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视为没有试用期的约定。 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

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这两条规定的理解,笔者认为,试用期的工资有两种情况,两个不低于:1、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并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2、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并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三、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服务期

合同编号: 合 同 协 议 甲方: 乙方: 2021年01月04日

劳动合同服务期 模板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与三类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那么劳动服务期合同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服务期合同的模板,希望能帮到你。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为: ) 因甲方公司业务需要,为提高乙方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培训和教育 (该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专业考试的支持以及其它需公司承担费用支出的各项培训、学习等活动(以下及附件等内容均简称“专项培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专项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条甲方委派乙方参加各项、各类专项培训活动,具体专项培训的项目、内容和时间等:见双方确认的培训内容附表 二、专项培训费用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的机会,具体专项培训所产生的`费用:见双方确认的培训内容附表 三、专项培训期间待遇 第三条乙方参加前述培训、学习的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如培训机构在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也有安排培训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出勤时间支付工资。 四、乙方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培训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勤;乙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消乙方的培训资格,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培训费用损失。 第五条乙方在培训期间应当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培训课程,准时通过考试或获得相关证书,培训期满后应向公司提交书面培训总结,对培训内容、收获和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 第六条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训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并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和辅导指导工作。 五、乙方服务期限 第七条乙方应在甲方最少服务个月(即服务期);乙方的服务期从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届满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乙方服务期满。但如甲方决定不再续延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后,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六、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全部培训费用损失(标准为根据服务期的具体期限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予以扣除或另行向乙方追偿。 七、生效条款 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印章):

培训服务期协议

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所在部门:岗位: 经乙方本人申请或甲方推荐、委派,甲方同意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乙方亦同意参加培训,并承诺认真学习、努力达成培训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专项培训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赴(地点)参加(培训机构)举行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期限为年月日至月日,共计天。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培训期间的学费和往返甲方的交通(机票)费用等,其中学费为:¥元整,其他培训费用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报销。 第三条乙方参加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甲方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乙方须在培训期限内参加完成全部培训课程,认真学习掌握相应的技术和相关专项知识,准时通过有关的培训考试或取得相

关证书,若未能按时通过有关的培训考试或取得相关证书,视为培训因乙方过错未能达到目的,则乙方应承担50%的培训费用,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第六条乙方需在培训期内定期(每隔日)与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第七条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训后,继续在甲方工作,服从甲方安排,胜任工作岗位(或职务),继续服务期限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及时返回并向甲方报到。在乙方回甲方一周内,须提交培训费用(本协议第二条指定范围)发票凭证复印件、培训课件资料、培训证书复印件及《培训总结》给甲方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部分服务期 第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至少服务个月。乙方的服务期限从专业技术培训结束后回甲方起开始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该服务期大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应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服务期约定: (一)本人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条款 篇一: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 1、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者,甲方有权当即解除合同,不 做经济补偿。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乙双方可提前三天 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 3、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为半年,约定服务期内,员工离职,未 提前三十日以文字形式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人员紧张和经济损失,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乙方月工资50%做违约金。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例:触犯法律、违反婚姻政 策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当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做经济补偿(含试用期、正式期)。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甲方有权当即解除劳 动合同,不做经济补偿(含试用期、正式期)。 6、乙方(含试用期、正式期)认可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作息时 间及休假规定(含书面文件与电子档文件)。 7、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满一年者,根据国家《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8、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培训费用与约定服务年限成正比,(培

训费用高于三千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培训费用五千以下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培训费用五千以上一万以下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培训费用超过一万不满二万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以此类推, 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而辞职者,乙方按规定应向甲方补交培训费用,由财务按月核算,员工一次补交)甲乙双方,不另行签定培训协议。 9、保密制度: 第一保密义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甲方秘密信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第二保密期限:聘用合同期内,自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整年内。 第三双方约定: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甲方秘密信息的各种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报价、核算方式方

20XX年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标准

20XX 年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标准】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村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 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 日止。 户口所在地 省(市) ____ 区(县) 乡镇 现住址 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曰 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 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________ 年—月—日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 乙 方 的 工 作 地 点 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工种)和工作地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 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 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工程中,从事 作。 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 为周期的

日假、人社部、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 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 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 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 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 为乙 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 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 详解:“3+1”合同的服务期协议

详解:“3+1”合同的服务期协议 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

服务期合同3篇

服务期合同3篇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了:我们国内的用人单位是否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类似的3+1合同呢? 订立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续约。但如果双方依法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们还是拿姚明来说事吧。假设国内的某个篮球俱乐部与姚明签订了4年期的服务期协议和3年期的劳动合同,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好比是签订了一份3+1合同。因为3年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后,篮球俱乐部可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求姚明续签+1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就是为了掌握续签合同的主动权。但必须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强制性地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看其是否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向劳动者提供了特殊待遇。如果未曾提供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其他特殊待遇,那就不能约定服务期。所谓特殊待遇,最主要的特征是,不是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到的待遇。 拿假设中的国内某篮球俱乐部来说,如果向姚明提供的某种待遇是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能享受得到的,那就不是特殊待遇,强制性地续签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而如果篮球俱乐部确实提供了特殊待遇,那么姚明就要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否则俱乐部可以追索赔偿责任。 当然,当劳动合同期满,篮球俱乐部也可以放弃对+1期限的要求,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俱乐部不得追索姚明剩余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另外,这个+1合同继续履行期间,如果俱乐部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各国的法律毕竟不同。姚明的3+1合同,和本市有关服务期的规定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我们的用人单位在要求职工履行服务期协议时,不妨听听姚明的这段独白:一开始我向往的是一些大城市的球队,但是经过休斯敦的一年快乐时光,如果现在叫我再一次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火箭队,因为她给我带来快乐。的确,法律上的约束是需要的,更重要的还是从事业发展上吸引职工。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外商投资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外商投资企业招收新职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约定试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约定的劳动合同期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定试用期; 2、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签订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约定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因劳动合同期满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不准设定试用期。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我国劳动法是对试用期有所规定的,下面WTT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xx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

劳动合同服务期模板

劳动合同服务期模板 据相关,用人单位只能与三类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那么劳动服务期怎么写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劳动服务期合同的模板,希望能帮到你。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身份证号为:XXXXXXX ) 因甲方公司业务需要,为提高乙方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培训和教育(该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专业考试的支持以及其它需公司承担费用支出的各项培训、学习等活动(以下及附件等内容均简称“专项培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专项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条甲方委派乙方参加各项、各类专项培训活动,具体专项培训的项目、内容和时间等:见双方确认的培训内容附表 二、专项培训费用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的机会,具体专项培训所产生的费用:见双方确认的培训内容附表 三、专项培训期间待遇

第三条乙方参加前述培训、学习的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如培训机构在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也有安排培训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出勤时间支付工资。 四、乙方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培训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勤;乙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消乙方的培训资格,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培训费用损失。 第五条乙方在培训期间应当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培训课程,准时通过考试或获得相关证书,培训期满后应向公司提交书面培训,对培训内容、收获和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 第六条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训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并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和辅导指导工作。 五、乙方服务期限 第七条乙方应在甲方最少服务个月(即服务期);乙方的服务期从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届满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乙方服务期满。但如甲方不再续延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后,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六、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约须知(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约须知(试用期) 新《劳动合同法》与旧法相比,对于试用期做出了新的规定,专家提醒职场新人要多了解试用期注意事项,利用新法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届毕业生要了解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等内容,并提供相关免费的法律咨询。(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均可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约定试用期,反复试用,此为“连环计”。《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禁止,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该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应是否定的,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无例外规定,故应当理解为不允许例外情形的出现。2、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试用期从三个月变更为六个月,这属于试用期的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只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3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届满,则不能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因为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经结束,此时如果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的话,相当于再约定一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3、试用期与医疗期、产期重合,导致试用期虚设,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此时,尽管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进行实质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只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延长,而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约定的原试用期不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就延长试用期达成一致。4、劳动者转岗或升职后,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如果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四)试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0 2、3个月≤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文档(通用版)3篇

试用期劳动合同文档(通用版)3篇 Labor contract documents during probation period (general ve 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试用期劳动合同文档(通用版)3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文(规范版) 2、篇章2:试用期劳动合同文档(常用版) 3、篇章3: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 篇章1: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文(规范版)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甲方): 职工(甲方):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

员工服务期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 员工服务期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根据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甲方引进和接收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以为其办理北京市落户。甲方有意引进乙方,并按政策为其申请和办理北京市落户。乙方有意接受甲方聘请,并希望甲方为其办理北京市落户安排,并同意为甲方服务一定年限。为明确双方在办理人才引进及后续聘用中的权利义务,双方签订本服务期协议。 一、引进 1、引进系指甲方引进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为乙方办理北京市落户手续。如 甲方为乙方办理了北京市落户手续,则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不应少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2、服务期:自______ 年月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____________ 日止, 共计______ 个月。如员工实际入职时间与上述起始时间不一致,则服务期的起始 时间以实际入职时间为准,服务期长度不变。 3、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本服务期,则劳动合同顺延至本服务期到期日。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办理北京市落户手续。 2、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正式员工。 3、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接受甲方聘用。 4、乙方承诺在甲方为乙方办理了北京市落户手续后,按照劳动合同及本服务期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应期限的服务。 5、乙方应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办理落户手续需要的全部资料和文件,

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

员工服务期协议 甲方: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 (1)根据甲方和乙方____年___月__ 日签定的劳动合同,乙方受聘为甲方的(工作岗位),劳动期限。 (2)为提高乙方工作能力和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对乙方进行培训。 (3)负责培训的单位名称:,注册地:,

培训期限: 培训地: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费用: 为此,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培训内容 第一条甲方对乙方进行 方面的培训。 第二条甲方委托培训单位全权负责,提供培训; 第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要求,在适当的时候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___(培训地)接受专门技术培训,为期_________天(培训期); 第四条如实际培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实际培训期为准。 培训费用 第五条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接受此次培训的全部费用,包括: 1、为委托其他单位对乙方进行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 2、乙方培训期间的住所费;

3、乙方培训期间为培训所支出的交通费; 4、乙方在培训期间因为培训事宜所指出的其他合理费用,此费用需经公司财务及管理部门核对批准后,才可根据实际票据进行结算。 培训担保(若涉及出国培训需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为保证乙方在培训期满后顺利回国为甲方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合服务期协议后,出国前必需向甲方提供二个甲方认可的有相当地位之人作为其担保人,就甲方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或交纳全额的培训费用作为保证金。 第七条若乙方培训结束后,为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国,从事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没收乙方提交的保证金或向保证人主张赔偿损失。 第八条担保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2)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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