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工程部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工程部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工程部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投资并经集团总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抢险抢修工程)。

第三条凡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报集团审批,确定是否实行代建以及代建方式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第二章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向代建人核拨工程建设

资金和代建管理费,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

(二)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土地等前期事项;

(三)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要求,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

(四)协助代建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参与评审工程设计方

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参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

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五)参与代建单位组织的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负责审查代建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的合同;

(六)督促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七)负责审查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第六条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土地证、立项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规划手续、环保、消防、园林、施工等前期手续;

(二)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组织工程勘察、设

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

(三)负责代建项目各类施工、设计、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

签订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的管理;

(五)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及支付管理,处理工程索赔等;

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六)负责组织中间验收、总体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

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代建项目的管理

第七条代建项目分为全过程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两种方式。全过程代建方式是由代建单位从项目建议书和资金筹措开始,经可研、设计、

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决算并全面移交建设单位时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实施阶段代建方式是由代建单位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经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决算并全面移交建设单位时结束,实行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

第八条代建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明确代建项目的工作范围、代建形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奖罚办法等。第九条代建单位应按月向建设单位报送《代建工作管理月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第十条代建项目工程结算。自项目总体竣工或单项竣工验收后,代建单位应组织办理工程结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代建项目财务决算。代建项目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代建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第四章资金拨付、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资金由代建单位负责管理。《项目代建合同》签订后, 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向代建单位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代建项目账户的设置。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专项工程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代建单位应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各项

工程款。

第十五条集团总部及建设单位对代建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查审计。

第五章代建管理费

第十六条代建管理费列入工程成本,一般为项目概算总投资或代建合同标的额的3-5%,具体比例根据工程大小,难易程度等情况在代建合同中约定。

代建管理费由代建单位分期预提,待项目完成后根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对代建管理费进行结算。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按省、市有关规定及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第十八条集团应加强代建项目的监审工作,代建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第十九条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质量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核准

后,如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余,建设单位按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第二^一条为鼓励多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对获得省优(含)以上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给与代建单位一定金额的奖励,具体有双方在代建合同中约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是指从事项目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项目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开展全过程或分阶段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条件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其中一项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满足该项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主持完成2项(含2项)以上,投资额在 2亿元(含2亿元)以上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建设工程相关执业资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 (一)被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二)承接的建设项目在近一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三)近一年出现严重失信行为或信用评价为最低级别的; (四)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对代建单位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凡符合上述代建单位条件的,在市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 第三章代建的委托

(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完整版)建筑智能化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项目管理办法 一、概述 明确工程部项目经理的直接汇报对象、管理对象、平级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级别分类的准则,确认工程部项目经理的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及其岗位职责。 1.工程部项目经理关系图 2.项目经理工作关系分析如下: 2.1 直接汇报对象:工程部经理 2.2 直接管理对象:项目工程师 2.3 平级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核算部、销售部、技术设计部、采购 物流部

1.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规范和工艺标准施工, 每月有质量自检报告,接受公司监督,检查组抽查一次性通过率高于90%,全年项目质量达到100%合格,并争创一个品牌工程。 2.对施工进度负责,按现场要求控制施工进度,对工程进展有预见性,有计划 的实施工程,使工期在满足合同和现场前提下尽可能缩短,甲方无原则和无正当理由延期工程进度,应从法律的角度积极向甲方提起工期延误赔付,直至公司的利益得到保障。 3.对工程成本管理结果负责,严格按公司成本核算规定及各项目核定的成本, 控制各项目的管理成本,代表公司履行工程合同。 4.对项目的深化清单及深化设计图纸负责,有强烈的项目深化、优化意识,在 公司统一安排和筹划下主动积极的负责项目深化、参与项目优化工作,并严格执行深化、优化后的项目实施工作。 5.按工程节点和实际需要,根据深化、优化清单上的数额计划设备采购,负责 控制现场仓库的库存数量与金额。 6.根据《项目经理规范管理工作条例》中的要求和目标,如期完成公司职能部 门所要求的成本管理统计、采购计划与仓库管理数据上报等工作。 7.对项目回款负责,作为回款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月所负责项目的回款工作, 包括付款申请提交,回款过程中的困难排除,直至应收款如期到账。 8.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做好下属员工的施工安全教育与交底,了解施工安 全现状,及时发现与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防微杜渐,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9.负责项目组的团队建设,合理分配人员,建立和实施奖惩制度,负责团队人 员的考勤考核,培训和提升团队人员整体工作水平,为团队骨干建立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不断优化队伍,及时淘汰经考核后不合格的人员。

甲方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项目部管 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 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 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 复后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包括办公室、值班会议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下午5:00点) ○2值班制度:周六、周末,施工方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安排专人值班,原则上采取调休,不能调休的经工程项目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普通加班补贴处理(具体方式办法可由工程经理报总经理审定) ○3工程项目定期例会制度(暂定周一下午3:00点):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包括项目人员)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不定期会议: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需要及时解决落实的专题会议,紧急会议。 ○5协调组织并参与监理方组织的监理例会,(暂定周二下午 3:00点)和不定期的各项专题会议。 ○6监督、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会议,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3、检查制度 ○1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施工方相关专业人员,每天进行一至二次的现场作业点的安全、质量、进度巡查(周一至周五),重点部位100%检查。及时对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应口头和书面通知并用,限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必须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2015年5月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 第八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其代建单位的选择,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进行规范。 项目法人选择代建单位时,应当从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中,优先选择业绩和信用良好、管理能力强的代建单位。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公路建设的具体需要,细化代建单位的要求。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 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第十条代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代建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列明本单位在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拟任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备选人员的情况。

代建管理办法

代建管理办法 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是指市、区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是指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建设过程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法人是指代表市、区政府对具体公路建设项目行使权益和实施管理的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机构。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代建、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代建单位的招标应公开、公平、公正,并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 特殊工程项目和地处偏远地区、工程简单不易形成代建市场的工程项目,由市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组织建设。

前款所称特殊工程,是指本市范围内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 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期限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时终止。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不改变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十条市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相关信息的发布; (二)负责代建单位招标结果的备案或确定; (三)监督各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 (四)负责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规划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 (二)负责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 的环境评价与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的报批; (三)负责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 (四)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报批; (五)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六)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勘察设计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招标、设计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审核竣工决算; (十)负责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装饰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程部的组织机构设置 (一)工程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精干高效的原则 2、灵活弹性的原则 (二)工程部组织机构设置 1、工程部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务量,在目前仅有一个工程项目的情况下,工程部的编制为4人。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展,工 程部的编制会进行调整。根据开展项目的情况每个项目增加4人。 2、工程部的岗位设置 目前运做一个项目情况下工程部设置为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1个;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管理兼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 1个;电气工程、电气相关市政工程管理兼电气工程、相关市政工程预算员资料 管理员岗位1个;员岗位1个。 以后每增加一个项目相应增加四个岗位:项目经理一个,各专业管理人员各一个(同上)。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三)工程部组织机构图 二、工程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门职责: 1、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4、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5、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二)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定。 4、负责项目管理。 (1)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2)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 (3)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6)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 (8)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9)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 (10)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11)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5、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 (1)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2)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6、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 (1)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 (2)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 (4)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对会审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协调拟订解决办法。 (5)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一、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向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 3、项目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1、配合甲方(总包)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根据工程性质制定并实施有关制度和计划。 三、工作制度 1、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施工队负责制; ②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参加项目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3、检查制度 ①要求施工员实行作业面日巡制。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间。 ③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编写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

④完成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四、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建立项目管理班子,全面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机具、人员的安排调配,是工地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全面负责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负责劳动力、机械、材料等资源的调配与供应,有计划的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进出场。 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做好与施工班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按周、月、年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下达施工任务、制定项目目标,签订施工班组承包合同。 协调工地各方的关系,代表单位全面处理、办理工程的变更签证。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 在技术层面上全面统筹项目设计和施工的技术工作,协调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的关系,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项目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人员与业主、设计等沟通,确保方案优化、深化设计满足合同和设计的功能及成本要求,全面组织实施与项目质量、进度有关的各项目施工方案,确保现场的施工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及制度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首先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抓安全。定期组织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代建单位管理考核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代建项目的管理,结合老城区--各片区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委托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开发建设单位。 第三条 ----负责代建单位的管理和考核。管理和考核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工程进度、工程安全质量、工程变更手续履行以及其他事项,其中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过程中各项费用的缴纳和工程变更手续的履行由--协助--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管理和考核 第四条代建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各项建设手续。--按照项目立项、土地证书、规划证书(两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房产证、档案和资产移交、结算资料提报共八个节点对代建单位进行考核评定 (一)代建单位应按--确定的日期前,办理完成项目立项、土地证书、规划证书(两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

(二)代建单位应按施工合同或--确定的竣工日期前,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并备案,包括五方主体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电梯验收等。 (三)代建单位应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成房产证所需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向使用单位、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的档案交付工作以及与使用单位的资产移交工作。 (四)代建单位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施工单位向--提报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代建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成项目立项等上述八个节 点建设手续的,视情节按照每一个节点给予一万至五万元的经济处罚。 代建单位在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收费须经--事先核准,未经核准的收费不予办理,超出核准限额的收费由代建单位承担。 第五条代建单位应按照约定总工期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采取批评、约谈、经济处罚等措施进行考核,保证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的完全执行。 (一)代建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明确开竣工日期和--会议决定倒排工期,制定并审批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 (二)代建单位应根据审批的进度计划定期调度,重点加强重要节点工期的监管。实行周例会制度,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

最全工程部管理制度

最新最全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标准化、制度化管理需要,规公司工程部管理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技术、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机制,明确工程部管理职责,提升工程部管理水平,更好的体现工程部的服务职能。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工程部制定,经公司最高领导及公司其他部门讨论通过并负责监督实施。在本管理制度中未涵盖的相关容,遵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工程部管理上推行总工负责制,总工程师为工程部第一责任人,工程部经理为工程部责任工程师。 第二部分工程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目标动态控制等 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不断完善和加强公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确保其正吊有效运仃。 2、认真做好各项在建工程的质安管理和督查工作,健全完善质安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质量创优和安全、文明工地等评比活动, 组织质安大检查,参与质安事故处理,检查并落实各项创优工作目标和“职工在我心中”活动的各项实施措施。 3、负责工程招投标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工程合同评审及合同交底工作;协助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策划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做好计量管理和各种有关资料、报表的统计工作

5、负责落实施工项目文明现场管理和验收工作。 6、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料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并积极推行电脑化管理。 7、参加施工项目的图纸会审、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审核项目的竣工资料,配合项目竣工备案的相关工作。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案,审查项目部管理机构成员的资格, 报总工室批准。 9、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情况,对工程进度目标实施动态管理。 10、做好整合体系的相关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部分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 —、人员编制 1、工程部经理1名(目前空缺,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采取提拔或招聘的形式补充。)。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主管1名。 3、工程部设资料主管1名,主办科员2?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二、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案,检查防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甲 方 工 程 部 管 理 制 度 商丘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部门职责 1、负责新项目立项后制定项目整体开发计划。 2、负责项目立项后至开工前的前期报建手续并负责资料的管理。 3、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密切跟踪和监控,从设计各 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根据预算部提供的设计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和工程概算,指导施工图设计阶段定量定额设计,并负责图纸审查工作。 4、收集工程技术信息,包括开发规模、开发性质、畅销户型、经济指标、新 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建立工程技术动态信息库,为开发项目提供工程技术参考和借鉴。 5、负责跟踪方案图、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进行图纸自审,优化设计。 6、负责与项目部进行开工前的技术资料的交底(包括图纸资料)。及施工过程 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7、负责施工过程中简单的技术变更。(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调整、优化设计); 8、负责组织召开每月计划会议,讨论和审定各部门上报的生产计划、资产计 划、合同计划。并将经计划会讨论通过的各类计划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执行部门和考核部门; 9、负责跟踪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每月初将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办公 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10、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产值报表,并报执行副总、财务部、办公室各一份。 11、负责对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移交办公室归档。 12、负责每月下旬前制订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经执行副总审定后通过计划会 进行讨论。 13、每周向执行副总经理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1、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全面负责工程部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 协助进行项目立项的申请; 3、负责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 4、负责申请规划总平条件,取得规划总平批准图; 5、负责方案设计的报批,申请《建筑设计红线图》; 6、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会审,并提出修改 意见; 7、负责施工图的审图,报批工作,并领取施工图审批结果; 8、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招标条件及要求。 9、审核工程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10、负责环保、消防、人防、卫生、防疫、环卫、水电、防雷、市政、统计、 档案、质检、安全、劳保、燃气的报建报批工作; 11、与各有关单位密切联系,确定工作相互配合的要求; 12、负责工程报建工作,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组织施工图纸的会审,提出修改意见; 14、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 修改要求; 15、起草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16、组织制订年度开发项目生产计划报公司审定,并根据公司审定后的年度生 产计划,组织项目部制订月度生产计划;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 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 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 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思路,加强工程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工程部员工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协调好工程部内部运行及与衔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规范管理,持续提高技术积累,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工程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第一章总则 1、建立并执行工程项目、出差、施工机会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建立并实现所有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的责任管理机制,在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实行绩效与奖惩相结合、工程质量及工程效率(工程进度)与项目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实行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与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效率(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工作进度)与工作过程跟踪三位一体的过程管跟踪理模式; 4、不断通过经验积累及发展壮大,丰富和拓展工程部人才建设、技术建设、资料建设。

注:本细则中各类工作申请表,相关管理人员应提前打印备用,按本则要求填写并报办公室;如因公差在外的,可以提交电子报表,电话沟通后留作备案,返司后应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核销。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外出(无工程任务时),特殊情况须有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外出(半天内口头请假、半天以上须书面请假)。 3、严格遵守公司请假制度,请假人使用公司统一的请假条,请病假应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4、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的各项技术、安装工艺、器材和客户资料。 5、要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 6、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7、严格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上班时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所有员工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遇到困难,所有员工应及时帮助解决。工程部管理细则 9、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以外的事情议论他人。 10、接听、拨打电话要文明礼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 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 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 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 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按照职能齐全、人员精干原则组建项目代建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投标承诺的项目代建部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 代建人员须经招标人和代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符合招标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第三章计划、台账及报表管理 第八条计划管理

大地工程部项目管理办法

大地工程部项目管理办法 一、合同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合同签认程序,使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3、合同草案应由甲方起草,经双方共同讨论通过后先由乙方签字盖章。 4、本工程中由总包单位自行分包的施工合同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5、合同签署及审批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周密考虑及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合同签订后,甲方留存一份原件,财务部、投资预算部门及经办部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 6、合同内容应尽力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取向; 7、各类业务分包(采购)合同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必须考虑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8、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及完毕后,投资预算部门应持合同相关文件报财务部门备案。当经济合同签订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应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备忘。 9、本工程钢筋及甲供设备定货合同应经丙方、乙方、甲方共同考察评比后依次签字盖章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置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甲方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总协调和总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 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 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审查。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的审查a) 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是否取得与工程项目等级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其实际施工经验和能力是否胜任。 b) 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实际能力是否胜任。并规定其在现场的工作时间。 c) 组织机构权责系统是否建全。 6. 因本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较多,导致工程的交叉作业较多,所以,协调好交叉作业中的各方关系,作好成品保护,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 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 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 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 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 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 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 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 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 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 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 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 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实现。 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 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 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按照职能齐全、人员精干原则组建项 目代建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投标承诺的项目代建部 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代建人 员须经招标人和代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符合招标时相关资 格条件要求。 第三章计划、台账及报表管理 第八条计划管理 为完成代建项目各项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代建单位应当 根据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周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使用单位 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代建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并报 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为整个项目工作计划管 理的依据。 第九条台账管理 代建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 门的要求,建立电子台账,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据实填列,及时更新和完善。台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报建情况. 根据代建合同中委托的工作内容,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 证办理的前期程序中关键节点完成情况。 (二)项目招标情况

某公司项目工程部组织章程及管理办法(45页)

项目工程部组织章程及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项目工程部经理工作职责 一、服从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的工作安排,组织工程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配合公司其它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参与和协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公司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组织投标单位对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参与公司规定范围内工程的招标、评标和开标工作。 四、协调工程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 五、协调项目业主与工程参与单位工作,将业主意见及时传递到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供应商,同时应确保工程的功能性满足业主的项目投资要求,根据项目业主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工程实施管理。 六、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审核《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权限范围内及时解决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协助对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七、协助并参与公司对设计单位的选择,参与公司对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组织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图纸预审,组织设计及时对施工中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控制。 八、组织开展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a)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及成本控制目标; b)组织图纸预审及会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专项方案; c)组织协调定位、验线、地勘、文勘、三通一平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d)组织各相关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施工计划的正常进行; e)审核承包商进度报表,给出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 f)深入施工现场,监督专业工程师做好施工节点记录和工程质量检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各项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做好工程验收、评定工作; g)依照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h)协调部门内部各专业工程师的各项工作,平衡各岗位工作强度; i)组织项目部内部会议,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将上级指示及时准确传达并贯彻实施; j)审核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及时配合报送质检站验收; k)组织已竣工工程和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 l)认真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九、材料设备管理工作: a)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b)参加材料设备招标工作 c)负责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 d)负责采购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项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6423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Daily work system of the project depart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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