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合资合作)

合作保密协议

本《合作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企业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法人代表:

乙方

企业名称:

住所:

法人代表:

丙方

企业名称:

住所:

法人代表: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单称为“一方”或“各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三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整合物流资源,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升中国公路物流运营效率。

2.乙方是。

3.丙方是。

4.甲、乙、丙三方已就甲方投资乙方并与丙方开展合资合作(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初步意向。

为给三方下阶段磋商打下必要的基础,乙方、丙方拟向甲方提供其公司的相关资料以备甲方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评估,以下简称“尽职调查”)并形成具体评价,三方现就尽职调查及后续阶段的保密职责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一)为使甲方能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估,乙方、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真实数据、资质证明、报告、说明、预测及记录数据、资料等信息。甲方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甲方对上述信息的保密责任不包括如下信息:

1.在被提供之前这些信息甲方已经拥有;

2.这些信息提供由甲方独立获得;

3.按照法律、政府法规、规章及行政指令的规定这些信息必须被强制性披

露。

(二)三方合资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备忘、谈判内容等),三方对该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二、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三、甲方义务

1.保证将保密信息的传播限制在为了本次合作之目的需要知晓该保密信

息的相关雇员和(或)任何关联方中,并确保上述相关雇员和(或)任

何关联方知晓并严格遵守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防止不承担

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晓和(或)使用关于本项目的保密信息;

2.未经乙方或丙方的书面授权,不将乙方、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原件、

复印件以及对该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透露给

任何第三方;

3.一旦发现保密信息被不正当使用或未经授权被使用,应该立即采取合理

的措施防止进一步的不正当使用,且应该立即通知乙方和丙方。

四、乙方、丙方义务

1.努力提供乙方、丙方所知的用于甲方调查目的所需的保密信息,并保证

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同时乙方、丙方承诺对甲方从保

密信息中推论得出的有关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相关结论

承担责任,但不对甲方基于任何上述资料而做出的任何商业决策承担任

何责任。

2.保证将保密信息的传播限制在为了本次合作之目的需要知晓该保密信

息的相关雇员和(或)任何关联方中,并确保上述相关雇员和(或)任

何关联方知晓并严格遵守乙方、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防止

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晓和(或)使用本项目的保密信息;

3.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对

该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4.一旦发现保密信息被不正当使用或未经授权被使用,应该立即采取合理

的措施防止进一步的不正当使用,且应该立即通知甲方。

五、返还资料

不论各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30日内,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包含或反映所有保密信息的书面资料返还给保密信息披露方或根据保密信息披露方的合理要求删除保密信息接收方的任何雇员或关联方保留的包含保密信息的任何材料的电子版本。

六、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其对本协议违反且已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相应损失;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责任,并赔偿其他方相应损失。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纠纷或争议均适用中国大陆的法律,在执行该协议时双方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叁(3)份,三方各执壹(1)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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