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实施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实施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实施方案

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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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

一、保险套餐

方案一:特惠保费:800元每人每年

方案二:特惠保费:1050元每人每年

1. 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障,保额10万

2. 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门急诊费用100%报销,保额1万元

3. 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住院费用100%报销,保额5万元

4. 员工本人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每次100元免赔,100%报销,保额共5000元

5. 女工生育100%报销,保额4000元

6. 每年不限次数报销,无起付线,无日限额

方案三:特惠保费:1100元每人每年

方案四: 特惠保费:1450元每人每年

1. 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保障,保额20万;疾病死亡保额10万元

2. 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门急诊费用100%报销,保额1万元

3. 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住院费用100%报销,保额5万元

4. 员工本人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每次100元免赔,100%报销,保额共5000元

5. 女性生育保障:100%报销,保额8000元

6. 重大疾病:保额10万元

7. 交通意外保障:保额飞机50万、轮船30万、火车30万、汽车10万

8. 住院津贴:50元/天,在保险期限内累计保障期限为~180天,补贴额度=50元*(每次实际住院天数

-3天)

9. 每年不限次数报销,无起付线,无日限额

、投保规则

1、以上方案投保人数最低10人;

2、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6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12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280元/人/年;

最高不超过45岁;

3、员工人数20人(含)以上方可附加子女险;

4、可单独增加子女险:费用450元/人/年;

员工子女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额2万元;因疾病在规定的医院进行门

急诊或住院治疗产生的除社保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医疗费用50%赔付,保额各1万;

5、可单独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套餐:费用50元/人/年;

员工因乘坐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意外残疾、死亡或烧伤按约定额度赔付,保额飞

机50万、轮船30万、火车30万、汽车10万;(仅限多加一份)

6、非北京企业客户或无北京社保人员成本价上浮标准:

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30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35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400元/人/年;

7、以上方案投保期限1年,缴费方式为年缴费,不支持月缴费或季缴费,当月签约投保并

缴费,次月一日开始生效;

&本次促销活动限定以上四款固定方案,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方案变动,价格不得低于特惠保费,但可以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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