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

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 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 认定与认定

(一)认定标准

1. 本认定标准只适用于本校在编中职教师。

2. 骨干教师每两年认定一次(市. 县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名额为语文. 数学. 英语学科

1-2 名,其他学科 3 名。

3.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 人)。各学科承担报名. 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考评小组负责认定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认定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

关的证明材料(《济村中心学校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两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 2 张)。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知道的名额. 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

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公示 3 天。公示期间,学校. 学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 认定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学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

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

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查,

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 学生座谈会. 教师座谈会. 教师大会投票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或

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后,在校园进行公示 5 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 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

学校骨干教师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认定条件

2. 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3. 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 5 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已评)。

5. 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中职循环教学经历。

4.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或学年成绩

的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

茅(全县三分之一名次)。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5.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

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的认同度低于9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80%的不能上松)。

6.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年每年均承担学

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认定.专题讲座。

7.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校能起示范作用;

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年主持校级以上(或参加县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

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达校级一

等奖或县级以上奖励;

(3)近三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县级以上奖励,且其为第一

创作人;

(4)近三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市级以上核

心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以上教学论文认定奖励,包括中考题例或案例。不包括论文汇编)。

(5)近三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比武比赛或县级以上奖励;

(6)近三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

8.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9.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

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

10.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二)义务

6.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教研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5节,每年在学校以上范围示范课不少于4节。

7.在学校(教研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8.应公开教学资源。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

所有教学设计和单元训练。

9.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要分别承担校级.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县级以上教育行

政部门论文认定中获奖(不含汇编)。

11.积极协助本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与青年教师结对子。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教师或薄弱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以上教学比武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三)权利与保障

10.学校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

或学科带头人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11.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质量做贡献。

12.学校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县级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

13.学校支持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积

极宣传推广他们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他们著

书立说,多出成果。

14.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任职期间,可在绩效中享受每月50元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享受交流活动的机会,

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的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1.建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

师或学科带头人均需重新申报.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12.建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停发其当年津贴;学校教务处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及时报告学校。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

温教研〔2009〕6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了培养和选拔一大批骨干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已获省特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市级名师名校长、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首届学科骨干教师及获得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评定。 二、评选条件 — 1 —

详见《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附件1)。 三、评选名额 全市推荐名额1100名,从中评定10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具体分配指标见《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评定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评选、择优评定的办法,重点考察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 推荐和评定的基本程序为: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县级学科骨干教师评定的基础上推荐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人选。学科骨干教师考核和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委托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市局直属学校申报对象的考核和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直管处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推荐委员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在温州市骨干教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县级学科骨干教师的评定和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二)征求师生意见。要在推荐对象所在学校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教学水平、教学实绩、育人效果、互助精神等。 (三)评选推荐委员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考— 2 —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骨干教师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向专业化、名师化发展,使得全校教师在现有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2、本办法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3、本办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倾向于一线教学人员。 4、骨干教师的履职由学校管理考核,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学校可另行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保持学科教学水平领先;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手段的不断提升,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应相统一。骨干教师在充分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相应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有权根据其履职情况扣除其部分津贴直至取消其荣誉和待遇,用于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 1、“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每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骨干教师鉴定评语

骨干教师鉴定评语 科教兴国的关键是人才,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是教师,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教师,教师队 伍建设的关键是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是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 抓手,它不但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到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进 一步贯彻实施无锡市科教兴市、人才强市主战略,XX年,我们对申报高级教师论文鉴定 工作作了一些改革,收效良好。 一、今年论文鉴定改革的内容 XX年申报高级教师论文鉴定改革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由原先评委集中面对面式的 评审改为评委分散背对背式的评审。二是匿名评审。送审论文不出现作者姓名、所任学科和学校名称,采用统一编号送审。三是原先“论文评价参考标准”中“发表等级”加分栏取消。无论是刊物发表,还是盛市级获奖的论文都取消加分,文章的优劣主要取决于文章质量的 本身,一切以评委的打分为准。 二、论文鉴定改革的好处 1、公正性。匿名评审论文,首先是更加体现了论文评审的客观、公正性。我们生活在一 个现实的社会,难免会受到人情因素的干扰,上级领导、亲戚朋友、同事部下种种复杂的 关系,加上论文评审表上作者姓名、学校、单位的一目了然,很容易让那些走惯了后门的 人找到关系,形成不正之风。我们的评委都是经过精心挑癣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名特优 教师,但是,评委打分时对认识的、不认识的,印象好的或印象不好的作者或多或少会感 情因素的影响,使打分出现偏差。怎样来避免这些人情因素的干扰,怎样使这项工作更客观、公正、制度化,我们受到 高考 网上 作文 匿名阅卷的启发,经过三年的讨论、研究、论证,今年采用了背对背匿名的方式评审,消 除了“人情分”的弊端。 2、权威性。以往的“论文评价参考标准”中,有一栏是“发表等级”,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 的文章或省级获三等奖以上的文章可评定为20-16分;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市级获三 等奖以上的文章可评定为16

2019年区级骨干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丰润区2019年评选区级骨干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一、行政奖励(20分): (一)年度业绩考核(10分): (二)其它行政奖励(10分):由区政府及以上机关颁发,区劳动人事局和其他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联合颁发的,同一年度同一项奖励只取一个最高的,不同年度和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得突破10分。 二、教育教学工作(35分) (一)教学工作(20分):近五年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示范课、优质课、公开课、引路课等,同一年度只取一个最高的,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得突破20分。 (二)业务奖励(15分):近五年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颁

发的先进教学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班主任素质大赛(第1、2名按市级一等对待,第3、4名按市级二等对待,第5、6名按市级三等对待)、教学能手、优秀教案、教学标兵、学科状元、说课等获得区级三等奖以上的;在国培、省培培训中获优秀学员称号的,在同一年度同一项奖励只取一个最高的,不同年度和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得突破15分,无等级的视为二等奖。 三、教科研成果(20分): (一)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5分):只取一个最高的,近五年区级三等奖以上的论文,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 (二)公开发表论文论著(5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赋分,不同级别的论文分值可累加,但最高不超过5分。论著主编或者独著按国家级5分,副主编、编委、作者按市级赋分。 (三)课题研究(5分):区级以上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立项课题

(四)科研成果( 5分):近五年所获的科研成果奖按级别赋分,不同年份不同级别不同等次可以累加,但最高不超过5分。 四、说课(25分) 教育局组成评审组,对参评人员的申报学科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赋分,参评人员从本学科本学期教材中确定说课内容,每人说课不超过10分钟。 五、个人成绩以上述各项得分累计计算,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如遇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 1、年度考核获“优秀”次数多者; 2、业务奖励高层次奖项数量多者; 3、科研成果高层次奖项数量多者; 4、城镇教师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且数量多者。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适应中职学校教学特点和未来专业发展需要的中青年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围 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选拔时,要着眼于教师梯队建设,并向学校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的教学科研人员倾斜。已被学校评聘为专业带头人(或培养对象)的教师不参与骨干教师评选。 二、选拔比例 学校骨干教师总体比例应在教师总数的10%左右,骨干教师在评定时应考虑各专业的合理分布,同一课程的骨干教师数量不得超过两人。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 模遵守《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试行)》要求之条件,有良好的师德、

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业务精良,教学成绩显著。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现代信息素养,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指导教师团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方面成绩明显;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注重提高教育专业水平和技能。 (二)实践成绩突出,且必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获得省级以上二等奖1项以上; 2.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教师竞赛三等奖1项以上; 3.近3年科技(科技发明专利或工程技术、应用技术等)成果获市县级及以上奖励并得到有效推广; 4.近3年承担省级科研课题(或为前2名主要参与者)并有阶段性成果; 5.近3年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与学科或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2013年9月——2015年8月) 一、情况分析 我园现有专职教师名(名为非编教师,占%),其中高级教师2名,占 %;一级教师5名,占 %;二级教师5名,占%; 未评级教师13名,占%;本科学历人,占多少,大专学历人,占%。可见,我园师资队伍的构成是一支以新教师为主,成熟型和骨干型教师为稀,结构比例严重失横。在教师的教学资质、教学经验较为薄弱情况下,难以应对实施新课程带来的极大挑战,缺乏主力型的教学骨干,尚未形成一支合理的骨干培养梯队。因此,加强对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师全面实施二期课改和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为重点,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活力,适应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三、培养目标: 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责任意识强、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反思能力强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成为推动幼儿园发展的中流砥柱。 四、培养任务: 两年内培养区级教学能手1名,学区级骨干教师2-3名,园级骨干教师4-5名。 五、培养平台: 骨干培养梯队层级培养对象培养平台 区级教学能手幼儿园高级教师 职务 区中心组培训活动;聘请专家定期指导教育教学;提供机会,参加市级、区级各类专题研讨、听评课活动。 学块级骨干幼儿园一级教师 职务聘请园外有资质教师带教,定期指导教育教学; 参加区青年中心组的培训和学习;提供多种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 园级骨干幼儿园二级以上 教师职务有园内高级教师带教;创造条件,积极提供各类外出学习与培训的机会。

甘肃省骨干教师评定要求

附件1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为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评选工作的我省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已评为特级教师者不再参加评选。 第三条成立“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审定每届评选名额和受理异议投诉等评审事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承担评审组织工作。 第四条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差额评选。

第五条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届。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3.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月计算,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4.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历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学历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学(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相应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要求。 5.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经考核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6.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五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与认定 (一)认定标准 1. 本认定标准只适用于本校在编中职教师。 2. 骨干教师每两年认定一次(市.县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名额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名,其他学科3名。 3.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学科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考评小组负责认定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认定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济村中心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两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知道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

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公示3天。公示期间,学校.学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 认定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学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后,在校园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认定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已评)。 4.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中职循环教学经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5年04月29日09:32:19 来源:滁州市教育局网访问量:227次 “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5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 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需附表彰证书和相关材料)。 6.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7. 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8. 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 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教研员】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茅石镇中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一、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 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10分)(1)国家级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计10分, (2)省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8分, (3)市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县(市、区)劳模计7分, (4)区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6分, (5)国家、省、市、区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育教学效果与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20分) (1)教育教学评奖:如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案例、基本功竞赛;(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6)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的小项中: 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2)教学效果评奖:在中心学校统考中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分;第四名奖4分 3.教研科研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7)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3)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4)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国家级(核心期刊)的计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 (5)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获奖 国家级一等9分、二等8分、三等7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4.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3)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 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省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区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及管理制度

鲁屯镇平坝小学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其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现制定我校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2、教龄:3年以上。 二、评选原则: 评选校级骨干教师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 2、申报教师必须在本校教研组有一定影响,在本学科有一定知名度。 3、被省市上级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4、凡旷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两年内未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的,不得参加校级骨干教师评选。 四、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选本校骨干教师的名额(教师总数的30%左右)、相关评选条件、政策及程序。 2、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上报相关证件,学校领导、工作小组对拟报

名教师进行条件审核。 3、学校对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学校将本单位拟上报骨干教师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任期一年,一年后荣誉自行终止,需重新参加评选。 2、每届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每学年必须完成一堂校级观摩课,教育教学上至少帮带一名年轻教师,制作一个精品教案。记入骨干教师管理档案。 3、骨干教师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评优、考察、进修等相关待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骨干教师在工作中若有重大错误、不服从工作分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取消其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评选。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1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冀外院[2009] 41号 (2012年3月10日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教师梯队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造就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教学骨干,带动学院课堂和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拔标准 (一)专业课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本专业市场调研、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勇于探索、成果较显著。 2、了解本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状况,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在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中有成效。 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在本专业面向的岗位工作或在企业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满五年以上,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三年,同时主持编写一门课程大纲。 4、专业基础理论较扎实,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四次以上,开设过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教学课时数达到全院教师课时的平均数。(系部主任达到学院规定课时) 5、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了解本专业面向工作岗位(群)的职业素质要求,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岗位实践的结合,并取得较好成绩。指导过一届以上学生毕业实习。 6、近五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①获得院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②主持完成院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③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一部,或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篇为第一作者); ④参与完成院级以上精品课项目一项; ⑤获得院级优质课、优秀课件、说课等评比优秀一次以上。 (二)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的师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创新进取的精神。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先进的教学理念、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拥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质量优良,在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成效。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四次以上。 3、能根据职业教育规律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成果较显著。每学年讲一次院级优质课、专题讲座或指导社团、组织学生竞赛活动等,同时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指导听课不少于3次。 4、从事本专业教学五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承担本课程教学时数不低于全院教师课时的平均数,主持编写一门课程大纲。 5、近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①获得市、院级以上教学优秀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②主持完成市、院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③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一部,或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篇为第一作者); ④参与完成院级以上精品课项目一项;

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

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一一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从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富有科学理论和创新能力的新型骨干教师队 伍,来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适应新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而提高。特制定本年度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如下: 二、工作目标: 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力度,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落实《新课标》,结合教师课堂达标活动,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终身学习的理念。 1、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把新理念、新课标、新教法的培训继续作为本学期校木培训的核心工作来抓。围绕新课程改革,组织全体教师围绕“新课程、新理念、新课堂”开展学习达标活动。 2、在骨干教师中开展读教育名著活动。围绕新课程改革,一是开展好“与新课程同行,在新课改中成长”经验交流,以教研组为单位,利用校本培训,交流自己在新课改教学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和有益的尝试,

相互切磋,取长补短;二写好一篇教学反思或是课改精神学习心得。 3、在平时听课过程中,发现有新思路、新模式的教学课,领导及时推出进行观摩。大家互相探讨、研究、点评、发挥自己的教育潜能,力求在研究中发展、在研究中提高。 (二)树立培训新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搞好集中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学校抓教学领导认真备课,及时向广大教师们传递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分析教改形势,并利用年组集备时间,学科组长组织好全组教师进行新课标解读,做好研讨工作。 2、抓好自学。每位教师坚持每月自学教育教学理论,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科研论文、随笔与反思、总结、听课等材料的积累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工作,期末对教师的理论学习笔记进行全而检查和评比。 3、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榜样作用。启用校内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发挥其辐射和示范作用。既可开展讲座传授课堂教学经验,也可通过示范课展示教学技能,切实让青年教师从中受益。 4、加强校木培训管理。建立合理的培训组织机构,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校本培训管理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校级决策层,把握校本培训的方向,提供人、财、物、时等方面的条件;二是培训执行层,在校长的领导下,教导处组织和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并通过管理扩大参与而,提高培训水平;三是教研组基础层,教研组长动员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培训,主持以组为单位的教科研活动。

骨干教师量化考核表

附件1: 铜仁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选拔程序一览表 局、市直学校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分学段、学科的选拔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

附件2: 铜仁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 师年度考核量化表 县(区)_________ 乡(镇)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

附件3 铜仁市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

说明: 1、中小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时,要填写《铜仁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附件2,以下简称《量化表》)并自评,按考核内容准备考核材料,考核材料按1-15项排序装订。学校组织量化考核并在《量化表》上2-11项填上考核分后,将《量化表》和考核材料报乡(镇)教辅站,乡(镇)教辅站审核后,报县(区)教育局,县直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县(区)教育局组织量化考核并在《量化表》上12-15项填上考核分后,将《量化表》和考核材料报市教育局复核,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2、教研机构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中1-11项的考核内容按《铜仁市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附件3)进行考核,其他12-15项的考核内容与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内容相同。 3、附件2、附件3中的“必备条件”,选拔时须满足1-6条,年度考核时须满足第6条,否则不予量化考核。 4、附件2、附件3中提供的有关材料(1-15项)的复印件须经学校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方有效。 5、市直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时,12-15项由市教育局直接考核。 6、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总分须达80分以上(含80分)方为合格;选拔时,如果80分以上人数多于选拔名额,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拔。 7、在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时,附件2或附件3中的学校(单位)量化考核分合计由学校(单位)完成,县(区)教育局量化考核分合计及总分合计由县(区)教育局完成,市教育局量化考核分合计、总分合计及复核总分合计由市教育局完成;县(区)教育局、乡(镇)教辅站(单位)和学校均要在此表头相应位置盖章,市教育局最后在复核总分处盖章。

骨干教师评价标准

信阳市三职高2010-2011学年度 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总结 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基本保证。为落实《信阳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以骨干教师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从而实现我校教育新的发展。为此,我校本学年在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结构,确立培养规划与目标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考核管理等。 组长:李道鹏 副组长:林晓军邹金钟 2.培养规划与目标 培养规划: 用十年左右时间培养1—2名省特级教师、5名左右省级骨干教师、5名左右市级学科带头人、15名左右市级骨干教师、30名左右区级骨干教师、60名左右校级骨干教师,使我校有一批教师成为全市乃至全省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专家。其中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是:“十一五”期间培养校级骨干教师30名左右,“十二五”期间再培养30名左右。同时,积极选送我校教师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养,选送对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确定。

培养目标: 1、提高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自觉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健康的心理、高尚的人格;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促进职业成熟度,提高理论文化素养;增强学术能力和自我反思、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学术水平。 3、了解本学科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动态,更新知识结构,拓宽专业知识,提高学科的专业素养,为专业上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把握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深入研究学科课程标准,提高对新课程的目标、结构、内容、教学及评价等的认识,进一步形成新课程条件下的个性化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 5、把握基础教育科研动态,具备从事教育科研的知识和能力,善于发现、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善于把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升华为理论;善于发现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本学科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二、认真落实《信阳市中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骨干教师培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本学年,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信阳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了《信阳市三职高骨干教师队伍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为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过硬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规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榜样。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对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方案》(行字[2012]13号),从各学科任课教师中评选确定。 第二章学科带头人职责 第三条指导本专业的整体建设规划和教学改革,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践技能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负责本专业教学质量监控。

第四条指导本专业校本教材、实训指导手册的开发和试题库建设。 第五条至少承担一门本专业教学任务,在教学研究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每学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1-2次学术讲座、教育教学研讨会等,指导和带动本学科建设。 第六条每学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或 获得一个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一等奖奖项。两年任期内至少参加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且有较突出的研究成果。 第七条负责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讲座、答疑、以师带徒等形式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进行指导,每位学科带头人固定帮带2人以上。 第三章骨干教师职责 第八条积极参与本专业的整体建设规划,在教学改革、校本教材或实训指导手册开发、试题库建设中起骨干作用。 第九条在课堂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担任每周12节(中层领导4节)以上的教学任务。 第十条建立《名师博客》,随时更新内容,每学年发布本学科教学帖子(原创,1000字以上)4篇以上,对本学科教师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中心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宜县教体办〔2018〕75号《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骨干教师培养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各级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确保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同时充分发挥省、市、区级已结业的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成立凤仪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 组长: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中心学校副校长兼工会主席 中心学校副校长兼初中校长 成员: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 中心学校教务处主任 中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中心学校总务处副主任 中心学校出纳 领导组下设骨干教师考核组,考核组设在中心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骨干教师考核的日常事务。 考核组组长: 成员: 二、骨干教师考核流程

1.个人申报。个人如实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申报、评价表》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并按评分标准自评打分。 2.任职学校(片联校)审核材料。任职学校(片联校)成立审核组,对教师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结业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对属实的材料由分管领导或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中心学校,同时填报《骨干教师××学年考核汇总表》电子文档。 任职学校(片联校)审核材料后,对骨干教师自评分认可的,在评分表第二页下端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对骨干教师自评分不认可的,修改教师自评分后让其重新填写打印上交。 3.中心学校考核。中心学校考核组再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依据《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确定考核等级,公示考核结果(3个工作日),处理异议。填报《骨干教师××学年考核汇总表》电子文档,送研培中心复核并确定等级。 三、骨干教师考核相关说明 骨干教师考核评分标准严格按宜县教体办〔2018〕75号《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骨干教师培养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附件4《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评分标准》执行,结合本乡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说明。 1.关于任教情况。凡未上课的行政管理人员按“学校安排未上相应骨干学科”处理,以3分计算。 2.关于教学质量。中心学校未上统考学科的管理人员的得分计算办法为:(1)中心学校目标考核获得一等奖计满分,二等奖计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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