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区《钱江杯优质项目工程奖》评审办法

浙江地区《钱江杯优质项目工程奖》评审办法
浙江地区《钱江杯优质项目工程奖》评审办法

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争创国内外先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评审通过的工程,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颁奖,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并与推荐选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同时进行。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必须是钱江杯优质工程项目。《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定的数额不超过80个,其中住宅工程不超过2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评选为《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省内的国家、省、市、县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主要包括:

1、大中型工业、交通、市政、水利建设项目(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按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的主体单位工程公共建筑。

项目划分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1)一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二千座以上的体育馆。

(3)一千座以上的影剧院。

(4)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饭店。

(5)五千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商场。

(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

(7)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8)建安工程量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桥等市政工程。(9)长度一千米以上的桥梁;二千米以上的隧道。

(10)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的住宅工程。

3、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一千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4、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3、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进行质量了验评。

4、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并经过一个冬、雨季考验,没有发生

质量问题。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具有省内或国内工程先进水平,并已获得市(地)或省级专业厅、局评审的优质样板工程。

6、住宅小区:

(1)单位工程和面积的优良品率均达到60%以上,合格工程质量也较好。

(2)小区规划、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基本形成。

第六条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浙江省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3、土建与设备安装工程的工作量均超过一千万元的工程项目,并以联合承建形式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的,可由土建与设备安装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4、住宅小区(或连片建设)的主承建单位为:

(1)在小区(或连片建设)承建建筑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一万五千平方米(连片建设不少于七千平方米),其中优质率达到80%以上。

(2)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1)条件,且两个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小区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建筑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在无主承建单位的

情况下,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第七条申报参建单位的条件:

1、参建单位所参建的部分工程,质量被评为优良,土建(含装饰)参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的总工作量或总面积的20%以上;安装参建的工作量应在500万元以上。

2、参加小区施工的单位,其承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达到小区总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10%以上,且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参加连片建筑的施工单位,其承建单位建筑面积应达到2500平方米以上,工程质量优良。

3、住宅小区在无主承建单位时可申报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外,有主承建单位的工程的参建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第三章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填写好《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申报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的,经工程所在市(地)建筑业协会、建委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省建工集团下属企业也按上述规定上报。申报材料(其中2、3、4、5各一式一份)一式二份报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秘书处。

第九条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

2、经质监站验评为优良工程的有关资料和竣工验收的复印件,有参建单位的,应提供参建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3、获市(地)或省级专业厅、局评审的优质样板工程证书(或文件)

以及优质结构证明复印件。

4、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材料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及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材料。

5、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

6、附文字说明和工程彩照(一式二份)。

7、拟申报《鲁班奖》的工程项目,还必须配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二盒,内容包括:工程简介、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竣工工程各主要部分的质量情况;播放时间为8~10分钟,供评审会人审阅和省建协留档。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组成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内容包括:

(1)审查申报表和有关申报材料。

(2)复查工程质量实况,并进行观感质量评分。

(3)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4)查阅工程有关的内部资料,主要有工程报建审批件、地质钻探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验收资料、沉降观察资料、原材料及半成品检验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情况,开竣工报告和验收证书等。

(5)与施工企业座谈。

2、评委查看工程,召开评审会,经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获奖工程。

第四章评审纪律

第十一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不得超标准接待,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到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二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评委资格,直到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奖励和其他

第十三条获奖工程的承建单位授予《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荣誉证书和奖杯,对主要参建单位(指参建部分的工作量达到一定比例,且工程质量评为优良者)以及对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颁发奖状。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并通报表彰,编制当年《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专辑。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执行。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工程奖)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二○○年月日

注:申报住宅小区(连片建设),应另附每个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表。

宁波市商品条码管理规定

宁波市商品条码管理规 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宁波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5-29】 【作者: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信息来源: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73号 现颁布《宁波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宁波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保证商品条码的质量,促进商品销售自动化、信息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使用商品条码以及制作、销售条码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在商品流通领域中通用的,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 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条码产品包括条码印刷品、条码识读设备、制作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软硬件。 第五条市技术监督局是本市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商品条码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有关商品条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 (二)宣传贯彻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三)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及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宁波分中心(以下简称市编码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企业主管部门、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六条市技术监督局应当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广使用商品条码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出口商品、名优产品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积极使用商品条码。 商业企业应当积极使用条码自动扫描销售管理系统(POS系统)。 第二章注册、备案与使用 第七条本市单位或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事先向市编码机构提出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注册申请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三)需在有商标的产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产品无商标的,应出具证明。 第八条市编码机构负责对厂商识别代码的注册申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三日内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取得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即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可以启用商品条码。 第九条系统成员可以将厂商识别代码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的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相组合,编制成确定的商品条码,在其商品上使用。 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第十条系统成员使用商品条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有关商品条码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对生产的不同种类的商品以及同一种类但不同规格或者不同包装的商品,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并报市编码机构备案; (三)不得将注册的商品条码转让、租赁或者以其它方式供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使用有效期限为二年。市编码机构应当在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使用有效期期满前九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系统成员申请办理续展手续。企业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其商品条码视为自动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编码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破产的,视为终止使用商品条码。 第十三条对已被注销和终止使用的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使用说明书 ----职称申报人员 甘肃省职称办 2018.11

目录 1.申报须知 (3) 1.1 必看文件 (3) 1.2 诚信要求 (3) 1.3 上传电子版材料规格要求 (3) 2.系统登录 (3) 3.填报基础信息(必填) (5) 4.填报信息 (9) 4.1 基本信息 (9) 4.1.1 个人信息 (10) 4.1.2 考核情况 (12) 4.2 学历资历 (13) 4.2.1 学习经历 (13) 4.2.2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7) 4.2.3 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 (17) 4.2.4 相关材料 (18) 4.2.5 工作履历 (20) 4.2.6 参加学术团体(社会兼职)经历 (20) 4.3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1) 4.4 业绩成果 (23) 4.4.1论文 (23) 4.4.2 论著 (24) 4.4.3 课题(项目) (24) 4.4.4 奖励和荣誉 (24) 4.4.5 专利 (24) 4.4.6 其他业绩 (25) 4.5 小结 (26) 5.关注申报状态 (28)

职称申报人员使用手册 1. 申报须知 1.1 必看文件 全省申报高级资格人员和省直单位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须认真阅读年度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会同省人社厅下发的申报工作的通知、所申报系列专业执行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设区市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须认真阅读设区市下发的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工作的通知、所申报系列专业执行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2 诚信要求 按系统规定和文件的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列入系统“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并影响个人社会信用。 1.3 上传电子版材料规格要求 ●证件照 照片必须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的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X35mm, 像素295pxX413px), 红色或蓝色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2M。照片要求清晰,表情自然,该照片将作为评审表和电子资格证书中的照片使用。 ●证明材料。 上传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若上传的单个文件是多个有序的图片,建议将这些图片转换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2. 系统登录 首先,申报单位和基层单位为本单位职称申报者建立申报帐户(即其本人身份证号),开通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根据本年度甘肃省人事厅职称办的通知,获取职称申报系统地址。 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下登录,界面如图1所示。

商品条码 知识大全

第一部分小常识 1.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 2. 问:13 位条码的代码结构包括哪些内容? 3. 问:什么是前缀码? 4.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5. 问: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来分配的? 6. 问:商品条码的前缀码690-695 有什么含义? 7. 问:在哪里可以获得GS1 前缀码列表? 8.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9. 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条码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10. 问:零售商品代码采用哪几种条码来表示? 11. 问: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能够了解到商品条码相关知识和信息? 12. 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有何处罚规定? 13.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 转让他人使用吗? 14.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有什么 区别? 15.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 换和覆盖? 16.问:什么是GS1 DataBar 条码? 17.问:常见的条码识读设备有哪些? 18.问:ITF-14 用于哪种商品的条码标识? 19.问:超市中最常见的商品条码是哪种? 20.问:GS1 系统的特点? 21.问: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与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 第二部分注册 1.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2.问: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条码,应如何办理? 3.问:企业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是否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办理? 4.问: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颁发相关证明吗? 5.问:哪种情况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6.问:什么样的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码? 7.问:自行车生产企业是否必须注册企业代码?

提醒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定办法

提醒-最新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定办法 我是杭州市某医院的一名医生,我们医院是个三甲医院,综合实力是杭州市医疗行业"十强“,说实话,我从05年开始就是副主任医师了,我本人是硕士毕业,本来应该5年就可以升正高的,以前也没引起重视,拖着拖着就迟了。我很着急,去年为了职称的事我想了很多办法,不过好在历时8年的我,终于在今年升上主任,回头看慢慢职称路,颇多艰辛,现将我呕心沥血之经历与大家共享,希望各位同行引以为戒,少走弯路。 一、基本条件方面的规定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 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 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着、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作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社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浙江地方标准DB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9部分:

浙 江省地方标准 2008-******发布 DB33 ICS 13.310 A90 备案号:DB33/T 768.9— 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 9部分:旅馆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Part 9: Hotel 2009-11-03发布 2010-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768.9— 2009前言 DB33/ 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 1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可增补。 ——第 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 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 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 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 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 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 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 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 9部分:旅馆业; ——第 10部分:学校; ——第 11部分:医院; ——第 12部分:住宅小区; ——第 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 DB33/ 768的第 9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三维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甬港现代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楼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天泽创业建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宁波市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顾培荣、黄蔚民、顾时明、陈锡苗、岑孟荣、曾文、王国强、冯刚强、戚国伟。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一是通过明确商品条码各级管理部门、工作机构的职责,明确商品条码工作程序,来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二是通过规定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胶片制作、印刷等各个环节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来保证商品条码质量;三是推动商业POS系统的建立,推动商业自动化的发展,以加快商品条码技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应用,实现商品生产和流通信息化,建立现代化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本条是本办法的立法 第二条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 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和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 我国按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国际通用规则,推广应用商品条 码。 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定义的规定。 第三条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条是关于本办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编码中心批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系统成员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系统成员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应用商品条码,有关部门对商品条码的管理应用都应遵循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经核准注册。 本条是关于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注册的原则的规定。 未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第五条商品条码工作应当依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快使用商品条码,应用商品条码技术。 本条是关于推进商品条码事业发展的规定。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加快自动扫描商店的建立,为生产企业使用商品条码提供应用环境。 第二章商品条码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第六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制定并发布商品条码国家标准; 3.组织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 4.负责批准设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 5. 处理商品条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本条是关于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商品条码工作职责的规定。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 3.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本条是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商品条码工作职责的规定。 第八条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

产品条码管理制度

产品条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产品条码在料进出仓和仓储期间的作用,通过产品和材料的收料和进仓实现条码管理,确保物料流动结果无误。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进货到发出货过程。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编写《产品条码清单》,管理条码软件; 3.2质量部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打印并标贴物料条码; 3.3仓库负责按条码的标识特性对产品进行分区储藏和管理,保护条码的安全性。 4.管理要求 4.1技术管理 技术部负责编制公司产品的《产品条码清单》和管理条码打印机软件,当增加新产品时及时调整《产品条码清单》,并确定其新条码。条码打印和标贴岗位应及时得到最新版的《产品条码清单》,并收回旧版本。 4.2使用管理 4.2.1直接标贴 产品到货后,先送质量部进行进货检验,并确定包装单位,产品检验合格后依据《产品条码清单》要求按包装单位标贴条码,若原产品包装标贴有供应商的产品条码,则应将其覆盖。产品检验不合格,则不标贴产品条码,置入不合格区。 4.2.2产品包装分拆

若产品的原包装单位不符合顾客要求,需要对产品包装进行拆分从头包装时,产品检验合格后暂不标贴产品条码,标贴“合格”标签按原包装单位送分拆车间举行产品分拆,待按顾客的要求进行包装分拆,完成新的包装后送质量部进行从头检验,待产品检验合格后依据《产品条码清单》要求按新的包装单位标贴条码。 4.3仓库管理 4.3.1产品入库 a)产品经检验合格标贴产品条码后由质量部质检员将检验报告一份送采购部、一份送仓库、另一份自留。采购部评该批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执行《收料进仓管理规范》,对产品条码进行电子扫描。 b)属于包装分拆产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不办理入库手续,由分拆车间将产品放置在库房设立的分拆产品待置区,经完成分拆送质量部从头检验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同样执行《收料进仓管理规范》。 c)退货产品的入库程序执行4.3.1-a)的规定。 4.3.2产品贮存管理 仓管员在管理入库产品期间按《库房管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管理,属于危险品类的产品按《危险品及危险品库管理办法》实施。 4.3.3产品出仓 产品出货前,由销售部开具《产品出库单》,经审批后到仓库办理领出库手续,执行《产品出仓管理规定》,对产品条码进行电子扫描,并进行登录账卡或使出库情况进入ERP系统。 4.4打印管理 4.4.1条码打印机的的管理 条码打印机由质量部负责管理,开机、打印和关机应有授权的专人负责,其他未授权人员不得操作。打印授权人负责打印机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浙江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浙江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过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评定职称条件及所需要提供资料: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三份,初中至今的学习工作简历一份,个人工作总结一份,大一寸彩照三张、小一寸彩照三张,评定助理会计师的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张,所在单位在职称评定表格上签字盖章。 中级职称(工程师):中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对任助理职务年限不够的,必须是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二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十年以上,且获得本专业一年以上的结业证书。

评审系列 1、工程师系列: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 专业类别:水利水电、环境工程、轻工机械、电力、电子、电机、电气、工业自动化、冶金、机器制造、园林、包装设计、广告装饰设计、计算机应用、建筑材料、装饰装潢、给排水、测量、施工管理、林业工程、水利工程理、路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工业工程等。 申报人员上交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中级(本专业)资格证书及聘任书的原件; 3、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历); 4、业绩材料每人最少2种(工程项目、方案、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需加盖“***负责此工程或担任**职务”的单位公章; 5、工作(专业)论文1-2篇; 6、彩照一寸二寸各5张;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 《(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01日 DB ICS : 备案号: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金华市(油)蟠桃现状和生产技术规范的需要,经批准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列入2019年第一批金华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金市监便签〔2019〕130号)。为此,按计划要求我们编制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本技术标准的任务来源是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标准编制的目的 桃是浙江省主要水果产业之一,2018年全省桃栽培面积达到50.8万亩,年产值达到27亿元。其中(油)蟠桃比普通桃效益好,消费者对其独特的外形和较好的风味格外青睐,种植面积和产值在桃产值比重日益增大。由于蟠桃在2-3月份发芽开花,低温多雨、冷热多变,易引冻害与病害,5、6月份的果实膨大期又恰逢梅雨季节,空气湿度大,易引发病害发生,导致外观光泽度欠佳、皮薄易裂果等,所以近年来(油)蟠桃避雨设施栽培逐渐成为主流。 随着人们生活不断改善,对果品(桃)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市缺乏行之有效的(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标准,多数桃种植户栽植技术落后,标准化水平低,造成(油)蟠桃品牌效益不能有效提升,难以进入超市等中高档果品市场。通过本技术规程的制订,系统地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依据,为政府扶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引导(油)蟠桃向规模化、专业化、多样化方向发展,全面推动(油)蟠桃生产向精品绿色生产发展,将使浙江省(油)蟠桃生产走在南方设施栽培技术的前列。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本项技术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主要的编制原则是重点突出核心技术,根据各地生产经验,系统形成开放式技术标准。

教师职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

重庆市教委教师职称申报系统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目录 一、单位用户 ....................................................................................................................... - 2 - 1.1、系统登录 .................................................................................................................. - 2 -1.2、单位账号注册 .......................................................................................................... - 2 -1.3、系统管理 .................................................................................................................. - 4 - 1.3.1系统用户审核 ...................................................................................................... - 4 - 1.3.2系统用户管理 ...................................................................................................... - 4 -1.4、评审表审核 .............................................................................................................. - 5 - 1.4.1、教委直属高校审核流程图 ............................................................................... - 6 - 1.4.2、直属单位审核流程图 ....................................................................................... - 7 - 1.4.3、区县教委审核流程图 ....................................................................................... - 8 - 1.4.4、其他主管单位审核流程图 ............................................................................... - 9 - 1.4.5审核 ...................................................................................................................... - 9 - 1.4.6查询 .................................................................................................................... - 10 - 1.4.7公示表打印 ........................................................................................................ - 11 - 二、二级单位用户 ............................................................................................................. - 11 - 2.1、系统登录 ................................................................................................................ - 11 -2.2、单位账号注册 ........................................................................................................ - 12 -2.3、系统管理 ................................................................................................................ - 13 - 2.3.1系统用户审核 .................................................................................................... - 13 - 2.3.2系统用户管理 .................................................................................................... - 14 -2.4、评审表审核 ............................................................................................................ - 14 -2.5评审表查询 ............................................................................................................... - 16 - 2.6公示表打印 ............................................................................................................... - 16 - 三、个人用户 ..................................................................................................................... - 17 - 3.1、系统登录 ................................................................................................................ - 17 -3.2、个人用户注册 ........................................................................................................ - 18 -3.3、评审表填报 ............................................................................................................ - 18 -3.4、评审表打印 ............................................................................................................ - 22 - 3.5、公示表打印 ............................................................................................................ - 23 - 四、其他用户 ..................................................................................................................... - 23 -- 1 -

商品条码管理规定

商品条码管理规定 一、什么叫条码什么叫商品条码其表示方法如何有何标注要求? 所谓"条码",它是一种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识读并实现数据自动输入计算机的特殊编号。严格地讲,它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标记,用以表示一定的信息。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 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和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缩短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识别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1)EAN-13条码所表示的代码由13位数字组成,其结构如下:? 结构一: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其中:X13…X11为表示国家或地区代码的前缀码;X10…X7为制造厂商代码;X6…X2为商品的代码;X1为校验码。? 结构二;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其中:X13…X11为表示国家或地区代码的前缀码;X10…>X6为制造厂商代码;X5…为商品的代码;X1

为校验码。在我国,当X13X12X11为690、691时其代码结构同结构一、当X13X12X11为692时其代码结构同结构二。? (2)EAN-8条码EAN-8条码即缩短码,其结构较为简单,由8位数字组成,具体如下:X8X7X6X5X4X3X2X1其中:X8X7X6含义同EAN-13的厂商识别代码;X为商品的代码;X1为校验码? 二、国家对商品条码的注册、使用有何规定?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 ⑴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经核准注册。 ⑵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 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及复印件。? ⑶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 ⑷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冒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

浙江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汇编

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汇编 一、申报评审高、中级工程技术职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八条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九条 (二)省市制定的具体补充条件: ▲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3、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 ××××-2010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J×××××-2010

2010-××-××发布2010-××-××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DB33/ ××××-2010 J×××××-2010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浙江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说明(仅高级用)

《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个人申报子系统使用说明 ( 2005-7-26) 一、系统的安装与运行 (一)系统安装。将《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软件光盘插入光驱后,系统自动启动,并出现系统安装画面,在画面提示下,用户选择相应的“个人申报子系统”,之后按照屏幕提示逐步完成剩余安装过程。 (二)系统运行。完成系统安装后,用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启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 1、在Windows窗口,单击“开始/程序/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个人申报”,即可运行本系统。 2、直接双击桌面上的“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个人申报”图标。 (三)初始登录。系统首次运行时,进入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登录界面,要求用户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和“序列号” 用户必须在“身份证号”输入框中输入正确的申报人的身份证号码(支持15位或18位的身份证),以备将来制作准考证、审核申报材料及申报人查询评审结果使用。 “序列号”是指粘贴在本手册扉页的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软件序列号,一人一号。“身份证号”和“序列号”一起作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确认申报人身份的唯一标识,如与他人重复,系统将拒绝接收上报数据文件。 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序列号,确定无误后,请按回车键或单击“登录”按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录入主界面。

二、一览表的录入及维护 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录入主界面后,申报人即可执行个人信息录入、修改等操作。个人申报信息分五部分,依次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成绩、成果奖励、论文作品。 (一)基本信息 1、填写要求。“姓名”最多5个汉字,“毕业院校”最多8个汉字,专业最多7个汉字,“现专业技术职称”最多8个汉字,“现所从事专业”最多5个汉字,“外语语种”最多6个汉字,“现任行政职务”最多5个汉字,“单位”最多12个汉字。 “从事本专业年限”用阿拉伯数字。其它选择类项目从菜单中选择填写。 2、“填表说明”。单击位于屏幕右上角的“填表说明”按钮,屏幕显示录入注意事项提示信息。在提示屏幕中,单击“隐藏填表说明”按钮恢复到录入界面。 在录入过程,用户可随时单击工具栏中的“保存”按钮,以便及时保存已经录入的信息。 (二)工作经历 单击工具栏中“工作经历”按钮,即可进入“工作经历”录入界面。 录入“工作经历”时,最多不能超过19行;否则,系统将提示“对不起,工作经历最多只能录入19行”。 录入完“工作经历”后,单击工具栏中“保存”按钮。

商品编码编制规则

零售贸易项目俗称零售商品,主要是指在零售终端通过POS扫描结算的商品。一听啤酒、一瓶洗发水和一瓶护发素的组合包装都可以视为零售商品。 步骤一:为不同的商品项目编制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 ——零售商品的标识代码结构 在我国,零售商品的标识代码主要采用GTIN的三种数据结构,即 EAN/UCC-13、EAN/UCC-8和UCC-12。通常情况下,选用13位的数字代码结构用EAN-13条码表示。只有当产品出口到北美地区并且客户指定时,才申请使用UCC-12代码(用UPC条码表示)。中国厂商如需申请UPC商品条码,须经中国 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办理。EAN/UCC-13和EAN/UCC-8的结构分别如图1、图2、 图3所示。 1)EAN/UCC-13的数据结构 (1)当前缀码为690、691时,EAN/UCC-13的代码结构如图1所示。 (2)当前缀码为692、693时,EAN/UCC-13的代码结构如图2所示。 A、厂商识别代码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向申请厂商分配。厂商识别代码左起三位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前缀码。

B、商品项目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分配。 C、校验位用来校验其他代码编码的正误。它有固定的计算方法,参见GB 12904附录。 2)EAN/UCC-8的代码结构如图3所示。 A、商品项目识别代码是EAN编码组织在EAN分配的前缀码(X8X7X6)的基础上分配给厂商特定商品项目的代码。为了保证代码的惟一性,商品项目识别代码须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 B、校验位用来校验其他代码编码的正误。它有固定的计算方法,参见GB 12904附录。 ——零售商品标识代码的编码原则 在编制贸易项目的商品标识代码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惟一性惟一性原则是商品编码的基本原则。是指同一商品项目应分配相同的标识代码,不同的商品项目必须分配不同的标识代码。不同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的商品应视为不同的商品项目,必须编制不同的标识代码,以保证编码的惟一性。 (2)稳定性稳定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同一商品项目,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标识代码。即使该商品项目停止生产,其标识代码应至少在4年之内不能用于其他商品项目上。另外,即便商品已不在供应

中高级职称评审须知

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需知 为帮助公司员工了解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提高职称工作效率,特整理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需知,供公司员工参考。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希望公司员工能够注重个人的职称晋升,积极参加职称评审。一、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通过考试取得本专业初级资格满6年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的。 高级工程师(副高)资格申报条件: 1、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及以上,并符合以上其他申报条件的。(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可聘任工程师职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

后,实际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职称外语,已明确2017年度无职称外语考试计划,职称外语成绩不会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但是可以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计算机应用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已下发《关于201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安排的通知》,4月份开始起分批次安排考试。凡需参加考试的人员,请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f13268612.html,),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尽早报名参加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员工可选择在工作地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程师评审要求提供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提供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如在职称评审的近三年或近四年,有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的年度考核表。 四)继续教育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接受远程教育等实现。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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