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定稿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定稿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定稿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定稿

精品办公文档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

(一)信息统计心负责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负责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心,信息统计心应按照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第六条信息统计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关公司实施。

信息统计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在系统开发过程,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的

控制要求,通过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功能控制用户的操作权限,避免将不相容职责的处理权限授予同一用户。

应当针对不同数据的输入方式,考虑对进入系统数据的检查和校验功能。对于必需的后台操作,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流程制度,对操作情况进行监控或者审计。

应当在信息系统设置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操作,应当设计系统自动报告并设置跟踪处理机制。

第八条信息统计心需要组织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与各科(所)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按照建设方案、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程工作。

第九条信息统计心应根据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应的硬件厂家或软件开发商的技术人员入场安装调试。对于关键的软硬件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记录整个安装调试过程;在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应注意做好有关文档的验收及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条信息系统上线前,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等保定级,没有定级的信息系统不能正式上线。另外,信息统计心都应当切实做好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包括技术手册、操作手册等,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

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转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

第十一条未经安全检测的信息系统不能为其配置外网地址,信息安全的投入原则上不低于信息系统项目总投资的10%。此外,对于信息技术软件,应注意母盘或源代码的保存登记工作,并由专人管理。日常工作应尽量使用母盘的复制品,避免造成对母盘或源代码的破坏。

第三章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投运前,信息统计心要掌握有关设备所提供的各种系统监控、维护工具,并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投运前,信息统计心应与软件开发商和设备的供应商共同制定系统投运实施方案以及应急处理方案,并尽可能在测试环境测试通过后,再在实际运行环境实施。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信息统计心负责。信息统计心按实际情况制定各模块子系统的具体操作规范,及时跟踪、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运行。

信息统计心对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接触关键信息设备。机房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厂商解决。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需求变更应当严格遵照管理流程进行操作。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环境配置。

对于重大信息系统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信息统计心讨论确认可行,报信息统计心领导批准后执行。方案应包括系统备份方式、调试运行期限、更改和操作记录、应急措施等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根据业务性质、重要性程度、涉密情况等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建立不同等级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

(一)建立用户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岗位需求严格控制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权限。合理分配用户权限,避免授权不当或存在非授权账号,禁止不相容岗位用户账号的交叉操作。

(二)每周备份信息系统数据库,确保信息系统一旦发生故障能够快速恢复。

第十七条信息统计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严禁外泄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擅改他人文件。

第十八条信息统计心全体人员均有权制止违反规定、可能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并有义务及时向信息统计心领导汇报。在出现违反规定的可疑情况,应立即向信息统计心领导通报。

第十九条信息系统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未经信息统计心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如因工作需要,确实要对有关设备

进行移动或拆除,需报信息统计心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统计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变更工作。关键硬件设备完成安装后,运行地点要相对固定,移动或拆除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硬件设备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信息统计心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设备报废清单,按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类型 文件等级 1.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化软件研发管理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目的是提高软件质量和软件开发项目的可控性。 2.定义 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软件项目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 3.软件开发的基本流程:

文件类型 文件等级 3.1软件需求提出 3.1.1需求提出 业务部门经过内部评估后,填写《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见附录A),由业务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报科技管理部。 3.1.2技术评估 科技管理部从技术实现路线、开发方式、风险评估等方面组织对需求的技术评估;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3.1.3管理评估 科技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从业务流程、内控管理、业务职责等方面进行管理评审,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科技管理部在综合技术评估和管理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建议意见,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信息化室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开发小组,负责开展相应的优化改进和开发工作,指定质量控制人员组建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组织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相关单位应做好测试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3.2软件的需求调研和分析 3.2.1需求调研 业务部门主导,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调研,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收集工作。 3.3软件的需求分析 业务部门和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认真分析、理解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及要求,使需求分析符合实际,最终由开发小组编写《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录B)。由质量控制小组小组评审内容,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软件开发的设计方案和测试方案 开发小组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开发设计方案》(见附录C)及《测试方案》(见附录D)的编写,由质量控制小组组织评审,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1设计方案 基本设计概念和处理流程、系统功能模块图,系统数据结构设计,接口设计等。 3.3.2测试方案 概述该测试的目的、任务、环境、方法等。 3.4软件的实施(编程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项目负责人分配开发任务,软件开发人员负责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3.5软件的系统测试 测试人员根据《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系统BUG以文档形式反馈开发人

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 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运用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切实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现场作业控制、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安全责任制落实,促进管理规范化、检查整治常态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建设(简称“三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构建的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具有检查量化任务下达、检查信息管理、问题管理、安全考核、安全谈心、统计分析等功能,能广泛应用到局、站段、车间(班组),实现安全信息共享。 第三条路局机关有关部门、各运输站段、非运输企业、运输辅助单位、建设指挥部(包括局管合资铁路公司)、铁路办事处均应充分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三化”建设,促进安全持续稳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安监室牵头负责系统建设、运用管理和基础数据维护,协调科研所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指导督促各系统用

好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开展安全分析、考核,及时加强全局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风险控制。 第五条科研所负责信息系统的具体建设、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升级工作,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满足运用需要;信息技术所负责系统主机、存储、网络、机房等计算机设备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第六条业务处室负责本系统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和本部门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干部履职尽责,及时分析本系统“三性”问题,组织抓好问题整改,促进系统安全稳定,切实深化“三化”建设。 第七条站段单位负责信息系统在本单位的运用、管理和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现场控制、问题考核追究,深入分析突出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阻断风险发展,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及背后的管理根源,促进“三化”建设落到实处。 第八条人事、监察、宣传、教育、总工、劳卫等综合部门应运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系统、各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管理、岗位准入等指导,切实强化安全保障。 第三章安全检查管理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时间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管理,由公司信息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信息部安全职责 第四条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及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明确信息部主要安全职责如下: (一)负责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库的正常运行与业务软件软件的安全运行; (二)负责银行卡刷卡系统服务器的安全运行与终端刷卡器的正常使用; (三)保证业务软件进销调存数据的准确获取与运用; (四)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通信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 (五)负责公司杀毒软件的安装与应用维护; (六)负责公司财务软件与协同办公系统的维护。 第五条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信息安全事件、事故。 第三章信息部安全管理内容 第六条信息部负责管理公司各计算机管理员用户名与密码,不得外泄。

第七条定期监测检查各计算机运行情况,如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库出现异常情况,首先做好系统日志,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应急解决方案。 第八条信息部在做系统需求更新测试时,需先进入备份数据库中测试成功后,方可对正式系统进行更新操作。 第九条业务软件系统是公司数据信息的核心部位,也是各项数据的最原始存储位置,信息部必须做好设备的监测与记录工作,如遇异常及时汇报。 第十条信息部负责收银机的安装与调试维护,收银网络的规划与实施。 第十一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收银机(POS)IP地址的规划、分配和管理工作。包括IP地址的规划、备案、分配、IP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绑定、IP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监测等。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者盗用IP地址。 第十二条公司IP地址的设置均采用固定IP分配方式,外来人员的电脑需要在信息部主管领导的批准下分配IP进行办公。 第十三条用户发现有人未经同意擅自盗用、挪用他人或本人的IP地址,应及时向信息部报告。 第十四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通信网络的规划与实施,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挪动或关闭部门内存放的信息设备。 第十五条办公电脑安全操作管理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步伐,规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过程提出安全管理规范。保证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安全技术,同时更要有全面动态的安全策略和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本规范包括五个部分: 1)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2)项目规划安全管理: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规划提出安全管理要求,确定各个环节的安全需求、目标和建设方案; 3)方案论证和审批安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行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安全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安全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标明参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及责任,并按规定安全内容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安全管理:包括确定项目实施的阶段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实施办法,并完成项目安全专用产品的确定、非安全产品安全性的确定等; 5)项目投产与验收安全管理:制定项目安全测评与验收方法、项目投产的安全管理规范,以及相关依据。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271.8-2001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引用GB/T 5271.8-2001中的术语和定义,还采用了以下术语和定义: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类型程序文件版本 文件等级内部公开页码 1 / 11 拟制何小春审核闫书元批准杨战兵制定部门科技管理部生效日期 1.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化软件研发管理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目的是提高软件质量和软件开发项目的可控性。 2.定义 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软件项目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 3.软件开发的基本流程:

拟制何小春 3.1软件需求提出 3.1.1需求提出 业务部门经过内部评估后,填写《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见附录A),由业务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报科技管理部。 3.1.2技术评估 科技管理部从技术实现路线、开发方式、风险评估等方面组织对需求的技术评估;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3.1.3管理评估 科技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从业务流程、内控管理、业务职责等方面进行管理评审,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科技管理部在综合技术评估和管理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建议意见,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信息化室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开发小组,负责开展相应的优化改进和开发工作,指定质量控制人员组建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组织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相关单位应做好测试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3.2软件的需求调研和分析 3.2.1需求调研 业务部门主导,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调研,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收集工作。 3.3软件的需求分析 业务部门和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认真分析、理解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及要求,使需求分析符合实际,最终由开发小组编写《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录B)。由质量控制小组小组评审内容,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软件开发的设计方案和测试方案 开发小组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开发设计方案》(见附录C)及《测试方案》(见附录D)的编写,由质量控制小组组织评审,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1设计方案 基本设计概念和处理流程、系统功能模块图,系统数据结构设计,接口设计等。 3.3.2测试方案 概述该测试的目的、任务、环境、方法等。 3.4软件的实施(编程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项目负责人分配开发任务,软件开发人员负责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3.5软件的系统测试 测试人员根据《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系统BUG以文档形式反馈开发人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信息处理设施,防止资产遭受未授权泄露、修改、移动或销毁,以及因操作原因造成的业务活动中断。 2 适用范围 需要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访问、操作及维护信息处理设施的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移动介质:是指存储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和刻录设备等。 4 职责和权限 公司所有员工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使用本公司的信息处理设施均因遵守本程序的规定。 5 相关活动 5.1 信息系统操作原则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各种信息处理设施的有关使用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信息系统,已授权用户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信息系统,不得使用其他员工的权限操作系统,更不得恶意使用系统。 对信息系统设施和系统的变更、维护都应有明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 5.2 设备管理 各部门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外围设备、消耗材料均由DXC一配备和管理。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借到公司外使用,如确实需要,须经公司领导层同意并明确归还日期后方能借出,归还时要重新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将按购入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为保证每台计算机的完整性,各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挪换计算机内、外部配件,计算机更换部件须经DXC同意。

使用中出现技术性故障,应及时分析,对于人为操作不当或非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问题由DXC技术人员协助排除;对于硬件本身或非人为因素所造成大型故障由技术人员报DXC 给予解决。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DXC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保管。 计算机机房必须配置防火、防雷电、火险报警及空调等设施。并对性能进行经常性检测,建立相关的应急措施。 对与计算机应用有关电源接口、通讯接口等设备由DXC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 5.3 使用管理 操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ID和口令登录系统,保持桌面清洁和离开锁屏等良好习惯。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设备,保持清洁,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 重要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输入到信息系统的数据是正确恰当的,同时,对使用添加、修改和删除等对数据的更改要设置权限;对输出的数据也要验证,确保是正确、完整的。 5.4 安全管理 计算机一些内部应用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不得保存与工作有关的机密性的文件与资料。 涉及工作秘密的文字材料或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网络管理人员要控制诊断和配置端口的物理和逻辑访问,一般情况下这些端口应设置为禁用或取消。 5.5 移动介质管理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移动介质。若需要使用,仅限使用公司配发的移动介质。严禁将私人的移动介质带入公司使用。 移动介质由DXC统一编号,建立“移动介质配发使用登记表”。一般情况下移动介质不允许存储机密级信息,存储有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严禁带出办公场所。确应工作需要,需将存储由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1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原则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1.2 信息系统安全的管控方式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信息化委员会统一领导,信息系统管理部归口管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2 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2.1 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全局性信息系统安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层面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行使防范与保护、监控与检查、响应与处置职能;指导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2.2 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行使防范与保护、监控与检查、响应与处置职能;接受信息系统管理部信息安全管理。 2.3 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安全,配合信息管理部门做好日常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 3.1组织和人员安全管理 3.1.1 公司信息化委员会下设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组,由信息系统管理部牵头,负责各部门间的信息系统安全协调工作和紧急事件的应急指挥,为信息化委员会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的建

议。 3.1.2 设备工程部设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岗位,对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实施统一管理。依据不相容原则,信息系统设置安全管理员,负责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检查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对系统管理员、应用管理员等人员操作的审查,检查信息安全设备和软件配置情况,协助处理安全威胁、违例行为和其他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3.1.3 建立信息系统关键岗位制度。对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维和应用中直接接触或使用重要、敏感信息的关键岗位进行管理,关键岗位包括安全管理员、应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开发人员等有关信息技术岗位和业务岗位。涉及业务的关键岗位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并报信息管理部门备案。 3.1.4 设备工程部和业务部门分别对公司信息系统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职责、权限、培训、考核、监督进行管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设备工程部每年向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上报本单位信息系统关键岗位的设置和人员情况。 3.1.5 设备工程部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第三方单位相关资格进行审查,签署信息安全协议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1.6 设备工程部协助人事部门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和培训,将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2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3.2.1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是在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为五个级别,分为Ⅰ级、Ⅱ级(A、B)、Ⅲ级(A、B)、Ⅳ级、Ⅴ级: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合理利用信息系统资源,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应当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硬件 第四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负责保管所用的网络设备和线路的完好。两人以上的用户,必须明确一人负责。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由各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计算机设备和软件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由公司网管统一进行处理。 第六条按照作息时间准时开关机,及时处理有关文件,严禁使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等。 第七条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保持计算机环境清洁,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关闭计算机,切断插板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第八条各负责人应对计算机定时杀毒,对外来不明存储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病毒检测,方可使用。 第三章软件及账号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业务部门、分公司配备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根据使用者落实到人,各责任人对于计算机系统必须设置账号密码,严格控制非使用人员使用计算机,使用软件系统必需经公司批准,使用分配的账号,并设置密码后方可使用,网络管理员根据企业制度的账号管理规则对用户账号实行管理,并对用户账号的安全和保密负责。 第十条责任人对自己的计算机要经常进行病毒检测与杀毒。严禁外单位人员操作公司信息系统,严禁使用外来存储设备,以防泄密和病毒侵入。 第十一条操作计算机时不得使用一些危险性的命令,严禁分区及格式化硬盘等操作。 第十二条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在各终端及局域网上安装任何与工作 无关的软件程序,但经审批通过的管理软件除外。 第四章网络和互联网访问 第十三条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外部电脑未经网管允许,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第十四条网络使用划分为五级安全保护等级,联接局域网内的任何一台计算机按照确定的等级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须与工作有关,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其所带来的后果由用户责任人承担。 第一级:办公电脑可以在网络监控下,使用互联网,访问外部网站,能够使用外部即时通信工具。 第二级:办公电脑可以在网络监控下,使用互联网,访问外部网站,只能访问指定的网站,不能使用外部即时通信工具。 第三级:办公电脑只能在公司局域网内联网,使用公司内部的网络资源,不能够联接互联网。 第四级:办公电脑只能在本部门或分公司网段联网,可以使用公司统一资源,不能访问跨部门网络资源。

最新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第N 版签发: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项目的管理,遵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制度执行,严肃项目管理流程及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化项目建设可控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运营管控、战略管控类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财务管控类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2管理原则 2.1信息化项目由各单位提出,运营管理部审核,公司审批同意后,报公司批准。 2.2信息化项目管理过程分为规划、计划(含项目建议书)、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评估等阶段。 2.3信息应用系统的使用和改善按《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3定义 3.1信息化项目是指公司信息化建设或改造工程中的信息网络及其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3.1.1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

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3.1.2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 3.1.3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3.2信息化项目的归集按渠道分为技改和科研项目。 3.2.1技改类项目是指通过信息化项目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3.2.2科研类项目是指通过对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及信息应用系统进行技术创新和软件开发而形成的项目。 4 职责分工 4.1运营管理部是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4.1.1制定和修改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制订和引用信息化相关标准,日常管理和协调信息化相关工作。 4.1.2编制信息化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审核及申报。 4.1.3总部信息化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和预算控制。包括总部信息化项目结题验收,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编制,项目审计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总部信息化项目实物管理。 4.1.4子公司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及计划外项目审核,项目预算核准及公司归集的预算平衡,项目的立项审核和后评估跟踪管理。 4.1.5信息化项目中知识产权的管理。 4.2经营财务部是公司信息化项目的财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4.2.1制定、修订信息化项目财务核算管理流程。 第2 页共35 页

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doc

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

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2、要及时建立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给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汇编成册,定期下发给所有操作人员,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识共享;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各单位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填写“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先提交给各自所属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归集与处理;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XX局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大集中系统应用推广、随着我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及计算机装备水平的提高,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工作和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计算机应用,保障网络系统和业务数据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提高科技管税水平,促进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原有《XX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信息化建设管理需要。结合我局的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税务局总局税务系统电子数据处理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暂行办法》、《昆明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管理试行办法》、《XX地方税务局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现将原来《办法》修订为《XX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条XX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省、市地税局的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信息化系统管理含盖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业务电子数据管理、设备及耗材管理,等四个方面。 第四条各科室、分局、稽查局(以下统称各部门)。各部门的计算机运用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规定,在局计算机管理部门授权范围内按照本办法规范运作。 页脚内容1

第五条我局设立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全局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划、措施,监督、检查计算机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传达、协调、制定有关技术和应用标准。使用计算机的各部门,负责相关业务应用程序的操作、日常维护及安全保密工作。及时向计算机管理部门报告应用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XX市地税局计算机管理部门内设专职系统维护员职位,负责软件、硬件、数据库和业务系统管理。计算机系统操作员是指经局计算机管理部门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我局计算机系统相关功能的操作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地税局使用计算机的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含协管员)。 第二章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 第八条根据省、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与要求设置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系统维护员负责全局的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工作;各部门指定即兼职计算机管理员员(信息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本部门其他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辅导。 第九条 XX市地税局专职系统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省、市地方税务局的要求和本局实际情况,负责对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全局计算机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配合省、市地方税务局的总体业务目标,制定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助各部门对单行业务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并为各部门业务应用软件及基础数据资料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五、保障全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并从技术上指导各部门的计算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页脚内容2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集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确保信息系统与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稳定、安全的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包含各类软件系统、即时通讯软件等,包含现有正在使用及将来预计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四条系统帐号管理 系统帐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至具体责任人。 1、各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集团信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集团关键信息系统平台帐号集中管理办法(A)》。 2、账号开通: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各应用系统账号开通由使用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流程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如使用者为决策层成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下同。 3、权限增加:各应用系统操作权限的增加须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 4、岗位调整:人员岗位调整后,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撤销该账号原有权限。财务、审计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其它岗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通知撤销工作。 5、账号关闭:人员离职前,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关闭离职人员的账号,注销其权限。 第五条如果系统需要登记完整的用户个人信息,使用人员要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个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账号为公用账号,需要登记该账号的使用人员范围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系统使用人须认真学习与遵守系统的操作手册,严格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并录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如有不明事项应当咨询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如果其人员需要使用易遨或商海导航等业务系统,人资和信息部门要严格控制权限。

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1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汇编整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涉及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简称信息安全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录用与入职 第三条信息安全人员招聘、录用一般流程参考《人才引进与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对拟录用信息安全人员应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对其经历背景确认无误后才可办理录用手续。 第五条信息安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纪律、保密及其他方面条款。 第六条对信息安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时,应加强信息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将制度掌握及执行情况纳入试用期考核。 第三章信息安全规范 第七条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应严格遵照《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公司保密制度》执行。 第八条未经公司同意,信息安全人员不得复制公司资料,不得

将公司机密资料向公众展示、发行,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公司机密资料或产品。 第九条信息安全人员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 征得公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领导意见。 第十条信息安全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盗窃、欺诈、胁 迫等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人事秘密、财务(税)秘密。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公司的技术成果。 第^一条信息安全人员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 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人员在传阅文件时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得与无关人员或在公共场所谈论,不得擅自翻印、复制、抄袭或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 第十三条需销毁的文件资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集中处理。 第十四条从事核心技术岗位的员工,如中途离开公司,自离 开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得从事与本行业及本岗位相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信息安全人员在公司工作中接触到公司的技术秘密、关键技术及其他机密信息的,在离职后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其所熟知有关公司机密的信息。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臵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臵;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臵。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臵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臵和管理,并由密码设臵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 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修正履历表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行为,减少、避免信息化建设重复投资,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应用水平,依据公司IT审计要求,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有管辖权的分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适用于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选型、招标、实施和验收过程。 3.名词解释 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及其他信息技术等为主要技术手段,以咨询、采购、开发、升级和优化等方式建设的IT规划咨询、IT应用系统、IT设施和IT运维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类:信息化咨询、ERP系统、生产执行(MES)系统、人力资源(HR)系统、客户管理系统(CRM)、供应商管理系统(SRM)、协同办公系统(OA)、质量追溯系统、数据安全系统以及支持系统运行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等项目。 4.职责 4.1 信息化项目领导组 公司组建成立信息化项目领导组,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IT部门总监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事业部和各中心总经理和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对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决策和指导。 4.2 IT部门总监 负责审阅信息化建设规划和信息化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核决信息化项目立项报告、招标总结报告和合同的签订。 4.3 信息技术部 负责组织公司信息化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的立项、招标、实施、验收、优化和维护工作。 4.4 业务需求部门

负责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报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和信息系统优化需求;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信息技术部进行信息化项目的招标、实施和优化工作。 5.作业名称:信息化项目立项与采购作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房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案件报告和协查制度............................. 网络资源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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