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疗效评估规范与程序

疼痛疗效评估规范与程序
疼痛疗效评估规范与程序

建始县人民医院

疼痛疗效评估规范与程序

1、将疼痛评分纳入病历专科检查项目。

2、教会患者及家属疼痛评个方法。

3、评估时间:入院时首次评估,疼痛评分≤6分患者每日评估2次连续评估3天,改为每日评估一次;疼痛评分>6分患者每日评估2次,连续3天评分≤6分者,改为每日评估一次;出现爆发性疼痛立即评估,给药半小时后再评估。

4、评估人员:每日8:00由病房医师评估,17:00由病房医师评估。

5、评估要求:入院时评估当时疼痛的强度;每日2次的评估,为过去12小时平均疼痛强度;每日1次的评估,为过去24小时平均疼痛强度。

6、记录方法:

⑴疼痛强度采用数字评分法,记录在体温单的相应项目栏内。

⑵长期药物镇痛记录为:3/D,“3”表示过去12小时或24小时平均疼痛评分。

⑶首次药物镇痛和爆发性疼痛药物镇痛记录为:73/D,“7”表示用药前的疼痛评分,“3”表示用药后半小时的疼痛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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