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总公司管理费用分摊方案

区域总公司管理费用分摊方案
区域总公司管理费用分摊方案

关于区域总公司管理费用分摊的建议

为适应商混板块的高速发展,便于企业专业化管理,现商混板块实行了区域化管理,成立了各区域总公司,对各分站进行直接管理。因区域公司现属非法人实体公司,且各分站所有权又同时具有独资、合资两种形式,区域公司各项管理费用分摊存在较多问题,我部建议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一、职工薪酬方面

鉴于其在管理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可将各区域总公司人员根据分站公司规模占区域总公司规模的比例,划分到相应分站,具体方案为:

(一)各项指标及计算方法:

S――分站摊销的区域职工薪酬额

H――区域职工薪酬总额

(包括正式员工工资、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用、工会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用等所有职工薪酬)

F ― ―分站设计产能

Z――区域总设计产能

计算方法:S=F/Z*H

(二)具体方式

各区域总公司综合管理部结合财务部根据上述指标进行计算,然后将区域公司人员按此比例进行拆分(拆分至整人数),分别

挂靠到各分站承担。执行过程中人员增减按月及时调整比例。

二、其他管理费用

建议挂靠到某一站进行整体支付,区域公司财务部核实并汇总当月支付情况,于支付次月向其他站发送分摊明细

(同样按分站产能占区域总公司总产能的比例),由各站进行分摊,支付费用的站向其他站通过税务局开具发票。

上述办法虽操作相对繁琐,但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分摊问题,减少企业税务支出,我部特建议米用上述方式,争得各区域公司同意后实施。

人力资源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