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局包括部门本级及11家下属预算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计分析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创业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就业援助政策;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全市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

(十)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公务员及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及省的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负责农民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劳动关系工作。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五)指导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监督各区(开发区)实施本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权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海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海口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海口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和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1.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75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其中: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75万元,比减少万元,下降%。其中:

①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75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主要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613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二)支出情况

1.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项):指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项):指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用于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420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指用于公务员招考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4万元,上年无此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能服务人员以外其他人事事务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5%。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主要用于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28%。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用于培训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上年无此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

劳动保障监察(项):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上年无此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主要用于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60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上年无此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主要用于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960万元,上年无此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540万元,比上年减少1460万元,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主要用于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1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12116万元,下降%。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4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财政部规

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2.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39万元,下降%。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下降%。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11%。其中:

①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

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12%。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劳动关系管理、就业服务事务、社会保险经办和管理、军转干部管理、技校教育、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支出。

②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11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主要用于就业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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