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后

唐山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后
唐山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后

唐山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为了建立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税利。

第四条申请人对办理公司登记的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

第五条公司名称:唐山XXXXXX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唐山市路北区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邮政编码:063000

第七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和身份证号

第十二条股东名称:xxx

住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和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以及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其中:

货币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

以上出资股东已定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足额缴纳。

第十六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因经营需要,股东减少出资;

(二)其他原因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对公司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股东可以向其他人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由股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和转让手续。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出资人为公司股东,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自任或聘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的决定,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自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损失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作出的决定,采用书面形式签名。执行董事对所作决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第二十七条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二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九条监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处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公司法》和本章程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的决定提出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条监事作出的决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监事应当在决定上签名。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执行董事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和帐册、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送交股东。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三十三条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经股东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二)弥补公司亏的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剩余利润,由股东处置。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十四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三十五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有前条(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服东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清算组织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十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四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清算组织负责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织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织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清算组织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与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电。

(四)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己有;

(五)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六)违反对公司忠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或者建议。

第四十七条公司职工依据《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八条依法需要建立其他组织或机构的,公司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规定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未尽事宜,由股东加以补充。本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

本章程自股东签名之日起生效。

股东:

年月日

盖章

唐山XXXXXX有限公司

原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XXX

参加人:XXX XXX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于15日前告知全体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X人,代表公司股东 100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一、1、同意XXX将其在公司XX %的股份XXX万元,全部一次性转让给XXX。XXX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不再承担股东义务。

2、同意XXX将其在公司XX %的股份XXX万元,全部一次性转让给XXX。XXX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不再承担股东义务。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一致委托XXX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

(盖章)

年月日

唐山XXXXXX有限公司

现出资人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资人决定变更企业出资人,决定事项如下:

一、股份转让后公司股东出资结构为:XXX认缴XX万元,出资比例100%。

二、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由XXX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

四、同意由执行董事XXX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五、聘任XXX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免去XXX公司监事职务。

六、一致委托XXX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七、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出资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唐山XXX有限公司转让合同

转让方:XXX (甲方)

受让方:XXX(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唐山XXX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XXXX年X月X日在唐山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唐山XXXX有限公司XX%股份共XX万元出资额,以

XX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

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唐山XXXXX有限公司的真实

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

转让的股分,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

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唐山XXXX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

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唐山XXXX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负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唐山XX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唐山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唐山XXXX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2、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3、本合同如需公证或签证,,应在条款中注明;

4、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

5、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唐山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新任执行董事XXX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免去原执行董事XXX法定代表人职务。

经审查,XXX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出资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唐山XXXXXX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任免职书

依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同意:1、由XXX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的职务,任期三年。免去原XXX

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

2、聘任XXX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任期三年。免去原XXX公司监事职务。

经审查以上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出资人签名:

年月日

(盖章)

聘书

股东xxx决定聘任职工代表xxx担任唐山市xxxxx有限公司监事。

股东签字:

年月日

证明

座落唐山市路北XXXXX的商业房产权归XXX所有,现同意继续出租给变更后股东为XXX的唐山XXXXXX有限公司使用。使用期限至201X年XX月XX日。

年月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二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现改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xx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的条款修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修改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711,578股,其中发起人持有76,118,224股,占股份总数的40、99%;社会法人股为26,099,382股,占股份总数的14、05%;社会公众股为83,438,855股,占股份总数的44、96%。” (二)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六)款第二项修改为: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三)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七条增加的内容为: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四)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条修改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五)原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六)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八条增加以下内容: “(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以及审议的事项。” (七)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九条增加以下内容: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 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八)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修改为: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 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当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 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2017年XXXX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

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叁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章程修正案范本

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XX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x 条:“xxxx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以货币出资,出资 比例占60%;王xx出资200万元,以货币出资,出资比例占40%。” 现修正为:“xxx出资300万元,以货币出资,出资比例占60%;王xx出资200万元,以货币出资,出资比例占40%。” 2.原公司章程第x条:“公司董事会成员有 xxx,xxx,,xxx,三人担任。” 现修正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有王xx、xxx、xxx三人担任。” 3.原公司章程第x 条:"………………"。 现修改为:"………………"。 4.原公司章程第x 条:"………………"。 现修改为:"………………"。 股东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本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并在股东会决议中说明废止原章程,启用全体股东X年X月X日签订的新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

公司章程修正案(供参考)

注:本示范本应当根据红色字体提示选择填写,涉及其他公司名称根据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名称全称填写,并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本范本仅供参考,如涉及工商登记,当地工商部分对文本格式等有要求的,按照当地工商要求制作。以下文本内容仅供参考。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形成如下章程修正案。 一、原公司章程第五条规定: 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以下简称甲方); 货币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2、(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货币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修订为: 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34732382L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货币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2、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货币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修订为: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审议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或者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赠予、租赁等交易涉及金额达【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事项(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 (十二)审议合资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家庭成员个人或实际控制或控股的公司或单位进行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购买出售资产、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租赁等交易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事项(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

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与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定价。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原则。 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

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参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相对应的政府指导价向业主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类型、服务等级和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政府指导价并向社会公布。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唐山市中心区(含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由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服务收费标准。其他各区、管委会辖区参照执行。 各县(市)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应及时向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可建立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联动机制。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单位所收费用不得突破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有限公司章程Microsoft Word 文档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果股东选择分期出资,在此条款中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全体股东的货 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中,公司章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判断行为对错的标准。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本公司年月日第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公司。章程修正案” 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现改为: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现改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现改为: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一)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二)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三)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

物业合同范本

XX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房地产开发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XX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位置:(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物业的承接查验及开办费用 第二条业主入住前,甲方组织乙方、施工单位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承接查验,出具承接查验报告。 第三条物业用房的装修及开办费: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一:《XX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方案》。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XXXXXX学校章程 (建议文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为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办学。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学校。 第四条住所: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围:XXXXXXXXX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围为准) 第六条招生对象和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选项:学龄前儿童、学生、成人),学习期限为,教学采用(选项:普通全日制教育、面授、函授、广播电视教育)形式。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 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二、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发起<股东>或全体董事签署的新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引起股东变更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xxxxxx有限公司 第N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8年N月N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有限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章程第三章第十条原为“xxxxxxxxxxxxxxxxx”。现改为“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2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围是: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 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 除外);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内商品(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经营 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 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酒类批发;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3、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唐山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管理局 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牌匾标识管理,规范牌匾标识设置,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牌匾标识,是指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拥有合法权属的经营、办公场所或建筑物上设置的各类店面招牌和楼宇标识。(注:“店面招牌”指设置在店铺所在建筑物上,用来指示店铺名称和功能的牌匾、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以及其他商业性指示设施。“标识”指高大建筑自身的名称、符号,单位名称标识及各种指示牌。) 第四条设置牌匾标识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应当符合本市有关市容市貌的管理规定,体现唐山的文化传统及民俗习惯,适应街区的文化特点,与主体建筑风格和周边整体景观保持协调关系。 (二)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统一原则,分区原则,安全原则,美观原则和效益原则。 (三)在同一区域设置的牌匾标识,其形式、体量、色彩、灯光效果等应达到整体和谐。一个场所或建筑物内存在多个单位的,设置牌匾标识时应先整体规划,统一规格设计制作。 (四)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光源,充分体现科技发展水平。 (五)应当安全稳定,牢固耐用,一般不宜在建筑物顶部设置。 (六)应当安装亮化设施,达到白天美化与夜晚亮化相结合的整

体效果。 (七)除大型商业场所和娱乐场所经批准外,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匾、一楼一标识。 (八)应服从于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不符合要求时,应当无条件整改、拆除。 第五条设置牌匾标识的禁止性原则: (一)破坏建筑物原有立面的划分和肌理。 (二)粗制滥造、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画、损害市容市貌。 (三)妨碍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或造成环境污染。 (四)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设置牌匾标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牌匾标识的审查、批准和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规设置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 第七条综合整治程序:各执法大队对所属区域牌匾标识进行信息录入,景观管理处结合亮化中心、执法大队明确整改对象,在亮化中心统一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整改督查。 日常管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属地执法大队提出申请,执法大队按照本规定进行审查把关,并填写《唐山市牌匾标识设置核查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3份),大队认为符合标准的,于批准开工前3天报景观管理处备案,景观管理处2日内作出审查复核意见。 第八条设置牌匾标识,申请人应为拟建牌匾标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并提供下列A4规格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批准文件(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若属非经营性质的单位,提交有关机关的批准成立的文件或证件,提供复印件1份)。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XXXXXX养殖有限公司章程

XXX养殖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XXX养殖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XXX市XXX 职工创业园。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期限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家禽养殖、销售;养殖技术服务。 公司营业期限:30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表: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四)本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公司股东有权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进行检举;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公司终止时,依法分得剩余资产。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公司章程; (二)足额按时交纳公司认缴的出资金额; (三)公司注册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认缴的出资; (四)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五)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一)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次年3月30日前召开。 (二)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会议通知

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af8684858.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唐山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唐山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市政府〔1996〕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件》和河北省人事厅冀人福[1995]23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的范围和对象为: (一)市直党政机关以及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单位全体工作 人员; (二)市直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上述单位已离退休的人员。 第三条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统一组织,强制实行。每单位和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以后逐开展。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第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 第五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按本单位全部人员工资总额的22%缴纳养老保险费。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单位列入财政预算支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分别列入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支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自有资金支付。纳税单位在税前列支。 第六条 工作人员暂按个人工资总额的3%缴费(单位补贴2%),以后随着工资的增长,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离退休人员不缴费。 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中的工资总额,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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