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医保款项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编号:FS-QG-12648药房医保款项财务制度
Financial system for pharmacy medical insurance paym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药店应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监督、管理及核算。
二、财务人员应建立相关往来账目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登记核算。应建立应收账款——医保款二级明细账,用来专门核对当月医保IC卡销售额、当月应收财政医保款项回拨金额、当月应收医保保证金金额往来情况。
三、药店应建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医保款项回拨管理。
四、财务人员应将医保数据核对准确及时打印每月职工、个体《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费用情况申报表》并报送医保中心。
五、财务人员每月应将《年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进行整理、核对数据开具收款收据报送财政局。并将《年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留存联进行审批、挂账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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