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员工
制造部月度星级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通过组织优秀员工评选,以点带面,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优质高效的开展,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以便在全体员工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制造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一线员工。
第三条
:一线员工
包括制造技术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设备维修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评选管理部门
综合组负责组织制造部星级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五条
:相关职责
各科室、工厂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星级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星级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制造部推荐申报。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分类
星级员工从工艺、品质、人事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可分为五、四、三、二、一星级员工;质量标兵、“5S”标兵。
基本条件
星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在事业部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
2.遵守考勤纪律,月度总出勤率在99 %以上;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5.热爱美的,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
:具体评选条件
(一)五星级评选标准:
1、工作年限超过3个月
2、遵守集团规章制度,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者,
3、本岗位5S评比无扣分纪录者,
4、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善于主动与人合作;
5、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效率高;
6、工作中计划性强、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为人正直诚实,作风正派,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8、努力进取,不断学习新知识,有创新精神,敬业爱岗;
9、质量意识强,对质量风险防范、产量和质量的提升有突出贡献,明显超越他人的员工。
10、对企业的忠诚度、岗位的热爱程度高。
(二)四星级评选标准:
1、工作年限超过3个月
2、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全月请假不超过1次者;
3、工作认真,在质量、操作技能等方面表现出色。
4、适应其岗位工作要求
5、对本部门职能的实现和工作成效的贡献程度较高;
6、服从上司,工作主动,勤恳。
7、工作表现优秀,在部门中起到表率作用,具有具体事迹者(提供资料)
(三)三星级评选标准:
不限制年限,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表现良好,无重大质量事故通报,质量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完成的工作质量要进一步提高,自我要求提升者。
(四)二星级评选标准:
质量意识、岗位技能需要一定程度的提高,需要对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方可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现象等。
(五)一星级评选标准:
具有一定质量意识、满足岗位技能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无旷工、迟到、早退者。(六)凡一季度内两次被评为三星级优秀员工者,可直接晋升为四星级员工,并颁发荣誉证书,将其相片张贴到公司光荣榜。
(七)凡本年度内两次被评为四星级优秀员工可有机会直接晋升为五星级员工,并做为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颁发荣誉证书,将其相片张贴到公司光荣榜。
(八)凡本年度内两次被评为五星级优秀员工可做为制造部部长奖金候选人,颁发荣誉证书,将其相片张贴到公司光荣榜。
第八条:评选方法:
由各科室根据员工操作实际工作情况及表现,按事业部的要求,评选出本科室不同星级名单。第九条:标准说明
各科室、工厂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评选时间
事业部星级员工评选时间为每月30日前,每月一次;并要求各科室、工厂在每月30日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将名单上报至制造部。
第十一条:评选人数
原则为五、四星级员工每工厂一名,三、二、一、质量标兵、5S标兵每条线体各一名
第十二条:候选人推荐
各科室、单位组织填写“制造部星级员工申报表”经主管、经理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名额向制造部推荐申报。
第五章
优秀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标准
制造部星级员工由制造部组织实施奖励,原则上五、四、三、二、一星级员工;质量标兵、“5S”标兵的奖励分别为300元、250元、200元、150元、100元、100元、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