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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中常见法律问题

一、交易对手信用及实力判断问题

目的:防止与空壳公司、失信单位交易、跳入交易对手设定的圈套

具体查询的方法: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注册资本

2、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股东信息

3、登记机构、登记地址

4、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登记

5、了解关联企业信息问题

(二)中国裁判文书网

1、近几年来的涉诉大致情况、涉诉频率等

2、涉案类型、标的额大小等

(三)中国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

1、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2、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公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四)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五)公司现场周边信息

1、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2、周边其它公司侧面了解

.......

二、所有权保留条款设置问题

目的:谈判及诉讼中获得主动权。

(一)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所有权的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当事人可

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审判案例1、2、3

三、管辖权约定问题

目的:谈判及诉讼中获得主动权。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若当事人已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若立案时间难于分清先后,则应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二)审判案例1、2、3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证据问题

目的:及时收集、掌握对我方有利各类证据,防止不利证据被对

方掌握。

(一)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别

1、客观事实则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泛指一切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具有民事法律事实所具备的法律性、国家意志性、平等性,并由国家强制力所保证的种种特点。

2、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事实的简称,指的是符合民事法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其在民事法律规范(前提)与民事法律关系(结果)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解读。这里的事实是指上升为“法律事实”的“事实”,而并非生活常识的事实。

4、生活常识中的事实与法律意义上事实认识的不同理解是引起普通百姓对

司法不满的原因之一。

5、客观事实上升为法律事实的条件是:以证据为支撑或依托,而且必须符

合证据的三性要求。

(二)证据的种类问题

1、书证;(合同、发票、发货单)

2、物证;(机器设备、配件)

3、视听资料;(录音、录像)

4、证人证言;(非利害关系人的言词证据)

5、当事人的陈述;(法庭中对事实陈述所形成的证据,如产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陈述)

6、鉴定结论;(产品质量经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形成的意见,如质量鉴定报告)

7、勘验笔录。(公权力机关对一些现场勘验所形式的书面记录内容,如火灾现场勘验、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等)

8、电子数据

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三)符合证据三性特征的为有效证据,反之则不然。

1、真实性—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能够做出辨认真伪。

(如,盖有红印章的合同原件,)

2、合法性—证据必须是合法获取的;主要指证据来源合法。

(如,通过间谍工具获得的证据不予以采纳,但私自录音并能与其它证据相互应证的证据实务法院还是会采纳的。)

3、关联性—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证明对象)具有关联性。

(如,租赁厂房门被堵塞,经过公证机构公证,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实施者的身份)

(四)买卖合同的证据(痕迹)收集与证明义务问题

1、出卖人的义务——交付、瑕疵担保、包装及附随义务

现实交付

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2、、买受人的义务——检验及通知、支付价款、接受交付、拒收时保管义务

证据要求:经双方确认,能够为第三方辨认和判断。

如:交付货物后由合同约定的代表签收、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收。

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2327 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标准

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标准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节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买卖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风险及防 一、买卖双均应注意的风险及防 ◎风险一:相对主体不适格,或者相对信用差,履约能力低 防:查询对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档案,调查对资信情况 ◎风险二:相对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防:对如委派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代理,要求对出具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介绍信、委托书等,注意授权围,注意鉴别委托书真伪。 ◎风险三:标的物描述不清,计量单位误用,包装式约定不明,低级错误导致大损失 防:约定明确,并且在签约前,反复看清楚。公斤与斤,厘米与米,一字之差,相差十万八千里。包装式不同,产品档次、价格也相差很大,唯有仔细阅读,再签合同才可防此等风险。 ◎风险四:标的物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或式约定不明,导致扯皮 防:写明是国标、行标、还是企标,注明标准号,对非标产品,则详细描述质量要求;验收式、验收时间或期限与验收标准同等重要,唯有详尽约定,可防此类风险 ◎风险五:交货式、交货地点、运费承担约定不明,常常引发纠纷防:交货式须约定明确是卖送货、需提货还是代办托运;交货地点是需仓库、工地、还是某港口,运费有谁承担也需明确。 ◎风险六:货款结算、付款式、期限条款约定不明,对交易成果带来重大影响防:付款式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是票据还是现金;期限面“工作日”、“日”和起止时间点等的表述,关系重大,这些都需要约定清楚。

◎风险七:合同单解除的条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影响守约防止损失扩大防:在种情况下,一有权单解除合同,必须约定明确,这对于防止损失扩大具有积极意义。 ◎风险八: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不全面,导致诉讼或仲裁结果难以逆料防:所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全面约定,违约金计算式、损失赔偿额或赔偿计算法等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 ◎风险九:书面通知或函件的有效接收地址、接收人约定不明 防:协议中事先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可以避免当事人就收取对文件予以抵赖。收件涉及要约承诺生效、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情事的判断,约定清楚十分必要。 ◎风险十:用词含义模糊,条款间相互矛盾 防:合同前部约定名词解释,避免含义模糊或上下文自相矛盾 二、卖的主要风险 ◎风险一:收取货款的风险 防:1、办理提存公证,让买将货款打入公证处后发货,交货后直接从公证处收取货款;2、分签订合同、交货、验收等几个节点,让买分期付款;3、要求买提供担保;4、约定在买付清全款前,买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5、约定较高的迟延付款违约金,给买按时付款施加压力;6、及时发送书面催讨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对于需要另行结算的,要及时结算或对帐,留下书面队长记录8、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财产的保全措施.◎风险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篇一: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与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 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所谓“违约金” ,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 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 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

买卖合同范本(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买卖合同 (买方)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200 年月日 合同一般条款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相互理解、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协商制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恪守以下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即双方签订的合 同文本,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附件、附录、补充协议、确认文件以及其它与本合同履行 相关并由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 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货物”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亦被称为“设备”、“产品”、“商 品”、“机器”。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 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或买方指定的货物将要交付、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 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卖方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 (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 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及保密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2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信息、内部管理方法、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 企业经营相关的信息),相对方应当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透露,不得将前述信息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3.3任何一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履行完毕或终止而消灭。 4包装要求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Sales contract of industrial products (model tex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发文编号」GF-2000-0101 全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的审查问题文档2篇

买卖合同的审查问题文档2篇Document on review of sales contrac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的审查问题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本文档根据购销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买卖合同的审查问题文档 2、篇章2:审查买卖合同应注意的十大细节文档 篇章1:买卖合同的审查问题文档 一、注意审查合同项下标的物: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三、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四、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五、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六、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七、检验条款: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八、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九、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十、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十一、索赔和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注意审查管辖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高院关于《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山东省高级人民高院关于《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发表时间:2009-1-16 14:37:00 阅读数次: 12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为加强对商事审判中疑难问题的研究,统一认识,2008年3月25日至26日,山东省法院商事审判研究小组在济南召开2008年第一次会议。省法院李勇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冷绍民,省法院立案庭、民一庭、民三庭、民四庭、审监庭、研究室(审委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全省部分中院的分管院长、商事审判庭庭长及部分基层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针对商事审判中有关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和破产法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统一了对大部分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意见,现将本次会议上有关合同法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整理刊载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有关合同主体资格问题 (一)机关内部的事业单位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判断机关内部的事业单位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应依照其是否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若其己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性质上属于事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主

体资格;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仅经过机关内部人事管理部门决定或者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在机关内部设立的事业性质的机构,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按照机关内设机构处理;应认定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行为后果由设立该机构的机关单位承担。 (二)如何确认民办学校的主体资格 根据民政部民函(2005)237号《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目前民办学校的登记形式有三种:个体、合伙和法人。民办学校在性质上属于非企业单位,但在处理涉及民办学校的相关案件中,可参照类似性质的企业的相关法律规定,确认民办学校的主体资格。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仅仅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教育管理的一个行政许可文件,与民办学校的主体资格的确认无关。 (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部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部是建筑企业因经营需要为特定项目所设立的临时机构,一般随着项目的产生而组建,随着项目的结束而解散。

长期买卖合同范本

长期买卖合同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拟定期从乙方购买供甲方使用,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该货物,乙方长期提供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1.1货物名称:。 1.2货物规格,品牌等描述: 1.3品种,数量,单价等依照每次甲方的订货确定,订货单参照如下格式: 订货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订货单为准,未作出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 合同期限为年,自至。

2.2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协议书面续约,未书面续约的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依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第三条:运输条款: 2.1 运输费由承担,运输事宜由办理。 2.2 交付地点: 2.3 交付时间依据订货单确定。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4.2 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得拒绝付款。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5.1 甲方应按时付款; 5.2 乙方接到订单后应及时反馈能否接受该笔订货,甲方发出订货单三天内乙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了订单的订货要求。 5.3 乙方供货数量每月不少于如下标准: 少于上述标准三分之一以上的,甲方有权不对该月所供货物付款。 5.3 乙方应按照甲方订货单要求及时供货,迟延到货一天承担该批货物总值%的迟延违约金,超过天仍未到货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次订货,不再接收该批货物,乙方承担该批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 5.4 货物到达交付地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月对已供货物进行换货处理,换货依据货物价值公平协商确定,但乙方每次换货不超过以供货物总量的。甲方决定的换货物品由乙方运输处理。乙方不进行换货的,或以次代好,甲方不再对该月乙方实供货物进行付款。 5.5 乙方所供货物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不能满足如上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否则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总值在货款中扣除。

工业品买卖合同

GF-2000-0101 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广州市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企业标准生产,并检验合格出厂。标的物与其相应的产品说明书相符。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由交付之日起,免费上门保修壹年。(注:人为损坏的不在此范围内。)在保修期内,接到买方维修单,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终生有偿维修保养。 第四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并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合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出卖人负责将标的物送至 建筑物首层, 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出卖人卸车、安装等。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标的物到达当天内,买受人对产品型号、规格、数量提出意见,否则视验收合格。 第七条 安装与调试:买受人应按照出卖人的要求,在标的物到达后五天内自行完成土建、水电到机的安装, 确保出卖人可以正常调试。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调试通知后,三天内免费派员上门调试及培训,买受人逾期未能交付调试的,视调试合格。 第八条 付款办法与处罚: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即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 %(¥ 元)的预付金。标的物到达并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 %(¥ 元),每拖延1天出卖人可向买受人加收欠付款项千分之五(每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一经签订,除有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解除。 第十条 法律诉讼: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本合同签署有效期为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7月5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常见问题200问

编号:____________ 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 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常见问题200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依法院判决、裁定、调解而进行的房地产登记,由权利人单方申请即可登记2011-7-30代为办理房的转让、出售等一切相关手续”是否包括抵债?出让尚未取的产权证的合同有效吗?2011-7-30 查封房产的财产保全错误,如何承担赔偿责任?2011-7-30定金有哪些种类?支付定金后合同没能签成,是否必须返还?2011-7-29 中介费纠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又进行撤消,并私下签定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合同约定的中 2011-7-27 介费是否需要按约支付? 中介费纠纷:看房确认书约定,私下成交的要承担违约金,该约定是否有效?违约金标准接近佣金, 是否会被调整? 中介费纠纷:中介与下家约定房屋到手价,但未明确退税归属,该退税如何处理?2011-7-27中介费案例:已经签定居间买卖协议,但因双方不能就付款时间达成一致,未能签定正式的买卖合 同。中介费是否应当支付? 二手房案例:居间买卖协议约定,因一方原因未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应支付中介相当于正常 佣金的违约金,该约定是否有效? 中介费案例:签定买卖居间协议及房屋买卖协议后,一方因贷款问题不能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是 2011-7-26 否需要如约支付中介费? 中介费纠纷:出售居间合同约定,卖方有自行出售或经第三人介绍出售该房屋的违约行为,后卖方 2011-7-26 与该中介带看的买方经其他中介成交,卖方如何承担责任? 中介费纠纷:买卖合同已经签定,买房人主张中介未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因此拒付剩余佣金,能否 2011-7-26 被支持? 中介费案例:签署居间买卖协议后,一方原因未签定正式买卖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相当于佣金的违 约金? 中介费纠纷:居间及买卖协议均已签定,但夫妻共有的房产只有一方签字,后交易未成。合同是否 2011-7-26 有效?中介是否可以要求中介费? 中介费案例:居间协议与买卖合同均已签定,但购房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2011-7-26 中介费纠纷:居间协议签定后,三方又签定了解约协议,约定卖方支付中介违约金3万元,该协议 2011-7-26 是否有效?是否必须如约支付?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定,买方因贷款不成被卖方追究违约责任,是否可以要求中介返还佣金, 2011-7-26 并承担相应损失? 中介费案例:居间合同约定买方不购买房屋应支付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后买方贷款不成,是否2011-7-24

买卖合同中的质量问题-1

买卖合同中的质量问题 举案释法――买卖合同中的法律疑难 一、复杂案情: XX年9月10日富康公司通过传真方式与世贸公司订立了120吨进口菜粕供需合同,合同约定富康公司购买世贸公司外贸进口的菜粕产品,每吨单价2750元,总价款三十三万元。合同订立后,富康公司付了首期货款十五万元,XX 年9月25日世贸公司按要求发货至富康公司公司,富康公司收货后以“灰分”超标为由未付180000尾款。因该批货物系从印度尼西亚进口过来的,富康公司合同中写的“灰分”经查对是外贸进口合同中的sand/silica:,(sand/silica应译为沙/二氧化矽),该批货物适用的是国际品质标准,世贸公司委托检测,此项指标符合国标规范,随后世贸公司专项函告富康公司并说明情况,根据所交货物与进口菜粕品质相符,世贸公司函催按期付款,但富康公司仍未能结算。依据《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世贸公司提起给付之诉,要求富康公司给付尾款。 二、初审诉辩: 1、管辖争议促前战: 由于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应在“未违约”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据此,世贸公司以对方违约拒款为由

在当地法院提起给付之诉,而富康公司接到传票后,提出管辖异议,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件管辖规定,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提出管辖异议的同时,富康公司也在本地法院提起解约之诉,在双方等待庭审的过程中,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裁定移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并确认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无效,世贸公司对当地法院的管辖裁定提出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若当事人已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若立案时间难于分清先后,则应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此世贸公司认为,各地法院在受理案件方面,有可能随形式的变化而变,原先的诉讼费标准高的时候,各地法院都争着立案,很少有移转的现象,自XX年关于诉讼费的规定降低诉讼收费标准后,法院都不愿再受理案件,以减少支出。XX年9月10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购销合同,该合同第十条约定了管辖法院,该约定并未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约定管辖(违背专属管辖、级别管辖)无效的相关规定,应视为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

买卖协议书完整版

买卖协议书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协议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买卖协议书范本(一)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

工业品买卖合同大全

工业品买卖合同大全 工业品买卖合同大全1 第一条设备内容及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表所示:消防器材设备报价单。 以上价格包括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人工费、运输、质保、税金等一切应 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质保期1年。 2、甲方根据设备清单要求乙方更新相应设施设备部件,数量以实际更换量为准,金额按合同所列单价计算。 第二条交货期限、方式与验收 1、乙方应自付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将设备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设备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责任。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前完成合同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工作。设备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盐城工学院所属的楼宇、物业、场所等。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型号等必须与本合同设备清单中提出的要求一致。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责任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交货时,应当将设备目录、品质证书、装设执行、使用手册和维修手册等相关资讯与资料交给甲方。 5、自乙方发运设备至甲方验收设备完毕的期间内,设备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货的内容是根据本合同指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质量、技术保证提供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若乙方提供与上述要求不符的产品,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供甲方签收的《设备交货及验收合格确认单》及对应供应量的全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开票信息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劳动合同法:2020年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法律问题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2020年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法律问题电子版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

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买卖合同解释》之若干解读

《买卖合同解释》之若干解读 解读:汕头民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买卖合同解释》)历时12年,起草12稿件,于2012年3月31日通过,6月5日发布,7月1日实施,共46条。 本解释旨在规制和制裁违背诚信之行为,以实现双方权益平衡,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现针对本解释若干重要条款进行解读,请参考。 一、明确意向书等预约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本条遵循“鼓励交易,增加财富”的原则,针对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认购书等预约的法律效力,明确承认其独立契约效力,固定双方交易机会,制裁恶意预约人。 关于预约合同的规定,理论上有出现,但合同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在以前实务中,除非认购书等预约合同约定了具体责任,否则难以追

究违约方的责任。例如,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一般均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以前购房者就很难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而现在,此条规定将为购房者追究因此造成的包括房价涨跌所带来的损失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样,本条也提醒我们在业务操作中对大额的订购单、货物及发票签收单等,尽量取得客户盖章确认的原件,以防万一。 二、货物检验期限应公平、合理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具体认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 定的“合理期间”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解读】:本条意味着对以后的合同,我们要结合送货数量、产品特点、客户公司的技能等因素给予合理的检验期,不能“强人所难”。

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 │品名│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 │││││││ ├────┼─────┼─────┼─────┼─────┼─────┤ │││││││ └────┴─────┴─────┴─────┴─────┴─────┘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17工业品买卖合同

2017工业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额 时间以及数量 金额 第二条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所有。____的,标的物属于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买卖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2〕8号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最新整理)大型成套设备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最新整理)大型成套设备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大型成套设备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中国的进出口额逐年大幅增加。其中,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占了相当比重。与一般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大型成套设备贸易集货物贸易、知识产权及服务贸易于一体,商务、技术、法律、金融问题互相交织,其复杂性格外突出。加之大型成套设备往往价格昂贵,动辄就以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计,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至关重要。因此,大型成套设备买卖一旦发生纠纷,不仅法律难点多,而且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后果也将十分严重,故此应当格外予以重视。 结合大型成套设备买卖通常易发生的法律纠纷,重点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合同构成 大型成套设备买卖是以成套机器设备买卖为基本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贸易形式。其中,不仅是将各种复杂的机器设备装配成套,而且还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输出,以及工程、物资、劳动力的输出。因此,大型成套设备的买卖不可能通过一个合同就将整个交易全部涵盖,通常由一份主合同和若干份从合同以及数量庞大的附件加以约束。 1、主合同 大型成套设备买卖的主合同规范了整个交易的最主要条款和条件,以及买卖双方的最主要权利和义务,通常包括:所购买设备的型号、性能、价格、付款方式、运输、包装、单证、交货及验收程序、质量保证、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适用法律等等。这些约定与一般的货物买卖合同的差别在于,几乎每一主要条款都需与从合同及附件一起解读。 2、技术附件

与一般设备买卖合同类似,除主合同外,大型成套设备的买卖合同会将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技术指标等作为合同的首要附件。这类技术附件实质上是对合同项下卖方品质担保义务的细化,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或参数等是评判设备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重要标准,直接关系到对卖方供货是否违约的评判。 但是,由于订立合同时,双方通常将注意力和谈判的重点放在付款、交货、验收等主合同条款上,技术附件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当大型设备由若干部分组成,各个部分的技术指标比较繁杂时,当事人有可能没有逐条细致地审查,以致有关条款规定比较笼统模糊,或者附件条款之间、附件与主合同条款之间存在冲突。如果当事人依赖交货后的检验,而在订立合同时未对技术附件加以细致审查和明确约定,有可能给未来的检验埋下隐患。例如,由于技术条款对于部件规格约定不明,卖方有可能以价格昂贵的大规格零件定价,而以真正适合买方生产能力的小规格零件交货,买方支付了高价,却没有可依据的规格标准,无法在检验中提出异议,卖方因未违反对设备 性能的承诺和保证而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设备的设计 很多时候,大型成套设备是根据买方的特殊生产需求定做的。卖方有时需要根据买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参数进行制造;有时设计工作也会委托卖方完成,经买方确认后进行制造;或委托由买方认可的第三方设计,卖方根据第三方的设计进行制造。在这种情况下,合同附件就会包含买方提供或确认的设计图纸、设计方式,或列明买方的生产规模、成品规格及产能需求等。如果据此制造出来的设备最终无法使用,或无法产出合格成品,或无法满足买方要求的生产能力,就有可能是设计方面的瑕疵导致的。 对于设计是否存在瑕疵,设备制造是否与设计相符,以及哪一方当事人应对设备在生产运转中发生的故障负责等,都首先有赖于合同及其附件的明确约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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