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金条款

法律定金条款
法律定金条款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怎么认定?

1).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属于“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如:《认购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商品房的价格、面积、朝向等具体条件,而是把这些条件留待以后由双方协商,若后来双方不能就这些条件协商一致,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因当事人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均没有过错,故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原因导致合同不能订立的,属于“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二)开发商有权拒绝返还定金的情形:

如果因购房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开发商有权拒绝返还定金。购房人一方的原因常有:

1)《认购协议》已就日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某些条件作了明确约定,而购房人却不同意按这些条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然购房人明显存在违约行为,故开发商有权拒绝返还定金。

2)《认购协议》明确约定购房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与开发商商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事宜,否则定金不退。购房人故意拖延,不按照《认购协议》规定的日期前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属购房人违约,开发商有权拒绝返还定金。

由于经常有购房者一时冲动,在未看清内容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了商品房预约合同(也称定购协议、定购书等),并交纳数额不等的购房定金。在交纳定金后,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才发现房屋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诸多问题。这时,作为购房者陷入了两难境地: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是不同意退购房定金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或买卖合同又存在很多问题和风险。一旦产生争议,对购房者会相当不利,本案为此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些参考和建议。

案情介绍:

2013年6月12日,包某与四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主要约定,1、包某认购开发商开发的某小区3幢1楼5号房屋,明确了房屋的面积和价格。2、约定购房定金为10万元。3、约定包某须于认购协议签订后七日内到销售中心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4、双方在签订本认购协议以前,开发商已向购房者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其他文件。开发商已对上述文件作了充分合理的解释说明。若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上述文件有异议,在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订本协议,购房者不得以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及其附件,否则视为购房者的原因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及其附件,定金不予退还。当日,包某交纳了10万元的定金。

2013年6月17日,包某和另外三人与开发商又签订了同小区的另一套房屋(4号房)的认购协议。根据口头约定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2013年6月28日,包某与另外三人到开发商处准备签订两套房屋的正式买卖合同。但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许多主要条款显示公平,限制了购房者的权利,减轻了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随即向售楼小姐钟某提出更改合同条款的要求,但被拒绝。另三人坚持要签订正式合同,在迫于配合三人的情况下,包某也签订了4号房屋的正式合同。但拒绝签订5号房屋的正式买卖合同。此后,包某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但开发商拒绝修改合同条款。2013年8月14日,开发商发函通知包某,由于在2013年8月7日已致函给包某,请包某务必于2013年8月12日前到销售中心完善购房手续,但至今仍未办理,开发商不得已于2013年8月14日将此套房屋另行出售,定金依约不予退还。

2013年7月,包某在张礼美律师的指导下,通过公证处公证了包某与开发商的售楼小姐钟某的电话录音,证实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开发商并未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并且,将共同购买的4号房屋的份额转让给另一共有人。

审理及判决:

2014年5月,包某委托张礼美律师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以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为由,要求判令开发商退还10万元定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开发商辩称,2013年6月12日,双方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中明确载明原告方知晓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附件,内容不存在欺诈、胁迫,没有显示公平的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遵照执行。原告方签订《房屋认购协议》7天内应到被告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方未按时签订,是原告方违约,所交定金按约不予以退还,原告方的诉请不成立,应予以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包某与开发商于2013年6月12日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应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预约合同。《房屋认购协议》中载明:“双方在签订本认购协议以前,开发商已向购房者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其他文件。开发商已对上述文件作了充分合理的解释说明。若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上述文件有异议,在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订本协议,购房者不得以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及其附件,否则视为购房者的原因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及其附件,定金不予退还。”该内容是被告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前,被告向原告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系其先合同义务。原告诉称被告未履行该义务。现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自己履行了相关义务,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加之按照上述约定的内容,原告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后,就不得以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及附件,否则视为原告的原因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定金不予退还。该部分条款内容排除了原告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权利,应为无效条款。二、双方虽然在《房屋认购协议》中约定了原告须于签署协议后7日内到销售中心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房款。但被告于2013年8月14日向原告发送的函件内容可以证实双方已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变更为2013年8月12日前。本案原、被告双方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不能达成合意,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事由不能归责于原、被告双方任何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规定,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定金10万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但主张支付利息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法院于2014年7月1日判决: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利息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负担。

南京的叶女士于今年6月份在江宁某楼盘大幅降价时看中一套商品房,当即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定交了5万元的购房定金。但到具体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对住房设计、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诸多问题不满意,叶女士不想买这套房了,随即向房产商提出了退还定金的要求,但被开发商拒绝。开发商认为:《认购书》是房地产销售的惯

例。《认购书》既赋予购房认购权,也赋予了放弃权,并非强制购买预定房。再有,开发商已按证明单为购房人保留了所选定的房屋,且未变动房价,不存在任何过错,而购买人未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属于购房者违约,根据约定,放弃购买房屋系购房者单方违约,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双方因无法协商解决最后走上了法庭。本律师受叶女士委托在江宁开发区法庭代理了此案。

本律师认为:《认购书》仅表明叶女士有购房意向,而非购房合同。理由有两点:

1、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房屋买卖契约,须经主管机关登记才有效。而《认购书》作为一份意向书显然不需房屋土地部门备案。

2、开发商在叶女士尚未见到房屋买卖契约、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前提下,即要求其必须签约成功,否则扣除订金,显然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和公平原则。

本案在江宁法院开发区法庭经审理认为:《认购书》备注栏虽有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签约、愈期视为放弃订购权、订金不予退还之条款,但当事人叶某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已多次与房屋销售人员对购房契约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洽谈,未达成购房契约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故开发商在与预购方未达成购房契约的前提下,扣留后者的购房预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后,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叶某也为了能够尽快取得定金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当即退还了叶女士预付的4万元定金。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1、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定金的担保作用的体现: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对那一方均起到了约束作用,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就可能收不回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起到了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了,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适用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守约方总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也就是能得到更多经济利益的条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

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

定金合同范本

定金合同范本 定金合同范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定金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定金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定金合同范本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

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合同违约责任,文典律师特别整理了此篇文章,以下内容主要从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内容、违约责任特征及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三方面介绍,欢迎大家阅读交流。 一、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内容 1.违约形态 一是根据违约的时间,将违约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实际违约是指事实上已经发生了的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正如第107 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合同还未到履行期,但合同一方当事人用语言或者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正如第108条的规定,合同虽然尚未到期,如果一方有不履行的表示,对方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根据违约程度,将违约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形。 2.责任方式 (1)实际履行:第109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必须实际履行;第110条规定,关于非金钱债务,特殊情况不适用实际履行。这些特殊情况包括: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赔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如果对方还有损失,应赔偿。根据第113条的规定,赔偿的范围包括违约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该损失中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应遵守“合理预见规则”。

(3)支付违约金: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违约金不得过高或过低。 (4)执行定金罚则:关于定金的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具体规定执行;如果当事人同时约定有违约金和定金的,只能选择其一执行。 (5)其他责任方式:第111条规定,违约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为质量不符合约定,首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责任方式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等违约责任。 3.免责事由 第117条、第118条规定,只有不可抗力方可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但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其他 (1)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规定,非违约方不可坐视损失扩大,应当采取措施而未采取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因第三人原因而违约:第121条规定,因第三人方面的原因而违约,不是免责理由。 (3)责任竞合:第122条规定,当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 二、违约责任特征 (1)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就包含了

定金合同范本(2017年最新版)

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b017480646.html, 定金合同范本(2017年最新版)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合同(范本) (供商品房预订时使用)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 预订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中押金条款的性质

如何理解租赁合同中押金条款的性质 【问题】 在租赁合同实务中,出租一方常常会在合同中提出制定这样的条款;“承租一方须向出租方交付××元押金,如承租方逾期××天不支付租金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该押金。如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对于此类押金条款,实践中对其性质存在不同的认识。有一种观点认为该种押金的性质为定金,尽管合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但从押金条款的内容,押金实质上具备与定金相同的功能,如承租人违约逾期交付租金,出租方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没收押金;如出现出租方违约情形,承租方也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出租方双倍返还押金。 【实务解析】 如何看待上述押金的性质,还得从合同当事人设定押金条款的功能和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分析。 一、出租人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不外乎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1、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造成了不当的损害,可以将押金用于损害赔偿;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一般都由承租人承担,押金可以担保承租人不拖欠支付上述费用;3、承租人违约逾期支付租金,押金可以用于冲抵拖欠的租金。出租人设置押金条款的目的是让承租人以金钱形式提供一定的担保。但这种担保能否等同于法律所规定的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

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定金,应当采取这样的识别标准:1、如当事人采取“定金”的表述,条款中也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则可以明确判定为属于定金;2、如当事人没有采取“定金”的表述,但条款中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从而能够判断属于定金性质的,也应当认定为定金,不能因为没有“定金”表述而予以否定;3、如当事人既没有采取“定金”的表述,条款中也没有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从而难以判断其性质的,不能认定为定金; 三、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对于“押金”并没有采取“定金”的表述,条款内容也没有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且“押金”仅仅单方指向承租方,而没有指向包括出租方在内的双方,因而,“押金”并不能判断为属于定金。 以上述分析为基础,笔者认为:这里的“押金”具有违约金的性质,一方面针对承租人可能发生的对租赁物的损害,另一方面也针对拖欠的租金,“押金”就是承租人对出租人违约的担保。因此,这类租赁合同的“押金”属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当然,如果“押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622-44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幢____层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____),并经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元,乙方采取_____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

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018年最新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

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 (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 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 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定金在性质上属于违约定金,适用于债务不履行的 行为。换言之,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第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其基本内容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定金。此种责任不仅能够有效地制裁不法行为,而且能够起到督促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作用。 第三,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条款也不能生效。主合同消灭,约定的定金也发生消灭。 第四,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的成立不仅需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而 且还必须要有定金的现实的交付行为。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 而实际上未支付,则定金条款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以 支付定金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当事人未支付定金,但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 同或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则应视为双方放弃了以定金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 约定,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合同已生效。 (二)定金的法定比例 根据《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这 一比例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20%,并非整个定金条款无效,而只是超过部分无效。例如,双方约定的定金 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25%,则超过部分的5%为无效。 (三)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

页眉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 1. 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 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 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 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 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上海市定金合同范本(官方版)

编号:QJ-HT-0610 上海市定金合同范本(官方 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上海市定金合同范本(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房屋代码:______ 定金合同 (供商品房预订时使用)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

二手房购买定金合同(标准范本)

二手房购买定金合同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646962二手房购买定金合同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合同法对于定金的规定

合同法对于定金的规定 “订金”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以下就是的合同法对于定金的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法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买受方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分清自己交纳的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做到心中有数。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xx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xx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定金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31151 定金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定金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房屋代码: 甲方:(卖方):住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预订方):联系电话:住所:邮编:证件名称: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区街(路)号《》项目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模板七篇

定金合同模板七篇 卖房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 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__市___区___街___段__号的___房__室___厅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万____千___百元整_______元。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房证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 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等 证件。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重庆市区店铺于年月日正式转让给乙方,店铺转 让费共计人民币双方约定乙方先交人民币定金确保此次店铺转让成功。 一﹑乙方接收转让物品: 二﹑甲方保留物品:

三﹑协议内容: 1﹑乙方顺延甲方租赁合同条件签定新租赁合同,若乙方添加其它合同条件造成乙方与业主未能签定新租赁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不予退还定金。 2﹑乙方需在在与业主签新定租赁合同完成前小时将余款人民币一次性交给甲方,若因业主原因乙方与业主未能签定新租赁合同,双方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3、店铺押金:转让费不包含甲方店铺押金人民币,需乙方单独交付业主并开具押金收据。 4﹑店铺租金:转让费不包含甲方店铺租金人民币,需乙方单独交付业主并开具租金收据。 5﹑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自合同约定转让日期结算,甲乙双方实行实用实结,多退少补。 6﹑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协助乙方办理与业主签定新租赁合同。 7﹑合同签定日起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双倍定金赔偿。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各具同样法律效力。 9﹑补充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卖方: 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 邮编: 证件名称: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买方: 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1条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

房屋出租定金意向协议书范文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362 (协议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房屋出租定金意向协议书范文标准版本

房屋出租定金意向协议书范文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协议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居间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区小区室 共计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起租日为xx年xx月xx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 乙方:_____丙方: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产品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产品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工业产品买卖定金合同范本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额 时间以及数量 金额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房屋定金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房屋定金合同(标准版) Housing deposit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房屋定金合同(标准版) 房屋定金合同(一) 售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面积:楼层: 产权证号:土地证号: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合同法定金条款

合同法定金条款 篇一:合同定金 合同定金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

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5、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篇二:定金的法律条款 一、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

房屋定金合同(标准版)

房屋定金合同 房屋定金合同(一) 售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面积:楼层:

产权证号:土地证号: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2)乙方于年月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3)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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