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设立的一项高等教育奖学金,

旨在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激发青年学子的创新能力和科学发展潜力。以下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 奖学金申请者应当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已获得

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申请。

2. 奖学金申请者在学期间必须拥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学术表现,

在学业、科研、学术交流、文化体验等方面均要有突出表现。学术成

果应当优秀,如发表文章、授权专利等。

3. 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和学业成果应当处在相对前沿和先进水平,并对学科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已刊发的学术论文应当具有较

高的质量和影响力,并能够为专业领域做出贡献。

4. 奖学金申请者需参加并成绩优秀的国际或国内学术交流活动或

竞赛,比如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优秀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论文评选、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等。

5. 奖学金申请者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活动经验或荣誉,比如

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组织能力或领导能力等方面的个人素质。如有

受到国家或国际重大奖项的表彰和荣誉,则更有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总的来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者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优秀的人文素质,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和写作水平。因此,作为研究生应该在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广泛交流合作,提升自己的学术实力和综合素质,争取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荣誉和支持。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引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中国教育部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励计划,旨在鼓励和资助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善。本文将介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以帮助广大学生了解并顺利申请该奖学金。 一、学业成绩优秀 申请者的学业成绩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来说,申请者在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应该优秀,成绩单上不应有挂科记录。在申请时,研究生招生单位会对申请者的成绩进行仔细审查,以确保奖学金资助给那些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生。 二、学术研究潜力和科研能力 除了学业成绩,申请者的学术研究潜力和科研能力也是被重视的方面。学术研究潜力是指申请者在本科阶段已经展现出的对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和潜在能力。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参与经历、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科技竞赛等,这些都能为申请者增加在评审中的竞争力。 三、综合素质和个性特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不仅关注学业和科研方面的成绩,还会综合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点。申请者应

该在申请材料中突出自己的特长、优势和个性,展示自己在学术以外的方面也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学术诚信和道德品质 学术诚信和道德品质是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申请者应该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抄袭他人作品。同时,申请者应该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术知识产权,树立诚信意识。 五、其他附加条件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申请条件。例如,某些奖学金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经历或特定的学科背景。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仔细查阅相关奖学金的申请指南,确保符合所有的申请条件。 结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对学业优秀、学术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的一项重要资助计划。申请者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培养科研兴趣和能力,树立诚信意识,同时展示自己的特长和个性特点。通过全面了解申请条件并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有望获得这一重要奖学金的资助,进一步推动个人学术发展和研究生教育的提升。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实施办法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结合我校特点,特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学校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章名额分配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分配以学院为单位,在考虑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突出对基础学科、重点学科倾斜。 第七条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与本实施办法开展本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评审组织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各学院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第九条学院在研究生部的基础上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名单由研究生部推荐,并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备案。该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组织实施。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二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

西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精神,结合《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西校〔〕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万元。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章名额分配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以研究生规模为基础,综合考察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科研水平以及研究生学术贡献等因素核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第六条每年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同学校研究生优

秀奖学金名额一并下达。各培养单位统筹安排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名额。 第四章评审组织 第七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监察处、财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培养单位代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全校评审工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书记、院长(部长、所长、中心主任)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教学秘书、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九条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备案。 第十条培养单位对国家奖学金申请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等实行综合考评,择优评审。一年级评审获奖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国家奖学金总名额的。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规则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规则 为促进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潜心从事学术研究,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评选导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坚持学术研究导向。 第二条评选组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评选委员会投票决定。评选委员会成员包括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学科青年教师代表。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含教育经济与管理,不含会计学)、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含统计学)等5个学科各选派一名具备较强科研能力的青年教师担任委员。 学院分管研究生与政工工作的院领导列席评选会议,但不具有投票权。 第三条基本评选条件商学院全体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培养和迟毕业的学生),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评选:(1)在全部评奖流程完成前毕业离校的研究生; (2)休学期间; (3)申请资料弄虚作假; (4)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含补修重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 (6)恶意拖欠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 第五条评选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3)评选委员会投票表决; (4)评选结果公示;

(5)学院复审并上报学校。 第六条指标分配 国家奖学金评选分为应用实践型和学术发展型两个系列,原则上应用实 践型占30%的指标,学术发展型占70%的指标。学院所有学科全日制在读研 究生均可自由参评任意系列,但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系列。 第七条应用实践型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评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与商学院教师(包括兼职特聘教授)合作或独立完成的案例入选哈佛商学院案例库、毅伟商学院案例库、全国MPAcc(MBA、MF)教学案例库、中欧商学院案例库。入库案例的申请人唯一署名单位需是湘潭大学商学院,只能由排名靠前的一名研究生申报,且申请人只能排名第一或第二,且每一个案例只能参评一次; (2)通过 CPA 全科(6门)或者 CFA(Level 1-3)或者 ACCA 全科(含免考)考试; (3)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以上荣誉或国家级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奖只能由排名靠前的一名研究生申报,奖金分配由团队自行商量决定,并且每一项获奖只能参评一次。 第八条学术发展型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规则 1.评选主要依据为学术论文,论文为必要条件,可参考获奖、参编著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以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为优先原则,期刊级别的认定顺序如下: (1)已发表在 SSCI 英文期刊与院定 A 类中文 CSSCI 期刊的论文; (2)已发表在院定 B 类中文 CSSCI 期刊的论文; (3)已发表在院定 C 类中文 CSSCI 期刊的论文; (4)已发表在普通 CSSCI 期刊的论文; (5)前述(1)-(4)类中中文论文均只认可在正式 CSSCI 期刊发表的论文成果,不认可文摘、转载、复印、报刊类成果。本规定全条例均适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4]4号文)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国家奖学金旨在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全日制并按规定属于普通收费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二章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各科考试符合研究生课程要求,无补考、重修。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成果的第一作者(主持人)单位应为郑州大学,第一作者(主持人)为研究生本人,或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国内刊物以纸质见刊为准,国外刊物以网络见刊日期为准;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集体意识,积极参加学校、院系以及年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奖项。 第三章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本着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院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负责督查工作。 第四章评审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学业绩点分值(20分) 课程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 (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学业绩点分值主要指课程和参加科研学术创新活动等情况,新生参加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此项分值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2、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分值(70分)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MBA)。我校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业绩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中文核心期刊,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已公开或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或以第一设计人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已授权,以及发表相应水平的艺术作品。 第四条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 1.所修课程1门以上(含1门)不及格; 2.考试违纪、考试作弊; 3.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含警告)或2次通报批评; 4.因病或因事处于休学期间。 第三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邀请部分专家组成国家奖学金校级评审委员会,完成学校综合评审工作。 第六条各专业学院(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所)长任主任委员,邀请部分研究生导师任委员(坚持回避原则),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等工作。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程序 第七条评审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确定将以研究生在校期间业绩量化考核得分为主要参考,综合考虑品德、学习、科研、发展潜力等因素,由专家评审产生。业绩量化考核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工作获奖、科研业绩和科技竞赛获奖等方面,分值按照业绩量化考核细则(附件1)进行计算。 第八条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总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鼓励、奖励优秀研究生学习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提供资助和资助学习的上等学位生学费。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劈颇》(第641号)和《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劈狄l4商各项规定》(教学[2024]99号)制定。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的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制度,学业成绩优秀,且有一定创新能力。 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门知识,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三、奖学金的评选 1.奖学金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成立,由领导和教授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2.申请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奖学金的评选名单。 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 4.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审查和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学业成绩优秀的申请人将得到更高的分数。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将得到相应的分数。 3.个人素质:个人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之 一、包括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等。申请人在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表现将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 五、奖学金的发放 1.奖学金的发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会按照规定的金额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者。 2.获奖者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准确无误。 3.获奖者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学年。如果获奖者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会取消奖学金的资格。 六、评审结果的申诉 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评审结果,可以向学校的学术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将重新评估材料,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为最终的评审结果。 七、附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表彰和奖励在研究生阶段表现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奖项。其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果、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以下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来说,学业成绩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名列前茅。具体要求包括: 1. 学术课程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课程方面成绩优异,一般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位论文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方面表现突出,一般要求获得优秀或者较好的评价。 二、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术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奖项等。具体要求包括:

1. 发表论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论文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和较多的发表量,一般要求发表SCI、EI、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2. 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会议方面积极参与,一般要求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3. 获得奖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竞赛和科技创新方面有所突出,一般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项1项以上。 三、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实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包括: 1. 科研项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科研项目方面有所参与和表现,一般要求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2. 科研实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科研实践方面有所表现,一般要求参与科研实验室或者企业实践1次以上。 3. 科研能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科研能力方面有所提高和表现,一般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介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介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介绍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学校学生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由国家设立的奖学金。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选机构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待定) 二、评选指标 由学校每年下达指标 三、评选对象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具体规定确定评选对象 四、参评基本条件 (一)热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时未受纪律处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身心健康;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五、参评对象排名确定办法 参评对象按博士和硕士两个类别分别按总分排名确定入围人选。总分计算办法为:总分=学习绩点*10+论文加分+竞赛获奖加分+科研获奖加分+国家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加分+社会活动加分 1、学习成绩绩点 学习成绩优异,所有研究生在参评时必须没有不及格科目,博士研究生平均绩点须达到2.7以上才能参评。 2、论文加分 由所发表的论文级别与篇数来确定加分总和。论文必须是第一作

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其加分分值见下表: 注:论文必须见刊方能作为加分依据(SCI源刊除外), 资料大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一论文被不同期刊或不同会议 论文集收录时,按最高加分类别加分一次。如是第一通讯作者,必须在刊物上有注明。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加分。 3、竞赛获奖加分 注:所有奖项必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获奖项为个人奖时,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所获奖项为团体奖时,团体内成员共同分配最高加分分值,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所获奖项为团体奖,但排名不分先后的,所有获奖成员平均分配最高加分分值。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4、科研获奖加分 注:所有奖项必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获奖项为个人奖时,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所获奖项为团体奖时(只计本校研究生排名),团体内成员共同分配最高加分分值,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5、国家发明专利 以中南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加分总值为8分。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 6、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以中南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加分总值为5分。排名第1、第2、 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奖励、激励和导向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奋发向上,严谨踏实,勇于创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 1、不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受到党、团或校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和导师课题组学术活动; 4、无故旷课、未经请假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 5、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连续3次或累计5次在80分以下; 6、学位课程首修不及格。 第五条除上述条件以外,按当年国家奖学金的相关申请条件执行。 第三章评定原则 第六条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在二年级及以上的在籍在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中评定。 第七条评定依据为:奖学金成绩评定细则(见附件一)和导师推荐意见。 第四章评审及申诉机构 第八条评审组:由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九条申诉组:由学院院长、书记及相关老师组成。 第五章评定程序 第十条学校学院下发通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请导师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作自动放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摘要: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I.简介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背景和目的 - 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II.申请条件 - 奖励对象的基本要求 - 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的要求 III.评审流程 - 评审组织和评审标准 - 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IV.奖励标准和用途 - 奖励金额和名额 - 奖学金用途和限制 V.获得者案例 - 往届获奖者的典型事迹 - 获奖者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 VI.总结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性和意义 - 对未来奖学金制度的展望

正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学金项目,旨在激励高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最新政策,每年奖励4.5 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 万名,硕士研究生3.5 万名。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条件主要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等。具体而言,学习成绩要求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30%,科研成果方面要求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如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专利或参与科研项目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流程分为基层单位评审和全国评审两个阶段。基层单位评审主要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价,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全国评审则是在基层单位评审的基础上,对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3 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2 万元。奖学金主要用于获奖者的学费、生活费等方面,以支持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同时,奖学金获得者还需遵守一定的用途限制,如不得用于购买奢侈品、不得用于营利活动等。 历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都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中有的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的在脱贫攻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展示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维护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X《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项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总指标,结合各培养学院研究生教育情况,分配名额。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在正常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 2.按时缴纳学费,按期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生源)。 3.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第六条参评研究生学业成仑责基本条件:学业成责优异,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仑责在前25%,课程平均分及单科分均不彳氐于80分。 第七条参评研究生的科研基本条件: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强,科研达到以下1-5条之一:(科研成果需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参评人为第一完成人,,页与本专业密切相关,成果认定学校科研成果认定相关办法为准。)

1.学术型研究生: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本专业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学报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2.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工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本专业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学报论文2篇。 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本专业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学报论文1篇。 4.专利授权: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 5.创新创业竞赛类获奖:在省级以上各类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类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在校级以上各类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类比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 第八条参评研究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后,其个人科研成绩特别突出,具备以下1-3条之一者,可直接具备研究生奖学金校级联评信任票资格,不受学院名额限制: 1.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1篇以上,或发表CSCD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社会科学文摘》转载1篇(转载300字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以上 2.在级各类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励。 3.以第一人身份获得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有违纪违规现象,受到纪律处分的。

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稿)

XX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 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4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XX〕1号)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源于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优秀在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下达。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规模分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对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所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XX大学。 第九条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十条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第十一条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MBA)。我校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业绩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中文核心期刊,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已公开或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或以第一设计人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已授权,以及发表相应水平的艺术作品。 第四条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研究生国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1.个人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1)和业绩量化考核表(附表2),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简介(1000字电子版)。 2.专业学院(所)评审 专业学院(所)评审委员会结合学科特点,负责计算、审核申请人的量化得分。主要参照量化得分,综合考虑品德、学习、科研、发展潜力等因素,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议结果在单位内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附表3)报研究生学院。 3.学校综合评审 研究生学院整理各基层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并汇总填写《参评学生业绩得分汇总表》(附表5),在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差额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 第九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专业学院(所)公示期间向所在专业学院(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受申诉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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